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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的文化与审美
1.21.1 第一节 器乐演奏艺术家特质

第一节 器乐演奏艺术家特质

当我们的祖先以“原始的呼喊”向世界昭示着生命冲动的同时,也无形中孕育了音乐艺术的萌芽。在人类原始的生产和劳动中,工具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了简陋的乐器,这就为器乐演奏的诞生奠定了物质基础。早期的生产力水平很低,限制了乐器的发明和运用,所以最初的器乐作为声乐的附属物,是以对声乐进行伴奏和模仿的形式而存在的。在欧洲,直到中世纪后期以及文艺复兴时期,器乐才开始脱离声乐艺术的束缚而变成一门独立的音乐艺术表现形式。中世纪的器乐作品大多从教会圣咏和世俗声乐曲中移植或改编而来。到了巴洛克时期,器乐作为声乐复调的表现形式获得了与声乐同等重要的地位。而交响曲的确立则标志着器乐的成熟。到后来,随着乐器性能的完善和演奏技巧的逐步发展,作曲技术的提高,器乐作品逐渐丰富起来,直至今日可谓浩如烟海。

自巴洛克时期以来,产生了大量原创性的经典器乐作品,进一步向世人展示了器乐艺术所具有的独立品质与个性魅力。尤其是在器乐合奏当中,乐器音色的变幻具有极强的可听性,此外,相对于人声而言,器乐能够在更为宽阔的音域和更为绚丽的技法上大胆表现,因而能够带给欣赏者以丰富的审美体验。从音乐艺术本身的特点来看,“纯音乐”的器乐艺术更能体现它的特质:它能够不受其他姐妹艺术的束缚而在自己的领域中表现得更为自如,从而更加充分地展现自身独特的艺术魅力。

在器乐艺术逐渐繁荣的同时,有一个特定的群体也随之诞生,那就是器乐演奏家。别小瞧这个群体,正是通过他们的高超演奏,将故纸堆上的各种音符和标记转化成现实的音响,我们才能聆听音乐,器乐演奏家是连接作曲家和欣赏者的重要中介,如果没有他们,我们恐怕将难有机会去欣赏作曲大师们的杰作了。

很多人都喜欢音乐,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成为器乐演奏家的条件。作为一个成熟的器乐演奏家,至少应该具备以下特质:

首先,扎实的演奏技术。器乐演奏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艺术。扎实的基本功和娴熟的演奏技巧是音乐表演的基本要求,直接决定了演奏艺术家所能达到的艺术水准的高低,因此必须从小就打好坚实的基础。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演奏家也都是从孩童时期开始学习器乐演奏的。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像莫扎特这样的神童是少数,所以他们不得不牺牲掉本该玩耍的时间去练习:学习乐谱和基本的音乐知识、演奏各种增强技能的练习曲等。虽然过程艰苦,但是严格的训练却能将他们磨练成器乐演奏的高手,这对他们日后成为一个合格甚至优秀的演奏家是绝对必要的。正所谓“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用在演奏家身上丝毫不夸张。

其次,对音乐作品的理性分析。绝大多数的音乐作品都是以各种乐谱的形式而存在的,乐谱是音乐表演忠实性和真实性的基本依据。要想完成好作为二度创作的音乐演绎环节,演奏家必须将乐谱作为基本依据,进行理性的分析,仔细研究作品的基本要素(调式、调性、旋律、节奏、速度、力度、表情等)、曲式结构、和声安排以及音乐中各音乐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认真揣摩作曲家的创作意图,从而正确地把握住作品的基本逻辑和内在情绪,这是演奏家在演奏新作品之前的必然要求。

再次,对作品相关背景的分析。前两点可以说是从技术的层面谈论对演奏家的要求。但是,乐谱并不是音乐表演的惟一根据。音乐作为一门时间艺术,具有非语义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的特征,某种意义上要比文学或造型艺术更为内在和深刻,因此演奏家要善于在重视乐谱的基础上对音乐进行联想和发挥。就乐谱本身而言,也会因为时代和社会环境的改变而风格不一[1],所以如果不仔细研究,其风格会有着极大的出入。为此,演奏家在演奏新作品时,除了研究乐谱外,还应该对作曲家所处的时代以及作品的风格进行深入的分析。对作曲家的创作思想和美学观念、音乐作品产生的历史背景和风格范畴等进行研究,才能使演奏者将凝固的音符变成流动的音乐,并做到演绎风格的准确到位。

当然,除了上述的硬功夫、真本事之外,一个好的演奏家也应该具备良好的艺术表现力,这往往是与演奏作品时的情感表现分不开的。尽管在音乐美学中存在着一定的分歧[2],但我们在实际的音乐实践中确实无法将音乐与情感割裂开来。黑格尔将情感表现看作音乐艺术的重要内容,“在这个领域里音乐扩充到能表现一切各不相同的特殊情感,灵魂中一切深浅不同的欢乐、喜悦、谐趣、轻浮、任性和兴高采烈,一切深浅程度不同的焦躁、烦恼、忧愁、哀伤、痛苦和惆怅等等,乃至敬畏崇拜和爱之类情绪都属于音乐表现所特有的领域。”[3]所以,撇开音乐美学上的争论,在承认音乐与人的情感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这一前提下,演奏家把以乐谱形式存在的音符转化成活生生的音响的过程本身,即是一种充满着情感体验的艺术再创造。只有通过对乐曲情感的深层体验,加上富有创造性的联想和科学的思维方法,才能真实、生动地再现作曲家的风格和作品的情感内涵。而这一切所形成的正是演奏者的“乐感”,即对音乐美所产生的感觉,这种感觉能力固然有其先天的因素,但更重要的在于后天的音乐修养,这就要求演奏家在全面掌握演奏技术的同时,尽力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通过对文学、史学、哲学、美学在内的人文学科的了解和学习来提升综合素质,并且通过大量的聆听、欣赏来积累审美经验,并最终确立自身的演奏风格,这是演奏家提高艺术表现力的“软指标”,需要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同时也是为什么我们在欣赏音乐时发现杰出的演奏家们在演奏相同的作品时,能够具有不同风格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