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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拜六的晚上
1.4 夫妇的公约

夫妇的公约

国际间有公约,因为国际间的事情太复杂,不得不立个公约,以昭信守而利交涉,都不听得同床合被的夫妇,也有订立公约的事。吾友杨清磬画师,有老友任君,寓环龙路,小庭花木,幽静出尘。他们是个一夫一妇的小家庭,伉俪间甚是相得。据清磬说,任君在几年以前曾续过弦,有好多人和他做媒,他都拒绝,说:“我是个已婚的人,不愿再作践人家处女,也愿意得一个已婚的女子,做我毕生的好伴侣。”好容易给他找到了一位寡妇,恰自愿再嫁,于是正式结了婚。可是他们俩都是过来人了,所以有关于夫妇间的事,彼此能体谅、能了解,而最是以动人观感的,便是他们客堂中高挂着的一张公约,约中其有十二信条,清磬只记得十条,且把大意写出来。

一、妇须剪发。二、妇之装饰服御归夫支配。三、有客来,夫妇共同出见。四、夫妇不得作颓丧语(吁叹亦在禁例)。五、夫妇每日各写大字一百,作文一篇,妇更鼓琴一次。六、夫出面应酬,不得叫局。七、凡有饮宴或娱乐之事,夫妇须同去。八、夫在外有事,须令妇知之。九、每十日须将卧房中一切布置,变易方向,以新耳目。十、每三日夫妇须更换衬衫袴一次。

以上所记,不过是照清磬所说的信笔记下,很希望任君能将公约原文写示本报,以供一般新家庭的采用与参考。

(1926年1月19日 第7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