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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
1.18.1.6 6.夏噩《王魁传》

6.夏噩《王魁传》

夏噩,字公酉,越州(今浙江绍兴)人。嘉二年(1057年)以明州观察推官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授光禄寺丞。后知长洲县,嘉六年,两浙路提点刑狱王道古奏其私贷民钱,被削职。治平二年(1065年)游衡阳,曾作诗赠名妓王幼玉。李献民《云斋广录》卷六《王魁歌引》云:“故太学生王魁,嘉中行艺显著,藉藉有声。先丞相文公爱其美才,奏赋宸廷,为天下第一。中间坎c失志,情随物迁,遂欲反正自持,投迹功名之会,而卒致妖衅,以殒厥身,可胜惜哉!贤良夏噩尝传其事,余故作歌以伤悼之云尔。”据此,夏噩作传奇小说《王魁传》,当属事实。原作已佚,《类说》卷三四《摭遗》所收《王魁传》,不注作者姓名,约四百七十余字,粗存梗概。《侍儿小名录拾遗》亦引《摭遗》,节略更甚,才二百三十余字。叙北宋王魁下第失意时,得妓女桂英资助,深为感动,曾北望海神庙发誓:“吾与桂英誓不相负,若生离异,神当殛之。”后大魁天下,抛弃桂英。桂英愤而自杀,死后鬼魂显灵,逼死王魁。

王魁之“魁”,即状元的意思,其真实姓名乃王俊民。他是嘉六年(1061年)状元,据张师正《括异志》卷三《王廷评》记载,王俊民中状元授官不久,即患精神病,梦女子索命而死;他曾与某妓女有解不开的恩怨。王俊民患精神病无疑是事实,但《括异志》对其死因和死的方式的说明,可能是错的。周密《齐东野语》卷六《王魁传》引有王俊民的朋友初虞世的一段为王俊民辩诬的文字,强调王俊民是服药不当,中毒而死,从无狎妓弃妓之事。[9]

摆脱对真人真事的纠缠来看《王魁传》,我们发现,它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中唐以前,朝廷的重要职位主要被门阀贵族所占据;中唐以后,经由科举考试而发迹的文人成为上流社会的主体。科举考试的功能之一是促进社会阶层的变动。“今日蓬门士子,明日庙堂重臣”,这已经不是想像,而是事实。“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种情形不是特例,而是很多。相当一部分进士是从贫寒中奋斗出来的。在他们发迹之前,有的已有糟糠之妻,有的得到过种种渠道的帮助,而登第之后,又不一定能以涌泉报滴水之恩,甚至还有知恩不报或忘恩负义的人,于是,有关读书人负心的故事开始成为一个重要的情节母题。夏噩《王魁传》是其中较早的一篇。它写王魁抛弃桂英,当时的考虑是:一、“科名若此,以一娼玷辱”;二、“家有严君不容”。的确,大魁天下的状元娶妓女为妻,岂不令人笑掉大牙?他父亲怎么会接受这样的儿媳?小说对人物心理的把握,大体是准确的。

南宋罗烨编撰的《醉翁谈录》辛集卷二收有《王魁负心桂英死报》一篇,语言浅易俚俗,风格近于话本,大约经过了后人的修改。对于这一文本,我们将在讨论《醉翁谈录》时一并予以评述。

王魁故事在书生负心类作品中流播格外广远。洪迈《夷坚志》有《满少卿》一文(见今本《夷坚志补》卷一一),写满少卿抛弃焦氏女,被焦氏鬼魂杀死,结尾特意交代:“此事略类王魁。”宋元南戏中的《王魁负桂英》、元尚仲贤的杂剧《海神庙王魁负桂英》、明代王玉峰的《焚香记》传奇(今存)等,绵延相续,显示了这一题材的巨大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