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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简史
1.7.2.3 三 蔡琰:“才气英英”

三 蔡琰:“才气英英”

蔡琰(171?~?),字文姬,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人。蔡邕之女,博学多才,精通音律。汉末乱世中,夫死寡居,被兵掳走,辗转流入南匈奴,嫁左贤王,生二子,居匈奴十二年。曹操与其父交好,将其出钱赎回,重嫁董祀。蔡琰三嫁,归汉时留二子在匈奴,董祀获罪,又蓬首去曹操处求情,后人多有讥其者,如宋朱熹、周紫芝、王十朋、明杨慎等,认为她“失节”,有些人甚至责难范晔不当将其收入《后汉书·烈女传》中,这些论调都有欺负弱者之嫌。

蔡琰的诗歌,《后汉书》本传上载《悲愤诗》二首,一为五言诗,一为骚体。此外,宋人晁补之、朱熹、郭茂倩以为琴曲歌辞《胡笳十八拍》亦为蔡琰所作。但自苏轼认为《悲愤诗》二首“非真”以后,关于三首的真伪,聚讼纷纭,莫衷一是。

这三首诗的内容大体一致。其中五言《悲愤诗》长达五百四十字,是一篇杰出的自传式叙事诗。诗中描写了诗人被劫掠到异域的惨痛经历,反映了汉末乱世女性的不幸命运,控诉了造成这场人间惨剧的军阀的残暴罪行。由于诗中所写是史诗式的实录,所以真切深刻,如写乱兵的暴行:

猎野围城邑,所向悉破亡。斩歼无子遗,尸骸相撑拒。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

惨状令人目不忍睹。写女性在暴行下的哀哀无助更是触目惊心:

所略有万计,不得令屯聚。或有骨肉俱,欲言不敢语。失意机微间,辄言毙降虏。要当以亭刃,我曹不活汝。岂复惜性命,不堪其詈骂。或便加棰杖,毒痛参并下。旦则号泣行,夜则悲吟坐。欲死不能得,欲生无一可。

这样的描写读来只觉得字字是血,句句含泪。与儿子分手一幕是全诗的高潮:

儿前抱我颈,问我欲何之。人言母当去,岂复有还时。阿母常仁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顾思。见此崩五内,恍惚生狂痴。号泣手抚摩,当发复回疑。兼有同时辈,相送告离别。慕我独得归,哀叫声摧裂。马为立踟蹰,车为不转辙。观者皆歔欷,行路亦呜咽。

亲生骨肉依依难舍的号泣,同被掠去者难归故土的哀叫,写得如泣如诉,淋漓尽致。诗人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已是山川依旧,景物全非:

既至家人尽,又复无中外。城郭为山林,庭宇生荆艾。白骨不知谁,从横莫覆盖。出门无人声,豺狼号且吠。茕茕对孤景,怛咤糜肝肺。登高远眺望,魂神忽飞逝。奄若寿命尽,旁人相宽大。为复强视息,虽生何聊赖。

亲人都已死尽,家园变成山林,满目荆棘,白骨成堆,纵然是返回了故乡,也了无生趣。

这首诗与汉代“古诗”与乐府叙事诗颇为相似,巧妙运用记叙、抒情、对话、心理、细节等各种描写,展示生活场面,突现人物性格;通篇充溢幽怨、哀伤、爱怜、愤悱等难以言说的复杂情感。《悲愤诗》对后世诗人的影响,清人李光地曾指出,他说:“《悲愤诗》,缠绵哀怨,立言称情有体,实开曹杜一派,绝作也。”(《榕村语》卷三十)明陆时雍谓其诗作“才气英英”(《古诗镜》),确非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