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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
1.3 绪  论

绪  论

提纲挈领地梳理问题,高屋建瓴地把握全局,这是所有《绪论》写作者向往的境界。但是,为一部探讨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历程的书写作《绪论》,发轫伊始,就难以保持踌躇满志的心态。其原因局外人不一定了然,局内人却一定清楚。凡是有过研究文言小说经历的学者,对这一课题所面临的种种麻烦不会不了解。大体说来,有下述的几个方面:

其一,在进入对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历程的描述之前,必须建立一个评价尺度。比如,我们要确定《世说新语》在文言小说史上的地位,先得有一个恰当的衡量标准。然而,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公认的权威可以依赖。众所周知,20世纪文学学科的确立,其依据是西方的文艺理论。按照我们西方老师的教导,小说是一个有一定长度并塑造了人物形象的虚构故事。以这样的尺度来衡估中国古代小说,我们发现,唐人传奇、宋元话本、明清长篇小说等可以不勉强地被称为小说,但中国传统目录学家所说的“小说”,如魏晋志怪小说、六朝轶事小说以及后世的大量笔记小说,却不符合其小说标准。这一情况表明,如果我们遵从西方老师的意见,就只能委屈我们民族文化生活中曾经扮演了重要角色的若干文学样式和若干名著,如《世说新语》、《酉阳杂俎》和《阅微草堂笔记》,将它们置于无足轻重的尴尬处境;如果我们遵从我们民族的文学传统,将《世说新语》、《酉阳杂俎》和《阅微草堂笔记》等视为具有经典意义的名著,那就必然会与西方老师的意见发生冲突。两种尺度不能统一,歧异和纷争在所难免;事实上,在文言小说研究界,这种歧异和纷争由来已久。所以,假如我们要建立一个评价尺度,并不像一张白纸任我们挥洒那样自由,而是面对着种种纷纭复杂的意见,先必须对之加以清理,然后才谈得上辨别曲直和发表意见。《绪论》专设《汉代小说的目录与综合研究》一节,表明笔者正视并试图解决这一问题,因为,关于汉代小说的综合研究,其核心即小说评价尺度的建立。

其二,在进入对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历程的描述之前,必须划定研究范围,或者说,确立研究边界。直白地表述,即哪些作品能算做文言小说?表面上看,这似乎不成问题,答案很简单:一切用文言写的小说都是文言小说;“文言小说”本是从语言形式的角度所作的限定。

但事情并不如此简单。比如,半文半白的《三国志通俗演义》,我们是算它白话小说呢,还是算它文言小说?再如屠绅的《鑘史》,这部洋洋洒洒二十余万字的用文言写成的长篇小说,我们自然不能否认它是“文言小说”,只是,就“文言小说”一语的约定俗成的含义来看,通常是不包括长篇在内的。所以,开章明义,我们在这里提醒读者,长篇文言小说不在本书的论述范围之内;《绪论》设计了《笔记小说的类型划分与研究》、《传奇小说的审美研究与类型划分》二节,已隐含对研究对象加以限定的用意:我们所说的文言小说,其外延包括传奇小说和笔记小说,以短篇为主,中篇为辅。

其三,就总体而言,对文言小说作审美研究,学术界已有的成果尚不充分,还有广阔的探讨余地;但在某些方面,如志怪小说类型的划分、轶事小说类型的划分、传奇小说类型的划分等,仍然积聚了相当多的探讨和争议,而这些探讨和争议又与审美研究关系密切。尤为重要的是,我们进入某个研究领域,倘若对相关学术进展不甚了然,而只是自己说自己的,不免有盲人骑瞎马之嫌。我们的研究从何处起步?只有掌握相关的研究状况,才能胸中有数。《绪论》专设两节介绍学术界的种种见解,用意在此。自然,笔者的梳理并未涵盖所有的研究层面,尤其是涉及具体作品的学术成果。

其四,对文言小说的审美发展历程作描述,在历时态和共时态二者中,更偏重历时态,因此格外重视作家作品的时代归属,而这恰好又是文言小说研究中的一个困难环节。班固《汉书·艺文志》断言“诸子十家,可观者九家而已”,另一家不“可观”的便是“小说”。“小说”的这种不受重视的地位导致了其著作权的无关紧要,诸多“小说”作者常将自己的作品题上古人的名字。其结果,不仅某部作品的作者难以弄清,连作品的产生时代也成为悬案。这种情形,尤以旧题汉人小说和部分六朝小说为甚。要考察其审美发展,必须首先确定其时代,最好连其作者也一并确认。《绪论》专设《唐前部分小说的文献问题或史料问题》一节,旨在廓清尘埃,或至少给读者一个交待,以便顺利地进入正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