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董仲舒
董仲舒与刘安约略同时。刘安为当时老庄学派的代表,董仲舒则为当时儒家的代表。董子是一个有名的《春秋》学者。关于他的生卒年月,《汉书》列传未曾言及。苏舆作《董子年表》,起汉文帝元年(179 B.C.),止武帝太初元年(104 B.C.)。他是广川人,少攻《春秋·公羊传》。景帝之时任为博士。《汉书》说他“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授业,或莫见其面,盖三年不窥园,其精如此。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武帝时,他上《贤良对策》,根据《春秋》,备述天人之道,并请专崇孔子,罢黜百家。其中有云:“《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道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武帝之所以尊孔与夫儒家自后之所以能够在过去我国思想界上占有莫大的势力,皆原于此。后仕易王,为江都相,王素好勇而骄,他常以礼义匡正之,他说仁道之要,以为为仁人者应该“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是两句很有名的文句,而从这两句话,我们也可明白他是一个彻底的理想主义者,不是功利主义者。后来罢官家居,专究天人之故,以为天灾地变乃是天所以警戒天子行政的不当的,他因作《灾异记》。为了这个缘故,他几遭死罪。诏赦后又为膠西相。未几,辞官回里,以著述终。据《汉书》,他的著书有奏疏123篇,关于《春秋》的文字数十篇,但现存的只有文集1卷,《春秋繁露》17卷。《汉书》谓:“刘向称董仲舒有王佐之才,虽伊吕亡以加。管晏之属,伯者之佐,殆不及也。至向子歆,以为……仲舒遭汉,承秦灭学之后,六经离析,下帷发愤,潜心大业,令后学者又有统一,为群儒首。”(传赞)又谓:“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作《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五行志》)董子在西汉儒家中的地位,由此可想见一斑了。
董子学说的基本观念为天。他把天看做是万物之本,人与物都是从天产生的。其中,人为万物之灵长,五谷六畜等等乃系天为养育人类而创造的。《贤良对策》说:“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群生。入有父子兄弟之亲,出有君臣上下之谊,会聚相遇,则有耆老长幼之施,粲然有文以相接,
然有恩以相爱,此人之所以贵也。生五谷以食之,桑麻以衣之,六畜以养之,服牛乘马,圈豹槛虎,是其得天之灵,贵于物也。”这样,人实系天的骄子,人受天之眷顾最为深厚。因此,人的身体与活动也是与天互相类似。他说:“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脏,副五行数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乍视乍瞑,副昼夜也。乍刚乍柔,副冬夏也。乍哀乍乐,副阴阳也。心有计虑,副度数也。行有伦理,副天地也。”(《春秋繁露·人副天数篇》)在他,我们的身体与活动殆无一不与天相仿。人类之中,王者德侔天地,所以天对之特加宠爱而任命他为天下的统治者,因此,王者独具“天子”的尊号。天子之下,随其德的高下而有诸侯、大夫、士等等。天授命于有德的君子,使之统治天下,其证据就是所谓“受命之符”。《贤良对策》说:“《书》曰,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为乌,此盖受命之符也。”周的武王,照他的见解,是这样受了天命而成为天子的。所以做天子的对于一切行政都不可不模仿天。天之数为三(如天地人为三才,日月星为三光,三月为一时,三旬为一月等),四(如春夏秋冬为四),十(天地阴阳火金木水土人合成十数),十二(十二月为一岁)。所以,王者之下应设三公,一公之下应设三卿,一卿之下应设三大夫,一大夫之下应设三士,这是依据着三之数;公、卿、大夫、士,分为四级,这是依据着四之数;三公、三卿、三大夫、三士合计十二,共成一条,这依据着十二之数;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合计十条百二十臣,这依据着十之数。董子以为官制也都应象天。这种理论,在现在的我们看来,完全出于牵强附会,当然毫无价值可言;而董子却不惮烦,言之津津有味,这完全是因为他受着当时流行的阴阳家的学说的影响的缘故。此外,照他的见解,天子并应祭天,借表敬天之意,同时并祈天能够助他实现天的命令。而天,在他方面,对于天子的行政却无时无刻不在监视,人君的措置如果适当,则天必降祥瑞以奖励之,如不适当则天必降灾异以警告之。天子如得了警告,尚不改悔,则最后就要丧失统治者的大位了。《贤良对策》说:“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灾异,以惊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自非大亡道之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全安之。事在强勉而已矣。”这些是充分足以代表汉儒,尤其是今文学派的迷信的思想的。
天的思想,同时,又是他的伦理说的基础。依董子的主张,人既经同系天之爱子,所以不独人君,就是一般士民也都应该以天为法。天乃是我们日常行为的标准,也就是我们在伦理道德上所宜遵从的规范。他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贤良对策》)这样,道德的法则是源出于天而且是千古不易的。关于道德的理论,除三纲五常之说外,他别无见解。《春秋繁露·基义篇》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贤良对策》说:“仁、谊、(与义通)礼、智、信,五常之道。”在我国过去伦理思想上最占势力的“三纲五常说”,这样,是董子所首先加以明白提示的,五伦之说,自古有之,可是五伦中特别注重三纲,而把昆弟、朋友二者加以删略,这是董子的创见。至就五常而论,在他以前,《中庸》言知、仁、勇三德;孟子言仁、义、礼、智四德,而言五德者实无其人。可见儒家关于德的说法,到了董子,是比孟子更为详细了。考他所以提倡三纲五常的原因,依我们的推测,大概仍由于他信奉阴阳五行说的缘故。他用阴阳与天之数来解释人伦,只有三伦尊卑之分甚为明显,而且合乎三之数,所以他主张三纲。他用五行来解释各德,三德和四德俱不合乎数目,所以他主张五常。我们一看他把五常配入五行,以仁配木,以智配火,以信配土,以义配金,以礼配水,不是也可想见他所以言五常的理由么?这些根据阴阳五行说而来的三纲五常说后来竟会在我国社会上具有莫大的势力,实是一件出人意料的事。
关于人性善恶的问题,自孟子以后,为历来儒者所注重的一个题目。董子以为在谋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应该把性字与善字的定义加以确定。自来的争辩起因于字义的不同者不少。“性”,在他,就是“生”,就是“质”,也就是先天生成的“自然之资”。性的字义虽经这样决定,但于性的善否仍可人持异见,这是因为对于同一善字也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解释的缘故。《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说:“……或曰性也善,或曰性未善,则各谓善者各异意也。性有善端,动之爱父母,异于禽兽,则谓之善。此孟子之言。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此圣人之善也。是故孔子曰,善人吾不得而见之,得见有恒者斯可矣。由是观之,圣人之所谓善,未易当也,非善于禽兽,则谓之善也。使动其端善于禽兽,则可谓之善,善奚为弗见也?”这样,孔子把善的标准放得极高,以为人必完全无缺,方得称为善;而孟子则把善的标准放得极低,以为善于禽兽就是善。董子以为孟子是错误的。“孟子下质于禽兽之所为,故曰性已善。吾上质于圣人之所未善,故曰性未善。”他是采用孔子对于善的解释的。善字果作如是解,则就普通一般人讲,天然生成的自然的资质当然不能就算做善,最多我们也只能说它具有向善的可能性——“善端”或“善资”而已。而在他方面,他以为性固然具有善端,但同时也具有向恶的可能性。他说:“人之诚,有贪有仁。仁贪之气,两在于身。身之名取诸天;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深察名号)这样,他以为人性具有利他与利己两个倾向的,前一种倾向是善端而不能就说是善,后一种倾向是恶端而不能就说是恶。他是想把孟荀二子的人性论加以调和,并且对于善与向善的可能性二者的差别曾经行过一番比较精密的思索的。性既有善端与恶端,所以性一定须经过教化以后方得成为真正实际的善。所以《实性篇》说:“卵待覆二十日而后能为雏,茧待缲以绾汤而后能为丝。性待渐于教训而后能为善。善,教训之所然也,非质朴之所能至也。……米出于粟而粟不可谓米,玉出于璞而璞不可谓玉。善出于性而性不可谓善。”性之善既由后天的教化,则天然生成的先天的本性当然不能就算做善了。董子的性说,由我们看来,确是比较孟荀更进一步而值得我们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