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哲学方法
一、掌握领导活动的辩证性
领导方法论受哲学世界的支配,是领导世界观的转化和运用,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方法论。毛泽东曾强调,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要学会用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立场观察世界、把握事物;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地解释历史上和革命中所发生的事情。他号召人们学会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真地研究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的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概括出理论性的结论。他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毛泽东认为,以辩证唯物论的哲学世界观去看世界,去研究、分析世界上的问题,去指导革命、从事生产、指挥作战、议论人家长短等,这就是方法论。
所谓领导活动的辩证性,是指我们在从事领导活动中,应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以及从事任何科学研究都必须遵循的最根本的方法。唯物主义要求我们辩证、客观地认识和分析领导现象,从一定的历史条件出发来考察领导活动的内在机制与外在联系,从而掌握领导活动的规律。辩证性是哲学方法的本质属性,领导活动所具备的哲学思想必须具有辩证唯物主义的内容。
关于辩证性在领导方法中的体现,毛泽东曾有过论述。“毛泽东在辩证法方面的贡献尤其在于其著作极好地体现了宇宙观和方法论、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统一。”[2]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断言,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这一见解揭示了宇宙观的辩证性,规定了方法论的辩证性,同时还说明了方法论与宇宙观的统一。
具体地说,把握领导活动的辩证性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坚持联系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世界是一个立体化的、普遍联系的整体。这一观点要求我们在领导实践活动中坚持联系的观点,注意把握事物之间的联系。领导活动必须贯穿这一基本要求。我们的领导活动不是狭隘的、孤立的活动,而应当把它放在一个大环境下通盘考虑。领导坚持的发展观念,应当是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集约发展,是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状态一致的可持续发展。在实际领导活动中,需要处理好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经济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经济增长、科技进步与人民生活改善的关系。小团体本位主义,地区主义以及不顾全局、不讲整体的狭隘保守主义,都是与领导方法的辩证性根本对立的。辩证性之所以具有总揽全局的指导作用,在于它坚持了唯物辩证法联系的观点。领导方法的辩证性必须牢牢把握这一特性。
(二)坚持发展的观点
发展,这个最先起源于生物胚胎学理论的词,其原始意义是事物渐进过程中的“中断”,即事物由旧的形态飞跃到新的形态。唯物辩证法把它归结为旧事物的衰落、灭亡和新事物的萌芽、产生的过程,是事物前进、上升的发展变化。领导活动的核心是促进领导事业的发展,它的最终目标也是为了发展。在坚持发展第一的原则上,领导活动的本质属性与唯物辩证法是一致的。但这不表示领导活动的辩证性就是唯物辩证法。领导活动的辩证性是对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阐释和具体运用。领导活动的发展观既包括内涵的发展也包括外延的发展,既要内涵的优势也要外延的优化。不是单纯为了发展而发展,而是要在运动变化中坚持可持续发展;不仅仅是促进个人或小集体的发展,更是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和全面发展理念,推动社会整体发展;反对一蹴而就式发展,而要求循序渐进的发展。在发展立场上,是不变的;而在发展的方式结构上,它又是多元的。这就是领导活动的辩证发展观。
(三)坚持全面的观点
全面的观点,也可称一分为二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最基本的观点。它的两面性原则、相互转化原则以及发展变化原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在唯物辩证法中,全面的观点集中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辩证性。它强调了世界运动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唯物辩证法明确规定: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领导活动要坚持辩证性,必须深刻地贯穿这一思想。在领导发展观上,我们要学会处理多个方面: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经济建设与民主法制、改革开放与自力更生,等等。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活动要重点突出、全面兼顾。同时,要促成事物向好的方面转化。在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要强调科学技术的作用,但应是运用其好的方面而不是滥用。领导者应意识到,领导活动要总揽全局、统筹兼顾,坚持全面的原则。
在领导活动中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来参与实践活动,并不是要把辩证法作为先验的模式去应付对象,也不是将它作为先验的逻辑结构去推论一切。领导活动的客观性只是要求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了解世界,把握其规律性。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的统一,也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一方面,客观事物的辩证法在认识的辩证运动中越来越多地、越来越深刻地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取得了越来越完善的逻辑形态,这样就产生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所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客观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的统一;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者“自觉地遵循思维的辩证规律,用它来研究问题,指导实践,这就是以客观现实之道,还治客观现实之身,自觉地按照事物本来的辩证法来对待事物,这样,世界观就转化成了方法论”[3]。常用的领导逻辑方法主要是辩证逻辑的思维方法,包括分析与综合相结合、演绎与归纳的统一、逻辑与历史的一致等。
1.分析与综合相结合
分析与综合相结合是领导方法论诸环节的核心。领导者应当从两个维度来运用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一是从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法则的维度来进行分析与综合。我们认为,客观现实最一般的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因而方法论的核心是分析与综合相结合,分析与综合的结合才能指向事物、过程的矛盾。怎样进行分析与综合呢,这就是应当从“开始”、“进展”和“目的”三个方面着手。二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维度来进行分析与综合。“真正科学的抽象是分析与综合的结合,具体和抽象的统一。”[4]不过从具体到抽象,从混沌整体抽出一个范畴,是一个以分析为主的过程;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把抽象的思维规定综合起来成为一个多样性的统一整体,则是一个以综合为主的过程。但这是相对而言的,以分析为主的抽象也包含了综合,因为领导者从具体到抽象,获得的每一个概念、范畴都综合了经验,因此又是一个综合的过程;而以综合为主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也包含了分析,因为从抽象到具体就是一个进行矛盾分析、观点批判的过程,最终形成为一个理论体系,这样的理论体系就是具体的。因此,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无非就是分析与综合的结合。
2.演绎与归纳的统一
演绎是从一般性原理推出个别结论的推理方法,其实质是从全称命题推出特称或单称命题;而归纳则是从个别或特殊情况推出一般性原理的推理方法,其实质是从特称命题或单称命题推出全称命题。由于对两种方法不能全面、客观地对待,在科学和逻辑发展史上形成了推崇演绎、贬损归纳的演绎派;也形成了推崇归纳、贬低演绎的归纳派。两派长期论争,各不相让,最终导致了演绎万能论和归纳万能论的出现。其实,演绎和归纳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渗透的辩证关系。基于此,我们不但驳斥演绎万能论,也驳斥归纳万能论。演绎和归纳总是结合在一起运用的。在领导活动中,“不论是哪一种情况,总是归纳与演绎的统一,即主要运用演绎法时总离不开归纳,主要运用归纳法时也一定要用演绎”[5]。
3.逻辑与历史相一致
逻辑与历史的一致是对矛盾进行具体分析的必然要求。“矛盾作为类的本质,在方法论上就有归纳和演绎的统一;矛盾作为事物发展的根据,在方法论上就有逻辑和历史的统一。”[6]所谓历史的方法就是要把握所考察领域的基本历史线索,把握它是怎样产生的,根据是什么?是怎样发展的,经历了哪些主要的阶段,其发展趋势如何?因此,历史的方法就是要把握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而逻辑的方法就是从原始的基本关系开始,通过分析与综合,把握事物的内在矛盾及其展开过程的思维方法。在领导方法中,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历史的方法其优点在于能详细地分析事物的全部要素,比逻辑的方法更加丰富、更加生动。但历史往往是曲折多变的,在展开过程中包含了许多偶然的因素,所以思维如果处处再现历史,就会把过多的精力花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因素上面,从而影响对事物、过程的主要矛盾和发展趋势的把握,而且往往会中断思维的进程。逻辑的方法则不像历史的方法那样生动和丰富地反映现实发展的全过程;逻辑的方法其优点是排除了偶然因素,力求把握事物的本质、规律。但逻辑的方法如果脱离现实,就会导致唯心主义。因此,领导方法讲求逻辑的方法与历史的方法的一致,扬长避短。
二、驾驭领导活动的矛盾运动性
领导活动的哲学方法,最重要的就是要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矛盾观,在实际领导活动中要贯穿这一哲学思想,进而驾驭领导活动的矛盾运动性,促进领导活动目标的实现。
(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是一个关系范畴,它揭示的是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或事物之间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对立面之间的两种基本关系或基本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相互转化的性质和趋势。一般说来,矛盾的同一性主要有两种情形:
第一,矛盾双方互相依存,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之中。这是马克思主义矛盾观的基本观点。相互依存就是矛盾双方互为存在和变化发展的前提和条件。矛盾中的每一方都不能孤立地存在和变化发展,没有自己的对立一方,自身就失去了存在和变化发展的条件。任何事物、现象的存在和变化,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和变化发展的。
第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矛盾双方相互贯通有多方面的表现,但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其一,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着对方的因素和属性,也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二,矛盾双方具有相互转化的特性和趋势。正由于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相互渗透,就存在着由此达彼的“桥梁”,包含着相互转化的特性和趋势。
而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的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性质和趋势。作为哲学范畴的“斗争”的外延是极其广泛的。它反映的是自然、社会和思维中普遍存在的事实,形式极其多样。
统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双方同时具有的性质。二者是不可分割的。一方面,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另一方面,斗争性也不能离开同一性而存在。
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原理,要求我们领导者在领导活动中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同一性中把握斗争性,在斗争性中把握同一性,积极促成领导活动目标的实现和优化。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就是矛盾的共性。它有两方面的涵义:首先,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也就是说,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在,矛盾贯穿事物发展的始终。其次,每一事物从它产生、发展到消亡的整个过程中始终存在着矛盾。旧的矛盾解决了,又开始新的矛盾运动。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要求领导者在任何时候,对任何领导活动都要坚持矛盾的观点和矛盾的分析方法;要敢于承认领导活动中存在的矛盾,甚至揭露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决不能否认矛盾、掩盖矛盾、回避矛盾、害怕矛盾。领导思维方式上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从根本上否认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是不正确的。
矛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矛盾的性质具有特殊性。这主要说,各种物质运动形式的矛盾都有其特殊性。同时,同一运动形式的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的矛盾也有其特殊性。而且,就内部体系而言,各种物质运动形式、同一运动形式的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的矛盾的各个方面同样有其特殊性。对于这些不同的矛盾来说,它大的每个侧面、构成部分及其相互联结方式都有其特殊性。
其次,矛盾的地位具有特殊性。矛盾体系中各对矛盾以及每对矛盾的双方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复杂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往往不只一个,而是由许多矛盾构成的复杂系统,其中各对矛盾在事物发展中占有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
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的领导活动不能搞形式主义的“一刀切”,而应该坚持“解剖麻雀”的工作作风,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在具体问题中坚持领导方法的灵活性和创新性。
(三)主次矛盾及矛盾的主次方面
我们通常对复杂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矛盾方面做如下划分:
第一,基本矛盾和非基本矛盾。在复杂事物的整个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从它所包含的矛盾体系中区分出基本矛盾和非基本矛盾。基本矛盾也叫根本矛盾,是指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始终并规定事物及其过程本质的矛盾;非基本矛盾也叫非根本矛盾,是指那些对事物的基本性质不起规定作用的矛盾。二者是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基本矛盾规定和制约着非基本矛盾;而非基本矛盾对基本矛盾又有一定的反作用,它的发展状况和解决程度可以加速或延缓基本矛盾的解决。
第二,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复杂事物发展的某一阶段上,我们又可以从它所包含的矛盾体系中区分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指在复杂事物发展的某一阶段上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次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发展变化和解决会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
第三,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任何一对矛盾中,矛盾双方的发展都是不平衡的,因此,在同一矛盾的不同方面中,我们还可以区分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在矛盾统一体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而矛盾的次要方面则是处于被支配地位、起次要作用的方面。二者既相区别又相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基本矛盾和非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在领导活动中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在解决主次矛盾的时候,要学会“弹钢琴”的工作方法。坚持“两点论”,就是不能只顾其一,不顾其余;而坚持“重点论”,就是在研究复杂问题时,我们的领导者要着重把握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及矛盾的主要方面。
矛盾是事物运动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运动主要是由内部矛盾引起的,同时也受外部矛盾的影响。内部矛盾又可称为事物变化发展的内因,外部矛盾被称为其外因。
内因和外因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辩证统一关系。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毛泽东说:“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7]在事物发展中,内因是根据、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第二位的原因。这一辩证关系原理是我们领导方法的根本哲学基础。领导者在做出领导决策时,必须明确任何领导活动的成功与否,关键还在领导者和领导者的下属自身,其活动水平直接决定了领导活动的成败;与此同时,也要积极寻求外部的支持和帮助,把内外因在工作方法中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