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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的文化与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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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安嘱咐我给他的新著《音乐的文化与审美》写几句话,这既给了我一个学习的机会,也给我出了一道难题。尽管我所研究的主要对象——戏曲是集诗、乐、舞于一身的综合艺术,但由于学养所限,我对戏曲的解读主要是着眼于文学的,对于与戏曲文学关系至密的音乐所知甚少,而柏安的新著专论音乐,而且关涉古今中外的音乐文化和音乐欣赏,因此,要对这样一部大著做出中肯的评价,对于我来说,显然是力有不逮的,然而盛情难却,姑且谈点学习体会以应命。

我国古人曾从哲理高度对“乐”作出过如下判断——“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记·乐记》)也就是说,“音乐”(这里所说的“乐”并不只是包含“音乐”)是天地间“和谐”精神的完美体现。“和”不是同一事物的简单累加,而是不同事物的相反相成、相依相随、相济相吸。“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谓之和……声一无听。”(《国语·郑语》)相同“声音”的简单累加不会是乐曲,当然也不可能是动听的,只有高低、疾徐、短长、轻重、刚柔等既互相冲突又互相依存的众多乐音,按照一定的规则组合在一起,才可能是音乐,因此,也才能“美听”——感动心志。

正因为音乐能揭示宇宙、社会和人心的深层结构和最高原则,所以,它足以“善民心”,“和民性”,“移风易俗”(《礼记·乐记》),既具有不可替代的教育作用,也具有无与伦比的娱乐功能,陶治情操舍此莫属。也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就已把“乐”列为学生的六门必修课之一,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孔子也把“音乐修养”当做自己必备的素质。相传,对于《诗三百》(《诗经》),孔子不仅能“歌”之,而且还可以“弦”之,“舞”之。柏安以音乐开讲席,而且在学校乐团执棒,其贡献不言自明,用做教材的《音乐的文化与审美》的价值也不言而喻。

柏安的大著面向的主要是非音乐专业的大学生,旨在打造“会欣赏音乐的耳朵”,而要达到这一目标,除了让学生多听或经常演奏世界名曲之外,还需要让学生了解世界音乐史和音乐理论方面的知识,有了理论的指导,“音乐的耳朵”会更加聪慧和敏锐。《音乐的文化与审美》为此做出了巨大的努力。著作的上编对欧洲音乐史和中国音乐史作了粗线条的勾勒,中编则是从音乐类型这一视角对音乐名作的解读,下编是从音乐呈现这一方位对演奏与歌唱艺术的审视。这一章为这部著作增色不少,同时也凸显了这部著作的特色。音乐不止是记在乐谱上的符号,它需要通过演唱、演奏来呈现,而音乐的演绎属二度创作,别有洞天,对于音乐欣赏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同一部音乐作品由不同的人来演绎,给人的审美感受是颇不相同的。

纵横交织的不同视角为全面地把握研究对象提供了保证,也为学生深入分析和准确理解某些音乐名作、名家奠定了基础。如果欣赏者不了解音乐的历史,缺乏音乐理论的指导,当面对一首动听的乐曲时,他虽然也有可能从中获得快感,但不大可能给这音乐曲一个准确的历史定位,也不大可能更深层次的去把握乐曲的文化蕴涵。“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柏安的著作或许可以引领读者“走出庐山看庐山”,避免类似的遗憾。

欣赏音乐还需要有理论方面的知识。《音乐的文化与审美》没有为此设立专门章节,但对于乐学理论、律学基础、音乐美学等领域也都有所涉猎。例如,在上编,作者对宫调、十二律、记谱方法、音程学理论;重要的音乐理论家;重要的音乐理论著作等均有所介绍。这些内容对于学生提高欣赏水平无疑也是有所裨益的。

我国古代有“高山流水觅知音”的典故,可见,“知音”——准确而深刻地理解音乐作品并非易事。《音乐文化与审美》正是为了使“音”不再难“知”,培养更多的“知音”。我相信,这部长在史论结合、志在中外贯通的著作会赢得难以尽数的“知音”的赏识。

是为序。

郑传寅

二〇〇六年仲秋之月于武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