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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
1.6.2 二 干宝《搜神记》

二 干宝《搜神记》

干宝《搜神记》是魏、晋、南北朝志怪的代表作。

《搜神记》的题材来源,据干宝《搜神记序》,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为“考先志于载籍”,一为“收遗逸于当时”,即或抄撮于故书,或采自魏晋时的传闻。由于干宝以极为认真的态度来从事写作,精心地加工整理搜罗到的材料,遂使《搜神记》成为不朽的名著。

仙、鬼、怪构成《搜神记》的主要形象系列。仙人集中在卷一,如赤松子、宁封子、翭?、彭祖、琴高、刘根、钩弋夫人等;他们或辟谷服食,或乘风雨烟气上下,或双+化凫,或变化隐形,或劾鬼召神,或呼风唤雨,或画符念咒,都似曾相识。倒是《董永》、《杜兰香》、《弦超》三篇,在仙故事中别开生面。兹以《弦超》为例,对《搜神记》的女仙形象略加解剖。

《弦超》所显示的时代色彩是异常浓郁的。其一,在两汉志怪中,求仙之艰难是被强调的重点,至于仙界的生活究竟如何,人们并不关心,而魏、晋、南北朝志怪作者,却对后者倾注了较多的注意力。他们无法为仙界的日常生活安排充实的、富于情趣的内容,遂推测仙人必然活得寂寞无聊。于是,与求仙相对的另一主题——思凡,便应运而生,因为,人间的生活才是真正值得眷恋的。葛洪《神仙传·彭祖》中的彭祖说:“仙人者,或竦身入云,无翅而飞;或驾龙乘云,上造天阶;或化为鸟兽,浮游青云;或潜行江海,翱翔名山;或食元气;或茹芝草;或出入人间而人不识;或隐其身而莫之见;面生异骨,体有异毛;率好生僻,不交俗流。然此等虽有不死之寿,去人情,远荣乐,有若雀化为蛤,雉化为蜃,失其本真,更守异气。余之愚心,未愿此已。入道当食甘旨,服轻丽,通阴阳,处官秩耳,骨节坚强,颜色和泽,老而不衰,延年久视,长在人间。”彭祖的话,无异于一篇思凡的宣言,只是术士气太浓,给人贪得无厌之感,很难使读者喜欢。比较起来,读者更愿接受成公知琼的下凡。她早年失去父母,孤苦无依,天帝可怜她,遂令她下嫁从夫。这样一来,成公知琼的翩然到来,以常人的观点来看,也是应该热情接纳的。因为,她毕竟是一位孤苦无依的女子。设想仙女也会寂寞,也会孤独,也会需要亲人,这使魏、晋、南北朝志怪中的仙,与人的距离越来越小。至于董永因至孝感动天帝,天帝令织女帮助他偿债,织女的下凡,理由与成公知琼不同,但在思慕人间生活这一点上,两者并无差异。

其二,在两汉志怪中,亦不乏女仙,如西王母等,但她们总是居高临下地俯瞰人世。汉武帝以帝王之尊,在西王母面前亦只能仰视。甚至在较早的《列异传》中,凡人对女仙的任何不敬的念头,也会招致大难,如《麻姑》:“神仙麻姑降东阳蔡经家,手爪长四寸,经意曰:‘此女子实好佳手,愿得以搔背。’麻姑大怒;忽见经顿地,两目流血。”蔡经只是心里想想》(“意曰”),麻姑竟大动干戈。干宝笔下的成公知琼就亲切多了。自然,她与人的交往仍闪烁着仙凡相通的神秘色彩,所谓“宿世感运”,便传达出此种意味;但成公知琼毕竟和普通女性一样,作为妻子,对她的丈夫满怀恩爱之情。当她因春光泄漏,不得不与弦超分别时,恋恋不舍,先赠裙衫,再赠诗,然后“把臂告辞,涕泣流离”,那份情意,是能感动弦超的;后来,二人因偶然的机遇重逢,悲喜交加,重温旧好,这和人间夫妻的久别重逢有何不同?中国古代较早涉及人神(仙)相恋的是赋这种文体,如先秦宋玉的《高唐赋》、《神女赋》,读者一向当作虚构的作品来看;并非偶合,《弦超》的本事亦出自晋张敏《神女赋》(张敏还作有《神女传》),显然亦是虚构。这篇产生于晋代的虚构故事,将女仙世俗化、凡人化,正是魏晋知识阶层人格觉醒的标志之一,难怪人情味如此浓郁了。

其三,两汉志怪中的女仙,其容貌之美已得到大笔渲染,如《汉武内传》中的西王母:“视之年可三十许,修短得中,天姿掩蔼,容颜绝世,真灵人也。”但对女仙的才情似未予重视。而《弦超》在简洁地交代成公知琼“非常人之容”后,一再写她长于诗、文,其文“既有义理,又可以占吉凶”,其诗可用于抒发别情,才色兼具,已近于唐人传奇中的佳人了。上述三个特点,表明魏、晋、南北朝志怪的女仙形象已相当丰满。[6]

鬼故事集中在十五、十六两卷,其中名篇颇多,如《河间郡男女》、《苏娥》、《秦巨伯》、《紫玉》、《卢充》、《贾文合》等。《河间郡男女》所描述的坚贞不渝的恋情是异常感人的。更值得注意的也许是王导对河间女复活所作的解释:“以精诚之至,感于天地,故死而复生。”在当时人看来,感情是可以超越生死的,河间女复活即是例证之一。

《搜神记》卷一一《韩凭夫妇》亦旨在突出感情的永恒性。宋康王欲夺韩凭的妻子何氏,致使这对忠贞的夫妇先后自杀殉情。何氏在遗书中请求康王将他们夫妇合葬,可是残忍的康王却故意将二人分埋,使两冢遥遥相望,并以挑衅的口气说:“尔夫妇相爱不已,若能使冢合,则吾弗阻也。”出乎康王的意料之外,奇迹居然很快就发生了:“宿昔之间,便有大梓木生于二冢之端,旬日而大盈抱,屈体相就,根交于下,枝错于上。又有鸳鸯,雌雄各一,恒栖树上,晨夕不去,交颈悲鸣,音声感人。宋人哀之,遂号其木曰:‘相思树’。相思之名,起于此也。南人谓此禽即韩凭夫妇之精魂。”形亡魂在,肉体虽消失了,但感情永生;对感情永恒性的确信是与灵魂不灭的观念糅合在一起的。

与《河间郡男女》相映成趣的是《贾文合》。它写贾文合得病而亡,在录送太山前被发现是误召,放还阳世;途中遇一少女,亦系放还者。贾文合因喜欢她而提出交欢,少女怕玷污了自己的品行,不肯答应。复生后,两家有感于二人的奇遇,为之配合。故事赞扬少女的守礼,与《河间郡男女》之咏叹坚贞的恋情,各有所侧重。

《紫玉》和《韩凭夫妇》的相同之处较多。吴王小女紫玉与韩重相“悦”,“私交信问,许为之妻”。韩重托父母去求婚,吴王一怒之下,断然拒绝,致使紫玉心情抑郁而死。韩重从外地游学归来,得知紫玉去世,“往吊于墓前”。紫玉“魂从墓出”,与韩重相见,并唱了一首哀怨欲绝的歌。这种感伤情调以及对感情的执著,都与《韩凭夫妇》相通。区别在于:韩凭与何氏系夫妻之情,韩重与紫玉为恋人之情。宋康王因好色而蓄意制造悲剧,是卑鄙的权贵;吴王因不满于女儿的私订终身而拒绝韩重求婚,是个“明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的父亲。

《紫玉》还有些内容是无法与《韩凭夫妇》作比较的。比如对于“死生异路”的强调。紫玉在唱完那首哀怨欲绝的歌后,唏嘘流涕,邀请韩重到她的墓中去,韩重不愿意,说:“死生异路,惧有尤愆,不敢承命。”他后来虽然进去了,也仅停留了三天三夜。韩重的这种态度,紫玉表示非常理解:“死生异路,吾亦知之,然今一别,永无后期,子将畏我为鬼而祸子乎?欲诚所奉,宁不相信!”并非偶合,在《搜神记》卷一六《卢充》中,当卢充得知“崔是亡人”而他曾“入其墓”时,亦“懊惋”不已;他与崔少府女的婚姻,亦以三日为限。

“死生异路”的观念在《搜神记》卷四《胡母班》中有更集中的表达。胡母班走泰山府君后门,让他死去的父亲做了本地社公。此后,胡母班的几个儿子便相继夭折。原来,他父亲想念诸孙,将他们召到阴间去了。泰山府君的一句话点题:“昔语君‘死生异路,不可相近’故也。”其传书情节对唐传奇《柳毅传》或有影响。

无论是《紫玉》、《韩凭夫妇》,还是《卢充》、《苏娥》,读者从中都不难感受到作者对鬼的深厚的同情心。人对她们不带丝毫敌意。但卷一六《秦巨伯》却写了一个狡诈残忍的鬼:其本事出《吕氏春秋》卷二三《慎行论·疑似》。《吕氏春秋》称这种“喜效人之子侄昆弟之状”的鬼为“奇鬼”,可见他们本属于鬼中的无赖;正如人类中存在阴贼之徒一样,鬼世界亦然。这种恶鬼的出现,并不影响志怪作者对鬼的基本同情的态度,正如志怪作者并不因为人类中有邪恶者就仇视整个人类一样。

怪故事集中在十七、十八、十九三卷。怪,也就是后世所说的妖精,系由年老的动物、植物、器物变化而成,是与人格格不入的异类。它们作恶多端,常干坏事,并不时幻化为男子,淫人妻女,如《田琰》中的犬怪。也许有必要指出,在涉及男女关系的志怪小说中,和人恋爱的鬼几乎全是女性(已死的丈夫与活着的妻子同居属于例外),同样,下凡结婚的也全是女仙。为什么不是男鬼或男仙呢?我想,主要因为,倘若一位男仙下凡,或一位男鬼现形,来到人间建立家室,又不能“从一而终”,那就有玷污人妻女的嫌疑。而女鬼、女仙与人间的男子恋爱,却不会被视为品行不端。与上述现象成为对照,物怪却常以男性的面目出现在男女关系中,这便鲜明地显示出了怪的可恶。

物怪有时也幻化成求爱的女性,其中尤以狐最善于蛊惑男子。如《阿紫》中的阿紫。后世称善作媚态迷惑人的不正派女子为“狐狸精”,就是由这类故事演变而来的。阿紫的神通也确实够大的。王灵孝因而放弃了职守,抛弃了发妻,被救出来后,还恋恋不舍地回顾那段“乐无比”的生活;阿紫之善于媚惑,可见一斑。至于别的物怪,虽也想方设法媚人,但那本领就小多了。如《搜神记》卷一八《苍獭》。苍獭之不高明,从几个方面看得出来:其一,全身上下都穿着青色的衣服,撑着青色的伞,装束甚为古怪;其二,它诱惑的对象是管堤的小吏丁初,丁初从未见过这样一位女子,现在忽然有个女人冒着阴雨天气走路,不能不引起他的怀疑;其三,丁初快步地走,它也追得很急,但距离却越拉越大,足见其能耐有限。如此獭怪,却多次用色相来迷惑年轻人,假如有人上当的话,那也只是因为男子太好色(人性的弱点)。

从《搜神记》中,我们还能了解到魏、晋、南北朝人对物怪的蔑视之意。无论物怪有多么大的神通,人都不必害怕它们。采取这种态度的理由是充分的。第一,人有办法使物怪现出原形,只要带上一只猎犬或一面古铜镜;第二,方士可以服怪,如《搜神记》卷三《淳于智》所写;第三,气豪胆壮、风度旷达足以服怪。第三类与魏、晋、南北朝的士风相通,故事也较有趣,如《搜神记》卷一八《宋大贤》。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能战胜物怪,战胜物怪的前提是自身人格的健全。卑鄙委琐,利欲熏心,就不仅不能战胜物怪,还会被物怪所捉弄。《搜神记》卷一七《倪彦思》便是一例。嘉兴倪彦思家,忽来狸怪,惟闻其声,不见其形。它来不久,便把奴婢窃骂主妇的话告诉了彦思;彦思觉得有利,遂容许它住在家中,相安无事。后来,因狸怪提出要彦思的小老婆作陪,触犯了彦思的利益,彦思就请了方士来驱逐它,可是方士也无能为力。下面的一个细节是意味深长的:

郡中典农闻之曰:“此神正当是狸物耳。”魅即往谓典农曰:“汝取官若干百斛谷,藏著某处。为吏污秽,而敢论吾!今当白于官,将人取汝所盗谷。”典农大怖而谢之。自后无敢道者。三年后去,不知所在。

《倪彦思》表明了一个意思:人不立德,便不足以胜物怪。此外,故事还流露出几许愤世嫉俗之情。试想,“自后无敢道者”,不是暗示人人都有把柄捏在狸怪手中吗?

在仙、鬼、怪故事之外,《搜神记》还有不少著名的神话传说和历史传说。前者如盘瓠神话(卷一四《盘瓠》)、蚕马神话《卷一四《女化蚕》),后者如东海孝妇传说(卷一一《东海孝妇》)、范式、张劭友情故事(卷一一《范巨卿张元伯》)。后两个故事成为元代杂剧的重要题材,关汉卿有《窦娥冤》,宫天挺有《范张鸡黍》。

《搜神记》中还有其他内容,如神灵感应(集中于第四、第五卷)、天灾地妖(集中于第六、第七卷)、瑞应符命(集中于第八、第九卷)、以梦占卜(集中于第十卷)、万物化成(集中于第十二卷)等,它们大都“承于前载”,干宝只是做了辑录、分类编排和文字润色的工作。如卷一二《落头民》、《蕏虎化人》、《,国马化》诸条,本事出自《博物志》;卷一○《和熹邓后》、《禾三穗》,本事出自《东观汉记》;从“广异闻”的角度来看,其价值不高,但干宝搜罗完备,亦功不可没。有些故事的叙写,较“前载”曲折、生动,见出烹炼之功。

《搜神记》的问世,标志着“搜神”体在志怪小说中确立了其主导地位。它在中国志怪小说发展史上的地位和意义,都应以此为基点来加以阐述,否则便不得要领。这一点,我们将在《志怪小说的审美追求》一节加以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