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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
1.6.8 八 “搜神”体志怪的审美追求

八 “搜神”体志怪的审美追求

“搜神”体是志怪小说的主要类型。干宝的《搜神记》、署名陶潜的《搜神后记》、刘义庆的《幽明录》、刘敬叔的《异苑》等是这一类型的代表作。

“搜神”体发轫于汉末陈萛的《异闻记》,经过旧题魏文帝《列异传》的发展,至东晋初干宝《搜神记》问世,“搜神”体在志怪小说中确立了其主导地位。

“搜神”体在写法上与正史的区别至为明显。北宋以前,正史的体裁主要分为三种:一为编年体,如《左传》;一为纪传体,如《史记》;一为国别体,如《国语》。其中,司马迁所开创的人物传记体尤为学者文人所青睐,两汉时即已蔚为壮观。诸如刘向的《列女传》、《列士传》、《孝子传》,嵇康的《高士传》,均为广泛流传之作。它们的行文格局是:在记叙一人之事迹时,务求详备,首尾贯通。因此,尽管这类著述多因“虚不可信”而被后人视为“小说”,但其写法却严格遵循史家套路。“搜神”体则不强求完整和长度,即使是一个片断、一幅素描,也可以厕身其间。这是标准的笔记小说的写法,所以它们多以“记”为名。《列异传》虽以“传”名书,却并不谨守“传”的规范,如《望夫石》,便谈不上系统化的叙事。

“搜神”体为古代叙事文体所作的一个贡献是:它大量采用了第三人称限知叙事。一个故事必须有一个讲述人。现代西方的小说批评家认为这一要素的地位甚至超过了人物、情节与主题。在中国的正史中,叙事者扮演了无所不在的第三人称目击者的角色,历史人物的一切言行(除了心中所想与“密语”)他都了如指掌。但“搜神”体作家放弃了这一特权。他们记述的是奇闻怪事,为了使读者相信,有必要提供一个见证人。于是,第三人称限知叙事应运而生。我们来看一个实例,《搜神记》卷十九《张福》:

鄱阳人张福船行,还野水边。夜有一女子,容色甚美,自乘小船来投福,云:“日暮畏虎,不敢夜行。”福曰:“汝何姓?作此轻行,无笠雨驶,可入船就避雨。”因共相调,遂入就福船寝。以所乘小舟,系福船边。三更许,雨晴月照,福视妇人,乃是一大鼍,枕臂而卧。福惊起,欲执之,遽走入水。向小舟,是一枯槎段,长丈余。

所谓第三人称限知叙事,意味着作者只能从“这个人物”那里得到信息,作者不能告诉读者“这个人物”所不知道的东西。在上例中,“这个人物”是张福。我们随着他来到野水边,我们通过他的眼睛见到鼍怪的前后表演;作者仍然是叙事者,但不再能对事件进行“全知”的描述——张福以为鼍怪是一“容色甚美”的“女子”,作者也只能照他的看法叙述;他最终明白了“女子”是鼍怪,作者也跟着他恍然大悟。作者没有告诉读者任何一点张福所不清楚的情况。《搜神后记》卷一《桃花源》、卷六《张姑子》、《异苑·大客》等,均遵循这一规范。作家有意限制自己的叙事权利,这就增强了可信性。

“搜神”体所向往的风格是“简澹”、雅饬。回顾一下《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其中几部代表作的评价是必要的:

(《搜神记》)叙事多古雅。

(《搜神后记》)文辞古雅。

(《异苑》)词旨简澹,无小说家猥琐之习。[19]

古雅简澹,跟正史的凝重厚实便迥然不同。钱钟书《中国诗与中国画》曾经指出:“据中国文艺批评史看来,用杜甫的诗风来作画,只能达到品位低于王维的吴道子,而用吴道子的画风来作诗,就能达到品位高于王维的杜甫。中国旧诗和旧画有标准上的分歧。”[20]何以“神韵派”在画中被视为第一流,而在诗中却只能被视为第二流呢?这根植于诗、画的不同审美指向。“诗言志”,以入世精神为骨,因而格外推崇杜甫的诗风;画则是为了安顿观赏者的心灵,以超尘脱俗为上,因而格外推崇王维的画风。诗、画的这种差异也可延伸到正史与“小说”的对比中来:正史“资治”,“小说”“消闲”,故正史讲求凝重,而“小说”则务必淡雅。“搜神”体臻于这一境界,理所当然成为志怪小说的正宗。

从选材看,“搜神”体广泛采集“古今神癨灵异人物变化”。以《搜神记》为例,仙人法术、神灵感应、妖祥卜梦、物怪变化、神话传说等等,无不涉及,其中又以仙、鬼、怪的形象为核心。这与“拾遗”体、“博物”体颇有区别。

【注释】

[1]《阅微草堂笔记》卷九:“《搜神记》载孔子之言曰:‘夫六畜之物、龟蛇鱼鳖草木之属,神皆能为妖怪,故谓之五酉。五行之方,皆有其物。酉者老也,故物老则为怪矣。杀之则已,何患焉!’然则物久而幻形,固事理之常耳。”见纪昀:《阅微草堂笔记》,196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2]《列异传》中的树精故事颇为有名。《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三:“族叔螷庵言:……尝于大槐树下见一兽跳掷,非犬非羊,毛作褐色,即之已隐。均不知何物。余曰:‘叔平生专意研经,不甚留心于子、史。此二物,古书皆载之。……褐色兽乃树精,《史记·秦本纪》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丰大特。注曰:“今武都故道,有怒特祠,图大牛上生树本,有牛从木中出,复见于丰水之中。”《列异传》:秦文公时,梓树化为牛。以骑击之,骑不胜;或堕地,髻解被发,牛畏之入水。故秦因是置旄头骑。庾信《枯树赋》曰:“白鹿贞松,青牛文梓。”柳宗元《祭纛文》曰:“丰有大特,化为巨梓;秦人凭神,乃建旄头”。即用此事也。’”见纪昀:《阅微草堂笔记》,30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3]游国恩等主编:《中国文学史》第1册,300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

[4]刘叶秋著:《古典小说笔记论丛》,8页,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5。

[5]纪昀的姜三莽故事从另一角度发挥“定伯卖鬼得钱事”的喜剧意味,可参看。见纪昀:《阅微草堂笔记》,16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6]《搜神记》卷一《弦超》中的知琼和《杜兰香》中的杜兰香因扮演了与凡人恋爱的女主角而备受关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四:“己卯典试山西时,陶序东以乐平令充同考官。卷未八时,共闲话仙鬼事。序东言有友尝游南岳,至林壑深处,见女子倚石坐花下。稔闻智琼、兰香事,遽往就之。女子以纨扇障面曰:‘与君无缘,不宜相近。’曰:‘缘自因生,不可从此种因乎?’女子曰:‘因须夙造,缘须两合,非一人欲种即种也。’翳然灭迹,疑为仙也。余谓情欲之因缘,此女所说是也。至恩怨之因缘,则一人欲种即种,又当别论矣。”纪昀:《阅微草堂笔记》,35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阅微》的记载,反映了后世对这种人仙恋爱故事的一种理解:它近于婚外的“采兰赠芍,偶然越礼”。

[7]王瑶编注:《陶渊明集》,425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8]王瑶编注:《陶渊明集》,380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9]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387~38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

[10]王先谦撰:《庄子集解》,第四页,北京,中华书局,1987。

[11]纪昀:《阅微草堂笔记》,87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2]永誽等撰:《四库全书总目》,1208页,北京,中华书局,1965。

[13]冯梦龙:《广笑府》卷六《风怀》,69页,武汉,荆楚书社,1987。

[14]凌初:《二刻拍案惊奇》,662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15]《阅微草堂笔记》卷七记一类似故事,结尾说:“阳羡鹅笼,幻中出幻,乃辗转相生,安知说此鬼者,不又即鬼耶?”可参看。见纪昀:《阅微草堂笔记》,136~137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6]罗永麟:《试论〈牛郎织女〉》,见苑利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民俗学经典·传说故事卷》,90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17]永誽等撰:《四库全书总目》,1208页,北京,中华书局,1965。

[18]萧绎:《金楼子》卷五,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9]永誽等撰:《四库全书总目》,1207页,1208页,北京,中华书局,1965。

[20]见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比较文学研究组选编:《比较文学研究资料》,517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