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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概论
1.8.2.3 三、意象物化

三、意象物化

意象物化,是艺术创作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艺术创作的最后完成阶段。所谓的意象物化,即指艺术家将自己艺术构思中基本形成的艺术意象转化为艺术符号,并以物态化形式得以体现,使之成为具有可感的艺术形象、艺术情景或形象体系的过程。也就是说,只有将这些意象付诸具体存在的物质形式,才能使作品显示出相对稳定的、具体的、可感可触的艺术形象,并展示于受众,艺术创作才算真正意义上的完成。否则,不论生活体验多么充分,艺术构思也非常精微,但艺术创作仍然只属于运筹帷幄阶段。就艺术创作而言,艺术意象和艺术形象互为表里,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因此,当艺术意象经过艺术构思孕育成熟后,物化意象就成为艺术创作过程中最为重要、具体的任务了。

在意象物化过程中,创作主体时时审视着作品的主题是否明确、集中、突出。法国雕塑家罗丹曾经说过:“当一位雕塑家塑造人像时,不管是一座怎样的人像,第一要全盘考虑总的动作;然后,一直到工作完成为止,要胸有成竹,牢牢记住这一座人像的总的概念是什么。为了把作品最细微的地方不断地归结到这个中心思想上去和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如果没有十分强烈的思想上的努力,这是做不到的。”[10]罗丹在创作巴尔扎克人像时,最初雕刻有巴尔扎克的手,就因为那双手雕刻得太精美,它喧宾夺主,影响了作品重在体现法国文学巨匠巴尔扎克睿智精神这一主题的表达,致使罗丹大师忍痛割爱而去掉了人像的手。居其宏先生在论及歌剧形象局部与整体关系时也曾强调:“局部的意义和作用只有在整体过程中才能显露出来,并不可避免地需要经过整体过程的检验。有时仅仅从局部来看可能具有某种戏剧效果(比如某一段唱腔写得特别抒情优美),但从这个形象的整体意义来看却是蛇足甚至于整体形象有损,那么从歌剧形象的完整性、逻辑性着眼就应当毫不痛惜地割去这个美丽的赘疣。”[11]艺术作品如果因局部的、不太主要的部分过多地吸引了受众的目光,影响到整体所要体现的目的时,那么,哪怕是作品最精致的部分,也应学会摒弃,从舍弃作品局部的小成而达到突出作品整体的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