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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
1.19.1 一 古文的传奇化

一 古文的传奇化

中国古代的叙事性古文是从正史的人物列传发展来的。早期多以汇编成书的方式存在,如刘向的《列女传》、《列士传》、《孝子传》,嵇康的《高士传》,均为广泛流传之作。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发起古文运动,单篇叙事古文日渐增多,如柳宗元《李赤传》、《种树郭橐驼传》、《梓人传》、《河间妇传》、《宋清传》,欧阳修《六一居士传》,苏轼《方山子传》,陆游《姚平仲小传》等。但知识阶层大量创作单篇叙事古文,却是在明、清两代。

所谓古文的传奇化,主要就其题材选择和艺术表达而言。从题材选择来看,中国的正史负有“资治”的使命,只能记叙那些与天下兴亡有关的事件,即使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人物,也并非他生活中的所有言行都可纳入正史。如果一个历史学家耽于趣味,热衷于记叙人物的“闲事琐语”,其作品也许因此备受偏爱,却不免被批评为“有乖史法”,即将正史写成了“小说”。比如《南史》卷三九《刘調传》,记鄱阳王被诛,其妃刘氏忧伤成疾,刘氏之兄刘調乃命陈郡殷?画鄱阳王生前与其所宠备极亲昵,“如欲偶寝”的情状,刘氏看了,骂道:“斫老奴晚!”从此悲伤之情逐渐减弱,病也好了。钱钟书就此评道:

《南史》調传未及其他;此事虽资谈助,然单凭以立传入国史,似太便宜若人。《晋书》出于官修,多采小说;《南史》、《北史》为一家之言,于南、北朝断代诸书所补益者,亦每属没正经、无关系之闲事琐语,其有乖史法在此,而词人喜渔猎李延寿二《史》,又缘于此也。[1]

由此一例可见,“闲事琐语”如行侠、恋爱之类,是正史所忌讳的。(《史记》多载侠客,意在抒愤,魏晋以降,史家几视侠客如仇。《史记》又载司马相如、卓文君越礼放诞情事,亦颇遭后世非议。)此外,孔子所不语的“怪、力、乱、神”,也同样为史家所不取。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指出:只有排除志怪题材,才能保持“雅驯”的风格。[2]

就艺术表达而言,正史记叙历史事实旨在揭示治理天下国家的原理,即“文以载道”之“道”。在实现载道的目的之外,一切多余的话都不必说。因此,正史的记叙不能太细腻,作者的兴趣不能专注于辞藻。刘知几《史通·叙事》说:

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简之时义大矣哉![3]

为了强调措辞简洁而叙事明晰的史家品格,刘知几致力于区别“文”、“史”:文章可以“加练饰”、“事雕彩”,而史家如果也这样做,就不免“词类俳优”,丧失了应有的风度。

从题材选择和艺术表达着眼,我们注意到,元明之际的宋濂、高启,由于置身于一个钟爱卓荦不群的英雄和豪侠勇武之士的时代,他们的叙事性古文一致表现出传奇化的趋向,宋濂的《秦士录》、《王冕传》、《记李歌》、《李疑传》、《杜环小传》,高启的《南宫生传》、《书博鸡者事》、《胡应炎传》,都选择了磊落、豪放、孤傲、侠义的人物作为描写对象,衡量人物价值的尺度也偏离了儒家规范;在艺术表达上风格恣肆,注重与历史进程无关的细节,轶出了“雅洁”所限定的范围。这是传奇化的古文。永乐至成化(1402~1486年)年间,整个时代的文化特征,可用“乡愿”来形容。由朱元璋尤其是朱棣钦定的御用理学,一方面阉割了知识分子的批判精神,另一方面缺少高水准的理论建树;它与这一时期大体良好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士大夫阶层较为平稳的仕途相互呼应,培植了延续数十年的追求四平八稳的时代精神。在这样的背景下,传奇化古文几近销声匿迹。弘治、正德以降,随着士大夫阶层批判精神与理想主义情怀的弘扬,思想界与文学界沉寂的局面被打破,阳明心学风靡天下,前后七子意气风发。在叙事性古文中,陆续出现了一些颇有传奇风味的佳制,如马中锡《中山狼传》、董h《东游记异》等,但尚未形成壮观的场景。16世纪中叶,中国文化思想开始发生重大异动,其标志是阳明心学的分化。泰州学派所倡导的具有近代色彩的自然人性论,导致了对个人判断的重视,儒家道德和正统观念的约束力大为松弛。这样一种精神生活氛围,有力地推进了古文传奇化的进程。宋懋澄《九硁别集》中传奇化古文比比皆是,其他如蔡羽《辽阳海神传》,胡汝嘉《韦十一娘传》,袁宏道《徐文长传》、《醉叟传》、《拙效传》,袁中道《一瓢道人传》、《回君传》,无名氏《小青传》等,亦属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