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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实务
1.8.1.5 五、毕业生改派手续的办理

五、毕业生改派手续的办理

毕业生派遣离校后因为某种特殊原因,不得不变更已经签约的接收单位时,必须进行改派。改派的主体是毕业生本人,改派以后毕业生相应的人事关系也要发生变化,这种人事关系的变动就是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确定改变其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应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办理改派手续所需的材料有原派遣单位的退函、新单位的有效接收函、原报到证、原户口迁移证等。

毕业生改派时须凭有关材料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其流程为:

(1)凭学校出具的有关材料到学校所在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并领取新的就业报到证(需现场盖章),其中就业报到证白联交档案保管单位存档,蓝联为报到凭证;

(2)凭原户口迁移证、新的就业报到证到学校保卫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领取新的户口迁移证;若已在原派遣地入户,无法取回原户口迁移证者,可凭新的就业报到证到原入户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领取新的户口迁移证;

(3)党、团员凭新报到证、原组织关系证明到学校组织部、学校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