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古第三
陈汉章曰:“此篇所谓古,实皆言今也。唐初君臣、父子、兄弟间多见惭德,刘氏身为臣子,不敢昌言,乃假古以切今,实惩前而毖后。……不善读者,徒执所疑,封其所见,又从而扬其波,拾其唾。卮言日出,变本加厉,又为刘氏之罪人,误人而实自误。今一一以唐事证之,可见刘氏之疑,非古事矣。”
昌按:浦起龙已谓疑古之作,乃子玄讥切新莽以迄李唐嬗代之事,“所伤在二姓改玉之交,所影皆九锡升坛之套。其意盖曰:古圣且蒙疑谤,此事谁容受欺?”钱大昕则谓《史通》全书,皆不满当时史局而作,“但以祖宗敕撰之本,辄加弹射;又恐搀谤取祸,遂于迁、固已降,肆意诋
,甚至疑古惑经,诽议上圣,阳为狂易侮圣之辞,以掩诋毁先朝之迹,耻巽辞以谀今,假大言以蔑古,寘诸外篇,窃取庄生盗跖之义。”(《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三“《史通》”条。又黄本骥《痴学》卷七《信古录》亦袭竹汀之说而张皇之,于本篇诸条,逐一驳难,自诩为“子元诤友,《史通》功臣”。然拘执儒言,不通史学,由今观之,殆无足取。因附识于此,不更录焉。)其说皆陈氏之先河。然稽之本书,浦氏之言,既无显证;而子玄不满当时史局,既见《自叙》,复著《忤时》专篇,且其于唐初敕撰六史,亦复绳愆纠缪,称心而谈,绝无避忌。如《杂说中》篇于《新晋书》之多采妄说,则斥曰:“以此书事,奚其厚颜?”于五代史之择焉不精,则断言:“以实为虚,以非为是。”诸如此类,实繁有徒,则钱氏之说,亦不攻自破矣。浦、钱之意,不过欲为子玄疑古惑经之论曲为开脱耳。不思群经、诸子于上古史事,原多异说,儒家虽尝加以整齐弥缝,而矛盾之迹,犹有难以遽掩者。王充作《论衡》,于《书虚》、《语增》、《儒增》、《艺增》诸篇,亦已有所穿穴揭发。子玄生世,适在汲冢群书出土之后,思想又深受仲任之启示,则其著为此论也固宜;而为之开脱者,乃转属俗儒之见,未足以语夫子玄之史识也。至陈氏之言,用意又与浦、钱小异。浦、钱但欲为子玄开脱,陈氏则尤重在陈古以刺今,其所谓不善读者,刘氏之罪人,盖阴指古史辨派而言。(《〈史通〉补释》成于丁卯(一九二七年),正“大禹为虫”之说甚嚣尘上之日也。)故其“所谓古实皆言今”之语,适可谓夫子自道也。
仲虺、周任之言,史佚、臧文之说。
昌按:《伪古文尚书》有仲虺之诰。孔疏:“汤归自伐夏,至于大坰之地。其臣仲虺作诰以诰汤。史录其言,作仲虺之诰。”又云:“诰,谓于会同(“同”字据《校勘记》增。)之所,设言以诰众。”《左传》隐六年及《论语·季氏》篇均引周任之言。《左传》杜注:“周任,周大夫。”《〈论语〉集解》引马融云:“周任,古之良史。”《史记·晋世家》引史佚之言,盖周成王史。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十三及严可均《全上古三代文》卷二均以为即尹逸。《汉书·艺文志·墨家》有《尹逸》二篇,班氏自注云:“周臣,在成、康时也。”《国语·鲁语》:“鲁先大夫臧文仲,其身没矣,其言立于后世,此之谓死而不朽。”《左传》襄二十四年略同。《左传》庄公迄文公屡引臧文仲之言。
及左氏之为传也,虽义释本经,而语杂它事,遂使两汉儒者,嫉之若雠。
昌按:两汉今文诸博士之摈抑左氏,实缘门户有别,利禄相妨。其所持论不过谓其书不传《春秋》,且无师授而已。子玄以为嫉之若雠,乃缘语杂它事,未详所本。考《后汉书·范升传》称:升尝“奏左氏之失凡十四事。时难者以太史公多引左氏,升又上太史公违戾五经,缪孔子言,及《左氏春秋》不可录三十一事”。或子玄所据,乃汉儒争立博士时今文家排抵左氏之言,如升所上奏之类也。
《家语》兼陈事业
昌按:子玄不知《孔子家语》乃王肃伪作,故有是言。《家语》之伪,清范家相《〈孔子家语〉辨伪》及孙志祖《〈孔子家语〉疏证》考之详矣。
然则上起唐尧,下终秦穆,其书所录,唯有百篇,而书之所载,以言为主,至于废兴行事,万不记一。……故令后人有言,唐、虞以下,帝王之事,未易明也。
昌按:《汉书·司马迁传赞》:“自古书契之作,而有史官,其载籍博矣。至孔氏
之,上继唐尧,下讫秦缪。唐、虞以前,虽有遗文,其语不经。故言黄帝、颛顼之事,未可明也。子玄盖用此文而更变其意。盖孟坚本谓唐、虞以前无书,故其事未可明,非谓书不记事,故其时事未易明也。”
按《论语》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
昌按:《颜渊》篇文。
又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昌按:《八佾》篇文。
又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昌按:《泰伯》篇文。
虽口不能言
昌按:《文选》贾谊《鹏鸟赋》:“口不能言,请对以臆。”
且《论语》有云:“舜举咎繇,不仁者远。”
昌按:《论语·颜渊》篇载子夏曰:“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
按《汲冢琐语》云:“舜放尧于平阳。”而书云某地有城,以囚尧为号。
“而”下,卢文弨曰:“疑有脱字。”“某”,何焯改“其”。
昌按:罗泌《路史·发挥》卷五引此文亦作《琐语》。《〈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括地志》云:“故尧城在濮州鄄城县东北十五里。《竹书》云:‘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又有偃朱故城在县西北十五里。《竹书》云:‘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道宣《广弘明集》卷十一释法琳对傅奕废佛僧事亦引《汲冢竹书》云:“舜囚尧于平阳,取之帝位,今见有囚尧城。”据此,“而书云”当作“而竹书云”,盖脱一“竹”字也。“某地”,当从何校作“其地”,谓平阳。
人风婐划
浦起龙曰:“谓文身。”
昌按:胡玉缙《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补正》卷二十六“《史通》”条引李详《愧生丛录》云:“《魏都赋》:‘风俗以韰果为婳。’李善注:‘《方言》曰:“惈,勇也。”“果”与“婐”古字通。《说文》曰:“婳,静也。”’按:子玄所云,本于《魏都》,传写数经,字画小异。浦氏指‘婐划’为‘文身’,误矣。”(审言此条首云:“刘知几熟精《文选》,或用其成句,或隐括其语,浦氏《通释》有不能尽知出处者,予略为证之。”所疏证凡二十事,然笺校诸家亦具言之,今不更取。惟此条所论,视他为详,因录之云尔。)
虽使百金之子,犹惮经履其途。
昌按:《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文选》鲍照《咏史诗》:“百金不市死。”
若夏桀放于南巢
昌按:《〈史记·夏本纪〉正义》:“《括地志》云:‘卢州巢县有巢湖,即《尚书》成汤伐桀,放于南巢者也。’《淮南子》云:‘汤败桀于历山,与妹喜同舟浮江,奔南巢之山而死。’”
周王流彘
昌按:《国语·周语上》篇:“厉王虐,国人谤王。……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流王于彘。”韦昭注:“彘,晋地,汉为县,属河东,今曰永安。”
孔父截翦浮词,裁成雅诰。
昌按:《文心雕龙·镕裁篇》:“翦截浮词谓之裁。”
称周之盛也,则云:三分有二,商纣为独夫。
昌按:《论语·泰伯》篇:“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谓至德也已矣。”《尚书·泰誓下》篇:“独夫受洪惟作威。”伪孔《传》:“言独夫,失君道也。”《荀子·议兵》篇亦引《大誓》“独夫纣”之文。
语殷之败也,又云:纣有臣亿万人,其亡流血漂杵。
昌按:《尚书·泰誓上》篇:“受有臣亿万,惟亿万心;予有臣三千,惟一心。”又《武成》:“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会于牧野,罔有敌于我师。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孟子·尽心下》篇:“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
故子贡曰:桀、纣之恶不至是,君子恶居下流。
昌按:《论语·子张》篇:“子贡曰:‘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
既而合谋二叔,徇节三监。
昌按:《尚书·蔡仲之命》:“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以车七乘;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齿。”《史记·周本纪》:“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诸侯畔,周公乃摄行政当国。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郑玄《诗·邶鄘卫谱》:“庶殷顽民被纣化日久,未可以建诸侯,乃分其地置三监,使管叔、蔡叔、霍叔尹而教之。”知三叔即三监之尹也。诸书多云二叔者,《蔡仲之命》伪孔《传》谓霍叔“罪轻”,故略其名。
季氏之伐颛臾也
昌按:《论语·季氏》篇:“季氏将伐颛臾。冉有、季路见于孔子曰:‘季氏将有事于颛臾。’孔子曰:‘求,无乃尔是过与?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为?’”邢疏:“此章论鲁卿季氏专恣征伐之事也。”
夫天无二日,地惟一人。
昌按:《孟子·万章上》篇引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礼记·曾子问》、《坊记》引均作“土无二王”,即子玄次句所从出。
孔氏述其传疑
昌按:《穀梁传》桓五年:“《春秋》之义,信以传信,疑以传疑。”范注:“明实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