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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
1.10.2.3 3.传、记的辞章化

3.传、记的辞章化

唐人传奇基本包括传、记两种体制。“传”较多地继承史家纪传体的传统,对人物的生平、出处、归宿等有相当完整的交代,文末通常还有一段论赞式的议论;“记”偏于继承志怪小说的传统,不大注意交代人物生平,而是截取人生的某一片段加以记叙。但无论是“传”,还是“记”,它们都属于“文、笔”中的“笔”,属于史书一脉。从这样的角度看,说唐人传奇受到史家影响是不必置疑的。

但是,尚未辞章化的传、记是不具备传奇小说品格的,或者说,只有与“文”融合的“笔”才算具备了传奇小说品格。于是,在传、记与辞章之间寻找区别和建立联系,就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首先从六朝的文、笔之别说起。

南朝·梁昭明太子主编的《文选》,是一本影响极大的“文(诗、赋、骈文)选”。他在序文中介绍了他的编辑原则:一是不选经书,如《论语》、《孟子》等;不选子书,如《庄子》、《荀子》等;因为经书和子书都“以立意为宗,不以能言为本”,即经书和子书注重的是思想,而不是文章的形式、辞藻、声调。二是不选史书,因为“记事之史,系年之书,所以褒贬是非,纪别异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9]历史著作经由对事实的记叙揭示历史演变的规律,表达作者的价值判断,仍以思想和见识为骨,与经、子属于同一类型。萧统钟情的是“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的美文(诗、赋、骈文),这种美文所要达到的效果,是使读者“情灵摇荡”。这表明,“文”是一种抒情的文体类别。为了取得良好的抒情效果,它特别讲求形式、辞藻、声调。

毫无疑问,属于“笔”类的史书与属于“文”类的辞章是两种区别井然的文体,所以,我们看到,史书中通常排斥景物描写,排斥对人物意绪的渲染,排斥色彩清丽或绚烂的措词,而诗、赋、骈文则排斥对曲折人物经历的讲述,排斥重大的历史事件,排斥对哲理的原原本本的阐释,二者的区别使传、记与辞章分道扬镳,自成面目。而唐人传奇,它作为新型文体的特征之一,即将传、记辞章化,将文、笔融成一体,从而创造了一种新的文学样式。比如,《南柯太守传》、《补江总白猿传》以“传”命名,叙人记事,这都受赐于史书,但前者的结尾“假实证幻,余韵悠然”,[10]后者着力于风景的描绘,则显然是仿效辞章。沈亚之的《秦梦记》,以“记”命名,叙奇搜异,这都受赐于志怪,然而,《秦梦记》虽安排了沈亚之在梦中娶秦穆公女儿弄玉的情节,但对这段“驸马”生活并未花费多少笔墨,而是以弄玉“声调远逸,能悲人”的箫声作为焦点,渲染由悼亡、伤别引发的感伤情调。后一方面主要受到诗的濡染。至于裴8《传奇》,以骈文叙事写人,更明确显示出传、记辞章化的特点。可以有把握地说一句,传、记辞章化,这是唐人传奇文体成立的基本前提之一。就这一特征而言,我们不妨称唐人传奇为辞章化传奇。

以上我们从三个方面阐释了唐人传奇的文体特征,即:面向“无关大体”的浪漫人生;注重想像和虚构;传、记辞章化。这三个方面,在每一个传奇个体中不一定充分而全面地表现出来,但就传奇整体而言,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仅用其中一者或二者作为传奇小说成立的前提,都将是不妥当的。比如,有人将《庄子》中的《盗跖》、《说剑》等视为传奇,有人将《战国策》中的《苏秦以连横说秦》、《邹忌讽齐王纳谏》、《鲁仲连义不帝秦》等视为传奇,凡此种种,都因为对传奇的文体特征缺少清晰、准确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