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会学
1.14.3 第三节 中国政治制度改革

第三节 中国政治制度改革

一、中国政治制度的结构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并不是一个整合性的框架,而是分裂性的板块,不同的制度板块在逻辑和功能上各不相同。总体说来,中国政治制度有三个板块:①法定制度板块,其行为关系由国家正式的法律加以规范;②党内制度板块,其行为关系由执政党正式的文件加以规范;③私属制度板块,其行为关系由私人性伦理加以规范。[16]

(一)法定制度板块

法定制度是以宪法规定的根本政治制度为核心,以其他配套法律为依托而演绎出来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在这套制度中,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机关)是最高权力中心,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由它派生出来,并要忠实地贯彻这个中心的意志,或者说是这个中心的左右手。人民把权力委托给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政府权力都是这个权力的派生物,不可能对这个权力起制衡作用。宪法将立法权、人事权、监督权以及重大决策权都交给了人民代表大会,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只是在贯彻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

法定制度的理论基础是一种人民民主主义,它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理想的关键要素。法定制度的核心逻辑在于: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套制度的理想状态需要一些苛刻的条件,如每位合格公民对人大代表的产生都拥有同等的影响力;每位合格公民都有同等的机会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人大代表的当选完全依赖票数的多少;人大代表始终代表选民的利益;人民代表大会独立地作出决策;人民代表大会的决策支配其他政府部门的行为;行政部门有效地施政;司法部门公正地执法;选民、代表、官员拥有必要的公共品德;选民、代表、官员拥有必要的公共知识。

这些条件在现实中很难满足,意味着该体系有一个完善的基础和方向。实际上,中国宪法经过多次修改,公民权利语言越来越占据突出地位。这就意味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理念和运作的转换上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困难。让它回归宪法规定的政治生活中心,发挥宪法规定的制度的主导功能,是可以预期的。

(二)党内制度板块

党内制度也可称为执政党的领导制度,分为党外制度和党内制度两块:党外制度是实现对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党内制度是实现执政党内部的有效治理。这套制度是中国现实政治制度的核心,它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权力集中的制度,独立于法定制度之外。其核心的逻辑在于:先进分子领导落后分子。

就党外领导制度来说,主要包括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和政策领导三个方面。

思想领导制度主要有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和舆论管理制度两种。思想政治教育制度是一种积极的领导制度,如教育系统的公共政治课教学制度,以及定期和不定期的政治学习制度,其目的是要影响、改造人们的政治观念,以自觉接受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在其领导下所进行的各种活动。舆论管理制度则是一种保守的领导制度,如刊物的审批、文章的审查等,旨在控制危险思想的传播,以免对党的领导带来不利的影响。

组织领导制度包括领导干部的培养和任用、领导机构的设置和运作等。对领导干部培养和任用是党的领导的核心部分。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部门重点管理各单位的正副职领导,而且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考察、培养、任用、奖惩的制度。在领导机构的设置和运作方面,主要有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党的工作委员会制以及党组领导制等。党委(党组)成员拥有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等实权。

政策领导制度是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的简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关就重大问题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然后通过意见和建议方式转化为公共意志和公共政策,从而对本区域的公民和组织产生约束力。这是一种宏观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主要实现方式,党的领导机关的意志和政策一旦形成公共意志和政策,它在党内外的约束力是一样的。

就党内领导制度来说,除了更为严格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外,主要是组织制度,这种制度的正式称呼是民主集中制。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新党章将中央定义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套制度的核心是保证中央的意志能够得到充分的贯彻,同时保证各级党组织的决策能够集中较多人的智慧,以及反映更多的群众意见。在该制度的纵向结构上,是绝对的集中制;而在横向维度上,则存在较多的民主因素。因此,党内领导制度可以概括为纵向集中,横向民主。

(三)私属制度板块

宽松地说,在法定制度和党内制度之外用来分配和运作政治权力的制度都可以称为私属制度,它是遍布政治权力场中的人情网、关系网。其中在发展中国家具有普遍意义的是一种政治恩护制,一种以政治从属换取物质酬报的关系。[17]它意味着恩护人和受护人之间一种不对称的、可持续的交易关系,具有私人性、情感性和互惠性特征。[18]

在政治恩护制中,恩护人通常是一位权势者,他掌握分配某些资源的自由裁量权,受护人通常是因为某种原因与恩护人产生一种亲密关系的地位低下者,在政治权力场中,恩护人与受护人互有所求,前者希望得到后者的政治支持,后者希望分享前者手中的资源。当然,其中会掺杂一种仿血缘的感情。恩护制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感情与利益的联结体。这是一种半公开的政治现象,从基层到高层都存在。除了官僚部门的上下级关系成为政治恩护制的基础外,同乡关系、同学关系、亲缘关系、共事关系、朋友关系同样可以成为这种制度的基础。不管通过哪种因素建立起来的恩护关系,其运作机制是大同小异的。

政治恩护制并不是见不得人的事,它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拥有深厚的道义基础,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忠诚、关爱、情义等特殊的伦理,在中国民间得到广泛认可。不按这套标准行事的人往往被视为不明事理。当然,在恩情关系背后有利益的交换。恩护制的核心逻辑界于“知恩图报”与“有奶便是娘”之间。与前面正式制度的条件比起来,恩护制的条件是最宽松的,在现实中很容易满足,所以,现实政治中恩护制大量存在,人们习以为常。

上述三种制度既相互冲突又相互补充。但需要提醒的是,私属制度的这种积极意义一般是短期性和边际性的,它是对正式制度缺陷的一种无奈补充。如果私属制度成为政治生活中一种长期性和系统性的制度,正式制度就会面临重大危机,国家就会陷入发展的困境。

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历程

从1978年到2008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走过了30年的探索和实践历程,其间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发生了不少的失误,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回顾改革开放30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经历了四个不同的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启动期(1978—1985年)。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拉开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序幕。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上作了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系统而深刻地分析了我国政治体制的主要弊端、产生根源、问题实质以及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方式,阐明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长期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这篇纲领性文献标志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初步形成。这一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二是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三是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四是解决好新老领导干部交接班的问题。在实践上,1981年实施全国县级直接选举;1982年精简政府机构、设立顾问委员会、颁布新宪法;1983—1984年对农村基层政权进行改革,政社分开,取消人民公社制度等。

第二阶段:高潮期(1986—1989年上半年)。1986年中共中央成立了政治体制改革研讨小组,同时设立了工作机构——中央政治体制改革办公室,并在邓小平的大力推动下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开始全面展开,进入了改革的高潮阶段。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大全面、系统地阐明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设想,提出要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并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目的、对象、原则、长远目标与近期目标等内容作了全面阐述。在实践上,1987年全国人大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迈出了基层民主实践的一大步;1988年,“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为关键”的政府机构改革启动,并开始起草《国家公务员条例》,同时开始进行党政分开的尝试;1989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开始形成。

第三阶段:调整期(1989年下半年至1996年)。党的十三大后,政治体制改革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随着东欧剧变和国内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的发生,党的领导人的注意力开始发生变化,并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具体内容作了必要的调整,甚至一度在党的领导人讲话和理论文献中政治体制改革鲜有提及,和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前相比,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有所减弱,政治体制改革的地位有所降低,政治体制改革明显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在这一时期,进行了第三次大的政府机构改革;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更加重视党的建设;中共中央举办第一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讲座;颁布施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

第四阶段:深化期(1997年至今)。在经历了近10年的调整期后,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成为党的共识。1997年党的十五大对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作了新的部署,明确提出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政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以及法制建设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展。2002年党的十六大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方针、原则、目的和内容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并首次提出“政治文明”这一新的概念。2007年党的十七大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作出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十七大的召开将政治体制改革推进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一阶段,政府机构改革和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实践。

从30年改革历程来看,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始终是在保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进行的,选择的是一条渐进式改革道路而非激进式改革道路,这一选择符合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避免了东欧剧变和前苏联解体的“悲剧”,保持了政治制度的延续性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为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在这场改革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扮演着改革主体和改革对象的双重角色,决定着改革的内容、方向、速度和进程。通过试点、试错,分阶段进行,由局部到整体、从外围到中心,从政府改革、机构改革、人员精简、职能转变、提高效率到宪政体制、政党政治、民主化、法制化逐步推进,“摸着石头过河”。在没有成功经验可资借鉴的情况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政情和民情的道路,制度效率和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但也应该看到,与已取得巨大成就并顺利完成体制转型的经济体制改革相比,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三、中国改革前后个人权力地位获得的制度环境

政治权力地位获得是指个人为了取得政治地位及其回报而动员和投资资源的过程。[1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个人权力地位获得的制度环境大致经历了两个时期,即改革前和改革后两个时期。[20]

(一)改革前个人权力地位获得的制度环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个人权力地位获得的制度环境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是个人权力地位获得的制度环境生成和巩固阶段。在新政权建立后,新的政治制度将国人进行人民与敌人的区分。属于敌人范围的个人其权力获得甚至人身自由大多是受限制的,而属于人民范围的个人则拥有很多途径获得权力,其中最主要的途径就是干部人事制度。

个人成为干部的主要制度渠道有三个,一是军队人员转业为干部,二是通过大中专教育分配到国家机关等部门,三是有计划地从社会上招录。因为当时政治体系正处初建和稳定时期,个人有比较多的机会进入政府和党组织获得权力。据统计,1949—1952年,三年时间政府机构数净增20%;除军事人员、教职员等,全国解放区的脱产干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的60万人增加到1952年的390万人。[21]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权力地位获得的制度环境

1956年之后,中国从新民主主义阶段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1957—1966年社会主义建立和发展的初级阶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制度的定型期。

首先,再分配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它实际上表现为行政权力对经济资源的支配和控制,这也成为个人努力成为政治权力的拥有者(干部)的激励性制度;其次,户籍制度分割了城乡社会,农民获得权力的机会大大降低。除了少数当兵和升学的人员及少数其他特例外,他们只能在农村进入公社等基层组织。最后,以党管干部为原则的干部人事制度也确定了下来。党员身份、档案制、干部等级制度等因素对社会流动中个人获得政治权力产生了巨大影响。有学者认为这一时期已经形成三道屏障,即户口身份屏障(户籍制度)、档案身份屏障(行政档案制度)和政治身份屏障(意识形态)。[22]上述“社会屏障”在宏观上构成一种制度框架,个人获得权力地位被限制在该制度框架内而很难突破。

3.“文化大革命”时期个人权力地位获得的制度环境

在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个人权力地位获得的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当时的革命委员会集政治、经济与军事权力于一身,干部人事权力尽揽其手。而20世纪60年代初期完善起来的政权机构、党组织体系受到严重冲击,大批干部受到打击,知识分子个人权力获得的制度环境恶化。

然而,“文化大革命”时期虽然复杂多变,但中国已形成的影响个人获得权力的基本制度环境没有发生根本变化。政权的性质没有变化,政权依赖的再分配体制也没有根本变化,户籍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和单位制度等总体性制度框架也没有发生根本变化。“文化大革命”不但没有从根本上动摇和打破具有“身份制”性质的社会分层制度体系,相反,“文化大革命”期间更激进地强化了阶级成分、家庭出身、政治忠诚度和纯洁度等制度标准的地位。

(二)改革后个人权力地位获得的制度环境及其演进

1976年以来,被“文化大革命”破坏的国家政治体系得到恢复和重建,中国社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这个时期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即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的阶段,90年代到目前为止的阶段。个人在两个阶段的权力地位获得的制度环境发生了深刻演变。

1.改革初期个人权力地位获得的制度环境发生巨变

改革初期,即1978年到20世纪90年代初,个人权力地位的制度环境发生巨大变化。最突出的表象是政治资本在个人权力地位获得中的影响力下降,而教育资本的权重显著上升,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日益重要。

改革前具有“身份制”性质的三大“社会屏障”(户口、档案、政治)逐步被侵蚀或打破。其中,政治身份屏障迅速消失,家庭出身的阶级成分在个人权力获得方面的作用大幅下降。与此同时,个人受教育程度、能力与素质等后致性因素对个人权力地位获得的影响日渐重要。高考制度和大学生分配制度的恢复使大学生无论是何种家庭出身都可以受到高等教育并进入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农民被允许进城打工经商,户籍制度对农民的束缚功能被削弱。档案制度在非公有经济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之外显得无足轻重。

改革初期恢复和完善了20世纪50年代末建立的国家政权体系,大量被打倒的干部重新回到工作岗位。1987年的政治体制改革增加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民主成分,强调了被选拔者的受教育程度、能力与素质的重要性。民主直接选举在一些地方和领域开始推行,而政治体系内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表决等制度也开始实施,选人用人日趋制度化和程序化。中国干部人事制度和其他有关个人权力地位获得的制度已经具有自己的框架体系和运行程序,这种情况体现了制度化的趋向。

2.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个人权力地位获得的制度环境

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的讲话不仅推动了中国经济的转型,而且也推进了政治制度的发展。从1992年以后,个人权力获得的制度化水平得到了加强,其中公务员制度的广泛推行(1993年)是最为世人瞩目的。该制度奠定了个人进入政治体系的开放且相对公正的渠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地位的相对提升也为高层干部选举、人事变动创造了比较制度化的环境。在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之外,来自统一战线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在中国政治体系中变得比以前重要。

在上述政治体系的变化框架内,公务员制度渠道向全社会开放;党组织推荐下的人大选举制度程序化;干部选拔升迁制度引入公开竞争和民主的机制(例如公示制度);国家领导人任期制真正实施……这些制度所构成的制度环境展示了中国政治体系对个人进出该体系,以及在体系内的升降规则。此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还在基层民主、干部监督和检查制度等方面不断进行着制度性的探索。

当然,就宏观体制方面而言,中国的政治体系传承了再分配体制时代的基本框架,体现了一定的封闭性,使个人进出政治体系的制度和渠道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现职为干部的个人来说,其父辈干部身份的影响力有所增强。干部提拔中,非制度因素的作用仍然显见,关系网络在干部录用和提拔中的作用依然明显。随着获取权力的经济利益动机日益强烈,一些买官卖官的腐败问题浮出水面;同时,底层阶层向上流动的几率大大降低,成为干部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等等。

四、当前中国政治体系面临的社会问题及其对策

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中国政治体系取得了很大的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诸多的社会问题和矛盾,我们这里主要讨论这些问题及其对策。[23]

(一)政治改革面临的问题

对比中国社科院《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2004—2006年三年的版本中所阐述的主要社会问题,我们发现历年所列主要社会问题虽有所不同,但农民失地问题几年来在中国主要社会问题中一直占据重要位置。此外,收入差距过大、就业形势紧张(最新的变化是整体形势紧张下出现结构性短缺)等问题比较重要。这些问题都涉及社会公平问题。所以,可以说中国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核心是社会不平等加剧。根据世界银行的测算,2001—2003年,中国经济年增长10%,但占全国收入最少的10%的家庭,其平均收入反倒下降了2.5%。[24]深层次上,各种具体社会问题所展现的社会不平等加剧根源于中国社会结构的碎片化和发展趋势上的断裂化。国家、民间精英与大众之间关系演进至今,出现了多元的利益群体和它们之间的利益博弈和冲突,包括聚集大量人群的底层社会群体(相对弱势群体)和少数拥有权力、经济和文化资源的上层社会群体(相对强势群体)之间的利益对抗和冲突。除社会问题以外,中国政治体系还面临诸多社会矛盾和冲突日益突出的形势。

作为这些利益对抗和冲突的一种体现,近年来信访数量激增,集体上访次数和单批集体上访人数均有大幅度增加。同时,1993—2005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次数由1万多起上升到了87000起。[25]干群关系的紧张使有些地方群众的情绪到了一触即发的状况,甚至因为口角争议或个人斗殴而引发重大群体事件,包括冲击党政机关的情况。

尽管农业税的取消有力地化解了过去农村乱征乱敛和乱摊派所导致的许多矛盾,但目前农村社会的矛盾和冲突仍然相对突出。据中央综治委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透露,2006年1月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1.79万起,同比下降22.1%,但同期农民参与的群体性事件的次数和人数仍然居高不下,全国有38.5万人次农民参与群体性事件,居各类参与人员之首。[26]因土地征用所产生的失地农民已经达到4000多万,同时,与征地有关的群体性事件已占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多数(65%)。[27]还有极少数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是由于移民拆迁问题引发。另外,农民工群体工资被拖欠问题一直比较严重,个别农民甚至被逼无奈采取极端手段索要工资,引发一些社会治安案件。尽管发生在农村或农民工群体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主要是经济利益矛盾,但这些矛盾和冲突往往会产生政治后果,包括冲击基层党政机关等。

城市社会中矛盾虽不及农村社会矛盾那样普遍,但也呈现种类繁多、变化复杂的局面,而且在局部地区还相对尖锐。这些包括劳资矛盾、房地产开发中的强制拆迁、社区矛盾和维权(如物业管理者与业主的矛盾)、国企改革中失业工人遗留问题,以及关乎贫困人群的社会低保等问题。2004年以来,一些大中城市出现的出租车司机罢工事件表明,城市社会矛盾不仅围绕经济利益展开,而且还常常与公民权利被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剥夺的问题相互掺杂,又如沿海地区私营企业工人工作时间过长、报酬过低不仅是经济利益问题,而且还存在企业主侵犯工人权利问题。劳资矛盾看似与政府没有直接关系,“但如果被工人寄托了希望的政府不能在冲突中主持工人们所期望的‘公正’,那么,工人们就可能产生对政府的置疑”。[28]实际上,劳资矛盾与政府管理者的行为有相当联系。例如,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而吸引投资,对私营和外资企业多有保护和偏袒,而对工人受损的权利关注不多。

目前比较流行的说法是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在人均1000~3000美元,而这时正是矛盾多发期。此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素质(如教育水平)的提高,公民对权利的意识和诉求均会增加。而此时如果政府不能有力地采取措施保障公民权益,则不仅不能消解矛盾,可能还会将已有的矛盾激化,转变为冲突。然而矛盾冲突多发虽有可能,但不是必然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转型,社会矛盾冲突是不是多发,从根本上反映了一个政府一个社会的治理水平。

面对各种社会问题、矛盾乃至冲突,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在战略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建设和谐社会等思想,同时还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手段,包括调整经济和社会政策、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强化社会控制等。近些年政府针对收入差距加大和收入不公问题,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而且还会有新的政策出台。这些政策包括20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后来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针对城乡差距的扩大,中央和各级政府近年来频繁在政策上向农村、农民倾斜,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取消农业税,赢得了农民的广泛支持和拥护。此外,中央政府还提高土地征用价格;努力保护农民工合法权利,解决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制止教育乱收费和对农村困难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开始初步推出农村医疗保险改革。个别地方政府已经开始把农村贫困户纳入过去只有城市贫困户才能享有的低收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中。各级政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将来还会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

(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效率、民主和稳定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但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涉及政治体制改革路径选择这一现实问题。前苏联政治体制改革采用了“休克疗法”这一激进式方案,导致了苏联基本政治制度的崩溃并引发了一系列的严重后果。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自觉地选择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渐进式改革这一道路。那么,改革的突破口在哪儿?这是渐进式改革面临的首要问题。突破口的选择直接影响到改革的进程甚至成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在既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又无成功经验可资借鉴(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提下进行,突破口的选择必然要经历一番艰苦卓绝的探索。兹介绍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以供读者讨论、思考。

突破口之一:党内民主。将推行党内民主视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不仅成为中国共产党的认识,也是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生活中有着其他政党或集团所无法替代的强大影响力,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主导力量,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推动者和领导者,不仅决定着改革的方向、进程,而且也决定着路径的选择。政治体制的“总病根”是权力过分集中,民主程度不高。率先在党内推行民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在渐进式改革中逐渐完善政治体制的效率化和民主化,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改革成本,而且能够避免政治不稳定和社会混乱现象的发生。从政治现实出发,先共产党内部后共产党外部、先精英后大众、先中央后地方的体制内渐进改革路线是最佳也是唯一可行的选择。

突破口之二:村民自治。徐勇是该观点的积极主张者,在他看来民主化进程事实上是自上而下“还权于民”的过程,执政党和政府主导着民主化过程,即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村民自治最重要的价值就是在民主化过程中,建立起一系列民主规则和程序,并通过运用民主规则和程序的民主实践形式,训练民众,使得民众得以运用民主方式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不断赋予民主以真实内容;在新一轮民主实践中,人们会设计更为理性和精巧的规则和程序,并运用这些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充实民主的实体,民主化进程因此能够得以不断向前推进。推行乡村民主,实现村民自治符合中国国情,具有很强的可感性、可视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国家民主的发展。

突破口之三: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谢岳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应当以改革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突破口,重点释放人大已有的政治功能,使之充分发挥代议与监督的职能。行政体制改革和基层民主是必要的,但是不能作为政治改革的替代方案,在政治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这些改革局限是十分明显的。党内民主从策略和性质上讲都不能成为当前政治改革的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既是一种明智的战略选择,同时又能够实现以人民民主促进党内民主的目标。

突破口之四:政治行政化。在康晓光看来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即实行多党制和普选在当代中国难以甚至无法推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政治行政化适应于当前中国的政治结构、文化心理等。政治行政化有两条主要途径,一是精英吸纳,即政府有意识地把社会中的精英或精英集团所代表的政治力量吸收进行政决策机构,二是决策咨询,即在政府的决策过程中广泛咨询公众意见。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应继续推行政治行政化,但须作出调整。在群体关系方面,限制精英的过度掠夺,维护大众的基本权利。在制度结构方面,完善意识形态,加强党的建设,调整国家与社会关系。

探索正在进行,争论仍将继续。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在“上下求索”中艰难地推进。

复习思考题

1.我们为什么需要政治制度?

2.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3.判断民主与非民主政治制度的标准是什么?

4.民主政治制度的优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5.中国政治结构的特点是什么?

6.伴随着社会转型,中国政治制度历经了什么样的变迁?

【注释】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

[2]莫里斯·迪韦尔热:《政治社会学——政治学要素》,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年。

[3]阿尔蒙德,小鲍威尔:《当代比较政治学——世界展望》,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

[4]中国大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

[5]金太军:《政治体制改革性质的学理分析和实践价值》[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

[6]霍布斯:《利维坦》,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

[7]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年。

[8][美]安东尼·奥勒姆:《政治社会学导论》[M].董云虎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35页。

[9]毛寿龙:《政治社会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

[10]福山:《历史的终结》,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1998年。

[11]Wasburn,Philo C.1982.Political Sociology.Approaches,concepts,hypothesis.Englewood Cliffs:Prentice-Hall.

[12]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

[13]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4年。

[14]赵鼎新:《民主的生命力、局限与中国的出路》,《领导者》,2007年总第18期。

[15]Arrow,Kenneth.1951/1963.Social choice and individual value.Weiley press cooperation.

[16]储建国:《中国政治制度的三层分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17]Fox,Jonathan.1994.“The Difficult Transition from Clientelism to Citizenship:Lessons from Mexico.”World Politics,vol.46,no 2.

[18]Lemarchand,Rene&Keith Legg.1972.“Political Clientelism and Development:A Preliminary Analysis.”Comparative Politics,vol.4,no 2.

[19]林南:《社会网络与地位获得》,《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3年第2期。

[20]杨大利,贾宝林:《政治社会学与中国改革》,载李培林等编,《社会学与中国社会》,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

[21]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流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22]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

[23]杨大利,贾宝林:《政治社会学与中国改革》,载李培林等编,《社会学与中国社会》,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

[24]Batson,Andrew&Shai Oster.2006.“As China Booms,the Poorest Lose Ground.”Wall Street Journal.November 22.

[25]汝信,陆学艺,李培林:《2004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26]《中国今年前九月群体性事件次数锐减》,http://new.phoenixtv.com/mainland/ 200611/1109_17_30525.shtml。

[27]汝信,陆学艺,李培林:《2004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28]李培林等:《社会冲突与阶级意识:当代中国社会矛盾问题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