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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的文化与审美
1.18.5 第五节 室内乐体裁

第五节 室内乐体裁

室内乐是由2件至10余件乐器演奏的器乐重奏曲,原意是指在房间内演奏的“家庭式”音乐,后发展成一种在音乐会上演奏的独立器乐体裁形式。常用多乐章的奏鸣曲写成,每件乐器承担一个独立声部,在作曲技法和演奏水平上有极高的要求。与交响乐而言,室内乐显得感情细腻、含蓄,而且更加注重发挥每件乐器的技巧和表现能力,对各声部的乐器在重奏关系上也显得精雕细琢。室内乐重奏中乐器的组合形式繁多,最常见的有弦乐四重奏——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钢琴三重奏——钢琴、小提琴、大提琴等组合形式。海顿是这一体裁写作的杰出大师,他一生中共写了83部弦乐四重奏和数10部其他形式的重奏曲。如《降B大调弦乐四重奏》、《G大调第十四弦乐四重奏》等,著名的室内乐作品还有贝多芬的《D大调弦乐三重奏》、《竖琴四重奏》、舒伯特的《鳟鱼五重奏》等。一般而言,室内乐常常运用以下几种体裁创作出来:

一、奏鸣曲

奏鸣曲[6]是指由三个乐章或四个乐章组成的器乐套曲,一般是由一件(或少数几件)乐器演奏,只用钢琴伴奏(当然钢琴奏鸣曲无需伴奏)。奏鸣曲形成于巴洛克时期,其结构比较松散,对比因素较少;分为庄重严肃的“教堂奏鸣曲”和由舞曲组成的“室内奏鸣曲”两类,是近代奏鸣曲的前身,维瓦尔第、亨德尔、巴赫等人的作品即属于这个范围。而近代奏鸣曲则形成于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因此又被称作“古典奏鸣曲”。

古典奏鸣曲有着严密的组织规则,各乐章都具有独特的结构与风格,一般由四个乐章所组成:第一乐章为快板,多为奏鸣曲式;第二乐章为慢板,用奏鸣曲式、三段式或变奏曲式;第三乐章用小步舞曲或诙谐曲;第四乐章为快板或急板,用奏鸣曲式、回旋曲式或变奏曲式,各乐章之间在速度、调性、情绪、主题等方面形成对比,用不同的方式发展音乐材料,使得作品的整体结构丰满而富于变化。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的作品是古典奏鸣曲的典范,但他们的作品通常是分为三个乐章的。

自古典奏鸣曲形成以后,许多作曲家用这种体裁写作,并且对奏鸣曲的形式约定俗成,归纳起来包括:(1)由多乐章组成;(2)各乐章之间尽可能地凸现对比;(3)一般是一件乐器的独奏,但有时也用四五件乐器的小型室内乐队;(4)通常是无标题的“纯音乐”;(5)各乐章有惯用的特定曲式。这些特点被称作“奏鸣曲原则”,它对后世的作曲家的影响非常大,在许多大型作品的结构中都可以看到奏鸣曲原则在起作用。至于奏鸣曲的命名,则一般是以什么乐器演奏就以该乐器的名称命名,最常见的是小提琴奏鸣曲和钢琴奏鸣曲。著名奏鸣曲有为小提琴创作的,巴赫的《六首无伴奏奏鸣曲及帕蒂塔》、塔蒂尼的《g小调奏鸣曲(魔鬼的颤音)》、莫扎特的《A大调奏鸣曲》以及贝多芬的《F大调奏鸣曲》和钢琴奏鸣曲《悲怆》、《月光》、《热情》等。此外还有一种“小奏鸣曲”,它比奏鸣曲要轻便、灵活,一般只有两三个乐章,有时甚至压缩为一个乐章,演奏技术往往相对简单,常常用于教学和娱乐。

二、前奏曲和序曲

前奏曲(prelude)早在15世纪就开始使用了,原指教会赞歌、赋格曲或组曲等器乐曲前面的引子,类似于一段自由写作的“过门”,篇幅很小,一般为十几个小节,常常用琉特琴演奏。到了17世纪中叶,随着组曲、众赞歌等大型体裁的发展,前奏曲的规模也扩大了,成为这些大型作品的开头部分。

到了19世纪,肖邦写的钢琴前奏曲开创了前奏曲的新时代,他用24种大、小调写成的钢琴前奏曲,赋予了这种体裁新的活力,其演奏技巧高深,充满浪漫、幻想等风格,使前奏曲发展成具有独立意义的音乐体裁,其中较著名的有《G大调前奏曲》和《F大调前奏曲》等。这也使前奏曲的原有涵义逐渐消失。在今天,当我们说到这种体裁的时候,指的就是由肖邦而来的形式,其特征可以归纳为三点:(1)独立的作品,而非其他作品的“前奏”;(2)所用的乐器都是键盘乐器,几乎成为钢琴的专用体裁;[7](3)与以前的“过门”相比,篇幅加大,且具有一定的思想内涵和技术难度。由此可见,这种前奏曲与旧的形式之间除了名称和自由的写作手法之外几乎无共同之处可言。自肖邦以后,斯克里亚宾、德彪西、拉赫玛尼诺夫等人写出大量的前奏曲佳作,可以这样说,只要是一个熟悉钢琴的作曲家,在他的作品表中就一定会看到这种体裁。

三、夜曲

夜曲是18世纪流行于欧洲的一种小型器乐套曲,它本由室内乐队在夜幕之下露天演奏而得名,19世纪爱尔兰作曲家菲尔德(1782~1837年)最早运用这一体裁创作钢琴小品,之后,夜曲几乎都由钢琴独奏,肖邦为这种体裁树立了典范。起初夜曲以音乐的语言对夜色景物进行浪漫描写,并赋予其细腻的情感内涵。常用三段体写成,形成慢、快、慢的对比段。典型的织体表现为一个优美的旋律在上方浮动,左手则以行云流水般的分解和弦来衬托,从而在安祥的情调中透出几分忧郁,在夜色中充满着浪漫主义的气息,格调高雅、气质安逸、并略带感伤。而肖邦则突破了一般感伤情调的束缚,使夜曲获得了新的性质,远超出了一般夜曲的感情范围,赋予了强烈的戏剧性和更为深刻的思想内容。他创作了21首夜曲,其中以《降E大调夜曲》、《C小调夜曲》等最为著名。

四、小夜曲

小夜曲分为声乐曲和器乐曲两种。就声乐曲而言,它渊源于欧洲中世纪骑士文学的一种爱情歌曲,是在黄昏或夜间徘徊于恋人窗前演唱,用吉他或曼陀铃伴奏的一种抒情小曲。其曲调缠绵委婉,歌声动人悠扬,主要流行于西班牙、意大利等国。器乐演奏的小夜曲始于18世纪,类似组曲,常为上流社会达官显贵餐宴或举行婚礼时助兴而用,其曲调舒展、轻快活泼。近代小夜曲已成为音乐会上的正式演奏曲目。著名声乐曲目有舒伯特的《小夜曲》、托赛里的《小夜曲》等,器乐曲目有莫扎特的《哈夫纳小夜曲》、《G大调弦乐小夜曲》、柴可夫斯基的《弦乐小夜曲》等。

五、练习曲

练习曲是一种专门提高乐器演奏技巧的乐曲。它具有一定的技术项目,如音阶、琶音、八度、双音、和弦、颤音等。每一种乐器都有相应的初级、中级、高级练习曲。克莱曼蒂是近代创作练习曲的先驱人物。后来的钢琴练习曲作者有克拉玛、车尔尼、莫谢莱等;小提琴练习曲作者有克鲁采尔、帕格尼尼、贝里奥等。使练习曲走上音乐会舞台的创始人是肖邦。这时的练习曲除了纯训练技巧外,还具备了深刻的思想内容和高度的艺术性。著名音乐会练习曲有肖邦的《c小调革命练习曲》、《E大调练习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