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4 杂述第三十四

杂述第三十四

《世本》辨姓,著自周室。

昌按:《世本》有《氏姓篇》。《隋书·经籍志·谱系类序》:“氏姓之书,其所由来远矣。书称别生分类;传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周家小史定世系,辨昭穆,则亦史之职也。秦兼天下,划除旧迹。公侯子孙,失其本系。汉初,得《世本》,叙黄帝以来祖世所出。”

有始有卒

昌按:《论语·子张》篇:“有始有卒者,其唯圣人乎。”

乐资《山阳载记》

昌按: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十三:“按:《载记》之目,班氏始以系平林、新市、公孙述、隗嚣之流,即后世霸史、伪史之类。山阳公乃亦被以此名,所未喻也。”《三国志·蜀志·马超传》注:“《山阳公载记》曰:‘超因见备待之厚,与备言,常呼备字。关羽怒,请杀之。……’臣松之按:以为超以穷归备,受其爵位,何容傲慢而呼备字?且备之入蜀,留关羽镇荆州,羽未尝在益土也。……袁img68、乐资等诸所记载,秽杂虚谬,若此之类,殆不可胜言也。”由此观之,其书殆无足观。

王韶《晋安陆纪》

《晋安陆纪》,何焯云:“《玉海》作《晋安纪》。”“陆”,浦起龙、卢文弨并云:“当作帝。”

昌按:《隋志·古史类》载“《晋纪》十卷,宋吴兴太守王韶之撰。”即此书也。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卷二:“《宋书·王韶之传》:‘父伟之,少有志尚。当世诏命、表奏,辄自书写。泰元、隆安时事,小大悉撰录之。韶之因此私撰《晋安帝阳秋》。既成,时人谓宜居史职,即除著作佐郎,使续后事,讫义2九年。善叙事,辞论可观,为后代嘉史。’……《南史·萧韶传》曰:‘昔王韶之为《隆安纪》十卷,说晋末之乱。’……愚按:《世说注》、《初学记》所引,并题韶之《晋安帝纪》。《新》、《旧唐志》则称韶之《崇安记》。(《新志》入杂史,《旧志》入编年,皆十卷。)今以《初学记·天部》义2二年彩虹出西方蔽月事,合他书征引,大抵皆安帝事,故题《晋安帝纪》。义2改元隆安,(昌按: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十二云:“当云安帝改元隆安。此误。”)《唐志》讳‘隆’,(昌按:玄宗名隆基也。)故作‘崇’。《史通》‘安陆’,当是‘隆安’之讹。”章说甚是。《玉海》“安”上盖夺“隆”或“崇”字。浦、卢校亦通。

又按:陈寅恪《崔浩与寇谦之》云:“六朝天师道信徒以‘之’字为名者颇多。‘之’字在其名中,乃代表其宗教信仰之意,与佛教徒之以‘昙’或‘法’为名者相类。东汉及六朝人依《公羊春秋》讥二名之义,习用单名。故用‘之’非特专之真名,可以不避讳,亦可省略。六朝礼法士族最重家讳,如琅琊王羲之、献之父子同以‘之’字为名,而不以为嫌犯,是其最显著之例证也。”(陈垣《史讳举例》卷五《南北朝父子不嫌同名例》尝举王氏父子俱以“之”字及“僧”字为名之例,而未详其故,宜以义宁之说补之。)王韶之父名伟之,是亦天师道信徒。子玄称为王韶,略去“之”字,盖犹仍六代之旧也。

姚最《梁昭后略》

卢文弨曰:“‘梁’,下不当添‘昭’字。”

昌按: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十二云:“按:《史通》及《御览》所引,似其书起于太清侯景之乱,及元帝、王琳、萧庄之事,不知迄于何时。《唐志》题《梁昭后略》。据《史通》及《日本书目》,皆无‘昭’字。疑《新志》沿旧史之驳文也。”又自注云:“或如蔡允恭《后梁春秋》之类。后梁为昭明太子之后,故题此名。”检张鼎思本此文无“昭”字,本书《杂说下》篇原注所引亦无之。则此字盖后人据《新唐志》所增,当删。

若戴逵《竹林名士》

昌按:《隋书·经籍志·杂传类》载:“《竹林七贤论》二卷,晋太子中庶子戴逵撰。”即此书也。子玄以取俪下文“汉末英雄”,辄改“七贤”字为“名士”耳。论而属之史部杂传、小录者,盖以其先序事迹,继乃加以品藻,亦兼传体。旧题《陶潜集圣贤群辅录》卷下载阮籍等七人姓字爵里,并云:“右魏嘉平中并居河内山阳,共为竹林之游,世号‘竹林七贤’,见《晋书》、《魏书》。袁宏、戴逵为《传》。”亦称戴《论》为《传》。(袁宏撰《竹林名士传》三卷,见《晋书·文苑传》。)

王粲《汉末英雄》

昌按:《四库提要》卷六十一《传记类存目》有旧题魏王粲撰《汉末英雄记》一卷,云:“《隋志》著录作八卷,注云:残阙。其本久佚。此本乃王世贞杂钞诸书成之,凡四十四人,大抵取于裴松之《三国志注》为多。”今《汉魏丛书》有《英雄记钞》一卷,盖即《提要》所云王辑本也。

萧世诚《怀旧志》

昌按: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卷三:“《太平御览·人事部》:《梁太清实录》曰:‘中宗讳绎,字世img69。’”《梁书》本纪同。今《史通》诸本皆作“世诚”,误。

又按:绎撰《金楼子》,其《著书篇》载《怀旧志序》,叙其作意,略曰:“吾自北守琅台,东探禹穴;观涛广陵,面金汤之设险;方舟宛委,眺玉笥之干霄。临水登山,命俦啸侣。中年承乏,摄牧神州。……长安群公,为其延誉;扶风长者,刷其羽毛。……日月不居,零露相半,……独轸魂交,情深宿草,故备书爵里,陈怀旧焉。”

卢子行《知己传》

昌按: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十三:“胡应麟《甲乙剩言》曰:‘余从都下得隋卢思道《知己传》二卷,上自伊尹,下至六代,由君相、父子、妻子、友朋以及鬼神、禽畜涉于知己者皆录。第诸葛孔明与先主最相知,以为有“君自取之”一语,为大不知己,不录。盖有激乎其言之也。’按此则是书明时尚存,《宋史志》不载,自是阙漏。”

若和峤《汲冢纪年》

昌按:朱希祖《汲冢书考》:“《〈史记·魏世家〉集解》:‘荀勖曰:和峤云《纪年》起自黄帝,终于魏之今王。’盖《纪年》初写本成于和峤,其后束/重定本则起于夏。其他异同尚多,故《隋书经籍志》《纪年》十二卷,附《竹书考异》一卷也。”

葛洪《西京杂记》

昌按:此书撰人,颇滋异说。以葛洪作序,言此书乃钞自所谓刘歆《汉书》,遂有题刘歆撰者,有题葛洪撰者,《四库提要》卷一百四十则为调停之说,兼题刘、葛。《提要》又引段成式《酉阳杂俎·语资篇》云:“庾信作诗,用《西京杂记》事,旋自追改,曰:‘此吴均语,恐不足用。’”谓此即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江左人——或以为吴均——依托为之”之说所由来。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十七尝博考群书,断其即为葛洪所作,谓其言“刘歆《汉书》之事,必不可信,盖依托古人,以自取重耳”。故其中间所叙之事,颇与《汉书》错互不合;至言汉文帝以太子即位,则尤误之大者。余氏又据明钞本《说郛》卷二十五所钞梁《殷芸小说》有引《杂记》者,以为芸与吴均“二人仕同朝,同以博学知名,卢无不相识者。使此书果出吴均依托,芸岂不知,何至遽信为古书,从而采入其著作中乎?”故段成式所叙庾信之语,亦不足信也。(胡玉缙《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补正》卷四十一引朱亦栋《群书札记》云:“庾子山诗,用《西京杂记》者,不一而足。成式所引‘此吴均语不足用’者,乃其诗句偶与吴同,故旋自追改,非以《西京杂记》为吴均作也。”此亦可备一说。)《辨证》此篇探索甚精,视《提要》调停之说及卢文弨抱经堂本《西京杂记序》、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十六之误信葛洪依托之辞,谓此书当归之刘歆者皆确,故最其要以著于篇。

裴荣期《语林》

昌按:《世说新语·轻诋篇》注引《续晋阳秋》:“晋隆和中,河东裴启撰汉、魏以来,迄于今时,言语应对之可称者,谓之《语林》。时人多好其事,文遂流行。”又《文学篇》注曰:“《裴氏家传》:‘裴荣,字荣期,河东人,……少有风姿、才气,好论古今人物,撰《语林》数卷,号曰裴子。’檀道鸾谓裴松之以为启作《语林》荣傥别名启乎?”考《隋志》亦题裴启,名启字荣期,盖用《列子·天瑞篇》鹿裘带索之荣启期为名字,犹唐王维字摩诘,乃以佛典之维摩诘为名字也。疑《家传》误。《文学篇》注又尝引《晋中兴书》载范启字荣期,名字悉与裴同,亦资旁证矣。

阳玠松《谈薮》

昌按:《隋志·小说类》载:“《解颐》二卷,阳松玢撰。”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三十二:“《崇文总目》:‘《谈薮》八卷,杨松玠撰。’《宋史·艺文志》:‘杨松玠《八代谈薮》二卷。’陈氏《书录·史部传记类》:‘《谈薮》二卷,北齐秘书省正字北平阳玠松撰。事综南北,时更八代,隋开皇中所述也。’按:阳玠松当是阳休之之族人,北平无终人。或作松玠,或作松玢。《唐志·目录类》有阳松珍《史目》三卷,则又作松珍。今依《史通》及陈《录》正,两《唐志》无《解颐》,并无《谈薮》。《史通》以《谈薮》为小说之琐言,陈氏列之史部,而《崇文目》及《宋志》皆入小说家,与本志部居合。知《解颐》即《谈薮》之异名,故《谈薮》亦不见于本志也。”

若圈称《陈留耆旧》

昌按:《隋志·杂传类》:“《陈留耆旧传》二卷,汉议郎圈称撰。”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十三:“《唐志》,圈称《陈留风俗传》三卷,(《地理类》又见。)无《耆旧》之目。《隋志》则《地理类》作《风俗传》,此作《耆旧传》。据《元和姓纂》,只言圈称著《风俗传》。然风俗宜入地理。《唐志·杂传类》系重出,《隋志》《耆旧》名疑有误。《史通·杂述》篇曰:‘若圈称《陈留耆旧》,……此之谓郡书者也。’四语配词,则‘陈留风俗’乃不与‘益部耆旧’犯复。”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二十则云:“按《隋志》分出《风俗传》中之《耆旧》二卷入此类,非误也。”姚说虽通,然无以解子玄行文犯复之故,疑《史通》此文仍当从章说作《陈留风俗》。

陈寿《益部耆旧》

昌按:常璩《华阳国志·后贤志》:“益部自建武后,蜀郡郑伯邑、太尉赵3信及汉中陈申伯、祝元灵、广汉王文表皆以博学洽闻,作《巴蜀耆旧传》。寿以为不足经远,乃并巴汉撰为《益部耆旧传》十篇。”

梁鸿《逸民》

“逸民”,浦起龙曰:“二字恐误,当云‘高士’。”又注云:“《后汉书》本传:‘鸿仰慕前世高士,为四皓以下二十四人作颂。’按:鸿所撰即此,不当云《逸民》。或因鸿在《逸民传》中,有注字句旁者,传写误耶?”

昌按:浦说非也。《逸民传》盖即本传所云为二十四高士所作颂。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十三“《孝子图》”条云:“《文苑英华》许南容、李令琛对策并言梁鸿作《逸人传》。”皇甫谧《高士传序》云:“梁鸿颂《逸民》。”知《梁书》本号《逸民》,非称《高士》。特子玄当避太宗讳,此“逸民”疑本作“逸人”,今仍作“逸民”者,后人所回改耳。至或称传,或称颂者,则侯康《补后汉书艺文志》卷二云:“按:本传但称为二十四人作颂,而刘知几谓之《别传》,则当日每人各系以传也。”尝考《隋志·杂传类序》云:“后汉光武始诏南阳作《风俗》,故沛、三辅有《耆旧》、《节士》之序,鲁、庐江有《名德》、《先贤》之赞。郡国之书,由是而作。”书为杂传,而或曰序,或曰赞,盖以于叙述之外,复加论赞,故得偏称其一也。《旧唐志》载《兖州山阳先贤赞》一卷,仲长统撰,《新唐志》则作《仲长统山阳先贤传》一卷。亦可为证。(戴逵《七贤论》或称为传,已见前。)详厥体裁,实肇《史》、《汉》。《文心雕龙·颂赞篇》曰:“迁《史》、固《书》,托赞褒贬,约文以总录,颂体以论辞;又纪传后评,亦同其名。”本书《论赞》篇亦有申论,皆可证浦说之谬。

若盛宏之《荆州记》、常璩《华阳国志》、辛氏《三秦》、罗含《湘中》,此之谓地理书者也。

昌按:杜佑《通典》卷一百七十一《州郡门序》:“凡言地利者多矣。在辨区域,征因革,知要害,察风土。……如诞而不经,偏记杂说,何暇遍举。”注云:“谓辛氏《三秦记》、常璩《华阳国志》、罗含《湘中记》、盛宏之《荆州记》之类,皆自述乡国灵怪,人贤物盛,参以他书,则多纰缪。既非通论,不暇取之矣。”其论盖即据子玄此之所言而发。

则有诋讦相戏,施诸祖宗。

昌按:《世说新语·言语篇》:“崔正熊诣都郡,都郡将姓陈,问正熊:‘君去崔杼几世?’答曰:‘民去崔杼,如明府之去陈恒。’”又《方正篇》:“卢志于众坐问陆士衡:‘陆逊、陆抗是君何物?’答曰:‘如卿于卢毓、卢珽。’士龙失色,既出户,谓兄曰:‘何至如此?彼容不相知也。’士衡正色曰:‘我父祖名播海内,宁有不知?鬼子敢尔!’”可以为证。

亵狎鄙言,出自床笫。

昌按:《世说新语·惑溺篇》:“荀奉倩与妇至笃。冬月妇病热,乃出中庭,自取冷还,以身熨之。妇亡,奉倩少时亦卒,以是获讥于世。”又云:“韩寿美姿容,贾充辟以为掾。充每聚会,贾女于青璅中看见寿,悦之,恒怀存想,发于吟咏。后婢往寿家,具述如此,并言女光丽。寿闻之心动,遂请婢潜修暗问,及期往宿。寿img70捷绝人,逾墙而入,家中莫知。自是,充觉女盛自拂拭,说畅有异于常。后会诸吏,闻寿有奇香之气——是外国所贡,一著人,则历月不歇。充计武帝唯赐己及陈骞,余家无此香——疑寿与女通,而垣墙重密,门img71急峻,何由得尔?乃托言有盗,令人修墙。使反曰:‘其余无异,唯东北角如有人迹,而墙高非人所逾。’充乃取女左右婢考问,即以状对。充秘之,以女妻寿。”可以为证。

则斯文亦丧者矣

昌按:《论语·子罕》篇:“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且同自郐,无足讥焉。

昌按:《左传》襄二十九年载吴季札观乐于鲁,于所闻者皆有评论之辞,而云:“自郐以下无讥焉。”注:“《郐》第十三,《曹》第十四,言季子闻此二国歌,不复讥论之,以其微也。”

刍荛之言,明王必择。

昌按:《诗·大雅·板》:“先民有言,询于刍荛。”

葑菲之体,诗人不弃。

昌按:《诗·邶风·谷风》:“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

昌按:《论语·述而》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