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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的文化与审美
1.19.2 第二节 中国民歌体裁

第二节 中国民歌体裁

民歌起源于劳动,是我们祖先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斗争实践中,口头创作的一种反映自己思想感情和意愿的短小的歌唱艺术。民歌植根于民族民间,具有浓厚的乡土韵味和鲜明的民族风格,其艺术形象生动,曲调流畅,是中国文化遗产中瑰丽的宝藏。民歌与一般创作歌曲的不同点是:不受某种专业作曲技巧的支配,是劳动人民自发的口头创作;其曲调与歌词并不固定,而是长期传播过程中不断经过加工而成;不借助于记谱法或其他手段,而主要依靠人们的口耳相传;不体现作者的个性特征,而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色彩;演唱过程中不依赖器乐伴奏,而是随口就唱。民歌从其音乐特性出发,在体裁形式上可分为号子、山歌与小调三类:

一、号子

号子又称劳动号子,是整个人类文化历史中产生最早、最古老的艺术品种之一。号子具有指挥劳动、协调动作、统一节奏、消防车除疲劳、鼓舞劳动斗志等作用。生活中多种多样的劳动方式产生了多种多样的劳动号子,每种劳动号子都同各自的劳动特点紧密相联。号子的音乐节奏直接随劳动强度而变化,劳动强度越大,其节奏越是简明扼要、强弱分明、紧张度加强,以便更好地统一劳动动作。号子的曲调一般反复出现,大都反映劳动者坚毅质朴粗犷豪迈的性格。号子的演唱形式最常见的是一人领,众人和,以及独唱、对唱、齐唱等。在一领众和的情况下,领唱者既是劳动的组织者又是劳动的指挥者,领唱曲调往往高扬舒展、极富号召性,随后劳动者应声齐唱,呼喊出衬词或末句,节奏急促,曲调铿锵有力。

二、山歌

山歌是指劳动者口头创作的各种山野歌曲。山区、半山区农民传唱的民歌,水乡渔民、草原牧民在劳动中即兴唱出的抒情曲,有时也叫山歌。山歌的作用不仅是消愁助兴、自娱自乐,而且还表达了劳动者对丑恶现象的憎恨以及对自然、对生活、对美好事物的赞颂和向往。

山歌的歌词一般为即兴创作,内容题材极为广泛,看山唱山,见水唱水,见树唱林,见姑娘就唱花,边唱边想,随意性很强,歌唱青年男女纯真爱情的题材尤为多见,颇具物色。山歌的节奏自由舒展,有字密腔长的特点,开头处常用“哎呀来”等衬词拉开节奏,中间字密时如戏曲中的垛板,结尾处常用甩腔。山歌分为高腔山歌、平腔山歌、短腔山歌三种类型。根据地域分布,曲调各有其特点。一般来说,平原地带的山歌流畅、秀丽;高原地带的山歌高亢、嘹亮、粗犷有力、激昂奔放;草原上的山歌热情奔放、辽阔宽广。山歌在唱法上可用真假声结合,在演唱形式上可分为独唱、对歌、领唱与帮腔。流传广泛的山歌有四川的《槐花几时开》、云南的《小河淌水》、江西的《兴国山歌》、陕西的《蓝花花》等。

三、小调

小调是民间传唱极为广泛的各种小曲,民间俗称的“小令”、“俗曲”、“俚曲”、“时调”等都属小调。小调不像号子那样受劳动场景的限制,不像有的山歌那样要宽广的嗓音,因此其群众基础扎实,通俗流行性强,传播甚广,经民间艺人不断演唱加工,艺术性日益成熟。由于小调表现题材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大到政治事件,小到民俗风情,因而在丰富社会生活,拓宽思路,传递信息等方面都起到过积极作用。

小调的歌词都比较固定,并有一定格律,每段歌词的字数大体相同,常借“五更”、“四季”、“十想”、“十二月”等固定格式来叙述主题思想;以分节歌为基本结构,衬词为原样重复,形成了规整、对称原则;小调节奏匀称,韵律平衡,乐汇清新、旋律流畅、细腻、委婉,曲调上常以两句对称以及起、承、转、合的句式为明显特征,形成了均衡的稳定感。小调的演唱形式以独唱为主,配以二胡、琵琶等乐器伴奏。流传广泛的小调有《孟姜女》,河北的《小白菜》,江苏的《茉莉花》、《无锡景》和各地的《绣荷包》及台湾的《一只鸟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