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宋 乐 述 略
《宋史·乐志》云:“太祖每谓雅乐声高,近于哀思,不合中和。又念王朴窦仪,素名知乐,皆已沦没。因诏和岘讨论其理。岘言以朴所定律吕之尺,较西京铜望臬古制石尺短四分。乐声之高,良由于此。乃诏依古法别创新尺,以定律吕,自此雅音和畅。”
按此所谓雅乐声高者,指后周王朴所定之雅乐也。《五代史》王朴传:“显德六年,诏朴考正雅乐,朴乃献所定乐进。帝览而称善,命百官议而行之。”宋承周祚,故初年仍用周乐。嗣觉其声高,故令和岘改订之也。
又按和岘所定乐,有拱宸管一物,最为特别。《宋史·乐志》云:“和岘言乐器中有叉手笛,乐工考验,皆与雅音相应。其制如雅笛而小,长九寸,与黄钟等,其窍有六,左四右二。乐人执持,两手相交,有拱揖之状,请名之曰拱宸管,诏可之。”
《宋史·乐志》云:“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冬至上寿,复用教坊乐。”
又云:“太宗洞晓音律,前后亲制大小曲,及因旧曲创新声者三百九十。”
兹略举其目如下:
(正 宫)一阳生 玉窗寒 念边戍 玉如意 琼树枝 鹔鹴裘等。
(南 吕 宫)仙盘露 冰盘果 芙蓉园 林下风 风雨调 开月幌等。
(中 吕 宫)上林春 春波绿 百树花 寿无疆 万年春 击珊瑚等。
(仙 吕 宫)折红蕖 鹊渡河 紫兰香 喜见时 猗兰殿 步瑶阶等。
(黄 钟 宫)菊花杯 翠幕新 四塞清 满帘霜 画屏风 折茱萸等。
(高 宫)嘉顺成 安边塞 猎骑还 游兔园 锦步帐 博山炉等。
(道 调 宫)会夔龙 泛仙杯 披风襟 孔雀扇 百步楼 金樽满等。
(越 调)翡翠帷 玉照台 香旖旎 红楼夜 朱顶鹤 得贤臣等。
(双 调)宴琼林 泛龙舟 汀洲绿 登高楼 麦陇雉 柳如烟等。
(小 石 调)满庭香 七宝冠 玉唾盂 辟尘犀 喜新晴 庆云飞等。
(林 钟 商) 采秋兰 紫丝囊 留征骑 塞鸿度 回鹘朝 汀洲雁等。
(歇 指 调)榆塞清 听秋风 紫玉箫 碧池鱼 鹤盘旋 湛恩新等。
(高大石调) 花下宴 甘雨足 画秋千 夹竹桃 攀露桃 燕初来等。
(大 石 调)贺元正 待花开 采红莲 出谷莺 游月宫 望回车等。
(小 石 角)月宫春 折仙枝 春日迟 绮筵春 登春台 紫桃花等。
(双 角)凤楼灯 九门开 落梅香 春冰坼 万年安 催花发等。
(高 角)日南至 帝道昌 文风盛 琥珀杯 雪花飞 皂貂裘等。
(大 石 角)红炉火 翠云裘 庆成功 冬夜长 金鹦鹉 玉楼寒等。
(歇 指 角)玉壶冰 卷珠箔 随风帘 树青葱 紫桂丛 五色云等。
(越 角)望明堂 华池露 贮香囊 秋气清 照秋池 晓风度等。
(林 钟 角)庆时康 上林果 画帘垂 水精簟 夏木繁 暑气清等。
(仙 吕 调)喜清和 芰荷新 清世欢 玉钩栏 金步摇 金错落等。
(南 吕 调)春景丽 牡丹开 展芳茵 红桃露 啭林莺 满林花等。
(中 吕 调)宴嘉宾 会群仙 集百祥 凭朱栏 香烟细 仙洞开等。
(高般涉调) 喜秋成 戏马台 泛秋菊 玉殿乐 
杯 玉芙蓉等。
(般 涉 调)玉树花 望星斗 金钱花 玉牕深 万民康 瑶林风等。
(黄 钟 羽)宴邹枚 云中树 燎金炉 涧底松 岭头梅 玉
香等。
(平 调)万国朝 献春盆 鱼上冰 红梅花 洞中春 春雪飞等。
按此种宫调,即唐人燕乐之旧,其后南北曲,即由此而生。亦有名与南北曲同者,如《上林春》《啭林莺》《金钱花》之类是也。观于复用教坊乐,及太宗所制诸曲,则仍沿用唐燕乐,直至南渡以前,无大异也。
《宋史·乐志》云:“至道元年,作九弦琴,五弦阮,颁示中书。”又云:“至道二年,以九弦琴,五弦阮,冠雅乐,遂废拱宸管。”
按五弦为唐乐器。《新唐书·乐志》云:“五弦如琵琶而小,北国所出。”元稹《五弦弹》诗云:“赵璧五弦弹徵调,徵声巉绝何清峭。”马端临《文献通考·乐类》云:阮咸琵琶,宋朝太宗,于旧制四弦上加一弦”;则但言太宗所制,而未知唐时有此器也。惟九弦之琴,乃太宗所创制。以此二物冠雅乐,而废拱宸管。夫五弦为唐俗乐,九弦与拱宸管,同一非古,用此废彼,想亦以五十步笑百步耳?是可知太宗以后,仍沿用唐燕乐;而和岘所定者,渐废置不用矣。
《宋史·乐志》云:“仁宗景祐元年,作郊庙乐曲。诏直史馆宋祁,判太常寺燕肃,集贤校理李照等,考定乐律。”
《宋史·仁宗本纪》云:“景祐二年,诏天下有知乐者,所在荐闻。又诏翰林侍读学士冯元,同祁照等讨论乐理,为一代之典。”
按此为宋代乐律一大案也。景祐初,李照以知乐著闻,定乐全出其手,冯元尝驳之。所驳者,则李照制钟磬,用十二枚,元主张用十六枚。然帝卒采照说,用十二枚。而考击之法,则兼采元说。乐成,宋祁等上《皇祐大乐图》二十篇,冯元等上《景祐广乐记》八十一卷,(二书今佚。)此时乃专用李照所定乐也。
《仁宗本纪》又云:“景祐二年,诏天下有深达钟律者,亟以名闻。于是杭州郑向言阮逸,苏州范仲淹言胡瑗,皆通知古乐,诏遣诣阙。”
《宋史·乐志》云:“宋祁,田况,荐益州进士房庶晓音,祁上其《乐书补亡》三卷,(今佚),召诣阙。
又云:“房庶论乐,直秘阁范镇是之,请如其法,试造尺律。乃诏镇同于修制所,如庶说造律。是时瑗逸制乐有定议,乃补庶秘书省校书郎遣之。镇屡以为言,仍主庶说;司马光数与之论难,以为弗合。世鲜钟律之学,卒莫辨其是非焉。”
按阮逸、胡瑗,长于钟律,与李照之说,亦多不同。司马温公则主胡阮之说,范景仁则主房庶之说,争辩至数万言。大抵胡阮之说,主张先定律尺:其定律尺之法,以横黍起度;管容黍一千二百,而空径三分四厘六毫。房庶则以一千二百黍,实之管中,随其长短断之,以为九寸之管,空径三分。此其不同之大较也。温公略言古律已亡,非黍无以见度,非度无以见律;律不生于度与黍,将何从生?范景仁讥其以度起律,而谓庶所言以律生尺,为众论所不及云。并见《宋史·律历志》)。
《宋史·乐志》云:“景祐五年,以右司谏韩琦言,悉用太常旧乐,李照所上,勿复施用。”
按李照所定乐。据《乐志》云:“比旧乐下三律,众论以为无所考据。”又云:“李照斥王朴乐音高,乃作新乐下其声。太常歌工病其太浊,歌不成声,私赂铸工,使减铜齐,而声稍清,歌乃协。然照卒莫之辨。”由此观之,照之乐音,过低过浊,宜其不能行。所谓悉用太常旧乐者,仍用和岘所定乐也。
《宋史·仁宗本纪》云:“皇祐五年九月,御崇政殿,召近臣观新乐。”
按此所谓新乐,即胡瑗、阮逸所定之乐也。胡阮典作乐事,既屏房庶之说不用;而李照之乐适罢,以太常旧乐,暂代一时而已。胡阮作新乐既成,故诏观之。《文献通考》云:“胡瑗、阮逸定新乐成,诏名大安乐,常祀及朝会用之。”盖此时乃用胡阮所定乐也。
《宋史·乐志》云:“仁宗嘉祐元年,御制恭谢乐章,诏用旧乐。”
按据《乐志》,则因大雨雪至,压宫架折,帝暴感风眩,遂御制恭谢乐章,诏用旧乐。由是胡瑗,阮逸所定之乐又罢矣。
《乐志》又云:“神宗元丰三年,诏秘书监致仕刘几,礼部侍郎范镇等,重定大乐。”
按据《乐志》,谓镇仍主房庶之说,作律尺欲图上之。而几之议律,主于人声,不以尺度求合,其乐大抵即李照之旧,而加四清声,遂奏乐成。镇谢曰:“此刘几乐也,臣何预焉。”然刘几亦卒不果用也。
又云:“元祐三年,范镇上新乐,帝御延和殿,召执政共观,赐诏嘉叹。以太常言,仍用旧制。”
按据《乐志》及《宋史》范镇传,均谓镇所定乐,主用房庶之法。而礼部太常议云:“镇乐法自是一家之学,难以参用,请乐如旧制。”自李照至此,宋初争辩乐律之案,乃告一结束。究之聚讼盈庭,旋兴旋废,屡言复古雅乐,然卒无成而已。
《宋史·乐志》云:“徽宗崇宁元年,诏群臣议大乐,博求知音之士。大司乐刘昺,以蜀人魏汉津荐。汉津言:禹效黄帝之法,以声为律,以身为度。臣今欲请帝中指,第四指,第五指,各三节。先铸鼎钟,然后均弦裁管,为一代之乐制。帝从之。崇宁四年,新乐成,赐名大晟,罢旧乐。”
按魏汉津以徽宗之指定律度,不特为后世所诟病。当时人如陈旸等,已有异议,但汉津以帝指箝臣下之口耳。马端临《文献通考》曰:“崇宁之乐,魏汉津主之,请帝中指,寸为律径,围为容盛。其后止用中指寸,不用径围。且制器不能剂量,工人但随律调之,大率有非汉津之本意者,而汉津亦不知。是乐制虽曰屡变,而原未尝变也。”据马氏之说,则帝指定律,不过名目,实际原与旧乐不甚相远也。
又按大晟乐至金人取汴时,乐器亡缺,遂废。
《宋史·乐志》云:“理宗绍定三年,诏以姜夔所进乐议,乐章,付太常。”
按《乐志》又云:“夔言为乐必定黄钟,然迄无成说。其议今之乐,极为详明,而终谓古乐难复。”凌廷堪《燕乐考原》,谓沈括、姜尧章诸人,乃巧藏琵琶之根,而外缘饰以律吕之名。姜夔号为知乐,议今乐极为详明,而终谓古乐难复,可知宋乐非古雅乐。自景祐崇宁诸朝,屡言复古雅乐者,皆非真古乐也,况其旋作旋废哉。马端临谓宋乐制虽曰屡变,而原未尝变,益可证矣。
宋张炎《词源》云:“十二律吕,各有五音,演而为宫,为调。律吕之名,总八十四(表详下章),分月律而属之。今雅俗只行七宫十二调,而角不预焉。”
又云:“七宫:黄钟宫,仙吕宫,正宫,高宫,南吕宫,中吕宫,道宫。十二调:大石调,小石调,般涉调,歇指调,越调,仙吕调,中吕调,正平调,高平调,双调,黄钟羽,商调。”
按此南宋时所行宫调也。视宋初太宗所制曲,犹沿唐人二十八调之旧者,为更少矣。
按元周德清《中原音韵》,元时七宫只存六宫,盖以高宫归并于正宫也。十二调变为十一调,盖元人见中吕,仙吕,黄钟三调,与六宫相复,故去之。妄易以宫调,角调,商角调,所以此三调皆无曲也。更缺正平一调,故其数为十一焉。
按元时虽有六宫十一调之名,而实际则宫之流行者五:乃黄钟,仙吕,正宫,南吕,中吕也。调之流行者四:乃大石,越调,双调,商调也。故统称九宫。其后云南北九宫者,乃世俗连带之称耳。至于明初作乐,全出冷谦之手,其后无大变更。据庄子与《乐说》,谓冷谦即用姜夔之谱法,与《白石歌曲》所配谱字正同。故元明之乐,沿于宋代;而辽金等,亦由宋乐一系而来者也。至清乐乃一变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