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
1.10.1 一 传奇释名

一 传奇释名

“传奇”一词,可以作为文体名称使用,也可以不作为文体名称使用,这给划定其外延造成了一些困难。我们的任务就是克服困难。

“传奇”名称的外延,有个演变的过程。它最初是唐代裴8所著小说集的专名,或者如周绍良《〈传奇〉笺证稿》所证明的,它更早是元稹《莺莺传》的原名。到宋代,人们通常在两种意义上使用“传奇”这一名称:一是指唐代裴8的小说集,如陈师道《后山诗话》:“范文正公为《岳阳楼记》,用对语说时景,世以为奇,尹师鲁读之,曰:‘《传奇》体尔!’《传奇》,唐裴8所著小说也。”[1]二是指宋代说话四家中“小说”家门的一个题材类别,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罗烨《醉翁谈录》、吴自牧《梦粱录》都罗列有“传奇”一目,其故事均为人世间的爱情。《梦粱录》将诸宫调中写人世恋爱题材的作品也称为传奇。

元代人曾泛称南戏、杂剧、诸宫调为传奇,这可能是就其题材具有奇异性而言的。南戏《小孙屠》第一出“副末开场”有“后行子弟,不知敷衍甚传奇”之语;元钟嗣成《录鬼簿》著录元杂剧作家与作品分类标目,题为“前辈已死名公才人,有所编传奇行于世者”。[2]但元末的陶宗仪则已用“传奇”来特指唐代的传奇小说,他在《南村辍耕录》中说:“唐有传奇,宋有戏曲、唱诨、词说……”(卷二十五)“稗官废而传奇作,传奇作而戏曲继。”(卷二十七)[3]将“传奇”区别于六朝小说(“稗官”)和宋代的戏曲、诸宫调,其文体意义已相当明晰。

明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下》里更确切地将“传奇”视为文言小说中与“志怪”、“杂录”等并列的一个类别。胡应麟的同时代人臧懋循在其《负苞堂文集》卷三《弹词小记》中还提出了“唐人传奇”这一名称。鲁迅称唐代小说中那些有意虚构,“叙述宛转,文辞华艳”的作品为传奇,正是承胡应麟、臧懋循而来的。

明代嘉靖以后,“传奇”也被用来指称不限出数、各类角色都可以唱、篇幅较长的南曲戏曲剧本。明吕天成《曲品》卷上说:“金、元创名杂剧,国初沿作传奇。”[4]清初李渔在《闲情偶寄》中具体解释说:“古人呼剧本为‘传奇’者,因其事甚奇特,未经人见而传之,是以得名。可见非奇不传。”[5]他着眼于剧本情节的新奇。近人沿袭明人的习惯称呼,“传奇”遂亦成为戏曲中的一个专名。

可以看出,“传奇”一名的外延比较复杂。本书所讨论的“传奇”,仅指文言小说中的一个体类;超越这一范围的外延,不在我们的视野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