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 第五章 名家

第五章 名家

春秋战国之际,我国思想界中,除儒、墨、道三家之外,尚有名、法二家,值得我们的检讨。名家的目标是有了名称还想再进一步来检查名称所指的实质,或反转来说,他们是想依据实质来制定名称的。他们对事物的名称务求其与实质互相符合,他们对于名称所指的实质的内容试行种种的分析。他们原来都是对于论理特别想加以一番理论的研究的学问家,但到后来,结果反成了好弄诡辩的辩者,没有多大积极的建设。这在我国思想史上是很可惜的一件事。虽然为抵制这一班辩者的消极的理论起见,墨者和荀子曾经想建立一种论理学,惜乎他们所成就的也甚有限。用西洋古代哲学来做比喻,我国的名家,仿佛是与Sophists相当,墨者和荀子又仿佛是与Socrates相当,可是西洋在Socrates以后出了一个伟大的Aristotle,居然把形式论理的大部分加以完成,而中国在墨者与荀子以后,名学的思想却一时竟告中断了(直到佛教的因明输入为止)。名家里面最有名的就是邓析、惠施与公孙龙三人。

邓  析

邓析,郑大夫,与子产同时。刘向说:“邓析好形名,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数难子产为政,子产执而戮之。”(见《荀子·不苟篇》注)《左传》则谓邓析为驷歂所杀。《荀子·非十二子篇》也说邓析、惠施“好治怪说,玩琦辞”。可见邓析确是一个诡辩家。《荀子·不苟篇》又引邓析和惠施的理论说:“山渊平,天地比,齐秦袭,入乎耳,出乎口,钩有须,卵有毛,是说之难持者也,而惠施、邓析能之。”“山渊平”,“天地比”,言高低的差别是相对的,以无限的空间相较,则山可以说是与渊平,天可以说是与地等。其意与《庄子》所谓“天与地卑,山与泽平”相类。“齐秦袭”是说方位的差别亦为相对的,以无限的空间相较,则在东方之齐与在西方之秦也可以看做同在一块。入乎耳,出乎口,未详。(如说山有耳口,则其意似在指示生物与无生物并无绝对的区别。)钩有须,卵有毛,谓钩包含有须的可能性,卵包含有毛的可能性,因亦可说钩有须,卵有毛。

惠  施

惠施相传为宋人,与庄子同时,但较庄子为年长(胡适谓大约惠子的时代是380~300B.C.)。他曾经做过梁相。《庄子·天下篇》谓“惠施之口谈自以为最贤”,“惠施卒以善辩为名”。《荀子·解蔽篇》谓惠施“蔽于辞而不知实”。惠施的著作现在完全散佚,他的学说只散见于诸子里面,而《庄子·天下篇》述及惠施的思想,计十事,如下:

(1)“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普通人都以天地为大,毫末为小。然依论理言,则必无外者方得谓为至大,无内者方得谓为至小。所以毫末不能算是至小,天地也不能算是至大。

(2)“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无为本体,虽厚不可积而无所不在,故谓其大千里。

(3)“天与地卑,山与泽平。”解见前。

(4)“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宇宙万物无一不变,无时不变,分即是成,成即是毁。

(5)“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同体异分为小同异,如水为大同,则江水、河水等为大同中之小同了。

(6)“南方无穷而有穷。”南方是无穷的,又是有穷的。从普通人的眼光讲,这是无穷的。但从至大无外的观点看,却是有穷的。

(7)“今日适越而昔来。”与无限的时间较,今昔实可以说是无别。

(8)“连环可解也。”连环现虽不可解,但总有破坏的一天,可解与否的差别不过是时间问题,而时间的先后的差别,从大处着想,又是无所谓的。

(9)“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天下无方,故所在为中;循环无端,故所在为始。用地圆说则更易说明。

(10)“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天地万物同出于无,故泛爱万物,天地一体,自属吾人应加彻底信奉的真理。这样,惠子的思想与庄子极多契合处,可见庄子受他的影响不小。又惠子的思想与今日之辩证法亦多符合,凡上所说大体就是“对立物统一的原理”。冯友兰谓惠施只以知识证明“万物毕同毕异”,“天地一体”之说而未言若何可以使吾人实际经验“天地一体”之境界。庄子则于言之外,又言“无言”,于知之外,又言“不知”,由所谓“心斋”“坐忘”以实际达到忘人我,齐死生,万物一体,绝对逍遥之境界。所以庄子之学实较惠子更进一步。此评亦颇确当。

公 孙 龙

公孙龙,字子秉,赵人,曾做过平原君的门下客。大概他生于325~315B.C.之间,死在250B.C.左右。他的著书,据《汉书·艺文志》有十四篇,今存五篇,其中不免有后人窜附之处。公孙龙奉惠施之学,他的白马非马论与坚白论最为著名。

《公孙龙·白马篇》说:“白马非马,可乎?曰:可。曰:何哉?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者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公孙龙子》卷上)。他以为马的内包较白马为少,白马的内包除了马所有的内包外尚含有白色这一点,所以白马与马不是同一的;又就外延言,马较白马为大,马的外延除白马外更含包有黄黑马等,所以马与白马也是不同的。马、白及白马等名的所指就是《公孙龙·指物论》中所谓“指”。指与物是不同的。物为具体的个体,如这匹马,那匹马,这枝粉笔,那枝粉笔,是指为名之所指。就一方面说,名当然也指个体,如马是指各种的具体的马而言(外延),但就另一方面说,名却指着共相,如马是指马之所以为马的那种马的共通的本质而言(内包),而公孙龙所谓指是大体就名所指的这一种共相而言的。上面为他对于概念所行的分析。他除概念的分析外又做过知觉的分析。他的《坚白论》就属于这一方面的。《坚白论》说:“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无白也。……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见与不见一一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公孙龙子》卷下)此地假定有一坚白石。握之得坚,视之得白。不拘得坚与得白,离不开石。我们所得的坚或白都是即物而得,离物就得不到坚或白了。可是坚白二者的关系则不然,坚是触觉所得,白是视觉所得。单用触觉,我们得不到白,同样,单用视觉,我们也得不到坚。这样,坚白是不相盈(此不在彼中)的,所以二者是可以离的。凡可离的物性可以说是藏在物中的性质,我们对之能否发见,全视我们所用的感官是哪一种。

此外,公孙龙虽和其他辩者一样以为一切区别同异都起于主观的分别,都非绝对的,但同时他却以为在知识与思想上,这种区别同异也不可没有。因为如没有这些分别同异,知识也就不能成立的缘故。因此,他积极地也主张正名(《名实论》),这是他与其他辩者不同的地方。公孙龙的思想,这样,颇为精密,他开了论理学上分析研究法的先河,后人不能把来发挥充实,实是我国学术界中最可叹息的一件事。

其他辩者

《庄子·天下篇》又载有辩者之言二十一事,大体是惠施、公孙龙以及他们一派的思想。

(1)“卵有毛。”从石不能变成有毛的鸟,从卵却可以变成有毛的鸟,所以我们不能不承认卵含有毛(或出毛的可能性)。

(2)“鸡三足。”普通讲,鸡当然只有二足。但进一步想,鸡之所以能走,单有二足是不够的,一定在二足之外还得有心神,所以鸡可以说是具有三足(二足及心神)的。

(3)“郢有天下。”普通讲,郢小而天下大。但从无限大的空间看来,郢与天下的大小的区别也是极小,甚至于无,所以我们也可以说郢有天下。

(4)“犬可以为羊。”普通讲,犬羊当然不同。但自共相(其相同处)观之,犬羊亦可以说是相同的。

(5)“马有卵。”普通讲,马是胎生的动物,但仔细想来,马也是由卵变为胎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说马有卵。

(6)“丁子有尾。”丁子即虾蟆。虾蟆现在虽无尾,但是曾经有过尾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说虾蟆有尾。

(7)“火不热。”普通讲,火是热的。但仔细想,我们若没有知觉的心神,火何能热?所以热与不热乃是以我们知觉为依据,并非存在于火的本身上面。

(8)“山出口。”普通讲,山当然无口。但从火山等看来,山也可以说有口,山也可以说是与生物相同。

(9)“轮不碾地。”从动势看,轮从甲点到乙点,在甲乙之间并不停止,所以我们可以说它并没有着地。

(10)“目不见。”普通讲,目是能见物的。但我们若没有知觉的心神,目何能见?目之见有赖心神,单是目是不能见物的。

(11)“指不至,至不绝。”指谓物的表德(如形、色等)。我们知物,只凭物的表德。并且物的表德一时我们是无从尽知的,所以说指不至,至不绝。(唯物辩证法谓真理是相对的又是绝对的,其理正同。)

(12)“龟长于蛇。”普通讲,蛇当然长于龟。但若以无限大的空间相较,龟蛇可以说是没有长短的区别,甚至于也可以说是龟长于蛇的。

(13)“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矩非绝对的方,规不能画成绝对的圆。

(14)“凿不围枘。”凿为木孔,枘为木端之入孔处。普通谓凿恰围枘,其实,精密讲,凿之大小与枘之大小决不能说是绝对相一致的。

(15)“飞鸟之影未尝动也。”运动需时,飞鸟在通过某一极小距离时必须一极小瞬间,可见飞鸟随处停止,并没有动。

(16)“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镞矢,从形看,是不动的;但从势看,却又是不止的。又一物于一时间内在两点为动,一物于两时间内在一点为静,一物于一时间内在一点为不动不静。(即不行不止。)

(17)“狗非犬。”邵晋涵云:“犬子生而长毛未成者为狗。”狗为犬之一部,非全等于犬,所以说,狗非犬。

(18)“黄马骊牛,三。”黄马系黄色与马形以及综合二者的那种知觉作用三者相合,方得成立骊牛亦然。所以说,三。

(19)“白狗黑。”普通视黑白为一种绝对的差别,其实白黑不过为光线程度上相对的差别,所以我们由大处看,可以说白狗黑,况且同一狗也,在日为白,在夜为黑,以日为标准固白,但若以夜为标准则不得不谓为黑了。

(20)“孤驹未尝有母。”无母之驹谓之孤驹。既曰无母,则孤驹当然可以说是未尝有母了。

(21)“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普通视有限与无限为一种绝对的差别,其实不然,有限是由无限积成。所以这种区别决非绝对,我们可以说有限就是无限。

综括起来,上述二十一事可以分为四组,每组论记着一个论理学上的重大问题。

一、普通所视为不同的一切事物,从共相(相同处)看,无一不同。(1)(3)(4)(5)(6)(8)(9)(12)(15)(16)(19)(21)

二、普通所视为相同的一切事物,从自相(相异处)看,无一不异。(13)(14)(17)(20)

以上二点与现今辩证的论理所谓对立物统一的原理互相契合。

三、我们的行动与知识都有赖于心神或知觉的作用。(2)(7)(10)(18)

四、我们对物的知识一时不能完全,但却不绝地逐渐向着完全接近。(11)

以上二点也与现今辩证的论理的理论略相仿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