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申诉状
一、文体简介
1.申诉状的含义
申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的法律文书。
当法庭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出现与事实不符或引用法律条款欠当、或量刑不准等情况时,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依法向同级检察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请求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或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扭转审判形势。这时可用申诉状向同级检察机关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申请复查纠正的要求。
申诉状只是能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重要参考材料,而不是必然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规范性法律文书。申诉状能否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使原判得以复查纠正,要取决于原判是否有错误,其决定权在依法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机关。申诉状一般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申诉人如仍不服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决,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2.申诉状与起诉状、上诉状的区别
(1)从诉讼程序上看。起诉状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书状,上诉状是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书状,上一级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并作出判决或裁定;而申诉状则是向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书状,收受机关酌情受理,呈状机关不限于“上一级”,还可向上两级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
(2)从诉讼的时效上看。起诉状是就已经发生,但尚未超过诉讼时效的刑事案件或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书状;上诉状是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上诉的书状,有上诉期限的限制;而申诉状则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书状,不受时间的限制。
(3)从诉讼内容、写作角度看。起诉状是把被告人的侵权行为或民事纠纷的客观事实叙述清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上诉状是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而提出上诉的书状,在写作时,是针对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定性、适用法律、诉讼程序等方面的错误,有的放矢地进行申辩,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判,或重新审理,提起上诉的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也可能是被告;申诉状与上诉状的写法基本相同,但程序不同,申诉状只求复查纠正。
申诉状按案件性质分,可分为刑事申诉状、民事申诉状、刑事附带民事申诉状、行政申诉状、行政附带民事申诉状。
二、写作格式
申诉状的格式、内容以及写法上与上诉状基本相同。申诉状由标题、申诉人基本情况、被申诉人基本情况、申诉请求及其理由、申诉时间等五个要素组成。
1.首部
(1)标题。根据申诉案件种类标明是什么申诉状,如“不服刑事判决、裁定申诉状”、“不服民事判决、裁定申诉状”、“不服免予起诉决定申诉状”、“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诉状”等。
(2)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基本情况。除将个人的自然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文化程度、住址)逐一写明外,还要根据申诉案件种类分别写明基本情况。如果是刑事案件申诉人正在服刑的,要写明现在何处服刑;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亲属或其他公民申诉的,则要写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写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申诉的,应将对方当事人的个人情况逐项写清楚。
2.正文
(1)案由。即不服判决或裁定的事实,写明申诉人因何案不服何处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何时何字何号的判决、裁定或决定。如“申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判决(或裁定),现提出申诉,申诉理由和请求如下”。
(2)请求事项。写明请求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所要解决的问题和具体要求,如要求撤销、变更原判决、裁定、决定,或要求再审,以纠正原判不当之处或错误之处。
(3)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要分析原生效法律文书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及诉讼程序上的错误,并提出新的事实和根据,应用正确的法律来阐述自己申诉请求的合理性、合法性。
写事实时应注意:
①申诉状中所列事实必须全面、客观、准确。也就是申诉人不能对案件事实进行歪曲篡改,不能对客观事实取其有利,避其不利,更不能编造。
②用证据说明事实。为了说明申诉事实是真实的,申诉人应将与请求目的相符的人证、物证以及其他证据列示出来,以增强诉状的说服力。
申诉的理由应充分,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注意:
①申诉的事实要准确。
②理由和申诉要求要有必然的联系。申诉的要求即申诉人进行申诉所要追求的目的。对此,申诉人应该简明扼要地说明请求人民法院所要解决的问题。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或进行再审。
申诉请求及其理由是写作重点,要陈述清楚,特别是证据和法律依据要逐条逐款讲明白。
申诉状是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材料来源之一,但只能被视为决定是否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参考材料。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可能由此而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发生,也可能不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发生,因此,写申诉状应特别注意明确申诉请求的目的,针对原判决、裁定的错误或不当之处,以强有力的事实作证据,并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文,有理有据地作申辩。如果在申诉状中能列举出新的证据,或根据形势的发展,发现原判不符合新确定的法律条文,则申诉状更显得有说服力。
3.尾部
申诉状的结尾写明申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具状人姓名(或盖章),具状日期。如系律师代书,还应在申诉人姓名之后写明“代书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项主要写明案卷名称及份数;申诉人如为在押犯,写明现在的羁押处所、旁证材料及其他书证、物证材料的情况,有证人的列出证人姓名、住址。
三、注意事项
撰写申诉状时,要特别注意:
1.提出申诉抓住时机
申诉虽然不受时间限制,但要考虑提出申诉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生效,尚未生效的法律文书属于不确定裁判,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但不得申诉。民事法律文书生效已两年以上的,当事人即丧失了申请再审的权利,律师不宜代书。
2.陈述事实真实准确
这是指写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写明事实应该概括集中突出主题,既不要损害、改变原意,也不要原文全部照抄。如经几次裁判,应以最后认定的事实为根据。应特别注意将申诉的事实与原裁判对事实的认定和处理加以一一对照,叙写清楚。申诉的主要事实情节务必完整准确,符合客观实际,切忌弄虚作假。在叙述事实时,尤其要注意使用新的事实和证据。如果事实没有出入,在申诉书中不写亦可。
3.列示证据全面具体
申诉人为了说明申诉事实的客观真实性,应将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如人证、物证、书证等明确列示,具体说明,以利于法院再审查时查明证实案件的真实情况,及时作出正确的结论。
4.依法论证符合逻辑
陈述理由要采取证明与反驳的方法予以论证,一方面要有正确鲜明、说服力强的论证,另一方面要紧紧抓住原裁判中关键性错误进行反驳。推理要合乎逻辑,证明申诉有根有据,合情合理合法。
例文3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一审第一被告):潘××,男,1973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个体运输户、司机,现住××市××路××号,电话:××××××××。
被申诉人:邹××,男,1966年6月13日出生,汉族,××单位职工,现住××市××路××号,电话:××××××××。
因不服××区人民法院(2006)×民×字第1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提出申诉。
诉讼请求:
撤销原终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诉人并未丧失劳动能力
被申诉人在抢救治疗四个月后康复出院,现已回原单位上班。这说明他尚能工作,尚有劳动能力。故其提出的因车祸所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说法不成立,其索赔也是不合法律规定的。
一审法院对这一项的认定存在较大偏差,故请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判法院重新审理。
二、被申诉人提出的索赔数额与实际不符
车祸对被申诉人的身体伤害是事实,但事实被扩大了,被申诉人夸大了被伤害的程度,因为他已经回原单位上班,这说明他的伤残并不严重。而他所提出的索赔数额特别巨大,与事故造成的后果不成正比,且大大超出了本人的承受能力。
一审法院判定申诉人承担巨大数额的费用与事实是不相符的,也是不近人情的。申诉人家在农村,现有六口人,老父84岁已丧失劳动能力,妻子体弱多病,三个孩子正在读书,全靠申诉人以个人的劳动收入养活。车祸发生后,申诉人举债一万余元支付被申诉人的医疗费用,至今家中已无分文。实在无力支付如此巨大数额的医疗及赔偿费用。现请求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进一步调查并确认被申诉人的伤残情况,并免去为被申诉人支付伤残赔偿的费用。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对本案的事实认定有误差。为此,申诉人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改判,在维护法律严肃性的同时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潘××
2006年6月18日
附:1.本申请书副本一份。
2.书证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