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 事(修辞示例)
刘知几
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1〕。至若书功过,记善恶,文而不丽〔2〕,质而非野〔3〕,使人味其滋旨〔4〕,怀其德音〔5〕,三复忘疲〔6〕,百遍无鉩〔7〕,自非作者曰圣〔8〕,其孰能与于此乎〔9〕?
〔1〕《说文》:“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吴大贗《说文古籀补》:“史,记事者也,象执简形。古文中作
,无作中者。推其意,盖以中当作
,即
之省形。册为简策本字。持中,即持册之象也。”王国维《释史》考证尤详。
〔2〕《法言·君子篇》:“文丽用寡,长卿也。”
〔3〕《论语·雍也篇》:“质胜文则野。”
〔4〕《史记·殷本纪》:“(伊尹)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礼记·学记》:“虽有佳肴,弗食不知其旨也。”《注》:“旨,美也。”
〔5〕《诗·大雅·皇矣》:“帝度其心,貊其德音。”
〔6〕《论语·先进篇》:“南容三复白圭。”《集解》引孔云:“南容读《诗》至此,三反复之。”
〔7〕《诗·葛覃》:“为
为绤,服之无鉩。”毛《传》:“鉩,厌也。”
〔8〕《礼记·乐记》:“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文心雕龙·征圣篇》:“夫作者曰圣,述者曰明。”
〔9〕本节论叙事匪易。
昔圣人之述作也,上自《尧典》〔1〕,下终获麟〔2〕,是为“属词比事”之言,“疏通知远”之旨〔3〕。子复曰:“《书》之论事也,昭昭然若日月之代明。”〔4〕扬雄有云:“说事者莫辩乎《书》,说理者莫辩乎《春秋》。”〔5〕然则意复深奥〔6〕,诰训成义〔7〕;微显阐幽,婉而成章〔8〕;虽殊途异辙,亦各有美焉〔9〕。谅以师范亿载〔10〕,规模万古,为述者之冠冕,实后来之龟镜〔11〕。既而马迁《史记》、班固《汉书》,继圣而作,抑其次也。故世之学者,皆先曰五经,次云三史。经史之目,于此分焉〔12〕。
〔1〕《汉志·尚书家序》:“《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郮焉,上断于尧,下迄于秦。”伪孔安国《尚书序》:“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春秋左氏传》曰:“楚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即谓上世帝王遗书也。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烦文,惧览者之不一,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迄于周,芟夷烦乱,翦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今《尚书》首《虞书·尧典》。《疏》云:“《尧典》虽曰唐事,本以虞史所录,末言舜登庸由尧,故追尧作《典》,非唐史所录,故谓之《虞书》也。”
〔2〕《春秋》哀十四年:“春,西狩获麟。”《公羊传》:“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有以告者曰:‘有而角者。’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沾袍。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西狩获麟,孔子曰:‘吾道穷矣。’《春秋》何以始乎隐?祖之所逮闻也。何以终乎哀十四年?曰:备矣。”案《春秋经》,《公》、《穀》止哀十四年,《左氏》止哀十六年;《传》则《公》、《穀》亦止哀十四年,《左氏》止哀二十七年。《左氏》十四年《经》“西狩获麟”。杜《注》云:“麟者,仁兽,圣王之嘉瑞也。时无明王,出则遇获。仲尼伤周道之不兴,感嘉瑞之无应,故因鲁《春秋》而修中兴之教,绝笔于获麟之一句,所感而作,固所以为终也。”又十六年《经》:“孔丘卒。”《注》云:孔子作为《春秋》,终于获麟之一句。《公羊、梁经》是也。弟子欲记圣师之卒,故采鲁史记以续夫子之《经》,而终于此,丘明因随而作《传》,终于哀公。从此已下,无复《经》矣。”
〔3〕《礼记·经解》:“疏通知远,《书》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疏》:“疏通知远《书》教也者,《书》录帝王言诰,举其大纲,事非繁密,是疏通;上知帝皇之世,是知远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者,属,合也;比,近也。《春秋》聚合会同之辞,是属辞;比次褒贬之事,是比事也。”
〔4〕《尚书·大传》:“子夏读《书》毕,见夫子,夫子问焉,曰:‘子何为于《书》?’对曰:‘《书》之论事也,昭昭若日月之明,离离若参辰之错行。上有尧舜之道,下有三王之义。商所受于夫子者,志之,弗敢忘也。’”
〔5〕《法言·寡见篇》:“或问:‘五经有辩乎?’曰:‘惟五经为辩。说天者莫辩乎《易》,说事者莫辩乎《书》,说体者莫辩乎《礼》,说志者莫辩乎《诗》,说理者莫辩乎《春秋》。舍斯,辩亦小矣。’”
〔6〕则犹而也。见《文学总略篇》注。
〔7〕此二句赞《尚书》。《孔丛子·居卫篇》载子思曰:“《书》之意兼复深奥,训诰成义,古人所以为典雅也。”此用其语。案《文心雕龙·宗经篇》:“《书》实记言,而训诂茫昧,通乎《尔雅》,则文意晓然,故子夏叹《书》,昭昭若日月之明,离离若星辰之行,言昭灼也。”此节亦参用《宗经》辞意,以下随文疏之。
〔8〕此二句赞《春秋》。《春秋》成十四年《左传》:“《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杜预《春秋序》:“其微显阐幽,裁成义类者,皆据旧例而发义指,行事以正褒贬。”又云:“为例之情有五:一曰微而显,二曰志而晦,三曰婉而成章,四曰尽而不汙,五曰惩恶而劝善。”《宗经篇》亦云:“《春秋》辨理,一字见义,其婉章志晦,谅以邃矣。”
〔9〕《宗经篇》:“《尚书》则览文如诡,而寻理即畅;《春秋》则观辞立晓,而访义方隐。此圣人之殊致,表里之异体者也。”
〔10〕《法言·学行篇》:“务学不如务求师,师者,人之模范。”此师范连文之义。《后汉书·杨赐传》:“师范之功,昭于内外。”
〔11〕《北史·长孙绍远传》:“扬蝧而言,足为龟镜。”
〔12〕本节论叙事之作经史分途。
尝试言之,曰:经犹日也,史犹星也。夫杲日流景〔1〕,则列星寝耀〔2〕;桑榆既夕〔3〕,而辰象粲然〔4〕。故《史记》之文,当乎《尚书》、《春秋》之世也,则其言浅俗,涉乎委巷〔5〕,垂翅不举〔6〕,鏓硁无闻〔7〕。逮于战国已降,去圣弥远,然后能露其锋颖〔8〕,倜傥不羁〔9〕。故知人才有殊,相去若是,较其优劣,讵可同年〔10〕?自汉已降,几将千载。作者相继,非复一家。求其善者,盖亦无几矣。夫班、马执简〔11〕,既五经之罪人〔12〕;而晋、宋杀青〔13〕,又三史之不若,譬夫王、霸有别,粹、
相悬〔14〕,才难,不其甚乎〔15〕?
〔1〕《说文》:“杲,明也,从日在木上。”《诗·卫风·伯兮》:“杲杲出日。”
〔2〕《广雅·释诂》:“寝,藏也。”《法言·学行篇》:“视日月而知众星之蔑也。”此与同意。
〔3〕《淮南子·天文篇》:“日西垂,景在树端,谓之桑榆。”《注》:“言其光在桑榆树上也。”
〔4〕古以日、月、星为三辰,辰又或专指北极。此则通言星宿也。
〔5〕《礼记·檀弓》:“是委巷之礼也。”《注》:“委,曲也。曲巷,犹言陋巷。”
〔6〕《后汉书·冯异传》:“始虽垂翅回谿,终能奋翼黾池。”《注》:“以鸟为喻。”
〔7〕《礼记·乐记》:“则无鏓之音矣。”郑《注》:“鏓,敝败不和貌。”《诗·邶风·简兮传》:“硁,六孔。”《后汉书·郎
传注》、《边让传注》同。《尔雅·释乐释文》:“硁,三孔也。”《周礼·笙师注》、《礼记·少仪注》等同。是硁有六孔、三孔之别,要之是管乐也。
〔8〕《史记·平原君列传》:“平原君曰:‘夫贤士之处世也,譬若锥之处囊中,其末立见。’毛遂曰:‘臣乃今日请处囊中耳,使遂蚤得处囊中,乃颖脱而出,非特其末见而已。’”
〔9〕《说文》:“倜傥,不羁也。”
〔10〕《说文》:“讵,犹岂也。”贾谊《过秦论》:“试使山东之国,与陈涉度长,薭大,比权,量力,则不可同年而语矣。”
〔11〕《春秋》襄二十五年《左传》:“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此云执简,犹作史也。
〔12〕《孟子·告子篇》:“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
〔13〕《后汉书·吴传》:“父恢欲杀青简以写经书。”《注》:“杀青者,以火炙简令汗,取其青易书,不复蠹,谓之杀青,亦谓汗简。义见刘向《别录》也。”案今传《别录》诸篇多有“以杀青可缮写”之文。《御览》文部引《风俗通》云:“刘向《别录》曰‘杀青’者,直治竹作简书之耳。新竹有汗,善朽蠹,凡作简者,皆于火上炙干之。陈楚间谓之汗,汗者,去其汁也。吴越曰杀,杀亦治也。向为孝成皇帝校书籍二十余年,皆先书竹,为易刊定,可缮写者,以上素也。由是言之,杀青者竹,斯为明矣。今东观书,竹、素也。”
〔14〕《荀子·王霸篇》:“故曰,粹而王,
而霸。”
〔15〕《论语·泰伯篇》:“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此用其语。本节明经史之递降。然子玄以尊经而崇古,谓《史记》、《汉书》不若《尚书》、《春秋》,殆未识随时之义,不可从也。
然则人之著述,虽同自一手,其间则有善恶不均,精粗非类〔1〕。若《史记》之《苏》、《张》〔2〕、《蔡泽》等传,是其美者;至于《三、五本纪》、《日者》、《太仓公》、《龟策传》,固无所取焉〔3〕。又《汉书》之帝纪、《陈》、《项》〔4〕诸篇,是其最也;至于《淮南王》、《司马相如》、《东方朔传》,又安足道哉〔5〕?盖绘事以丹素成妍〔6〕,帝京以山水为助〔7〕。故言媸者,其史亦拙;事美者,其书亦工。必时乏异闻,世无奇事,英雄不作,贤俊不生,区区碌碌〔8〕,抑惟恒理。而责史臣显其良直之体〔9〕,申其微婉之才,盖亦难矣〔10〕。
〔1〕陆厥《与沈约书》云:“《长门》、《上林》殆非一家之赋,《洛神》、《池雁》,便成二体之作。孟坚精整,《咏史》无亏于东主;平子恢富,《羽猎》不累于凭虚;王粲《初征》,他文未能称是;杨修敏捷,《暑赋》弥日不献。率意寡尤,则事促乎一日,翳翳愈伏,而理赊于七步。一人之思,迟速天悬;一家之文,工拙壤隔。”子玄于此更申其理,而谓史文工拙,系于史事之美恶,其说尤进。盖与今之为文者重视主题、题材之理相近。
〔2〕之字据浦校增。苏,指苏秦。张,指张仪。
〔3〕《史记·自序》:“太史公曰:‘余述历黄帝以来,至大初而讫,百三十篇。’”《集解》:“"案:《汉书音义》曰:“十篇缺,有录无书。’(案《汉志》同)张晏曰:‘迁没之后,亡《景纪》、《武纪》、《礼书》、《乐书》、《兵书》、《汉兴以来将相年表》、《日者列传》、《三王世家》、《龟策列传》、《傅、靳、蒯列传》。(案《史通·古今正史篇》:“十篇未成,有录而已。张晏《汉书注》云:十篇迁殁后亡失,此说非也。”)元、成之间,褚先生补缺,作《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日者列传》,言辞鄙陋,非迁本意也。’”《索隐》:“案《景纪》取班《书》补之,《武纪》专取《封禅书》,《礼书》取荀卿《礼论》,《乐书》取《礼·乐记》,《兵书》亡,不补,略述律而言兵,遂分历述以次之。《三王系家》,(案系本作世,避唐太宗讳改。)空取其策文以续此篇,何率略且重,非当也。《日者》不能记诸国之同异,而论司马季主。《龟策》直太卜所得占龟兆杂说,而无笔削功,何芜鄙也?”又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自注云:“太史公作《史记》,宜应上自开辟,下迄当代,以为一家之首尾。今阙三皇,而以《五帝本纪》为首,然君臣之始,教化之先,既论古史,不合全阙。今作《三皇本纪》,虽复浅近,聊补阙云。”据此,《三皇本纪》、《日者》、《龟策》二传,皆出补撰,而子玄一以系之《史记》而不别白者,亦自有说。《史通·鉴识篇》云:“张晏云:迁殁后亡《龟策》、《日者》传,褚先生补其所缺,言辞鄙陋,非迁本意。案迁所撰《五帝本纪》、《七十列传》,(案《史记》称《仲尼弟子列传》。)称虞舜见阨,遂匿空而出;宣尼既殂,门人推奉有若。其言之鄙,又甚于兹。安得独罪褚生,而全宗马氏也!”是其杂举,惟以明《太史公书》之瑕瑜不掩,非不知诸篇之出补作也。
〔4〕陈,指陈胜。项,指项羽。
〔5〕《通释》云:“其中多靡文故。”案其说略见《诗教下篇》注引《史通·载文篇》。傅玄《书事篇》云:“观孟坚《汉书》,实命世奇作,及与陈宗、尹敏、杜抚、马严撰《中兴纪传》,其文曾不足观,岂拘于时乎?何不类之甚也。”此说亦与子玄之论相发。
〔6〕盖,原作岂,从顾千里校改。《论语·八佾篇》:“绘事后素。”《集解》引郑曰:“绘,画文也,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后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
〔7〕裴松之《上三国志注表》:“绘事以众色成文,蜜蜂以兼采为味。”此仿其语。
〔8〕《汉书·楚元王传》:“岂谓区区之礼哉?”师古曰:“区区,谓小也。”《史记·酷吏传》:“九卿碌碌奉其官。”本字当作娽娽。《说文》:“随从也。”
〔9〕《春秋》昭十二年《左传》:“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论语·卫灵公篇》:“子曰:‘直哉史鱼!’”又《史通·载文篇》亦云:“方驾南、董,俱称良直。”盖后来称美古之史官,必以良直为目,亦不限倚相、史鱼也。
〔10〕本节论叙事之文,其美恶与所叙相关。
故扬子有云:“《虞、夏之书》浑浑尔〔1〕;《商书》灏灏尔〔2〕;《周书》噩噩尔〔3〕;下周者,其书憔悴乎!”〔4〕观丘明之记事也,当桓、文作霸〔5〕,晋、楚更盟〔6〕,则能饰彼词句,成其文雅;及王室大坏,事益纵横,则春秋美辞几乎翳矣〔7〕。观子长之叙事也,自周以往,言所不该,其文阔略〔8〕,无复体统;自秦、汉以下,条贯有伦,则焕炳可观〔9〕,有足称者〔10〕。至若荀悦《汉纪》〔11〕,其才尽于十帝〔12〕;陈寿《魏书》〔13〕,其美穷于三祖〔14〕。触类而长〔15〕,他皆若斯〔16〕。
〔1〕李轨《注》:“深大。”
〔2〕李《注》:“夷旷。”
〔3〕李《注》:“不阿借也。”
〔4〕今《法言》作“其书谯乎?”李《注》:“下周者秦,言酷烈也。”《音义》云:“旧本皆作谯,《诗传》云:‘谯,杀也。’故《注》云‘酷烈’。”案谯杀、憔悴,音近义通。数语见《法言·问神篇》。
〔5〕《白虎通·号篇》:“霸者,伯也,行方伯之职,会诸侯,朝天子,不失人臣之义,故圣人与之。”又云:“霸犹迫也,把也,迫胁诸侯,把持其政。”《论语·宪问篇》:“管仲相(齐)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国语·周语》:“襄王十六年,立晋文公,二十一年,以诸侯朝于衡雍,且献楚捷,遂为践土之盟,于是乎始霸也。”自来古籍论桓、文霸业者甚多,不可悉举。
〔6〕《春秋》襄二十七年:“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传》:“晋、楚争先,(杜《注》:“争先歃血。”)晋人曰:‘晋固为诸侯盟主,未有先晋者也。’楚人曰:‘子言晋、楚匹也,若晋常先,是楚弱也;且晋、楚狎主诸侯之盟也久矣,(《注》:“狎,更也。”)岂专在晋?’叔向谓赵孟曰:‘诸侯归晋之德只,非归其尸盟也。子务德,无争先。’乃先楚人。”
〔7〕此谓《左传》。
〔8〕《后汉书·钟离意传》:“今宜先清府内,且阔略远具细微之愆。”《广雅·释诂》:“阔,疏也。”阔略犹言疏略矣。
〔9〕《论语·泰伯篇》:“焕乎其有文章。”《集解》:“焕,明也。”《说文》:“炳,明也。”
〔10〕此谓《史记》。
〔11〕《隋志》:“《汉纪》三十卷,荀悦撰。”今存。《后汉书·荀淑传》:“子悦,字仲豫,累迁秘书监侍中。(献)帝好典籍,常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乃令悦依《左氏传》体以为《汉纪》三十篇,诏尚书给笔札,辞约事详,论辩多美。”
〔12〕西汉凡十二世。子玄之意盖谓平帝以还,政归新莽,王室如毁,王室坏则美辞翳,故云才尽十帝。
〔13〕即今《三国志·魏志》也。常璩《华阳国志·后贤志》:“吴平后,(陈)寿乃鸠合国史,著魏、蜀、吴三《书》,六十五篇,号曰《三国志》。”周中孚《郑堂札记》:“《三国志》,大名也。《魏书》、《蜀书》、《吴书》,小名也。《蜀书·杨戏传》云:‘戏以延熙四年著《季汉辅臣赞》,其所颂述,今多载于《蜀书》。’又《董允传注》论陈氏立《夏侯玄传》,亦曰《魏书》总名此卷云《诸夏侯、曹传》。此其证也。但自来引者,俱曰《魏志》、《蜀志》、《吴志》,岂因大名而改称欤?”案《唐书·经籍志》以《魏志》入正史,《蜀志》、《吴志》入伪史,是三者本可别行也。
〔14〕三祖,武帝操,文帝丕,明帝轈也。《诗品》:“曹公古直,甚有悲凉之句。轈不如丕,亦称三祖。”《文心雕龙·乐府篇》:“魏之三祖,气爽才丽。”齐王芳以次,政归司马氏,故史家亦无以起其文。
〔15〕《易·系辞》:“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16〕本节举证以申前说。
夫识宝者稀〔1〕,知音盖寡〔2〕。近有裴子野《宋略》、王劭《齐志》。此二家者,并长于叙事,无愧古人;而世人议者,皆雷同誉裴〔3〕,而共诋王氏。夫江左事雅,裴笔所以专工;中原迹秽,王文由其屡鄙〔4〕。且几原务饰虚辞〔5〕,君懋志存实录〔6〕。此美恶所以为异也。设使丘明重出,子长再生,记言于贺六浑之朝〔7〕,书事于侯尼于之代〔8〕,将恐辍毫栖牍,无所施其德音。而作者安可以今方古,一概而论得失〔9〕?
〔1〕《尹文子·大道篇》:“魏之田父得玉径尺,不知其玉也,以告邻人,邻人绐之曰:‘怪石也。’归而置之庑下,明照一室,怪而弃之于野。”《太平御览》引《阙子》:“宋之愚人得燕石于梧台之东,归而藏之,以为大宝。周客闻而观焉,掩口而笑曰:‘此特燕石也,与瓦甓不殊。’”《文心雕龙·知音篇》:“魏氏以夜光为怪石,宋客以燕砾为宝珠。形器易征,谬乃若是;文情难鉴,谁曰易分?”
〔2〕《吕氏春秋·本味篇》:“伯牙鼓琴,钟子期听之。方鼓琴而志在太山,钟子期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太山。’少选之间,而志在流水,钟子期又曰:‘善哉乎鼓琴,汤汤乎若流水。’钟子期死,伯牙终身不复鼓琴。”《文选》曹丕《与吴质书》:“昔伯牙绝弦于钟期,痛知音之难遇。”《文心雕龙·知音篇》:“知音其难哉!音实难知,知实难逢。逢其知音,千载其一乎?”
〔3〕《礼记·曲礼》:“毋雷同。”郑《注》:“雷之发声,物无不同时应者。人之言当各由己,不当然也。”
〔4〕自五马南迁,衣冠文物皆萃于南,所以为雅。中原迹秽,则下文所谓“杂种称制,充禼神州”是也。
〔5〕《史记·司马相如传赞》:“相如虽多虚辞滥说。”
〔6〕《汉书·司马迁传赞》:“自刘向、扬雄,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叙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质,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
〔7〕《北齐书·神武纪》:“齐高祖神武皇帝姓高名欢,字贺六浑,渤海蓨人也。世仕慕容氏,慕容败,归魏。神武既累世北边,故习其俗,遂同鲜卑。”
〔8〕侯尼于,万历本作士尼,何校作俟尼干,黄本作士于尼,皆非是,盖侯误作俟,又误作士;于误作干,又颠倒耳。《北史·齐本纪》:“显祖文宣皇帝讳洋,字子进。武明太后初孕帝,每夜有赤光照室,太后私怪之,及产,命之曰侯尼于,鲜卑言有相子也。”
〔9〕本节以近代史籍为例明史文史事之相关。若夫文章之道,尤贵能征材聚事,取精用弘,盖亦人所习知也。
夫叙事之体,其流甚多,非复片言所能
缕〔1〕。今辄区分类聚〔2〕,定为三篇,列之于下〔3〕。
〔1〕《玉篇》:“
缕,委曲也。”
字误作
。一作罗缕。
〔2〕《易·系辞》:“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3〕本节论叙事之体,其大要盖有三端。以上序论。
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1〕为主。简之时义大矣哉〔2〕!历观自古,作者权舆〔3〕,《尚书》发踪〔4〕,所载务于寡事〔5〕;《春秋》变体〔6〕,其言贵于省文〔7〕。斯盖淳浇殊致,前后异迹。然则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8〕。
〔1〕一无要字。纪昀曰:“简而能要,乃非苟简,无要字则语意不完。”
〔2〕《易·豫彖》:“豫之时义大矣哉!”《疏》:“夫立卦之体,各象其时,时有屯夷,事非一揆,故爻来适时,有凶有吉。”
〔3〕《尔雅·释诂》:“权舆,始也。”《广韵》:“造衡自权始,造车自舆始。”
〔4〕《史记·萧相国世家》:“至如萧何,发踪指示。”
〔5〕《史通·六家篇》:“原夫《尚书》之所记也。若君臣相对,辞旨可称,则一时之言,累篇咸载。如言无足纪,语无可述,虽脱略而观者不以为非。”盖记言之体,偶有述事,皆以明其所言,故曰务于寡事。
〔6〕变记言为记事也。参《南北文学不同论》注引《玉藻》。
〔7〕《春秋说题辞》:“孔子作《春秋》,一万八千字。”以此字数述二百四十余年之行事,自非省文不为功矣。
〔8〕本节论文约事丰为述作之尤美。
始自两汉,迄乎三国,国史之文,日伤烦富。逮晋已降,流宕逾远〔1〕。寻其冗句,摘其烦词,一行之间,必谬增数字;尺纸之内,恒虚费数行。夫聚蚊成雷,群轻折轴〔2〕,况于章句不节〔3〕,言词莫限,载之兼两〔4〕,曷足道哉〔5〕?
〔1〕宕同荡。
〔2〕《汉书·中山靖王胜传》:“夫众煦漂山,聚蚊成雷。”又:“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丛轻折轴。”案《国策》、《淮南》均有类似语。
〔3〕《文心雕龙·章句篇》:“夫设情有宅,置言有位,宅情曰章,位言曰句。故章者,明也;句者,局也。”
〔4〕《后汉书·吴传》:“此书若成,则载之兼两。”《尚书·牧誓序疏》:“《风俗通》说:‘车有两轮,故称为两,犹履有两只,亦称为两。’”《文选·西京赋》:“鬻者兼赢。”薛综《注》:“兼,倍也。”
〔5〕本节论古经近史繁简之利钝。
盖叙事之体,其别有四:有直纪其才行者,有唯书其事迹者,有因言语而可知者,有假赞论而自见者。至如古文《尚书》〔1〕,称帝尧之德,标以“允恭克让”〔2〕;《春秋左传》,言子太叔之状,目以“美秀而文”〔3〕。所称如此,更无他说,所谓直纪其才行者。又如《左氏》载申生为骊姬所谮,自缢而亡〔4〕;班史称纪信为项籍所围,代君而死〔5〕。此则不言其节操,而忠孝自彰,所谓唯书其事迹者。又如《尚书》称武王之罪纣也,其誓曰:“焚炙忠良,刳剔孕妇。”〔6〕《左传》记栾书之论楚也〔7〕,其词曰:“荜路蓝缕,以启山林。”〔8〕此则才行事迹,莫不阙如,而言有关涉,事便显露,所谓因言语而可知者。又如《史记·卫青传》后,太史公曰:苏建常责大将军不荐贤待士〔9〕。《汉书·孝文纪》末,其《赞》曰:“吴王诈病不朝,赐以几杖。”〔10〕此则纪之与传〔11〕,并所不书,而史臣发言,别出其事,所谓假赞论而自见者〔12〕。然则才行、事迹、言语、赞论,凡此四者,皆不相须〔13〕,若兼而毕书,则其费尤广〔14〕。但自古经史,通多此〔15〕,能获免者,盖十无一二〔16〕。
〔1〕《隋志·书家序》:“初,汉武帝时,鲁恭王坏孔子旧宅,得其末孙惠所藏之书,字皆古文。孔安国以今文校之,并依古文开具篇第,合成五十八篇,又为作《传》,谓之《尚书》古文之学,而未得立。后汉扶风杜林传古文《尚书》,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玄亦为之《注》。然其所传唯二十九篇,又杂以今文,非孔旧本,自余绝无师说。至东晋,豫章内史梅赜始得安国之《传》奏之。”《四库总目·阎若璩古文尚书疏证提要》:“古文《尚书》较今文多十六篇,魏、晋以来绝无师说。东晋之初,其书始出,乃增二十五篇。初犹与今文并立,自陆德明据以作《释文》,孔颖达据以作《正义》,遂与伏生二十九篇混合为一。唐以来虽疑经惑古如刘知几之流,亦以《尚书》一家列之《史通》,未言古文之伪。自吴蒶始有异议,朱子亦稍疑之。吴澄诸人,相继抉摘,其伪益彰。明梅
始参考诸书,证其剽剟,而见闻较狭,搜采未周。至若璩乃引经据古,一一陈其矛盾之故,古文之伪乃大明。”
〔2〕《尚书·尧典》:“曰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
〔3〕《春秋》襄三十一年《左传》:“北宫文子相卫襄公以如楚。过郑,文子入聘。子羽为行人,冯简子与子太叔逆客,事毕而出,言于卫侯曰:‘子产之从政也,择能而使之,冯简子能断大事,子太叔美秀而文,公孙挥能知四国之为。’”案此则乃传述北宫文子之语,当入下因言语而可知一类。子玄盖偶失照也。
〔4〕《春秋》僖四年《左传》:“初,晋献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从筮。’立之。生奚齐,其娣生卓子。及将立,奚齐既与中大夫成谋。姬谓太子(申生)曰:‘君梦齐姜,必速祭之!’太子祭于曲沃,归胙于公。公田,姬置诸宫六日。公至,毒而献之。公祭之地,地坟;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亦毙。姬泣曰:‘贼由太子。’太子奔新城,公杀其傅杜原款。或谓太子:‘子辞,君必辩焉。’太子曰:‘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曰:‘子其行乎?’太子曰:‘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十二月戊申,缢于新城。”
〔5〕《汉书·高帝纪》:“三年夏四月,项羽围汉荥阳。五月,将军纪信曰:‘事急矣,臣请诳楚,可以间出。’于是陈平夜出女子东门二千余人,楚因四面击之。纪信乃乘王车,黄屋左纛,曰:‘食尽,汉王降楚。’楚皆呼万岁,之城东观,以故汉王得以数十骑出西门遁。羽见纪信,问汉王安在?曰:‘已出,去矣。’羽烧杀信。”
〔6〕见《周书·泰誓》。《疏》:“《殷本纪》云:‘纣为长夜之饮,时诸侯或叛,妲己以为罚轻,纣欲重刑,乃为熨斗,以火烧之然,使人举,辄烂其手,不能胜。纣怒,乃更为铜柱,以膏涂之,亦加于炭火之上,使有罪者缘之,足滑,跌坠火中。纣与妲己以为大乐,名曰炮烙(按烙当作格。见俞樾《诸子平议》。)之刑。’是纣焚炙之事也。皇甫谧《帝王世纪》云:‘纣剖比干妻以视其胎。’即引此为刳剔孕妇也。”
〔7〕栾书各本皆作隋会,据《传》改。《通释》云:“二人皆称武子,所以误也。”此自是子玄之疏。《史通》类此者尚众也。
〔8〕《春秋》宣十二年《左传》:“栾武子曰:‘楚自克庸以来,其君无日不讨国人而训之,于民生之不易,祸至之无日,戒惧之不可以怠;任军,无日不讨军实而申儆之,于胜之不可保,纣之百克而卒无后;训之以若敖、羛冒,荜路蓝缕,以启山林。’”杜注:“若敖,羛冒,皆楚之先君。荜路,柴车。蓝缕,敝衣。言此二君勤俭以启土。”
〔9〕《史记·卫将军骠骑传赞》:“太史公曰:苏建语余曰:‘吾尝责大将军至尊重,而天下之贤大夫毋称焉,愿将军观古名将所招选择贤者,勉之哉!’大将军谢曰:‘自魏其、武安之厚宾客,天子常切齿。彼亲附士大夫,招贤,绌不肖者,人主之柄也。人臣奉法遵职而已,何与招士?’骠骑亦放此意,其为将如此。”《通释》:“按其文全出苏建口语,史公运之为赞,事举而传文省矣。”
〔10〕《通释》:“此本《史记》纪中正文,班氏取以为《赞》,又一运化省笔之法。”
〔11〕浦本作传之与纪,校云:“传纪二字旧倒。”案子玄此先纪后传,乃据史体为序,非以前举《卫传》、《文纪》为序也。不必改。
〔12〕案《春秋》三《传》间载史氏之论,若《左氏》称“君子曰”者,即其事也。自《太史公书》以次,莫不继轨。其始论赞无别,后则以散录为论,韵语为赞,时或论赞兼施,要皆系于每篇之后。《史通·论赞篇》云:“史之有论,善欲事无重出,文省可知,及后来赞语之作,多录纪、传之言,其有所异,唯加文饰而已。”此则前后异迹,失其初意者矣。盖马、班之论,大率以一二琐事点缀全篇,即微知著,而其人之善恶是非可以概见。后史识此者少,故或复述前文,或空加褒贬,皆无当也。惟唐、宋古文家所为碑志、传状,尚有用《史》、《汉》之法者,可参证焉。
〔13〕《诗·皇矣笺》:“须,待也。”
〔14〕原注:“近史纪、传欲言人居哀毁损,则先云至性纯孝;欲言人昼夜观书,则先云笃志好学;欲言人赴敌不顾,则先云武艺绝伦;欲言人下笔成篇,则先云文章敏速。此则既述才行,又彰事迹也。如《梁传》云:‘骊姬以荓为酒,药脯以毒,献公田来,(“公田来”各本作“公曰奚来。”诸家据《传》文校改。)骊姬曰:世子己祀,故致福于君。君将食,(“君将食”,各本作“将食之”。诸家据《传》文校改。)骊姬跪曰:食自外来者,不可不试也。覆酒于地而地坟,以脯与犬,犬毙。骊姬下堂而啼,呼(“呼”字据《传》增)曰:天乎!天乎!国,(国上各本或有“吾君之”三字,诸家据《传》文删。)子之国也,子何迟乎为君。’又《礼记》云:‘阳门之介夫死,司城子罕哭之,哀。晋人之觇宋者,反报于晋侯曰:阳门之介夫死,而子罕哭之哀,而民说,殆不可伐也。’此则既书事迹,又载言语也。又近代诸史,人有行事美恶,皆已具其纪、传中,续以赞论,重述前事,此则才行事迹,纪、传已书,赞论又载也。”
〔15〕《通释》:“此九字一本混入注中。”案万历本亦然,今从浦氏校本。原注:“《公羊》、《(“羊”二字,据何、顾、卢三家校增)梁传》、《新序》、《说苑》、《战国策》、《楚汉春秋》、《史记》,迄于皇家所撰《五代史》皆有之。”《老子》:“夷道若。”《释文》引简文《注》:“,疵也。”
〔16〕原注:唯左丘明、裴子野、王劭无此也。”本节论叙事四体。
又叙事之省,其流有二焉:一曰省句,二曰省字。如《左传》宋华耦来盟,称其先人得罪于宋。鲁人以为敏〔1〕。夫以钝者称敏〔2〕,则明贤达所嗤,此为省句也。《春秋经》曰:“陨石于宋五。”〔3〕夫闻之陨,视之石,数之五〔4〕。加以一字太详,减其一字太略,求诸折中,简要合理,此为省字也〔5〕。其有反于是者:若《梁》〔6〕称:郄克眇,季孙行父秃,孙良夫跛。齐使跛者逆跛者,秃者逆秃者,眇者逆眇者〔7〕。盖宜除跛者以下字,但云各以其类逆〔8〕。必事加再述,则于文殊费,此为烦句也。《汉书·张苍传》云:“年老口中无齿。”盖于此一句之内去“年”及“口中”可矣〔9〕。夫此六文成句,而三字妄加,此为烦字也〔10〕。然则省句为易,省字为难,洞识此心〔11〕,始可言于史矣。苟句尽余剩,字皆重复,史之烦芜,职由于此〔12〕。
〔1〕《春秋》文十五年《左传》:“宋华耦来盟,公与之宴,辞曰:‘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鲁人以为敏。”
〔2〕原注:“鲁人,谓钝人也。《礼记》中已有注解。”《礼记·檀弓》:“容居,鲁人也。”注:“鲁,鲁钝也。”子玄盖指此。《左氏》此文《疏》亦云:“鲁人,鲁钝之人。”
〔3〕此僖十六年《经》。
〔4〕《公羊传》:“曷为先言
而后言石。
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
同陨。
〔5〕陈骙《文则》:“文简而理周,斯得其简也。读之有疑阙焉,非简也,疏也。《春秋》书曰:‘陨石于宋五。’《公羊传》曰:‘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公羊》之义,《经》以三字尽之,是简之难也。”即本子玄之意而敷衍之。
〔6〕各本俱作《公羊》,据引《传》文,知是《榖梁》之误,今据浦校改。
〔7〕《春秋》成元年《榖梁传》:“季孙行父秃,晋郤克眇,卫孙良夫跛,曹公子手偻,同时而聘于齐。齐使秃者御秃者,使眇者御眇者,使跛者御跛者,使偻者御偻者。萧同侄子处台上而笑之。闻于客,客不说而去,相与立胥闾而语,终日不解。齐人有知之者,曰:‘齐之患必自此始矣。’”又成二年《公羊传》:“前此,晋郤克与臧孙许同时而聘于齐。萧同侄子者,齐君之母也,踊于蒬而窥客,则客或跛或眇,于是使跛者迓跛者,使眇者迓眇者。二大夫出,相与闾而语,移日,然后相去。齐人皆曰:‘患之起必自此始。’”参较二传,《公》略《》详,知子玄所引是《梁》,非《公羊》也。
〔8〕“逆”下原有“者”字,据顾、浦校删。
〔9〕案《汉书》云:“苍免相后,口中无齿,食乳。”无“年老”字。《史记·苍传》则云:“苍之免相后,老,口中无齿,食乳。”无“年”字。此或子玄所见《汉书》不同今本,或偶误以《史记》为《汉书》,而《史记》古本有“年”字,皆不可考。
〔10〕魏际瑞《与子弟论文》:“昔人论《史记·(当作《汉书》)张苍传》有‘年老口中无齿’句,宜删曰:‘老无齿。’《公羊传》(当作《梁传》)‘齐使跛者逆跛者,秃者逆秃者,眇者逆眇者’宜删云:‘各以其类逆。’简则简矣,而非《公羊》、史迁(当作《梁》、孟坚)之文,又于神情特不生动。”案文章无论叙事、记言、说理、抒情,皆有必须重叠乃尽者,子玄此论,乃以六代史籍之繁复杂沓,有激而言,固不得视为恒规也。
〔11〕《汉书·司马相如传》注:“洞,彻也。”
〔12〕《尔雅·释诂》:“职,常也。”本节论叙事烦省二途之别。
盖饵巨鱼者,垂其千钓,而得之在于一筌〔1〕;捕高鸟者,张其万罝,而获之由于一目〔2〕。夫叙事者,或虚益散辞,广加闲说,必取其所要,不过一言一句耳。苟能同夫猎者、渔者,鸟、鱼〔3〕既执,而罝、钓必收,其所留者,唯一筌、一目而已;则庶几骈枝尽去〔4〕,而尘垢都捐〔5〕;华逝而实存〔6〕,滓去而渖在矣〔7〕。嗟呼!能损之又损,而玄之又玄〔8〕。轮扁所不能语斤,伊挚所不能言鼎也〔9〕。
〔1〕《庄子·外物篇》:“任公子为大钩巨缁,(缁,当作纶。)五十以为饵,蹲乎会稽,投竿东海,旦旦而钓,期年不得鱼。已而大鱼食之,牵巨钩、
没而下,骛扬而奋,白波若山,海水震荡,声侔鬼神,惮赫千里。”又曰:“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文选·江赋注》:“筌,捕鱼之器,以竹为之。”此与钓不同,特互文以见义耳。
〔2〕《淮南子·说山篇》:“有鸟将来,张罗而待之,得鸟者,罗之一目也。今为一目之罗,则无时得鸟矣。”此反用之。《尔雅·释器》:“兔罟谓之罝。”此借用为网毕之义。
〔3〕鸟鱼二字据纪昀评增。
〔4〕骈枝,诸本作胼胝,据王惟俭校改。《庄子·骈拇篇》:“骈拇枝指,出乎性哉,而侈于德。”
〔5〕《庄子·逍遥游》:“是其尘垢秕糠,将犹陶铸尧、舜者也。”《释文》:“尘垢,犹染汙。”
〔6〕《魏志·邢传》:“采庶子之春华,忘家丞之秋实。”
〔7〕《说文》:“滓,淀也。渖,汁也。”
〔8〕《老子》:“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又:“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
〔9〕《文心雕龙·神思篇》:“伊挚不能言鼎,轮扁不能语斤,其微矣乎?”轮扁见《文赋》注。云语斤者,兼用郢人事。《庄子·徐无鬼篇》:“郢人垩漫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斫之,匠石运斤成风,听而斫之,尽垩而鼻不伤。”《吕氏春秋·本味篇》:“汤得伊尹,祓之于庙;明日,设朝而见之。说汤以至味曰:‘鼎中之变,精妙微纤,口弗能言,志弗能喻。’”《史记·殷本纪》:“伊尹名阿衡,阿衡欲干汤而无由,乃为有莘氏媵臣,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或曰:伊尹处士,汤使人聘之,五反,然后肯往。”《索隐》:“《孙子兵书》:‘伊尹名挚。’孔安国亦曰:‘伊挚。’然解者以阿衡为官名。《书》曰:‘惟嗣王弗惠于阿衡。’一曰保衡,皆伊尹之官号,非名也。”本节论史文尚简之必要与不易。以上第一篇,论叙事尚简。
夫饰言者为文,编文者为句;句积而章立,章积而篇成〔1〕。篇目既分,而一家之言备矣。古者,行人出境,以词令为宗;大夫应对,以言文为主〔2〕。况乎列以章句,刊之竹帛,安可不励精雕饰〔3〕,传诸讽诵者哉〔4〕?自圣贤述作,是曰经典,句皆《韶》、《夏》〔5〕,言尽琳、琅〔6〕,秩秩德音〔7〕,洋洋盈耳〔8〕。譬夫游沧海者,徒惊其浩旷;登泰山者,但嗟其峻极〔9〕。必摘以尤最〔10〕,不知何者为先。然章句之言,有显有晦。显也者,繁辞缛说,理尽于篇中;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11〕。然则晦之将显〔12〕,优劣不同,较可知矣〔13〕。
〔1〕《论衡·正说篇》:“文字有意以立句,句有数以连章,章有体以成篇。”《文心雕龙·情采篇》:“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于情性。”又《章句篇》:“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
〔2〕《春秋》襄三十一年《左传》:“郑国将有诸侯之事,子产乃问四国之为于子羽,且使多为辞令,与裨谌乘以适野,使谋可否,而告冯简子,使断之,事成,乃授子太叔使行之,以应对宾客,是以鲜有败事。”行人、言文均见前。
〔3〕《汉书·宣帝纪》:“厉精更始。”厉励同。《文心雕龙·情采篇》:“庄周云:‘辩雕万物。’谓藻饰也。”
〔4〕《周礼·春官》:“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郑《注》:“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
〔5〕《周礼·春官》:“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
》,《大夏》,《大濩》,《大武》。”郑《注》:“《大
》,舜乐也,言其德能绍尧之道也。《大夏》,禹乐也,禹治水傅土,言其德能大中国也。”
,《论语》、《乐记》并作韶。
〔6〕《尚书·禹贡》:“厥贡惟球、琳、琅。”伪孔《传》:“球、琳皆玉名。琅,石而似玉。”《尔雅·释地》:“西北之美者,有昆仑之球、琳、琅焉。”
〔7〕《诗·秦风·小戎》:“厌厌良人,秩秩德音。”《传》:“厌厌,安静也。秩秩,有知也。”
〔8〕《论语·泰伯篇》:“子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
〔9〕《孟子·尽心篇》:“孟子曰:‘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故观于海者难为水,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此用其意。
〔10〕襄二十六年《左传注》:“尤,甚也。”《汉书·宣帝纪》:“课殿最以闻。”《注》:“最,凡要之首也。”
〔11〕《春秋》五例,有志晦之说,见前。
〔12〕张涤华先生曰:“孙经世《补经传释词》云:‘将犹与也。《说苑·辨物篇》:赐欲知死人有知将无知也。言有知与无知也。《汉书·施雠传》:乃遣子临分将门人张禹等从雠问。言遣子临分与门人张禹等也。’”
〔13〕本节论史贵用晦。
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古昔文义〔1〕,务却浮词。《虞书》云:“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2〕《夏书》云:“启呱呱而泣,予不子。”〔3〕《周书》称:“前徒倒戈,血流漂杵。”〔4〕《虞书》云:“四罪而天下咸服。”〔5〕此皆文如阔略,而语实周赡。故览之者初疑其易,而为之者方觉其难。固非雕虫小技〔6〕所能斥非其说也〔7〕。
〔1〕古昔,本作昔古,从顾校乙。
〔2〕《虞书·舜典》:“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伪孔《传》:“殂落,死也。考妣,父母。言百官感德思慕。”
〔3〕《虞书·益稷》:“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伪孔《传》:“启,禹子也。禹治水,过门不入,闻启泣声,不暇子名之,以大治度水土之功故。”子玄引此,以《虞书》为《夏书》,当由叙禹事而误记也。
〔4〕《周书·武成》:“受率其旅若林,会于牧野,罔有敌于我师,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伪孔《传》:“纣众服周仁政,无有战心,前徒倒戈,自攻于后以北者。血流漂舂杵,甚之言。”《孟子·尽心篇》: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
〔5〕《舜典》:“流共工于幽州,放
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伪孔《传》:“皆服舜用刑当其罪。”
〔6〕《法言·吾子篇》:“或问:‘吾子少而好赋?’曰:‘然,童子雕虫篆刻。’”《北史·李浑传》:“尝谓魏收曰:‘雕虫小技,我不如卿。国典朝章,卿不如我。’”
〔7〕斥非,浦氏引《庄子·逸篇》:“绋讴所生,必于斥苦。”以为当作斥苦,纪评乙作非斥。案《后汉书·孔融传》:“拟斥乘舆。”注:“斥,指也。”斥非犹云指责,谓后世史家不得指摘《尚书》之阔略耳。《史通·探赜篇》:“终不能别有异同,忤非其议。”斥非其说,忤非其议,句法意义正同,可证。本节证《尚书》之用晦。
既而丘明受《经》〔1〕,师范尼父〔2〕。夫《经》以数字包义,而《传》以一句成言〔3〕,虽繁约有殊,而隐晦无异。故其纲纪而言邦俗也〔4〕,则有士会为政。“晋国之盗奔秦。”〔5〕“邢迁如归,卫国忘亡。”〔6〕其款曲而言人事也〔7〕,则有“使妇人饮之酒,以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见。宋人醢之。”〔8〕“萧溃〔9〕,师人多寒,王抚而勉之〔10〕。三军之士,皆如挟纩。”〔11〕斯皆言近而旨远,辞浅而义深〔12〕,虽发语已殚〔13〕,而含意未尽。使夫读者望表而知里,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字外〔14〕,晦之时义不亦大哉〔15〕!
〔1〕受本作授,据浦校改。
〔2〕《礼记·檀弓》:“鲁哀公诔孔子曰:‘天不遗耆老,莫相余位焉。呜呼哀哉!尼父。’”郑《注》:“尼父,因其字以为之谥。”
〔3〕杜预《春秋序》:“《春秋》虽以一字为褒贬,然皆须数句以成言,非如八卦之爻,可错综为六十四也。固当依《传》以为断。”此摹其语,申其义,以明《经》、《传》之繁约有别也。
〔4〕《诗·大雅·蒶朴》:“勉勉我王,纲纪四方。”《笺》:“以网罟喻为政,张之为纲,理之为纪。”
〔5〕《春秋》宣十六年《左传》:“晋侯请于王,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太傅,于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羊舌职曰:‘吾闻之,禹称善人,不善人远,此之谓也。’”
〔6〕详上《模拟篇》注。
〔7〕《后汉书·光武纪》:“文叔少时谨信,与人不款曲。”款曲或作“款洽”,犹言周至也。
〔8〕此《左传》庄十二年记宋万弑其君闵公,而奔陈,陈人诱执归宋之文。
〔9〕《传》此下有“申公巫臣曰”句。
〔10〕《传》王下有“巡三军”三字。抚,《传》作拊,通用字也。
〔11〕此《左传》宣十二年记楚子伐萧之文。杜《注》“皆如挟纩”云:“言悦以忘寒。”《小尔雅·广服》:“纩,绵也,絮之细者曰纩也。”挟纩犹云衣绵。
〔12〕杜预《春秋序》:“若夫制作之文,所以章往考来,情见乎辞。言高则旨远,辞约则义微,此理之常,非隐之也。”案杜以理言,刘以文言,略有出入。
〔13〕《广雅·释诂》:“殚,尽也。”
〔14〕《论语·述而篇》:“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邢《疏》:“凡物有四隅,举一则三隅从可知。学者当以三隅反类一隅以思之。”
〔15〕本节证《左氏》之用晦。
洎马、班二史〔1〕,虽多谢五经,必求其所长,亦时值斯语。至若高祖亡萧何,“如失左右手”。〔2〕汉兵败绩,“睢水为之不流”。〔3〕董生“乘马三年,不知牝牡”。〔4〕翟公之门,“可张雀罗”。〔5〕则其例也〔6〕。
〔1〕《文选·东京赋》薛《注》:“洎,及也。”
〔2〕《史记·淮阴侯传》:“信数与萧何语,何奇之。信度何等已数言上,上不我用,即亡,何闻信亡,不及以闻,自追之。有人白上曰:‘丞相何亡。’上大怒,如失左右手。”
〔3〕《史记·项羽纪》:“项王乃西从萧,晨击汉军而东,至彭城,日中,大破汉军。汉军皆走,相随入、泗水。杀汉卒十余万人。汉卒皆南走山,楚又追击,至灵壁东睢水上。汉军却,为楚所挤,多杀汉卒十余万人,皆入睢水,睢水为之不流。”《春秋》庄十一年《左传》:“凡师大崩曰败绩。”杜《注》:“师徒挠败,若沮岸崩山,丧其功绩,故曰败绩。”
〔4〕董生,董先生也。赵翼《廿二史諸记》:“古时先生二字,或称先,或称生。《史记·晁错传》:‘错初学于张恢先所。’《汉书》则云:‘初学于张恢生所。’一称先,一称生。颜《注》云:‘皆先生也。’是古时先生或称先,或称生,不必二字并称。”《太平御览》刑法部引《汉书》,称董子“十年不窥园圃;乘马三年,不知牝牡”与《史通》合。今本《史记·儒林传》但云:“盖三年董仲舒不观于舍园。”《汉书·本传》则云:“盖三年不窥园。”皆无乘马事。或唐、宋人所见《汉书》有乘马事而今本佚之也。
〔5〕《汉书·汲、郑列传赞》:“下絡翟公为廷尉,宾客填门;及废,门外可张爵罗。后复为廷尉,客欲往,翟公大署其门曰:‘一生一死,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爵,古雀字。
〔6〕本节证《史》、《汉》之用晦。
自兹已降,史道凌夷〔1〕。作者芜音累句〔2〕,云蒸泉涌〔3〕。其为文也,大抵编字不只,捶句皆双,修短取均,奇偶相配。故应以一言蔽之者〔4〕,辄足为二言;应以三句成文者,必分为四句;弥漫重沓,不知所裁〔5〕。是以处道受责于少期〔6〕,子升取讥于君懋〔7〕,非不幸也〔8〕。
〔1〕《汉书·成帝纪》:“帝王之道,日以凌夷。”师古曰:“陵,丘陵也。夷,平也。言其颓替若丘陵之渐平也。又曰凌迟,亦言如丘陵之逶迟稍卑下也。”
〔2〕《宋书·谢灵运传论》:“虽清辞丽句,时发乎篇,而芜音累气,固亦多矣。”
〔3〕《文选》刘峻《广绝交论》:“
缊相感,雾涌云蒸。”《文选序》:“冰释泉涌,金相玉振。”
〔4〕“之”字据浦校增。《论语·为政篇》:“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5〕《论语·公冶长篇》:“子在陈曰:‘归与!吾党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
〔6〕处道旧作承祚,浅人妄改。又或误祚为作。今并据浦校改正。原注:“《魏书·邓哀王传》曰:‘容貌姿美。’裴松之曰:‘一类之言,而分以为三,亦叙属之一病也。’”卢文弨曰:“元注:容貌姿美,裴松之以为一类之言分为三句,谓容也、姿也、貌也。”案此文今见《三国志·魏志·邓哀王传》裴《注》。《隋志》:“《魏书》四十八卷,晋司空王沈撰。”今佚。《晋书》本传:“王沈字处道,典著作,与荀觊、阮籍共撰《魏书》,多为时讳,未若陈寿之实录也。”《宋书·裴松之传》:“松之,字少期,上使注陈寿《三国志》,松之鸠集传记,增广异闻,既成,奏上,上善之曰:‘此为不朽矣。’”上,谓宋文帝。张涤华先生曰:“案裴松之本字世期,此唐人避太宗讳改。”
〔7〕原注:“王劭《齐志》曰:‘时议恨邢子才不得掌兴魏之书怅怏,温子升亦若此,而撰《永安记》,率是支(支,本作六,据浦校改)言。’”子升见《南北文学不同论》注,君懋见《模拟篇》注。《隋志》史部地理类:“魏《永安记》三卷,温子升撰。”《唐书·艺文志》作“永安故事”。其书盖记魏孝庄帝永安纪元三年中尔朱氏之乱,亦史书之流,故王劭得据以弹射。姚氏《隋志·考证》云:“此三年中洛下大乱,子升皆亲历其事,此殆所记事迹,当入杂史,不知本志何以列之于此。”其说是也。
〔8〕本节证近史之不能用晦。
盖作者言虽简略,理皆要害〔1〕,故能疏而不遗,俭而无阙。譬如用奇兵者〔2〕,持一当百〔3〕,能全克敌之功也。若才乏隽颖,思多昏滞,费词既甚〔4〕,叙事才周。亦犹售铁钱者〔5〕,以两当一〔6〕,方成贸迁之价也〔7〕。然则《史》、《汉》以前,省要如彼;《国》、《晋》已降〔8〕,烦碎如此。必定其妍媸,甄其善恶。夫读古史者,明其章句,皆可咏歌〔9〕;观近史者,悦其绪言〔10〕,直求事意而已。是则一贵一贱,不言可知。无假蝧扬,而其理自见矣〔11〕。
〔1〕《汉书·西南夷传》:“大司农豫调谷,积要害处。”师古曰:“要害者,在我为要,于敌为害也。”
〔2〕《史记·田单列传》:“太史公曰:‘兵以正合,以奇胜。善之者,出奇无穷,奇正还相生,如环之无端。’”《集解》引魏武帝曰:“先出合战为正,后出为奇也。正者当敌,奇兵击不备。”
〔3〕《史记·苏秦列传》:“以韩卒之勇,一人当百,不足言也。”此秦说韩王之词,亦见《国策》。
〔4〕《礼记·曲礼》:“礼不妄说人,不辞费。”
〔5〕《后汉书·公孙述传》:“述废铜钱,置铁官钱。”注:“置铁官以铸钱。”史传言铁钱始此。
〔6〕《南史·到溉传》:“溉为建安太守,(任)窻以诗赠之,求二衫段,云:‘铁钱两当一,百代易名实,(案代易二字原误倒,据《御览》乙正。)为惠当及时,无待秋凉日。’”盖当时有此语。
〔7〕《尚书·益稷谟》:“懋迁有无化居。”《汉书·食货志》:“?迁有无。”师古曰:“楙与茂同,勉也。言劝勉天下,迁易有无,使之交足。”贸、懋、楙、茂,并通。
〔8〕原注:“《国》谓《三国志》,《晋》谓《晋书》也。”
〔9〕此云咏歌,犹前言讽诵,变文避复耳。
〔10〕刘峻《重答刘秣陵沼书》:“绪言余论,蕴而莫传。”绪亦余也。
〔11〕本节论用晦之高下,系于作者之才思。以上第二篇论叙事用晦。
昔文章既作,比兴由生。鸟兽以媲贤愚,草木以方男女。诗人骚客,言之备矣〔1〕。洎乎中代〔2〕,其体稍殊。或拟人必以其伦〔3〕,或述事多比于古〔4〕。当汉氏之临天下也〔5〕,君实称帝,理异殷、周;子乃封王,名非鲁、卫〔6〕。而作者犹谓帝家为王室〔7〕,公辅为王臣〔8〕;盘石加建侯之言〔9〕,带河申俾侯之誓〔10〕。而史臣撰录,亦同彼文章,假托古词,翻易今语。润色之滥,萌于此乎〔11〕?
〔1〕详《南北文学不同论》注。
〔2〕谓汉以来。
〔3〕《礼记·曲礼》:“拟人必于其伦。”
〔4〕此谓叙事失真,由于妄饰。上世比兴仅及动植自然之属,而止于抒情之文。中代已降,则比拟及于古人古事,而并达乎叙事之史,遂开妄饰之渐焉。
〔5〕《春秋》哀七年《梁传》:“《春秋》有临天下之言焉。”《集解》:“临者,抚有之也。”
〔6〕殷、周共主皆称王,其子姓以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封之。及汉承秦制,称共主为帝,其子姓乃有封王者。此其与汉异制之大略也。《白虎通·号篇》:“德合天地者称帝,仁义合者称王,别优劣也。《礼记·谥法》曰:‘德象天地称帝,仁义所生称王。’”《公羊》成八年何休《解诂》略同。然此皆汉儒训说,非其本真也。
〔7〕《周书·微子之命》:“率由典常,以蕃王室。”字亦见《左传》,皆指周室。汉史用王室者,如《汉书·叙传》:“克伐七国,王室以定。”《后汉书·邓禹传》:“委远时柄,忠劳王室。”是其例也。亦有用帝室者,如《后汉书·袁安传》“袁公、窦氏之间,乃情帝室”是。
〔8〕《易·蹇》:“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字亦见《诗经》,皆指周臣。汉史用王臣者,如《后汉书·袁安传》:“引义雅正,可谓王臣之烈。”亦有用帝臣者,如《汉书·叙传》:“蹇蹇帝臣,匪躬之故。”则直用《易》语而改王为帝也。公辅者,谓大官。《汉书·孔光传》云:“光凡为御史大夫、丞相各再,壹为大司徒、太傅、太师,历三世居公辅位。”
〔9〕《易·屯》:“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孔《疏》释“利建侯”云:“宜建立诸侯。”《史记·文帝纪》:“高帝封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此所谓盘石之宗也。”《索隐》:“言其国如盘石。”《荀子·富国篇》:“安于盘石。”注:“盘石,盘薄大石也。”磐盘字通用。
〔10〕誓,旧作称,据浦校改。《诗·鲁颂·
宫》:“乃命鲁公,俾侯于东。”《笺》:“乃策命伯禽,使为君于东。”《史记·高祖功臣年表》载封爵之誓曰:“使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宁,爰及苗裔。”应劭曰:“国家欲使功臣传祚无穷。带,衣带也。厉,砥石也。河当何时如衣带?山当何时如砥石?言如带、砥,国乃绝也。”
〔11〕本节论妄饰始于汉人。
降及近古,弥见其甚。至于诸子短书〔1〕,杂家小说〔2〕,论逆臣则呼为问鼎〔3〕;称臣寇则目以长鲸〔4〕;邦国初基,皆云草昧〔5〕;帝王兆迹,必号龙飞〔6〕。斯并理兼讽喻,言非指斥,异乎游、夏措词〔7〕,南、董显书之义也〔8〕。如魏收《代史》〔9〕,吴均《齐录》〔10〕,或牢笼一世,或苞举一家,自可申不刊之格言〔11〕,弘至公之正说〔12〕。而收称刘氏纳贡,则曰:来献百牢〔13〕;均叙元日临轩〔14〕,必云:朝会万国〔15〕。夫以吴征鲁赋,禹计涂山,持彼往事,用为今说,置于文章则可,施于简册则否矣〔16〕。
〔1〕《论衡·谢短篇》:“汉事未载于经,名为尺籍短书。”古者简策有长短之异,其详具《文学总略篇》。
〔2〕《汉志·杂家序》曰:“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又《小说家序》曰:“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
〔3〕《春秋》宣三年《左传》:“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于雒,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杜《注》:“示欲逼周取天下。”
〔4〕《春秋》宣十二年《左传》:“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鲸鲵而封之,以为大戮。”《注》:“鲸鲵大鱼,以喻不义之人。”《疏》引裴渊《广州记》云:“鲸鲵长百尺,雄曰鲸,雌曰鲵。”《吴都赋》:“长鲸吞航。”
〔5〕《易·屯彖》:“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王《注》:“屯者,天地造始之时也。造物之始,始于冥昧,故曰草昧也。处造始之时,所宜之善,莫善建侯也。”
〔6〕见《模拟篇》注。
〔7〕《困学纪闻》:“《史记·孔子世家》:‘文辞有可与人共者,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曹子建与杨德祖书》:‘昔尼父之文辞与人通流,至于制《春秋》,游、夏之徒乃不能措一辞。’《李善注》引《史记》曰:‘子游、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今本无子游二字。”案此云游、夏措辞者,即《史记》所云“可与人共”,子建所云“与人通流”也。《论语·先进篇》:“文学:子游、子夏。”是二人长于文辞。
〔8〕《春秋》襄二十五年:“夏五月,乙亥,齐崔杼弑其君光。”《传》:“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注》:“《传》言齐有直史,崔杼之罪所以闻。”又宣二年:“秋九月乙丑,赵盾弑其君夷皋。”《传》:“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乌乎!“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境乃免。’”
〔9〕即今《魏书》也。《隋志》:“《后魏书》一百三十卷,后齐仆射魏收撰。”梁章钜《浪迹丛谈》:“《魏书·道武纪》:‘天兴元年,群臣言,国家万世相承,启基云代,应以代为号。帝下诏,宜仍先以号为魏。’似当时改号称代,帝实不从。而《崔浩传》又云:‘昔太祖道武皇帝,应天受命,开拓洪业,诸所制置,无不循古,以始封代土,后为魏,故代魏兼用,犹彼殷商。’则与《本纪》之言不应。今考太武二年《始平公造象记》云:‘暨于大代。’又太和七年《孙秋生造象记》首亦题‘大代’,而修中岳庙碑于‘大代’又凡两见。又延昌三年《司马景和妻墓志铭》首题‘魏代’,皆与《崔浩传》合,则恐《本纪》疏矣。”据此,知子玄此称代史,盖仍北朝之旧耳。《北齐书·魏收传》:“收字伯起,与温子升、邢子才齐誉,世称三才,仕魏入齐。”
〔10〕即《齐春秋》,已见《模拟篇》。
〔11〕扬雄《答刘歆求方言书》:“是悬诸日月不刊之书也。”《魏志·崔琰传》:“盖闻盘于游田,《书》之所戒,鲁隐观鱼,《春秋》讥之,此周、孔之格言,二经之明义。”
〔12〕仲长统《昌言》:“人主临之以至公。”
〔13〕《春秋》哀七年《左传》:“夏,公会吴于鄫,吴来征百牢,子服景伯对曰:‘先王未之有也。’吴人曰:‘宋百牢我,鲁不可以后宋。’景伯曰:‘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今弃周礼,而曰必百牢,亦唯执事。’吴人弗听,乃与之。”《魏书·世祖纪》:“太平真君十一年,十二月,甲申,义隆(宋文帝)使献百牢,贡其方物。”又《岛夷传》:“义隆遣黄延年朝于行宫,献百牢。”
〔14〕《晋书·礼志》:“《咸宁注》:先正一日,有司各宿设,夜漏未尽十刻,群臣集到,庭燎起火,上贺,起谒报。又贺皇后。还从云龙东华门入,诣东阁下便坐。漏未尽七刻,百官及受贽郎官以下至计吏皆入,立其次,其陛卫者,如临轩仪。漏未尽五刻,谒者、仆射、大鸿胪各奏群臣就位定。漏尽,侍中奏外办。皇帝出,钟鼓作,百官皆拜伏。太常导皇帝升御座,钟鼓止,百官起,大鸿胪跪奏请朝贺。”历代礼制,颇有因革,齐制未必与晋同,举此以见其概云尔。
〔15〕《春秋》哀七年《左传》:“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注》:“诸侯执玉,附庸执帛。”吴均语今无考。
〔16〕本节论事之妄饰。
亦有方以类聚〔1〕,譬诸昔人。如王隐称〔2〕:诸葛亮挑战,冀获曹咎之利〔3〕;崔鸿称〔4〕:慕容冲见幸,为有龙阳之姿〔5〕。其事相符,言之谠矣〔6〕。而卢思道称〔7〕:邢邵丧子不恸,自东门吴以来,未之有也〔8〕;李百药称〔9〕:王琳雅得人心,虽李将军恂恂善诱,无以加也〔10〕。斯则虚引古事,妄足庸音〔11〕,苟矜其学,必辨而非当者矣〔12〕。
〔1〕《易·系辞》:“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2〕《隋志》:“《晋书》八十六卷,本九十三卷,今残缺,晋著作郎王隐撰。”今佚。《晋书》本传:“隐字处叔,太兴初,令撰晋史,后以著作郎虞预谤,免归于家,贫无资用,书遂不就,乃依征西将军庾亮于武昌。亮供其纸笔,书乃得成,诣阙上之。”
〔3〕《史记·项羽纪》:“项王谓大司马曹咎曰:‘谨守成皋,汉欲挑战,慎勿与战。’汉果数挑战,楚军不出,使人辱之。大司马怒,渡兵汜水,半渡,汉击之,大破楚军,皆自刭。”案王隐书今无考,而《魏志注》及《世说新语·方正篇注》并引孙盛《晋阳秋》云:“诸葛亮寇于,据渭水南,亮挑战,遗高祖巾帼,欲以激怒,冀获曹咎之利。”隐、盛并时,或同据故记也。
〔4〕《隋志》:“《十六国春秋》一百卷,魏崔鸿撰。”今佚,有汤球《辑补》。《魏书·崔光传》:“子鸿,字彦鸾,弱冠便有著述之志,以刘渊、石勒、慕容儁、苻健、慕容垂、姚苌、慕容德、赫连屈子、张轨、李雄、吕光、乞伏国仁、秃发乌孤、李詗、沮渠蒙逊、冯跋等,并因世故,跨僭一方,各有国书,未有统一,乃撰《十六国春秋》,因其旧记,时有增损褒贬焉。”
〔5〕龙阳见《诗教上》注。汤球《十六国春秋辑补·前秦录》云:“初,坚之灭燕,二十五年,(原注:“当作‘太和五年。’称晋年也。‘二十’乃‘太和’之误。”)冲姊为清河公主,年十四,有殊色,坚纳之,宠冠后庭。冲年十二,亦有龙阳之姿,坚又幸之。姊弟专宠,宫人莫进。长安中歌之曰:‘一雌复一雄,双飞入紫宫。’咸惧为乱。王猛切谏,坚乃出冲。”《晋书》载记亦云:“苻坚灭燕,慕容冲姊为清河公主,年十四,有殊色,坚纳之,宠冠后宫。冲年十二,亦有龙阳之姿,坚又幸之。姊弟专宠。长安歌之曰:‘一雌复一雄,双飞入紫宫。’”盖即据崔书也。
〔6〕《文选·典引注》:“谠,直言也。”又《东都赋注》引《字林》:“谠,美言也。”
〔7〕卢思道,字子行,《隋书》有传,不言其撰史,惟《隋志》载其“《知己传》一卷”。今佚。《史通·杂述篇》曰:“普天率土,人物弘多,求其行事,罕能周悉,则有独举所知,编为短部,若戴逵《竹林名士》,王粲《汉末英雄》,萧世诚(案诚当作
)《怀旧志》,卢子行《知己传》。此之谓小录者也。”据此,则下文或在《知己传》中也。
〔8〕《战国策·秦策》:“梁人有东门吴者,其子死而不忧,其相室曰:‘公之爱子也,死而不忧,何也?’东门吴曰:‘吾尝无子,无子之时不忧,今与无子时同也,奚忧焉。’”《北齐书·邢邵传》亦云:“邢邵,字子才,养孤子恕,慈爱特深。在兖州,有都信云恕疾,便忧之,颜色贬损。及卒,痛悼虽甚,不再哭。其高情达识,开遣滞累,东门吴以还,所未有也。”当是本思道《知己传》。张涤华先生曰:“案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引胡应麟《甲乙剩言》云:‘余从都下得隋卢思道《知己传》二卷,上自伊尹,下至六代。由君相、父子、妻子、友朋,以及神鬼、禽畜,涉及知己者,皆录。’据此,知《知己传》所包甚广,不限于友朋。尤可证邵事当即在《传》内。”
〔9〕《唐志》:“《北齐书》五十卷,李百药撰。”《旧唐书》本传:“百药,字重规,为儿童时多疾病,故以百药为名。贞观元年,受诏修定五礼及律令,撰《齐书》。”
〔10〕《论语·子罕篇》:“颜渊喟然叹曰:‘夫子循循然善诱人。’”《汉书·李广传赞》:“李将军恂恂如鄙人,口不能出辞;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流涕。彼其中诚信于士大夫也。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喻大。”又《传》载程不识语曰:“李将军极简易,其士亦佚乐,甘为之死。”《北齐书·王琳传》:“琳,字子珩,刑罚不滥,轻财爱士,得将卒之心。少任将帅,屡经丧乱,雅有忠义之节。及败,为陈军所执,吴明彻欲全之,而其下将领多琳故吏,争来致请,并相资给。明彻由是忌之,故及于难。当时田夫野老,知与不知,莫不为之欷流泣,观其诚信感物,虽李将军之恂恂善诱,殆无以加焉。”
〔11〕陆机《文赋》:“放庸音以足曲。”
〔12〕刘孔延评云:“子才丧孤不恸,何异于吴,王琳会葬千人,(案亦见本传。)李广不啻,岂为虚引故事?”此不然子玄之说者,本节论人之妄饰。
昔《礼记·檀弓》,工言物始〔1〕。夫自我作故〔2〕,首创新仪〔3〕;前史所刊,后来取证。是以汉初立
〔4〕,孟坚所书〔5〕;鲁始为鎝,丘明是记〔6〕;河桥可作,元凯取验于《毛诗》〔7〕;男子有笄,伯支远征于《内则》〔8〕。即其事也。案裴景仁《秦记》称〔9〕:苻坚方食,抚盘而诟〔10〕。王劭《齐志》述:洛干〔11〕感恩,脱帽而谢。及彦鸾撰以新史,重规删其旧录,乃易抚盘以推案〔12〕,变脱帽为免冠〔13〕。夫近世通无案食,胡俗不施冠冕,直以事不类古,改从雅言〔14〕,欲令学者何以考时俗之不同,察古今之有异〔15〕?
〔1〕友人杨明照先生云:“《梁书·处士何胤传》:‘胤曰:《檀弓》两卷,皆言物始。’”《困学纪闻》:“《礼记》于礼之变皆曰始。‘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士之有诔,自此始也。’‘邾娄复之以矢,盖自战于井陉始也。’‘鲁妇人之鎝而吊也,自败于台鲐始也。’‘帷殡非古也,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案以上见《檀弓》。)‘庙有二主,自桓公始也。’‘丧慈母,自鲁昭公始也。’‘下殇用棺衣,自史佚始也。’(以上见《曾子问》。)‘庭燎之百,由齐桓公始也。’‘大夫之奏肆夏,由赵文子始也。’‘大夫强而君杀之,义也,由三桓始也。’‘公庙之设于私家,非礼也,由三桓始也。’(以上见《郊特牲》。)‘元冠紫
,自鲁桓公始也。’‘朝服之以缟也,自季康子始也。’(以上见《玉藻》。)‘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宦于大夫者之为之服也,自管仲始也。’(以上见《杂记》。)《左氏传》:‘始用六佾。’(见隐五年。)‘晋于是始墨。’(见僖三十三年。)‘始厚葬。’‘始用殉。’(以上见成二年。)‘鲁于是乎始鎝。’(见襄四年。)‘魏绛于是乎始有金石之乐。’(见襄十一年。)‘始用人于亳社。’(见昭十年。)‘鲁于是始尚羔。’(见定八年。)亦记礼之变也。孔子恶始作俑者,始之不谨,末流不胜其弊。刘懋撰器物造作之始为《物祖》,
刘孝孙、房德懋集经史为《事始》,(原注:“冯鉴《续事始》,朱绘撰《事原》,高承增益为《事物纪原》。)然所载乃事物之始,不足以垂训戒。”案据此,则工言物始不止《檀弓》矣。礼以制表,制以物显,故记物之始,即示礼之变也。
〔2〕《国语·鲁语》:“哀姜至,公使大夫宗妇觌用币,宗人夏父展曰:‘非故也。’公曰:‘君作故。’”韦昭《注》:“言君所作则为故事。”
〔3〕《广雅·释诂》:“创,始也。”《国语·周语注》:“创,造也。”
〔4〕《广雅·释器》:“,棺也。”又:“
,
也。”《方言注》:“
,车轴头也。”二字本义各别。《文选·颜延年阳给事诔》:“路无归。”李《注》:“《汉书·王恢传》曰:‘
车相望。’又高祖令曰:‘士卒从军死者。为
归其具。’应劭曰:‘
,小棺也。’服虔曰:‘
与古字通。’”浦校改
为,盖但据本义,未审通假也。
〔5〕孟坚,本作子长,据浦校改。《汉书·高帝纪》:“八年十一月,令士卒从军死者为
,归县,县给衣衾棺葬具。”《史记》无此文,故浦改子长为孟坚。
〔6〕《春秋》襄四年《左传》:“邾、莒伐鄫,臧纥救鄫,败于狐鲐,(狐,《檀弓》作台,音胡。)国人从丧者皆鎝,鲁于是乎始鎝。”《注》:“鎝,麻发合结也,丧多不能备凶服。”《左传》男女合言,《檀弓》但言妇人鎝,小异。
〔7〕《晋书·杜预传》:“预,字元凯,以孟津渡险,请建河桥于富平津。议者以为殷、周所都,历圣贤而不作者,必不可立故也。预曰:‘造舟为梁,则河桥之谓也。’及桥成,帝从百僚临贺,举觞属预。”《诗·大雅·大明》:“造舟为梁,不显其光。”《传》:“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疏》:“天子造舟至特舟,皆《释水》文。李巡曰:‘比其舟而渡曰造舟,中央左右相维持曰维舟,并两船曰方舟,一舟曰特舟。’孙炎曰:‘造舟,比舟为梁也。维舟,连四舟也。’然则造舟者,比船于水,加板于上,即今之浮桥。故杜预云:‘造舟为梁,则河桥之谓也。’维舟以下,则水上浮而行之,但船有多少为等差耳。”
〔8〕《魏书·刘芳传》:“芳字伯文,(文,《北史》作支。)北徙,通直常侍。王肃之来奔也,宴于华林,肃语次曰:‘古者妇人有笄,男子则无。丧服,男子冠而妇人笄。’芳曰:‘冠尊,故夺其笄称也,非男子无笄。《礼·内则》称:“子事父母,鸡初鸣,栉
,笄总。”男子有笄明矣。’肃以为然,时人号为刘石经。”《内则》郑《注》:“笄,今簪也。”
〔9〕《隋志》:“《秦记》十一卷,宋殿中将军裴景仁撰。”今佚。《宋书·沈昙庆传》:“昙庆为徐州刺史,景仁助戍彭城,本伧人,多悉戎荒事。昙庆使撰《秦记》十卷,叙苻氏僭伪本末。”
〔10〕《广雅·释诂》:“
,骂也。”
与诟同。
〔11〕万历本洛干上有父纥二字,一本父作受,兹据浦校删。
〔12〕《说文》:“案,几属。”《方言》:“案,陈、楚、宋、魏之间谓之
,自关东西谓之案。”《礼记·礼器注》:“禁,如今方案,隋长局足,高三寸。”《说文》:“槃,承槃也。”(今作盘,俗作籮。)《广雅·释器》:“盂谓之槃。”颜师古《急就篇注》曰:“有足曰案,无足曰槃。”此二者之别也。案食盛行于两汉。《汉书·外戚传》:“许后亲奉案上食。”《后汉书·逸民·梁鸿传》:“妻为具食,举案齐眉。”《盐铁论·取下篇》:“垂拱持案而食。”皆其证。盘则行于魏晋以来。《晋书·乐志》:“杯籮舞,按太康中,天下为晋世宁舞,矜手以按杯籮,反覆之。”周处《阳羡风土记》:“元日造五辛盘。”《齐书·崔祖思传》:“祖思启陈政事曰:‘宋武节俭过人,张妃五盏盘,桃花米饭。”皆其证。汤球《十六国春秋辑补·前秦录》云:“坚率步骑二万,讨姚苌于北地。苌众危惧,人有渴死者。俄而雨降于苌营,营中水三尺,周营百步之外,寸余而已。于是苌军大振。坚方食,去案怒曰:‘天其无心,何故降泽贼营?’”《晋书·苻坚载记》亦云:“坚讨姚苌,苌军渴,有死者,俄而降苌雨营三尺,营外寸余而已,苌军大振。坚方食,去案怒曰:‘天何故降泽贼营?’”盖即据崔书也。
〔13〕《说文》:“冠,薬也,所以薬发,弁冕之总名也。”《春秋》昭元年《左传》:“弁冕,冠也。”《疏》:“冠者,首服之总名。”《说文》:“
,小儿、蛮夷头衣也。”《汉书·隽不疑传注》:“冒,所以覆冒其首。”(今作帽。)此二者之别也。华族以冠为常服。《战国策·秦策》:“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耳。”《汉书·张释之传》:“文帝免冠谢。”又《贡禹传》:“为河南令,以职事为府官责,免冠谢。”皆其证。殊族则以帽为常服。《后汉书·耿秉传》:“秉出白山击车师。车师有后王、前王。后王安得惶恐,走出门,脱帽抱马足降。”《魏志·裴潜传》:“潜为代郡太守,时乌丸王及其大人凡三人各自称单于,专制郡事。潜单车入郡,抚之以静。单于以下,脱帽稽颡。”皆其证。今则华族亦戴帽,而冠制废矣。王氏《齐志》语今无考,惟《北齐书·万俟普传》亦云:“子洛,字受洛干,有战功,高祖亲扶上马,洛干免冠谢曰:‘愿出死力。’”或本君懋也。
〔14〕《论语·述而篇》:“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集解》引孔曰:“雅言,正言也。”又引郑曰:“读先王典法,必正言其音。”是雅言本指音读,子玄此则推而及于事制耳。
〔15〕余杭章君《文学说例》云:“夫惟官号、地望,著于标题,施于传志、谱录者,必用今名,而废弃、外来、新造之语皆不得代。故崔鸿易抚盘以推案,百药变脱帽为免冠,物非所有,饰从雅言,见讥于子玄矣。今之言者,非拥旄、剖符之率,而亟言击节;处髠首、辫发之俗,而自述抽簪,此之宜绝,亦文辞之恒例也。若乃雅俗称名,新故杂用,是宁有厉禁邪?”案此说视子玄为胜矣。本节论物之妄饰。
又自杂种称制〔1〕,充禼神州〔2〕,事异诸华〔3〕,言多丑俗。至如翼犍魏昭成原讳〔4〕,黑獭周文本名,而伯起革以他语,德阙而不载〔5〕。盖祌降〔6〕、蒯聩〔7〕,字之蚩也〔8〕;重耳、黑臀〔9〕,名之鄙也〔10〕。旧皆列以三史,传诸五经,未闻后进谈讲〔11〕,别加刊定。况齐丘之犊〔12〕,彰于载谶〔13〕;河边之狗,著于谣咏〔14〕。明如日月,难为盖藏。此而不书,何以示后?亦有氏姓本复,减省从单〔15〕。或去“万纽”而留“于”〔16〕,或止存“狄”而除“厍”〔17〕,求诸自古,罕闻兹例〔18〕。
〔1〕《后汉书·度尚传》:“杂种诸蛮。”又《马融传》:“杂种诸羌。’丘迟《与陈伯之书》:“姬汉旧邦,无取杂种。”《汉书·王陵传》:“今太后称制。”又《淮南厉王传》:“出入警跸,称制,自作法令。”《独断》:“制者,王者之言,必为法制也。”
〔2〕《文选》颜延年《赭白马赋》:“知函夏之充禼。”李《注》引苏林曰:“充禼,喻多也。”如淳曰:“禼,满也。”
〔3〕诸华犹言诸夏。《周书·武成》:“华夏、蛮貊。”伪孔《传》:“冕服采章曰华,大国曰夏。”《疏》:“冕服采章,对披发左衽则为有光华也。《释诂》云:‘夏,大也。’故大国曰夏,华夏,谓中国也。”《左传》襄四年:“诸华必叛。”闵元年:“诸夏亲睲。”
〔4〕昭成,本作道武,据《魏书》改。原,本作所,据浦校改。《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以刀去阴曰犍。”是命名之至丑者矣。案今湖南犹有此语,转读若线,如阉鸡曰线鸡是也。
〔5〕案《魏书·序纪》:“帝讳什翼犍。”道武帝则讳皀,子玄偶误记耳。《周书·文帝纪》:“帝宇文氏,讳泰,字黑獭。”是二史皆无所讳,子玄谓革以他语,阙而不载者,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云:“详其语意,盖谓常称名之处,则阙而不载,如所谓‘贺拔公虽死,宇文讳尚存’者,本当作宇文黑獭耳。”
〔6〕祌本作庞,据《左传》校改。案《说文》:“庞,石大也。”“祌,犬之多毛者。”义别,此以同声通用。
〔7〕祌降,高阳氏才子八恺之一,见《左传》文十八年。蒯聩,卫灵公太子名,见《公羊传》及《史记·卫世家》。(浦氏以为卫庄公名,误。)又古剑士名,见《史记·刺客传》。案祌降、蒯聩,皆叠韵字。古人制名,多有双声叠韵者。
〔8〕《埤苍》:“胮肛,腹胀也。”《广韵》:“胀大也。”韩愈《赠张籍诗》:“形躯顿膀肛。”祌降盖其异文。《说文》:“
,头蔽
。”段《注》:“蔽
,叠韵字,盖古语也。《集韵》曰:‘头痴。’钱氏大昕曰:‘春秋战国人名有蒯聩,疑即此蔽
。’”是祌降训腹大,蒯聩训头痴,故云蚩也。
〔9〕重耳,晋文公名,屡见《左传》及《史记·晋世家》。黑臀,晋成公名,见《左传》宣三年及《史记·晋世家》。《国语·周语》:“单襄公曰:‘吾闻成公之生也,其母梦神规其臀以墨,曰:使有晋国。’”
〔10〕《春秋》桓六年《左传》:“九月,丁卯,子同生。公问名于申
,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疏》引郑玄云:“隐疾,衣中之疾也,谓若黑臀、黑肱矣。疾在外者,虽不得言,尚可指摘,此则无时可辟。俗语云:‘隐疾难为医。’”孔则举《诗》:“如有隐忧。”以隐为痛,谓“以疾痛为名,则不详之甚,故以为辟不详”。今不从。辟避,古今字也。前引《国语》注云:“臀,尻也。”黑臀,今人亦有之,盖皮肤色素过多之所致,疑成公生而黑臀,其母讳之,故托诸梦以解之也。古称目有二瞳子曰重明(《淮南子》),曰重瞳(《史记》),颐丰下垂曰重颐(韩诗薛君章句),则重耳或耳边生有疣赘之属,以此制名,故云鄙也。
〔11〕《论语·先进篇》:“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
〔12〕齐丘二字,旧讹愁山,之字或讹定,浦据下原注改。
〔13〕原注:“杜台卿《齐记》载谶云‘首牛西入谷,逆犊上齐丘’也。”余嘉锡云:“按此谓翼犍。”胡应麟《四部正讹》:“世率以谶、纬并论,二书虽相表里,而实不同。纬之名所以配经;谶则皆托古圣贤以名其书,与纬体制迥别。盖其说尤妄诞,故隋禁之后永绝。”《隋书·杜台卿传》:“台卿,字少山,撰《齐记》二十卷,行于世。”《隋志》缺载,今佚。
〔14〕原注:“王劭《齐志》载谣云‘獾獾头团
,河中狗子破尔莞’也。”
余嘉锡云:“按此谓黑獭。”案亦见《言语篇》原注。谣辞亦类寓言,诸史五行志多载之。
〔15〕郑樵《通志·氏族略序》云:“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古之诸侯诅辞,多曰:坠命亡氏,踣其国家。以明亡氏则与夺爵失国同,可知其为贱也。故姓可呼为氏,氏不可呼为姓。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以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魏书·官氏志》:“自古天子立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则以家与谥。官有世功,则有宦族,邑亦如是。姓则表其所由生,氏单记族所自出。其大略然也。至于或自所居,或以国号,或用官爵,或用事物,虽缘时不同,俱其义矣。(案以上胥本王符《潜夫论·志氏姓篇》)魏氏本居朔壤,地远俗殊,赐姓命氏,其事不一。初,安帝统国诸部,有九十九姓,至献帝时,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乃分其氏,自后兼并他国,各有本部,部中别族为内姓焉。年世稍久,互以改易,兴衰存灭,盖有之矣。”此氏姓源流及北朝制度之大概也。《通鉴释例》:“魏之群臣出代北者,皆复姓,孝文迁洛,改为单姓,史患其烦,皆从后姓。”案北朝氏姓有改有不改,其改者俱详《魏书·官氏志》。
〔16〕此句旧讹作“去万纫而留千”,或“去万而留千”,浦据史校改。《魏书·官氏志》:“勿忸于氏,后改为于氏。”陈毅《疏证》曰:“《唐书·宰相世系表》有万纽于氏。按万勿古声本通,纽与忸亦声通,是《唐表》万纽于即《志》之勿忸于矣。万,本或作万。《广韵》十虞引《志》作万忸于。二十五愿称虏姓有万纽于,万纽于之为万忸于,犹《孝庄纪》万俟丑奴,《鷏哒国传》作万俟丑奴也。万当依《广韵》读如墨,与《正韵》勿读为没之声相近。”
〔17〕浦云:“如作存扶而除乞,亦可。旧作存扶而除厚,非。”《官氏志》:“乞扶氏后改为扶氏。”《疏证》曰:“《尔朱荣传》有乞扶莫于。按扶当为伏,音之轻重也。《晋书·乞伏国仁载记》云:‘有 一小儿,乞伏部老父养为子,年十岁,号曰乞伏可汗。’国仁本书亦有传。又《高宗纪》有乞佛成龙,乞佛亦乞伏声之变。《陆真传》正作乞伏成龙。”《志》又云:“库狄氏后改为狄氏。”《疏证》曰:“《姓解》三:库作厍。《广韵》四十亦有厍字,音昌舍切。《能改斋漫录·纪事篇》辨库厍二字,谓北朝复姓库狄之库,音赦,引库狄峙、库狄伏连,及《广韵》库,始夜切,因谓本无厍字,后人除一点以为库别。其说是也。”吾友周一良先生云:“库狄之姓,自来皆谓当读为赦,无上边一点。然近年所出北齐库狄回洛墓志盖及斛律夫人志盖皆作库,未省去一点,则作厍及读赦之说,或竟是后人强为区别耶?”
〔18〕本节论名氏、谣谶之妄饰。
昔夫子有云:“文胜质则史。”〔1〕故知史之为务,必籍于文。自五经以降,三史而往,以文叙事,可得言焉。而今之所作,有异于是。其立言也,或虚加练饰,轻事雕采〔2〕;或体兼赋颂,辞类俳优〔3〕。文非文,史非史,譬夫龟兹〔4〕造室,杂以汉仪〔5〕;而刻鹄不成,反类于鹜者也〔6〕。
〔1〕见《论语·雍也篇》。《集解》引包云:“史者,文多而质少。”邢《疏》:“言文多胜于质,则如史官也。”
〔2〕《文心雕龙·情采篇》:“庄周云:‘辩雕万物。’谓藻饰也。韩非云:‘艳采辩说。’谓绮丽也。绮丽以艳说,藻饰以辩雕,文辞之变,于斯极矣。”此用其意。
〔3〕《汉书·枚皋传》:“皋不通经术,诙笑类俳倡,为赋颂,好嫚戏。自言为赋不如相如。又言为赋乃俳,见视如倡。自悔类倡也。”又《东方朔传赞》:“朔口谐倡辩,不能持论,诙达多端,不名一行,应谐似优,不穷似智,正谏似直,秽德似隐,依隐玩世,诡时不逢,其滑稽之雄乎?”
〔4〕龟兹,各本均作乌孙,陈汉章《史通补释》据《汉书·西域传》校改。
〔5〕《汉书·西域传》:“龟兹王治宫室,作徼道周卫,如汉家仪,外国胡人皆曰:‘驴非驴,马非马,若龟兹王所谓
也。’”此作乌孙者,盖涉与上言乌孙公主女事而误。
,今骡字。
〔6〕《后汉书·马援传》载其《诫子侄书》曰:“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吾爱之重之,愿汝曹效之。杜季良豪侠好义,忧人之忧,乐人之乐,清浊无所失,父丧致客,数郡毕至,吾爱之重之,不愿汝曹效也。效伯高不得,犹为谨敕之士,所谓刻鹄不成尚类鹜者也。效季良不得,陷为天下轻薄子,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者也。”本节总论叙事失真之弊。以上第二篇,论叙事贵真。
谨案:诵习此篇,先有二事当知:一者,子玄虽以叙事题篇,而所举三条,实修辞之要道,即说理、抒情之作,亦当以是为衡,初不限于叙事一体也;二者,书为心画,心总要术,约句准章,其法孔多,非此三者即足尽之,兹则但举成文,以资隅反也。(下举《古文十弊篇》以概行文之病,义亦同此。)若夫文中持论,或有漏略;昔贤之说,可相发明者,并举而辩之如次,亦郑君笺《诗》,“如有不同,即下己意”之义也。
甲、尚简。六代史籍,云蒸泉涌,殽乱芜秽,不可殚诘,故子玄于此,首标简要之谈,其砭俗之义深矣。《文赋》论十体而总云:“要辞达而理举,故无取乎冗长。”是前修行文贵简,又不特史籍为然。顾加之权度,尚有可商论者二端:其一则文有繁简,其理非一。《表记》曰:“虞、夏之文,不胜其质;商、周之质,不胜其文。”质文之变,涉及文字,故上世多简,而后世多繁。陈骙《文则》云:“刘向载泄冶之言曰:‘夫上之化下,犹风靡草。东风,则草靡而西;西风,则草靡而东。在风所由,而草为之靡。’此用三十二言而意方显。及观《论语》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此减泄冶之言半,而意亦显。又观《书》曰:‘尔维风,下民维草。’此复减《论语》九言,而意愈显。”此繁简之系乎时世者也。至于文章取裁,有小有大,为繁为简,亦或于此区分。方苞《答孙以宁书》云:“古之晰于文律者,所载之事,必与其人之规模相称。太史公传陆贾,其分奴婢装资,琐琐者皆载焉。若《萧、曹世家》,而条举其治绩,则文字虽增十倍,不可得而备矣。故尝见义于《留侯世家》曰:‘留侯所从容与上言天下事甚众,非天下所以存亡,故不著。’此明示后世缀文之士从详略虚实之权度也。”此繁简之系乎题材者也。又若人之性分,禀受不齐,或强弱殊形,或刚柔异气,则其为文也,亦各有差焉。《文心雕龙·熔裁篇》云:“精论要语,极略之体,游心窜句,极繁之体,谓繁与略,随分所好。士衡才优,而缀辞尤繁;士龙思劣,而雅好清省。”此繁简之系乎性分者也。是故不可以多寡而第高下。其二则一意求简,不能无失。《日知录》云:“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
良人之所之也。’‘有
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悠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此必须重叠而情事乃尽。此《孟子》文章之妙,使入《新唐书》,于齐人,则必曰:‘其妻疑而
之。’于子产,则必曰:‘校人出而笑之。’两言而已矣。”此太简则有欠生动之失也。(参前注引魏际瑞《论文》评子玄讥《公羊》、《汉书》一节。)《容斋随笔》云:“《史记·卫青传》:‘校尉李朔,校尉赵不虞,校尉公孙戎奴,各三从大将军获王,以千三百户封朔为涉轵侯,以千三百户封不虞为随成侯,以千三百户封戎奴为从平侯。’《汉书》但云:‘校尉李朔、赵不虞、公孙戎奴,各三从大将军,封朔为涉轵侯,不虞为随成侯,戎奴为从平侯。’比于《史记》,五十八字中省二十三字,然不若《史记》朴赡可喜。”洪氏所论是矣。而以省文略得侯所由,及封侯户数,致乖情实,尤其失处,则太简则有遗事实之失也。李耆卿《文章精义》云:“唐代宗时,有晋州男子郇谟者,上三十字条陈利害,一字是一件事,如团字是团练使之类。谟自知,他人不知也。”此太简则有难清晰之失也。黄震《黄氏日钞》云:“苏子由《古史》改《史记》多有不当,如《樗里子传》,《史记》曰:‘母,韩女也,樗里子滑稽多智。’《古史》曰:‘母,韩女也,滑稽多智。’似以母为滑稽矣。然则樗里子三字其可省乎?《甘茂传》,《史记》曰:‘甘茂者,下蔡人也,事下蔡史举,学百家之说。’《古史》曰:‘下蔡史举,学百家之说。’似史举自学百家矣。然则事之一字,其可省乎?以是知文不可以省字为工。字而可省,太史公省之久矣。”此太简则有不通顺之失也。明此二者,庶知文伤烦芜,固属一病;刻意求简,亦非必佳。缀文之徒,折中至当,要须斟酌题材,审定性分,秉《左传》“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之说,《论语》“辞达而已”之言,为之准的,则自能左右逢源,丰约适度,而不至如《日知录》所讥“繁简之论兴而文亡”矣。
乙、用晦。详本篇所论用晦之义,乃承尚简而来,故其斥前史之不能用晦,仍以有伤烦芜为说,审所弹射,略可了然。盖自子玄视之,用晦不啻为致简之一术。顾就文辞之全而论,则用晦之道,犹有胜义,非特有裨于简要已也。夫心智感通,厥端有二:在作者曰表见,在读者曰赏会。表见而无微弗至,赏会而无远弗弥,斯尽其能事矣。然无微弗至,非繁而不杀之谓也;无远弗弥,非凿而无当之谓也。盖《诗》之六义,其用有三:直陈曰赋,曲喻曰比曰兴。虽并行不悖,而法式不同。故文或以详尽为贵,或以婉约为能,读者亦必随分领会,乃尽其道。孟氏所谓“以意逆志”也。既知文有曲直之异,则可明晦之为用,舍致文于简括之途外,尤在达意以含蓄之语焉。刘彦和之言曰:“情在词外曰隐。”(张戒《岁寒堂诗话》引《文心雕龙·隐秀篇》。今本此篇残阙,复经后人窜补,无此语。)以文心灵妙,变化无方,其限于书语,有不得尽言者,则必藉表象以出之,《易传》所谓“曲中肆隐”者是也。其揆之事理,有不欲尽言者,则必赖曲指以明之,庄生所谓“谬悠荒唐”者是也。故比兴之体,昔人以为最尊,以其尤足达至深之情,传不尽之意也。杨慎《谭苑醍醐》云:“‘辞,达而已矣。’恐人溺于辞而忘躬行也。浅陋者借之。《易传》、《春秋》,孔子之特笔。其言玩之若近,寻之益远;陈之若肆,研之益深,天下之至文也,岂止达而已哉!夫意有浅言之而不达,深言之乃达者;详言之而不达,略言之乃达者;正言之而不达,旁言之乃达者;俚言之而不达,雅言之乃达者。故东周、西汉之文最古,而其能道人意中事最彻。今以浅陋为达,是乌知达哉?”斯言于文家用晦之理,可谓明其真谛。或者不知其理,于用事稍多,造语较约者,则群起而非之,不知此或正其善于表见之处也。且作者读者,各有职责。作者之职责,在求表见之充分与完整,其方术时直时曲,或显或隐,固非读者所能干预。读者之职责,在求赏会之正确与精密,其程度有深有浅,见智见仁,亦非作者所能指点。必欲锲舟胶柱,以齐不齐,斯曲士之见矣。若夫胸无真宰,意本平庸,徒文浅陋以艰深,施虎皮于羊质,格以用晦之例,则必在绳之外。子曰:“索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
丙、贵真。论文贵真,当先辨情理之真与事理之真,亦犹用晦必明致曲存诚,不侔于索隐行怪也。何谓情理之真?由心生想,由想生象,故实感有所不至,则缘幻梦出之;常情有所不然,则以假设表之。此虽于事或阂,而于情则通。文辞有此,斯可以达不达之心,传不传之意,锡以嘉名,是为夸饰。如《世说》之“枕流漱石”,《别赋》之“心折骨惊”,此用字之诡异也。《诗》言“曾不容刀”,《书》称“怀山襄陵”,此表象之甚泰也。《长恨》之传,则太真登仙,《还魂》之记,则丽娘复活,此述事之恢奇也。然世之善读书者,未闻以其不实为病也。昔《孟子》之论《诗》也,谓“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见《万章篇》。)王弼之论《易》也,亦称“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见《易略例·明象章》。)懿此两贤之言,所施虽不同哉,其揆则一。至若汤若士之序《还魂》曰:“自非通人,恒以理相格耳。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邪?”则抉发文心,直抒妙义,尤为深切明白矣。若事理之真,则以人事比拟,必于其伦,词语引申,必衷其义。又凡名物制度,古今有异,中外不同,施于文辞,自非人所共喻,必以此时此地,从宜从俗为主。其悖于此者,是曰妄饰,以格之文律,亦违于立诚也。盖情理属于形上,能知其旨意,自可恢万里而无碍,通亿载而为津;事理属于形下,不加以铨别,奚以考形名之不同,审制度之有异?是二者之所由分矣。间尝循览前修之论妄饰,尚有可补《史通》所未及者数事,兹分述之:六代已降,代语猥多,呼仲尼以龙蹲,斥高祖以隆准,虽近诡异,亦避熟俗,偶然用之,尚无不可。至如魏际瑞《论文》有云:“人以文字就质于人,称曰正之;忽念政者正也,改称曰政;又念正者必须删削,乃曰削政;又念斧斤所以削也,转曰斧正;又念善斧斤者莫如郢人,易曰郢正,且或卑称曰郢;而最奇者,以为孔子笔削《春秋》,而《春秋》绝笔于获麟,遂曰麟郢。愈文而愈不通,令人绝倒。”此则匪夷所思矣。是代语之不可妄饰一也。又官名地名,代有因革,或实同而名异,或实异而名同,令典昭彰,未可妄易。文士以求雅避熟,偶于吟咏,施以古名,理固非宜,而累尚小;至碑志、史传,所以征信后世者,必从今制,不尔则于理甚乖。何孟春《余冬序录》云:“今人称人姓,必易以世望;称官,必用前代职名;称府州县,必用前代郡邑名;欲以为异,不知文字间著此,何益于工拙。李姓者称陇西公,杜曰京兆,王曰琅琊,郑曰荥阳,以一姓之望而概众人,可乎?官职、郡邑之建置,代有沿革,今必用前代名号而称之,后将何所考焉?此所谓于理无取,而事复有碍者也。”《日知录》亦云:“以今日之地为不古,而借古地名;以今日之官为不古,而借古官名,皆文人所以自盖其浅陋也。”此专名之不可妄饰二也。再如文章体制,与时递变,官府文书之属,尤多今古之殊,笔札所施,最忌模古。昔东坡为《表忠观碑》,取赵抃请修表忠观原奏施以点窜,《文史通义·古文公式篇》评之曰:“史家记事记言,因袭成文,原有点窜涂改之法。苏氏此碑,虽似钞缮成文,实费经营裁制也。第文辞可以点窜,而制度则必从时,此碑首‘臣抃言’三字,篇末‘制曰可’三字,恐非宋时奏议上陈,诏旨下达之体,而苏氏意中揣摩秦本纪‘丞相臣斯昧死言’及‘制曰可’等语太熟,则不免如刘知几之所讥‘貌同而心异’矣。夫不察文辞义例,而惟以古雅为徇,则‘臣抃言’三字,何如‘岳曰于’三字之更古;‘制曰可’三字,何如‘帝曰俞’三字之更古。舍唐、虞而法秦、汉,未见其能好古也。”是体式之不可妄饰三也。总上所论,文辞贵真,固为不易之理,然必知有情事二者之异。情理之中,虽有若无稽者,而实不害其为真;事理之中,虽或似有据者,而亦可定其为妄。明乎此,则其去取亦断可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