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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
1.3.2.1 1.志怪小说的类型划分及研究

1.志怪小说的类型划分及研究

“志怪”一词,首见于《庄子·逍遥游》,“志”是作为动词使用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志怪”成为一个动宾结构的名词,如祖台之《志怪》、梁元帝《金楼子·志怪篇》等。至唐,“志怪小说”的概念正式出现,段成式《酉阳杂俎·序》称:“固役而不耻者,抑志怪小说之书也。”以“志怪”与“小说”合一,其意义是重大的。明胡应麟更多次在题材分类的意义上使用这一名词,如《少室山房笔丛·二酉缀遗中》:“古今志怪小说,率以祖夷坚、齐谐。”小说史家鲁迅,在厘定古小说的门类时,以志怪与志人对举,最终赋予了“志怪小说”一词以精确的文体内涵。

“志怪小说”作为一个大的类型概念,它应该包含有若干子类。只有在进一步划分的基础上,研究才可能更加深入。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将“志怪小说”划分为三类。其一,“文士之传志怪”,包括曹丕《列异传》、张华《博物志》、干宝《搜神记》、陶潜《搜神后记》、刘敬叔《异苑》、刘义庆《幽明录》、吴均《续齐谐记》等;其二,“释家之明因果”,如王琰《冥祥记》等;其三,“方士之行劝诱”,如王浮《神异记》、王嘉《拾遗记》等。鲁迅的划分依据是作者身份,所以在讨论作品时,首先关注的是作者的动机,如评“释氏辅教之书”说:“大抵记经像之显效,明应验之实有,以震耸世俗,使生敬信之心,顾后世则或视为小说”;至于方士,则“多作异记,以长生久视之道,网罗天下之逃苦空者”;而“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郭箴一《中国小说史》依仿鲁迅的做法,但将六朝志怪小说分为“文士之传志怪”和“佛教徒怎样利用鬼神志怪书”二类,删去了“方士之行劝诱”一类。

刘叶秋比较注重作品题材及表达方式的差异,并据此将魏晋志怪分为三种类型:“一、兼叙神仙鬼怪,不专谈某种宗教或方术,夹杂着零星琐碎没有故事性的记载,以晋干宝的《搜神记》为代表。此类较多,题为魏文帝撰的《列异传》和题为晋陶潜撰的《搜神后记》,最与近似。二、兼叙山川、地理、异物、奇境、神话、杂事等,而着重宣扬神仙方术,以晋张华的《博物志》为代表,乃《山海经》系统的延续。三、专载神仙的传说,以人系事,体同纪传,以晋葛洪的《神仙传》为代表,乃汉刘向《列仙传》的模仿和扩大。苻秦王嘉的《拾遗记》,为古代野史杂传之发展,尤具特色,自成类型。所以我认为研究魏晋南北朝小说,应该以《搜神记》、《博物志》和《拾遗记》为重点,尽先阅读,然后推及其他。”[3]1983年,刘叶秋为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作序,也说:“我平日讲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总叫人着重读《搜神记》、《博物志》和《拾遗记》,就由于它们是三个不同类型志怪的代表作,可从此以概其余。”

刘叶秋的分法在笔记小说研究界得到较为广泛的赞同。李剑国著《唐前志怪小说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5月版),分志怪小说为三个子类:(1)地理博物体志怪小说:由汉人的《括地图》、《神异经》等到晋张华的《博物志》等,属于这一类;(2)杂史杂传体志怪小说:由汉人的《汉武故事》、《列仙传》到晋葛洪的《神仙传》、苻秦王嘉的《拾遗记》等,属于这一类;(3)杂记体志怪小说:由汉人的《异闻记》到晋干宝的《搜神记》、陶潜的《搜神后记》等,属于这一类。其分类与刘叶秋一致。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史稿》(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3月版)分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为记怪类、博物类、神仙类:“记怪类”与李剑国所说的杂记体对应;“博物类”与李剑国所说的地理博物体对应;“神仙类”与李剑国所说的杂史杂传体对应。陈文新《中国文言小说流派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9月版)则以三个子类的代表作品标目,分别名之为“搜神”体、“博物”体、“拾遗”体,名目有异,实质则相同。吴志达《中国文言小说史》(齐鲁书社1994年9月版)分志怪小说为“地理博物类”、“杂记体”、“野史杂传体”,与李剑国所立名目大体一致。

以《搜神记》、《博物志》、《拾遗记》为志怪小说三个子类的代表,在古小说研究界已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尽管对各子类的称谓互不相同。在这个前提下,深入探讨各子类在题材选择和表现手法方面的特点,揭示其魅力所在,便成为新的焦点。

关于题材选择,刘叶秋《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简论》的概括较为简略,但比较中肯,其他学者的描述,有的详细一些,有的全面一些,并无实质性的差异。

关于志怪小说三个子类的表现手法,笔记小说研究界的看法则不尽一致。例如“搜神”体,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具体分析《搜神记》时,“从小说艺术发展的角度”指出了三个特点:“首先,增强了故事情节的完整性和丰富性,扩大了志怪小说的容量。《搜神记》虽仍是‘丛残小语’格局,但有些段目明显加长……篇幅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情节的完整化和丰富化。”“其次,与前者相联系的是运用和加强种种表现手段来提高叙事的艺术性。这在较长的故事中尤为突出。具体说,一是叙事讲究条理章法,而且避免平铺直叙,有意起波澜,出周折……二是加强对话描写,通过人物自身对话来显示情节和推进情节发展,而不是主要由作者用自己的话代为叙述……三是对场面、人物动作等进行细节性的描写渲染……四是在叙事中穿插诗歌。”“最后,一些段目开始注意加强人物形象的描写。”其他研究者,如侯忠义在《中国文言小说史稿》中说《搜神记》“虽大都是‘残丛小语’式的片断记载,且非‘有意为小说’,但其中一部分优秀作品”,“情节丰富曲折;结构完整;注意使用对话和细节描写来刻画人物性格;采用了韵散相间的形式”,“显示了《搜神记》在志怪小说中的成熟和进步”。相互之间,措词颇有异同,但都旨在用西方小说观念来阐释中国的志怪小说。陈文新《中国文言小说流派研究》认为:“‘搜神’体在写法上与正史的区别至为明显。”“‘搜神’体为古代叙事模式的开拓所作的一个贡献是:它大量采用了第三人称限制叙事。”“‘搜神’体所向往的风格是‘简淡’、雅饬。”“正史‘资治’,‘小说’‘消闲’,故正史讲求凝重,而‘小说’则务必淡雅。‘搜神’体臻于这一境界,因而成为志怪小说的正宗。”

对于“博物”体,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具体分析《博物志》时指出:“作为地理博物体志怪,《博物志》是受了《山海经》影响的。”“书中,地理博物知识及传说,占很大比重,昔人云:‘天地之高厚,日月之晦明,四方人物之不同,昆虫草木之淑妙者,无不备载。’[4]这一点很像《山海经》。”“《博物志》自然也有自己的特点,它虽多记地理博物,但并不限于山川动植、远国异民。一是记载了许多全无故事性的杂考杂说杂物,二是又记载了许多故事性很强的非地理博物性的传说。本来地理博物体志怪的小说特征就不及杂记体来得鲜明,再加上这第一点,结果是博则博矣,但却大大削弱了它的小说性,丛脞芜杂,鸡零狗碎,几乎成了一盘大杂烩。”陈文新《中国文言小说流派研究》持论有所不同。他从创作目的、体例、写法等方面探讨了“博物”体的特征。从创作目的看,“博物”体小说旨在满足读者对无垠的空间世界的神往之情。从体例看,“博物”体以方位的移换为依托。从写法看,“博物”体是从地理书发展来的,重在说明远方珍异的形状、性质、特征、成因、关系、功用等,意在使读者清楚明白地把握对象,所以,生动的描写较之曲折的叙事是更重要的。如与“搜神”体对比的话,可以这样说:“博物”体注重表达空间里的景象平列,“搜神”体注重展示时间上的情节延续,就故事性而言,“博物”体是不能与“搜神”体一较长短的。它在志怪小说中并不占有主导地位。

对于“拾遗”体,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在具体分析《汉武故事》时,归纳了三个特点:第一,历史成分和幻想成分紧密结合。第二,围绕中心人物(武帝)、中心事件(求仙)组织材料,形成长篇结构,不同于一般志怪琐语丛言的格局,这样可以比较充分地展开描写,对后世传奇体小说是有影响的。第三,它的文字功夫很好,笔触简洁而又雅致;它还运用了描写手段,摹景状物,渲染气氛,描写对话,都比较生动。在评介《拾遗记》时,又强调这部小说文字绮丽,铺彩错金,类似《汉武内传》、《十洲记》而词藻更为丰茂。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史稿》(上)认为:“《拾遗记》的文字绮丽,辞藻丰茂,幻想奇特,有道家风采。正所谓‘事丰奇伟,辞富膏腴’。《拾遗记》就点滴事实敷衍成篇的特点,颇有有意为小说的意思。王嘉似是自觉地进行小说创作。这种靡丽的文辞与夸诞的内容相结合的创作手法,使《拾遗记》在魏晋小说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并直接影响了唐传奇的创作。”吴志达《中国文言小说史》举证更为全面。陈文新《中国文言小说流派研究》则强调:“拾遗”体是杂传、“博物”体、“搜神”体三者在辞赋的藻饰之风濡染下结合而成的,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拾遗记》处于这一发展过程的顶点,其情调与古典诗相通,优美,精致,并不乏神秘、感伤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