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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
1.3.3.3 3.传奇小说的类型划分:以篇幅或时代为依据

3.传奇小说的类型划分:以篇幅或时代为依据

以篇幅长短或字数多少作为划分小说类型的依据,这是西方小说理论影响的结果。1929年11月,郑振铎完成《中国小说的分类及其演化的趋势》一文。他将中国小说分为短篇小说、中篇小说、长篇小说三类,其中,短篇小说包括笔记、传奇、评话;中篇小说包括《燕山外史》与《玉娇梨》、《闺孝烈传》等;长篇小说包括“讲史及其他”。如将处理对象限定在传奇小说范围内,那么,可归入短篇小说的“乃是我们所称的唐人传奇一类的作品,如《霍小玉传》、《李娃传》、《灵应传》,以至《聊斋志异》(清蒲松龄)等”[39]。“最早的中篇,或可以说是最短的中篇,乃是唐张"所著的《游仙窟》。这是单本刊行的传奇体小说的第一种。这一个体裁在后来乃成了一个派别。”“大都中篇小说,其内容以所谓‘艳情’的故事为最多。其文字则以文言写成者为最多,以白话写成者较少。”[40]长篇小说“大都是以白话写成的,绝少有文言的著作,更少有骈四俪六的体裁”[41]。郑振铎以篇幅长短作为归类的依据,其标准简明而易把握(不像描述作品风格,容易产生见仁见智的分歧),但尽管如此,仍有不同说法出现。如日本学者大眆秀高即称元代及明朝前期刊行的《娇红记》、《钟情丽集》等为“长篇传奇小说”:“传奇小说定义……凡唐代滥觞之种种才子佳人剑侠妖怪故事,以及其后一脉相承之文体,皆足征表其貌。然而何类传奇小说方可冠以长篇之名,则非毫无可议之处。问题着眼点不只是篇幅字数,其内容情节亦是关键所在。不过,在此笔者姑且稍嫌含糊地将长篇传奇小说界定为:创作于元代以后,以单行本刊行的传奇小说,或是与此文字篇幅近似的传奇小说。”[42]长篇、中篇、短篇的分法本以篇幅长短为依据,大#秀高的说法与现代小说分类观念不合,故学界响应者相对较少。伊藤漱平、石昌渝、陈益源、薛洪!等都认可“中篇传奇小说”一名而不接纳“长篇传奇小说”之论。[43]

短篇、中篇、长篇的分类,就显示作品的审美特征而言,它不如“诗意传奇”、“话本体传奇”、“通俗传奇”、“高雅传奇”等据风格确定的名称,但在某些特定场合,这种分类较便于行文,尤其是在风格分类有争议的前提下。如明代追随《娇红记》的作品,并非全是通俗传奇,只有用“中篇传奇小说”一名才能囊括篇幅相近而风格有异的诸多作品。因此,这种分类也有其用处。

以时代作为划分类型的依据,这是中国传统学术常用的方法,好处是方便而无争议,如唐诗、宋诗、明诗、清诗等称谓。将这种方法推广到传奇小说,则有唐人传奇、宋人传奇、明代传奇小说、清代传奇小说的概念。但需要指出,一个有眼光的学者,当他采用这种划分标准时,其目光所注,仍留意于时代风气对小说创作的影响以及不同时代小说风格的区别,这样也就进入了审美研究的层次。如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一篇阐释宋初乐史的传奇小说时说:“篇末垂诫,亦如唐人,而增其严冷,则宋人积习如是也……又大抵托之古事,不敢及近,则仍由士习拘谨之所致矣,故乐史亦如此。”从时代风习寻找作品风格的成因,并注意与唐代对比,这是极具穿透力的审美批评。吴志达论及宋人的通俗传奇,说:“北宋中期至南宋中期,是形成宋传奇特色的时期。其显著特征是雅俗融合,审美心理由士大夫之雅趋向市民之俗。”[44]着眼于审美心理、语言风格的变化,旨在把握各时代传奇风尚的流变。陈文新比较唐宋传奇时说:唐人传奇可视为诗人的小说,宋人传奇的作者群则明显地市民化了。“话本情趣的涌入与艺术表达的世俗化”是促使它发展的核心因素。[45]李剑国《宋代志怪传奇叙录》前言认为:“宋人小说的通俗化开始造成这样一种趋势——文人文言小说和市民话本小说一定程度的合流趋势,这在小说史上是意义重大的。”这样一些成果,以时代为经,以审美批评为纬,其意义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