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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
1.13.4.3 3.卢肇《逸史》

3.卢肇《逸史》

卢肇,字子发,袁州宜春人。会昌三年(843年)状元,辟为鄂岳从事。咸通年间历任秘书省著作郎、金部员外郎、集贤院直学士、歙州刺史等职,一度罢归宜春,卒于吉州刺史任上。著有《文标集》三卷,现存抄本;《卢子史录》已佚。所撰《逸史》,有卢肇大中元年(847年)自序,说《逸史》共四十五条。但仅《太平广记》即引有佚文七十多条;加上其他书中的篇目,共八九十篇。可能大中元年后又陆续有所增补。

《逸史》虽以“史”为名,却并非记载史实,而以怪异题材为主,铺叙綦详,是一部“用传奇法,而以志怪”的小说集。

《太阴夫人》(《太平广记》卷六四)、《李林甫》(《太平广记》卷十九)以唐代两个奸相卢杞、李林甫为主角,写他们遇仙的事。值得注意的是,卢肇一方面说他们官迷心窍,品行有亏,另一方面又欣赏他们有仙骨。太阴夫人让卢杞在三件事中任选一件:一是做天仙,二是做地仙,三是做“中国宰相”。卢杞犹豫片刻,最后大喊道:“人间宰相!”李林甫可以在两件事中选择一件:或白日升天,或做“二十年宰相”。李林甫说:“我是宗室,少豪侠。二十年宰相,重权在己,安可以白日升天易之乎?计已决矣!”卢杞和李林甫都是荣华富贵的狂热追求者。就这点而言,卢肇是把握住了他们的人格特征的。

《华阳李尉》(《太平广记》卷一二二)、《乐生》(《太平广记》卷一二二)、《孟简》(《太平广记》卷一七二)等是几则冤狱故事。华阳李尉的妻子被剑南节度使张某夺去,李尉冤魂将张某揍死;卢肇似乎同情李尉,却又说他“庸而陋”,其妻改嫁张某并非被迫,后来还想保护张某躲过李尉的复仇之手。《孟简》中的刑部尚书李逊,据说是位“性仁恤,抚育百姓,抑挫冠冕”的循吏,而制造冤案的却正是他。卢肇好像为生活的复杂性所困惑,既不愿作简单化处理,又把握不住主次。写得较好的是《乐生》。副将某与乐生有矛盾,在裴郎中面前诬陷他。裴郎中因乐生申诉时“颜色颇厉”,更为恼怒,一口咬定他犯了大罪,责成桂州观察史杜式方置之死地而后已。杜式方明知乐生之冤,又怕得罪裴郎中,虽“颇甚悯恻”,还是判了乐生死刑。卢肇就这样揭开了官场阴森的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