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意义
会计科目是指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会计要素)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企业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一般应以《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统一规定为基准,根据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增加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会计核算工作将逐步实行在会计准则统一规范下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模式,企业对会计科目的选择和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但是,这并不是说企业可以随意使用甚至滥用会计科目,应当有一定的前提条件:一是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其核算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二是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应当能够满足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保证财务会计报告数据的真实、完整。
会计科目是进行各项会计记录和提供各项会计信息的基础,设置会计科目是复式记账中编制、整理会计凭证和设置账簿的基础,并能提供全面、统一的会计信息,便于投资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掌握和分析企业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科目作为反映会计要素的构成及其变化情况,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手段,在其设置过程中应努力做到科学、合理、实用,因此在设计会计科目时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设置会计科目要符合国家的会计法规体系的规定
国家的会计法规体系,体现了国家对财务会计工作的要求,应尽量符合《会计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便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2.设置会计科目要结合所反映的会计要素的特点,具备一定的灵活性
设置会计科目必须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以分门别类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营业务,不能有任何遗漏,即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能覆盖企业所有的要素。
3.设置会计科目要全面反映企业经济业务内容
在会计要素的基础上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做进一步分类时,为了全面而概括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会计科目的设置要保持会计指标体系的完整,企业所有能用货币表现的经济业务,都能通过其设置的某一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4.会计科目名称力求简明扼要,内容确切
每一科目,原则上反映一项内容,各科目之间不能相互混淆。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在不违背会计科目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确定适合本企业的会计科目名称。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
目前,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般企业常用会计科目如表2-1所示。
三、会计科目的分类和级次
(一)会计科目的分类
各个会计科目并非彼此孤立,而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组成一个完整的会计科目体系。通过这些会计科目,可以全面、系统、分类地反映和监督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为经营管理提供所需要的一系列核算指标。会计科目按照经济内容进行分类,一般可分为以下六类:
①资产类科目。
②负债类科目。
③共同类科目。
④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⑤成本类科目。
⑥损益类科目。
(二)会计科目的级次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济管理的要求不同,所需要的核算指标的详细程度也就不同。根据经济管理的要求,既需要设置提供总括核算指标的总账科目,又需要设置提供详细核算资料的明细科目。
1.总账科目
总账科目即一级科目,也称总分类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的会计科目,是进行总分类核算的依据。为了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质量的要求,总账科目一般是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表2-1 企业会计科目一览表

2.明细科目
明细科目也称为明细分类会计科目、细目,是在总账科目的基础上,对总账科目所反映的经济内容进行进一步详细的分类的会计科目,以提供更详细、更具体的会计信息的科目。如在“原材料”科目下,按材料类别开设“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等二级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了要符合财政部的统一规定外,一般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由企业自行设置。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科目,可以在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如在“原料及主要材料”下,再根据材料规格、型号等开设三级明细科目。
可见,总分类科目对明细分类科目具有控制和统驭的作用,明细科目对总分类科目起补充和说明的作用。
实际工作中,并不是所有的总账科目都需要开设二级和三级明细科目,根据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需不同信息的详细程度,有些只需设一级总账科目,有些只需要设一级总账科目和二级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三级科目等。因此,会计科目设置并非越细越好,而是既要以满足管理需要为前提,又要以简化为原则。
会计科目的级别如表2-2所示。
表2-2 “库存商品”总账和明细账会计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