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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
1.24.2.2 2.纪昀的人生观

2.纪昀的人生观

纪昀首先是个学者。从气质来看,他性情较为平和,其处世的基点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近情;或者说通情达理。《阅微草堂笔记》每每以是否通情达理作为论事的标准。比如卷十“任子田言”条:“圣人通幽明之礼,故能以人情知鬼神之情也。不近人情,又乌知《礼》意哉!”“情理”之“情”与“天理”之“理”相对而言,它强调的是对人心和事理的洞悉、体谅。譬如关于女人失节,迂儒只需依照“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定律,便可责骂无已时;而纪昀则以深厚的同情心去考虑生活中的诸种难堪,然后才谨慎地发表他的见解。如卷三记郭六事:根据“节”的原则,郭六是一个下贱的伤风败俗的人;根据“孝”的原则,郭六不仅无罪,似还有功。宠予公的见解大约可以代表纪昀,他坦率承认,用天理来较论此事,“非圣贤不能断”。因为天理自身就是互相矛盾、互相冲突的,以此作为论事的依据,结论也不能不是怪诞不经的。纪昀就这样对“天理”给予了嘲弄。

狂、狷是两种不同的风度。如孔子所早就指出过的: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更具体地说:“狂”偏于对恶、对俗的无忌惮地攻击,其失可能在于尖刻、泼辣;“狷”偏于对恶、对俗的满是蔑视地回避,其失可能在于狷介、孤僻。对这两种风度,纪昀都不完全赞成,《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八批评黄叶道人潘班“太伤忠厚”,就是认为“狂”得过分了些,虽有理,却嫌刻薄。卷十一在指出狷者可敬的同时,也强调了其“器量未宏”、迂僻冷峭的短处。

纪昀虽对“狂”、“狷”有所非议,却决不是提倡纵容邪恶,提倡圆滑世故。他一再对世故太深者提出批评。《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三记:“甲与乙邻居世好,幼同嬉戏,长同砚席,相契如兄弟。两家男女时往来,虽隔墙,犹一宅也。或为甲妇造谤,谓私其表弟。甲侦无迹,然疑不释,密以情告乙,祈代侦之。乙故谨密畏事,谢不能。甲私念未侦而谢不能,是知其事而不肯侦也,遂不再问,亦不明言;然由是不答其妇。妇无以自明,竟郁郁死。”乙的圆滑给他人造成了悲剧,他本人也因此而招致大怨。纪昀的结论是:世故太深,一以害己,一以害人。

综合纪昀对“狂”、“狷”、世故三者的看法,可见他提倡的是一种正直、大度、寓庄于谐的风度。这种风度,有“狂”者的犀利,而无其刻薄;有“狷”者的严正,而无其小器;摒弃了世故者的圆滑,而练达过之。

纪昀对形迹显然的名士风度十分反感。盛时彦《阅微草堂笔记·序》:“河间先生以学问文章负天下重望,而天性孤直,不喜以心性空谈,标榜门户;亦不喜才人放诞,诗社酒社,夸名士风流。”《阅微草堂笔记》不止一次地表白这点,比如卷七“有游士借居万柳堂”,显然是对明末清初士风的针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