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历代雅乐俗乐变迁之概观
本章所述,但撮举雅乐俗乐变迁之迹,以明俗乐日盛,雅乐日衰。当与下汉唐宋乐述略数章参看,则中国音乐全部历史,可了然矣。
(周)为雅乐极盛俗乐浸兴时代
周代雅乐之盛,备载于《周礼》《礼记》等书,声容美盛,制度大备,前章已略述之,是为雅乐极盛时代。同时俗乐亦发生,不惟郑卫之声已也,观《礼记》“魏文侯问乐于子夏,子夏对曰:……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则除雅乐之外,各地之俗乐亦不少。但经儒家排斥之后,无从知其音节如何?然魏文侯听之不知倦,齐宣王亦好之,则此等俗乐,已盛行于王公贵室中矣。
《论语》云:“恶郑声之乱雅乐也。”又云:“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朱熹解释《诗经》,于《郑风》每章,辄注云:“此亦淫奔之诗”,盖本许慎《五经通义》今郑诗二十一篇,说妇人者十九”,二语。窃疑郑声,是当时一种音乐,非指《诗经·郑风》也。如指《郑风》,则孔子何不删之?观《左传·昭十六年》“郑六卿饯宣子于郊”一段,六卿所赋诗,皆不出《郑风》,自是雅乐,非即郑声也。许慎之说盖误,朱熹又沿其误耳。《左传》云:烦手淫声,慆堙心耳,乃忘和平,谓之郑声。”则郑声为当时一种音乐,观“烦手”二字,可知与雅乐异其音节,不在《诗》三百篇之内也。
(秦)为雅乐残缺俗乐渐盛时代
《史记》云:“秦始皇平天下,六代庙乐,唯韶武存焉。二十六年,改周大武曰五行,房中曰寿人。”
又云:“二世尤以郑卫之音为娱。李斯谏曰:放弃诗书,极意声色,祖伊所以惧也。轻积细过,恣心长夜,纣所以亡也。赵高曰:五帝三王,乐各殊名,示不相袭。朝廷下至人民,得以接欢喜,合殷勤,非此和说不通,解泽不流,亦各一世之化,度时之乐。何必华山之
耳,而后行远乎?二世然之。”观于此,雅乐残缺,俗乐渐盛可知矣。
(汉)为雅乐尚存俗乐日盛时代
《史记》云:“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但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
又云:“高祖时,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乐。”
又云:“房中祠乐,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周有房中乐,至秦名曰寿人。高祖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帝既定天下,过沛,作风起之诗,令沛中僮儿百二十人,习而歌之。令沛得以四时歌舞宗庙,令歌儿习以相和,尝以百二十人为员。”
按高祖好楚声,楚声,非雅乐也。帝所作“风起”之诗,与历代雅乐之体制不相类,疑亦俗乐,乃以之歌舞宗庙矣。盖汉初雅乐已极残缺,以专门名家之制氏,亦但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知其义。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乐。秦代亦非能行雅乐者,则当时汉初之乐章,必非古雅乐之旧矣。
又云:“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圜丘,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
又云:“祷祀太一后土,始用乐舞,益召歌儿,作二十五弦,及箜篌瑟自此起。”
按武帝定郊祀之礼,立乐府,而采及赵代秦楚之讴。所云“造为诗歌,略论律吕”,其变更古法可知。至更造箜篌之瑟,据刘熙《释名》云:“箜篌,师延所作,靡靡之乐,后出桑间濮上之地。”则非古雅乐之旧,更可知矣。
又云:“河间献王有雅材,以为治道非雅乐不成,因献所集雅乐。天子下大乐官,常存隶之,岁时以备数。然不常御,常御及郊庙,皆非雅声。然诗乐施于后嗣,犹得有所祖述。”
按河间献王献雅乐,“天子下大乐官,常存隶之。然不常御,常御及郊庙,皆非雅声。”此数语最显明。
以上但就《史记》引证数条,则汉初时雅乐渐微,已可概见。所幸铿锵鼓舞,犹有可纪。河间所献,犹存乐官,特不常御。尚保存一部分,为后人考述之资也。
《晋书·乐志》云:“横吹有双角,即胡乐也。张骞入西域,传其法于西京,惟得《摩诃兜勒》一曲。李延年因胡曲,更造新声二十八解,以为武乐。”
按此为外国乐入中国,中国采之以入国乐之始。
《汉书》云:“顺帝阳嘉二年,十月,行礼辟雍,奏应钟,始复黄钟乐器,随月律。”
按此云:“始复黄钟乐器,随月律”,则前此不用雅乐可知。盖汉代自叔孙通初定礼乐,即务为苟简。武帝立乐府,旁采各地歌谣。李延年等作为新声。张骞输入胡曲。终汉之世,迄未行古雅乐。纵间有行者,亦一小部分,为时甚暂而已。
(魏至隋)为雅乐俗乐杂乱时代
杜佑《通典》云:“魏武帝平荆州,获杜夔,善八音,常为汉雅乐郎,尤悉乐事,于是使创定雅乐。时又有散骑郎邓静,尹商,善调雅乐。歌师尹商,能歌宗庙郊祀之典。舞师冯肃,能晓知先代诸舞。夔悉领之。远考经籍,近采故事,考会古乐,始设轩悬钟磬。复先代古乐,自夔始也。”
又云:“晋武帝九年,荀勗以杜夔所制律吕,校太乐总章,鼓吹八音,与律吕乖错。乃依古尺作新律吕,以调声韵,律成遂颁下太常。”
又云:“晋怀帝永嘉之末,伶官乐器,皆没于刘石(刘聪、石勒。)至江左初立宗庙,尚书下太常祭祀所用乐名,太常以遭离丧乱,旧曲不存,乃自造新声。”
又云:“梁武帝初年,使沈约考定乐制。是时礼乐制度,粲然有序,鼓吹齐宋并用,汉制曲又充庭,用十六曲,武帝乃去其四曲,留其十二,更制新歌,以述功德。帝既笃敬佛法,又制善哉,太乐,大劝,天道,仙道,神王,龙王,灭过恶,除爱水,断苦轮等十篇。名为正乐,皆述佛法。”
按以上所引,略可考见魏晋以降乐制。其中以荀勗作新律吕,晋怀帝遭乱,乐器沦没,梁武述佛法作乐,此数条,关于乐制变迁颇巨。荀勗梁武定乐律事,下另详之。此外南北朝创业各帝,均有作乐之事。然大都因袭汉制,缘饰古乐,其真雅乐之存在者,恐亦无几。然郊祀宗庙等典礼,则仍略存雅乐之形式也。
《隋书·音乐志》云:“沛公郑译云:周武帝时,有龟兹人曰苏祇婆,善胡琵琶。听其所奏,一均之中,(一均即一韵,)间有七声,因而问之。答云:父在西域,称为知音,代相传习。调有七种:以其七调,勘校七声,冥若合符。一曰《娑陁力》,华言平声,即宫声也。二曰《鸡识》,华言长声,即南吕声也。(南吕二字,据《辽志》谓是商字之误。)三曰《沙识》,华言质直声,即角声也。四曰《沙侯加滥》,华言应声,即变徵声也。五曰《沙腊》,华言应和声,即徵声也。六曰《般瞻》,华言五声,即羽声也。七曰《俟利建》,华言斛牛声,(牛,《辽志》作先,《宋志》又作律,其义未详,)即变宫声也。译因习而弹之,始得七声之正。然其就此七调,又有五旦之分。以华言译之,旦者,则谓均也。译遂因其所捻琵琶弦柱,相引为均,推演其声。更立七均,合成十二,以应十二律。”
《辽史·乐志》云:“隋高祖诏求知音者。郑译得苏祇婆七旦之声,求合七音八十四调之说。由是雅俗之乐,皆此声矣。”
按郑译采龟兹琵琶之法,以定雅乐,为中国乐律一大变革。而唐宋以后,皆以琵琶为乐之主体矣。凌廷堪《燕乐考原》一书,论此最详。郑译之事,于中国乐律史中,诚大有关系者也。
杜佑《通典》云:“隋平陈,获宋齐旧乐。诏太常,置清商署以管之。”
又云:“隋立九部乐:一燕乐,二清商,三西凉,四扶南,五高丽,六龟兹,七安国,八疏勒,九康国。”
按燕乐传至唐宋犹盛。又名讌乐,又名宴乐。据凌廷堪《燕乐考原》,谓为出于周齐北朝之乐,又苏祇婆琵琶之调亦属焉。清商又名清乐,出于魏晋以来之清商三调,(清调,平调,侧调,谓之清商三调,见沈括《梦溪笔谈》)及梁陈南朝之乐属焉。皆与雅乐无涉。
又按隋立九部乐:除燕乐,清商,为中国旧有之乐外,其余皆外国乐也。且燕乐亦已参外国乐在内。立九部乐,而独缺雅乐一部,则其时雅乐之残废,亦可知矣。
(唐)为俗乐大盛雅乐混入俗乐时代
《唐书·礼乐志》云:“唐高祖受禅后,军国多务,未遑改创乐府,仍用隋氏旧文。至武德九年,始命太常少卿祖孝孙,考正雅乐。祖孝孙以梁陈旧乐,杂用吴楚之音;周齐旧乐,多涉胡戎之伎。于是斟酌南北,考以古音,而作大唐雅乐。以十二律各顺其月,旋相为宫。”
按唐初祖孝孙等,作大唐雅乐,复旋相为宫之法,骎骎乎雅乐可复兴矣。而惜乎天宝之后,加以破坏也。
《通典》云:“天宝十三年,诏道调法曲,与胡部新声合奏。”
沈括《梦溪笔谈》云:“自唐天宝十三载,始诏法曲与胡部合奏,自此乐奏,全失古法。以先王之乐为雅乐,前世新声为清乐,合胡部者为宴乐。”
按凌廷堪《燕乐考原》:谓法曲,即清乐南曲;胡部,即燕乐北曲。自法曲胡部合奏,而先王雅乐一部,置之若存若亡之列矣。故曰:“自此乐奏,全失古法,”清乐即清商,宴乐即燕乐也。
《通典》云:“玄宗分乐为二部:堂下立奏,谓之立部伎。堂上坐奏,谓之坐部伎。太常阅坐部不可教者,隶立部;又不可教者,乃习雅乐。立部伎八:一、 安舞,二、 太平乐,三、 破阵乐,四、 庆善乐,五、 大定乐,六、 上元乐,七、 圣寿乐,八、 光圣乐。安舞,太平乐,周隋遗音也。破阵乐以下,皆用大鼓,杂以龟兹乐,其声震厉。大定乐,又加金钲。庆善舞,颛用西凉乐。每享郊庙,则破阵,上元,庆善,三舞皆用之。坐部伎六:一、 燕乐,二、 长寿乐,三、 天授乐,四、 鸟歌万岁乐,五、 龙池乐,六、 小破阵乐。天授,年名。鸟歌者,有鸟能人言万岁,因以制乐。皆武后作也。自长寿乐以下,用龟兹舞,惟龙池则否。”
《通典》又云:“玄宗既知音律,选坐部伎子弟三百,及宫女数百,教于梨园,号为梨园弟子。其后西凉节度使杨敬述,献《霓裳羽衣》曲十二遍,盛演习之。”
《唐会要》云:“天宝十三载,改《婆罗门》为《霓裳羽衣》。”
按中国乐律生大变化,当以唐玄宗时为最。玄宗极力提倡俗乐,而弃雅乐。如“太常阅坐部不可教者,隶立部;又不可教者,乃习雅乐”,其遗弃雅乐可知。最注重者为坐部,故又选为梨园弟子。而坐部,立部,杂以龟兹西凉乐舞不少,每享郊庙皆用之。则郊庙享祭大典礼,亦不用雅乐矣。《霓裳羽衣》,盛传一时,而其源亦出于《婆罗门》。盖自此以后,俗乐盛行,而雅乐凌夷衰微,不复可治者,皆玄宗为之也。
《通典》又云:“天宝十三载,改诸乐曲名。”
《唐会要》云:“天宝十三载,改乐曲名。自太簇宫至金风调,刊石太常。”
《册府元龟》云:“天宝十三载,七月,改诸乐名:太簇宫,时号沙陁调;太簇商,时号大食调;太簇羽,时号般涉调;太簇角,林钟宫,时号道调;林钟商,时号小食调;林钟羽,时号平调;林钟角调,黄钟宫,黄钟商,时号越调;黄钟羽,时号黄钟调;中吕商,时号双调;南吕商,时号水调,金风调。”
按今南北曲诸宫调名,实出于此。大食,小食,后改为大石,小石。其余般涉,越调,黄钟,双调,今沿用之。道调,今称道宫;平调,今称高平。由是乐曲,俱遵用此等名称,而太簇林钟等古名称,用之者鲜矣。仅黄钟,中吕,南吕三名,今犹沿用,然已非古之黄钟,中吕,南吕矣。
又按唐自玄宗以后,经安史之乱,俗乐亦多散佚,更何论于雅乐。间有补苴掇拾,亦循开元天宝之轨而已。至五代后周,王朴,窦俨,稍有意于考订雅乐。然王朴所定乐律,宋初即谓其不适用,故不足纪。中国乐律,经唐玄宗一大变革,今之所留遗者,皆其支流余裔也。后世虽屡议复雅乐,而雅乐日微,纷更聚讼,仅存什一,皆由玄宗时变革太甚之故也。
(宋)为乐律纷更雅乐难复时代
《通典》云:“建隆初,用王朴乐。上谓其声高,和岘等亦谓其不合古法。乃诏和岘考两京表尺,令下一律,比旧乐始和畅。”
又云:“仁宗景祐二年,命馆职宋祁,李照,太常寺燕肃等,考定乐器。李照独任所见,更造新器。谏议韩琦等言:照所造乐,不依古法,率以意为律,请复用旧乐。晏殊等言:李照新乐,比旧乐下三律,众论以为无所考据,请郊庙复用旧乐。乃诏太常雅乐,悉仍旧制,照所造勿复施用。”
按王朴,李照,皆有志复古雅乐,而所造皆不成,且为世诟病。照之论乐尤辩,而终不适于用。自后宋代屡议复古雅乐,聚讼盈廷,纷更者屡,而成效卒鲜。所谓悉仍旧制者,亦复唐以来之制而已。
《通典》云:“徽宗崇宁四年,以新乐成,赐名大晟,罢旧乐。”
按崇宁以前,有胡瑗,范镇,刘几等,屡订新乐,均自云复古雅乐;然旋兴旋废,卒不能行。至是刘昺,魏汉津等,制定新乐,赐名大晟。专置大晟府,颁行天下,凡大典礼皆用之,号为雅乐。然大晟乐制度繁重,则颇似古乐,而实非古乐也。《通志》云:“政和间,诏以大晟雅乐,施于燕飨,颁之天下。然当时乐府奏言,乐之诸宫调多不正。至宣和七年,罢大晟府。”则旋作旋废,仍无正声也。
《宋史·乐志》云:“孝宗隆兴二年,天申节,将作乐上寿。上曰:一岁之间,只两宫诞日外,余无所用。大臣皆言临时点集,不必置教坊。上曰:善。乾道后,北使每岁两至,但呼市人使之,不置教坊,只令候内司先两旬教习。”
按孝宗罢教坊,只临时点集,或呼市人使之,因陋就简,至斯而极,则当时乐制之残缺可知矣,遑论雅乐哉?虽有朱熹,蔡元定诸儒,考论古乐,亦徒托之空言而已。
(辽金元)为雅乐俗乐混乱残缺时代
《辽史·乐志》云:“太宗大同元年,始得晋太常诸乐,送于中京。”
又云:“自汉以来,因秦楚之声置乐府。至隋高祖诏求知音者,郑译得苏祇婆七旦之声,求合七音八十四调之说,由是雅俗之乐,皆此声矣。用之朝廷,别于雅乐者,谓之大乐。晋高祖使冯道,刘煦,册应天太后,太宗皇帝,其声器工官与法驾,同归于辽。”
按辽所得晋诸乐,其来源则本之郑译所传苏祇婆七旦之声,其非雅乐可知。
《金史·乐志》云:“初太宗取汴,得宋之仪章钟磬乐虡,挈之以归。熙宗加尊号,始就用宋乐。世宗大定十四年,始定乐名曰太和,于是一代之制始备。”
按宋乐屡议复古,迄于无成,亦沿隋唐之旧,而益趋简略耳。金袭宋制,其乐亦可知矣。
《元史·礼乐志》云:“至元三年,制乐工衣服,并定八室时飨乐舞,增置宫悬乐器。”
按《元史·礼乐志》,至元三年,所定乐器乐舞制度,详悉明备。然乐器中,多杂以唐以后乐器,视宋大晟乐,其杂糅尤过之。惟搜罗古器亦不少,其后论乐者,多藉为考订之资。
(明)为雅乐式微杂用俗乐时代
《明会典》云:“洪武四年,定宴享九奏乐章,命尚书詹同,陶凯,及协律郎冷谦等,制定乐律。”
《春明梦余录》云:“洪武初,诏尚书詹同,陶凯,与协律郎冷谦,定雅乐,而学士宋濂为乐章。著令,凡祀有乐。乐有四等:曰九奏,曰八奏,曰七奏,曰六奏。乐有歌,有舞。歌堂上,舞堂下。舞皆八佾,有文有武。郊庙皆奏中和乐,太常领之,协律郎,司乐,考协之。”
按明代乐章,其体极杂,有类似古雅乐者,有类似汉制乐府者,有直用元曲牌者,盖去古愈远矣。今撮举其乐章数曲,以见一斑,亦可见其体制之杂也。
祭先农乐章
东风起蛰,地脉奋然。苍龙挂角,煜煜天田。民命惟食,创物有先。圜钟既奏,有降斯筵。
帝出乎震,天发农祥。神降于筵,蔼蔼洋洋。礼神有帛,其色惟苍。岂伊具物,诚敬之将。
大祀天地乐章
天垂风露兮,雨泽沾。黄壤氤氲兮,气化全。民勤畎亩兮,束帛鲜。臣当设宴兮,奏来前。
三献兮,乐舞扬。肴羞具纳兮,气蔼而芳。祥光朗朗兮,上下方。况日吉兮,时良。
朝会宴享九奏乐章
(刮地风)圣主过尧胜禹汤,立三纲五常。八蛮进贡朝今上,顿首诚惶。朝中宰相,燮理阴阳。五谷收成,万民欢畅。贺吾皇齐赞扬,万国来降。
(普天乐)万国宁,皇图正,父君母后,天下咸钦。君治外永圣明,后治内长安静,后圣承乾皆从正,德相承圣子神孙。天威浩荡,江山永固,洪福咸亨。
(殿前欢)四裔率土归王命,都来仰大明,万邦千国都归正。觐帝廷,朝仁圣,天阶班列众公卿,齐声歌太平。
按此等乐章之曲,如朝会各乐章,与今北曲谱所载牌名格调,完全相同。尚有多曲,文多不备载。用南北曲体为乐章者,为历代所无。若明代则载于《会典》,与雅乐并列,诚为特别,然大可见俗乐之大盛矣。
《明·乐律志》云:“礼官请订定乐章,令广求博访精通音律者,具以名闻。吏科给事中夏言,以张鹗应诏。鹗进所著乐书二部:其一曰《大成乐舞图谱》,自琴式以下诸乐,逐字作谱。其一曰《古乐心谈》,列十二图,以象十二律,图各有说。疏下礼部议。礼官言:音律久废,即今太常诸官,只是循习工尺字谱,不复知有黄钟等调。臣今奉诏,演习新定郊祀乐章,问问古人遗制,茫无以对。今鹗谓:四清声所以为旋宫,其注弦定徽,盖已深识近乐之弊。至欲取知历者互相参考。尤为探本穷源之论,似非目前司乐者所及。乃授鹗为太常寺丞。鹗奏较定乐舞一疏,奉旨:考定音律,待真知者行之。羽籥干戚,不宜绘于服,当如礼制更定。其朝燕等乐,且姑照旧。”
按张鹗所著乐书,今不传。礼官覆奏语,所云:“今太常诸官,只是循习工尺字谱,不复知有黄钟等调,及间问古人遗制,茫无以对”,“似非目今司乐者所及”等语,最为明显,可见明代乐制情形。诏云:“其朝燕等乐,且姑照旧”,则张鹗纵通乐律,亦不能行其志,徒增一段掌故而已。
(清)乾隆以前为修明雅乐时代以后为俗乐淫哇时代
《清会典》云:“顺治年间,定乐章名,中和韶乐。凡元旦节:上升殿,中和韶乐作,奏《元平》之章。诸王百官庆贺行礼,奏《庆平》之章。中午大宴,上进果丹陛,大乐作,奏《喜得功名》。上进酒丹陛,大乐作,奏《朝天子》。上进馔,中和清乐作,奏《金殿喜重重》。”
又云:“凡行耕耤礼:驾兴,导迎,大乐作,奏《天下乐》。接驾升殿,大乐作,奏《朝天子》。送驾出殿,设宴,领乐官领舞童舞承应乐,奏《望吾乡》。上进酒,大乐作,奏《黄蔷薇》。上进馔,排清乐,作《太清歌》。领乐官领文士九名,作感天地承应乐,奏《啄木儿》。次武士九名,作感祖宗承应乐,奏《黄蔷薇》。次进宝回回五名,作颂得胜承应乐,奏《红衲襖》。次香斗老人三名,作黎民欢笑承应乐,奏《调笑令》。次五方夜叉五名,承应乐奏《五方鬼》。次五海龙王,承应乐奏《清江引》。次三官五方彩旗,承应乐奏《看花回》。俱用大乐。”
按上所述:除《元平》《庆平》之章,及《喜得功名》,不知何调外。其余若《朝天子》《金殿喜重重》《天下乐》望吾乡》《黄蔷薇》《太清歌》《啄木儿》《红衲襖》《调笑令》《五方鬼》《清江引》《看花回》,皆今通行南北曲牌名也。是乃沿仿明制,与用《刮地风》等曲作乐章者无异。然此制至康熙时即改革,乐章概仿古制,不复用此等曲牌矣。
《东华录》云:“康熙五十二年,敕撰《律吕正义》。五十四年,制定雅乐,颁行天下。”
按清代考订雅乐,虽沿明之旧。明代乐章,乃糅杂雅俗而成者:其乐器,如琵琶,箜篌,画角,方响,拍板,锣,钹等物,皆非古雅乐所有。至康熙乃悉删汰之。所用各乐器,皆按经典所有者,乃备之。其非周以前物,概从删汰。采朱熹说,确定一字一音古法,一洗明代用工尺之陋。虽不能复成周之盛,然比较历朝所谓考定雅乐,聚讼无成,及制器而不能用者,则远胜之矣。
《东华录》又云:“乾隆十一年,敕撰《律吕正义后编》,颁行天下。”
按康熙之《律吕正义》,只言乐理,而不详于制度。至乾隆时,益修订明备。凡太常之沿讹袭谬者,音节篇章,悉加厘订,曰祭祀乐,曰朝会乐,曰宴享乐,曰导引乐,曰行幸乐。并详其用乐节次,随月旋宫之法。皆博采经义,遍征史志而成。今犹可考见雅乐一部分者,皆康乾两朝厘订之功也。乾隆自南巡以后,渐恣情声伎,设立升平署,广招优伶,由是新声竞作,淫哇迭起。洎至清末,雅乐凌夷,朝野迷嗜俗乐,酣嬉无度,竟至亡国,盖不足述矣。
由此观之:自秦火之后,礼坏乐崩,而古雅乐之存者,不绝如缕。汉兴,即不能复周之旧,虽河间献王,曾献雅乐;然不常御,常御者亦俗乐而已。汉之乐谱,至晋经刘聪、石勒之乱,散佚不传,所传者,仅清商三调。至隋郑译,唐玄宗,大变古法,则清商三调之乐谱,亦不传矣。唐经安史之乱,玄宗时之乐谱,亦散佚殆尽;惟燕乐一种,尚传其略。至宋太宗时,又加以改革。由是衍为南北曲者,皆燕乐之支流余裔也。中国乐制,自汉迄明,皆非行雅乐者。惟清康乾时所订,比较为近古雅乐。然清之与周,相去二千余年矣,虽考订乐器乐律,一遵周秦之古籍,其不合于古者,悉删汰之;然亦未敢谓清代所订,即周之旧也。要之,古今乐制,以汉,唐,宋,清四朝,变迁最大,当再分别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