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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的文化与审美
1.5.2 第二节 亨德尔与巴赫

第二节 亨德尔与巴赫

亨德尔与巴赫同是巴洛克后期的两位伟大的音乐家,但是他们的经历、性格和音乐风格有很大的差异,下面我们分别进行介绍。

一、亨德尔

乔治·弗里德里希·亨德尔(George Frideric Handel,1685~1759年)生于哈雷,他的父亲是一个有名望的外科医生。尽管从小学习音乐,但他的父亲却并不希望他成为一个音乐家,而是将他送入哈雷大学学习法律专业,毕竟在当时法学家要比音乐家具有更高的社会地位。父亲去世之后,亨德尔于1702年决定以音乐为职业,并受聘为哈雷宫廷教堂的管风琴师,但他立志从事歌剧创作,因此于1703年前往汉堡继续他的学习生涯。1706年,亨德尔作为自由音乐家转赴意大利,先后结识何莱里、斯卡拉蒂父子。在三年的学习中,他熟悉了意大利歌剧、清唱剧、协奏曲、室内乐的创作风格。他的歌剧在意大利获得好评,《罗德里戈》在梅弟奇的赞助下于佛罗伦萨上演,《阿格罗皮那》是由那不勒斯总督、红衣主教撰写的脚本。在这之后,亨德尔回到德国任汉诺威选侯宫廷乐长,其间两次访英,第二次定居伦敦。

亨德尔以勃勃的雄心在英国从事意大利歌剧的创作、演出和歌剧院经营的事业,几度获得成功。他曾担任皇家音乐院——由国王和富有的贵族支持旨在上演意大利歌剧的机构——音乐指导这一重要职位。然而,宫廷派系和与对手的争斗,英国思想领袖对这位外来艺术宣扬者的批评及剧院明星的拒演,使他屡遭挫折。亨德尔对环境的敏锐的适应性,使他在意大利歌剧在英国日趋衰落之时转向清唱剧创作。他的26部英语清唱剧的创作过程,是他逐渐在英国蒸蒸日上的中产阶级中寻找到新的观众的过程,也是他应和着时代的脉搏开辟新的艺术天地的探索历程。其中主要作品为:《以色列人在埃及》、《弥赛亚》、《参孙》、《犹大·马加比》、《耶弗他》等。其中一些取自新教的英国公众熟悉的《旧约圣经》中那些有关民族兴亡和英雄的故事,使正处于革命动荡中的英国公众产生强烈的共鸣。

亨德尔的清唱剧虽然也是由咏叹调、宣叙调和合唱组成,但与意大利音乐戏剧观念不同,合唱成为戏剧表现的重要手段。其中既有新颖的叙述性、描绘象征性的合唱,又有宏伟史诗性的合唱。亨德尔常常以简捷的音乐手法创造出宏伟效果,在简练的主调和声风格的音乐中,常常间以明晰的复调段落。亨德尔的器乐作品有为露天演出而作的两首管弦乐曲《水上音乐》、《焰火音乐》,及管风琴协奏曲、大协奏曲、奏鸣曲、三重奏鸣曲、钢琴曲等。

二、巴赫

约翰·赛巴斯蒂安·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1685~1750年)生于德国的爱森那赫,是延续了几百年的音乐家族中的第五代人。巴赫10岁时双亲先后去世,他跟随兄约翰·克里斯托弗(管风琴家)学习音乐。15岁参加北德吕奈堡童声合唱团独自谋生。1703~1708年在阿恩施塔特、米尔豪森任管风琴师。1708~1717年在魏玛任宫廷管风琴师,创作了他的大部分管风琴作品。

1717~1723年,在柯滕的利奥波德亲王宫廷任乐长,亲王信奉喀尔文教,礼拜很少用音乐而喜爱室内乐,巴赫这期间创作了许多古钢琴曲、管弦乐组曲、协奏曲等。1723年经努力被任命为莱比锡托马斯教堂主领班的重要音乐职位,并在圣托马斯唱诗班学校任教,在莱比锡的27年中,为礼拜仪式的音乐需要,写出了许多优秀的声乐作品。

巴赫虽然一生没有离开德国,但是他的创作中融汇了西欧各国的音乐风格。他从小养成抄谱学习的方法,通过抄写或改编不同风格作曲家的作品,学习研究不同国家、不同作曲家的创作经验。他保持一生的这种既简单而又有效的学习方式,使他受益匪浅。

管风琴音乐是巴赫最早实践的领域,是他音乐创作的经验基础。他以新教众赞歌的曲调改编创作了约170首管风琴的《众赞歌前奏曲》,反映了他对新教音乐传统的热爱。托卡塔、幻想曲或前奏曲与赋格曲组合在一起,是巴洛克重要的键盘乐形式,巴赫在这种形式的创作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如《G小调幻想曲与赋格》、《D小调托卡塔与赋格》。

巴赫的古钢琴音乐涉及了德、法、意的不同音乐体裁风格领域,包括《半音阶幻想曲与赋格》、25首二部创意曲、15首三部创意曲、6首德国组曲、6首英国组曲、6首帕蒂塔、《意大利协奏曲》、《戈尔德堡变奏曲》、《平均律钢琴曲集》、《赋格的艺术》等作品。

巴赫的室内乐包括6首小提琴独奏奏鸣曲、6首大提琴独奏组曲和几首长笛奏鸣曲及《音乐的奉献》等。在提琴这类旋律乐器中,巴赫也创作出了出色的复调的织体。

巴赫的管弦乐作品有4首组曲、2首小提琴协奏曲、1首双小提琴协奏曲。6首《勃兰登堡协奏曲》,大多采用意大利大协奏曲的形式,其中对不同乐器组合的探索,及其中独奏段与乐队合奏段的生动交织,使它们成为巴洛克同类体裁的杰作。

巴赫的声乐音乐大部分是宗教作品,包括留存下来的近200首宗教康塔塔、23首世俗康塔塔、《圣诞清唱剧》、《b小调弥撒曲》、《马太受难乐》和《约翰受难乐》。巴赫没有写过歌剧,但他清唱剧式的受难乐充分展示了他的音乐戏剧才能。《马太受难乐》实际上是一部充满激情的、深刻而壮丽的史诗般的戏剧。

巴赫是巴洛克时期音乐艺术的集大成者。他创作了除歌剧外的几乎所有巴洛克时期的音乐体裁,许多作品成为同类的典范。他的复调音乐是延续了几个世纪的欧洲复调音乐艺术的最后的概括与总结。他把巴洛克时期最大型复调形式——赋格曲,发展到了无法超越的完美境地,其中复杂的多声部获得高度逻辑性的纯熟处理,令后世音乐家叹服。他的赋格曲中,富有个性的短小主题、和声与转调的运用都预示了新时代的主调音乐。他的《平均律钢琴曲集》第一次以作品的实践证明,在一个采用平均律调音的古钢琴键盘上,演奏24个大小调的可能性(巴赫的时代,平均律调音还没有广泛采用,在一个键盘上演奏升降号多的调子往往音阶上的音很不准确),为大小调体系和以主调为中心的转调开拓了道路。

天主教倡导人格化的客观的音乐观念,而路德新教主张:人人可以从《圣经》中获得启示的思想,促成了一种主观的音乐观念。巴赫的宗教作品一方面体现了他虔诚的新教信仰,另一方面包含了他带有世俗人文主义思想道德观念及主观幻想地对宗教的阐释。巴赫某些宗教作品,心理情感表现所达到的深刻程度是同时代的作曲家们所不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