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8 模拟第二十八

模拟第二十八

故列御寇之言理也,则凭李叟。

昌按:《汉书·艺文志》:“《列子》八篇。”原注:“名圄寇。”刘向《列子叙录》:“列子者,郑人也,与郑缪公同时,盖有道者也。其学本于黄帝、老子。”然子玄所见《列子》,亦即今传晋人所造伪书,非刘、班著录之本。《史记·老子列传》:“老子姓李名耳,盖百有六十余岁,或言二百余岁,以其修道而养寿也。”《文选》赵至《与嵇茂齐书》:“昔李叟入秦,及关而叹。”

杨子云之草《玄》也,全师孔公。

昌按:《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汉书·扬雄传》:“雄好古乐道,其意欲求文章成名于后世。以为经莫大于《易》,故作《太玄》。用心于内,不求于外,于时人皆曶之,惟刘歆、范逡敬焉,而桓谭以为绝伦。”《汉志》著录扬雄所序三十九篇,有《太玄》十九在。

盖古者列国命官,卿与大夫为别。必于国史所记,则卿亦呼为大夫。此《春秋》之例也。

昌按:《春秋》隐二年:“无骇帅师入极。”杜注:“无骇,鲁卿。”孔疏:“《春秋》之例,卿乃见经。今名书于经,传称司空,故知无骇是鲁卿。诸书名于经,皆是卿也。故于此一注,以下不复言之。又《王制》云:‘上大夫,卿。’则卿亦大夫也。故注多以大夫言卿。下注云:‘裂襦,纪大夫。’如此之类,皆是卿也。其名见于传,而注云大夫者,则其爵真大夫也。”

秦有天下,……目宰辅为丞相。

昌按:《汉书·百官公卿表》:“丞相,秦官,金印紫绶,掌承天子,助理万机。”

而谯周撰《古史考》,思欲摈抑马《记》,师放孔经。

昌按:《晋书·司马彪传》:“谯周以司马迁《史记》书周、秦以上,或采俗语百家之言,不专据正经;周于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凭旧典,以纠迁之谬误。”

其书李斯之弃市也。

昌按:《释名·释丧制》:“市死曰弃市。市,众所聚,与众人共弃之也。”

而干宝撰《晋纪》,至天子之葬,必云:葬我某皇帝。

昌按:干宝以为修史宜准《左传》,本书《二体》、《载言》、《序例》诸篇皆言之。《文选》干氏《晋纪·总论》李注引其书云:“镇东大将军诸葛诞贰于我。”又《世说新语·贤媛篇》注引云:“(王)经正直,不忠于我。”皆其仿《春秋左传》称晋为我之证。

兴亡继绝

昌按:《论语·尧曰》篇:“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尚书大传》:“古者诸侯始受封,必有采地。其后子孙虽有罪黜,其采地不黜,使子孙贤者守之,世世以祠其始受封之人。此之谓:‘兴灭国,继绝世。’”(《韩诗外传》卷八略同。)

不失旧物也

昌按:《左传》哀元年:“祀夏配天,不失旧物。”

春秋诸国皆用夏正。鲁以行天子礼乐,故独用周家正朔。

昌按:《尚书·甘誓》:“怠弃三正。”《释文》引马融云:“建子,建丑,建寅,三正也。”《尚书大传》:“夏以孟春月为正,殷以季冬月为正,周以仲冬月为正。”《史记·历书》:“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顾炎武《日知录》卷四“三正”条:“三正之名,见于《甘誓》,……其来尚矣。《微子之命》曰:‘统承先王,修其礼物。’则知杞用夏正,宋用殷正。若朝观会同,则用周之正朔。其于本国,自用其先王之正朔也。”据此,诸国皆用夏正之说,亦不尽然。然古之王者,易姓受命,则必改正朔,以示维新,故三王不相袭耳。《礼记·明堂位》篇:“成王以周公为有勋劳于天下,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是以鲁君孟春乘大路,载弧img50旂,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也。”

至于“元年春王正月”者,年则鲁君之年,月则周王之月。原注:考《竹书纪年》始达此义,而自古说《春秋》者,皆妄为解释也。

昌按:《竹书纪年》今本经后人窜乱,不足据信。朱右曾、王国维所辑古本,亦业碎之余。惟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云:“其《纪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无诸国别也。

唯特纪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编年相次。”(《隋书经籍志·古史类序》略同。)今本有称“元年春正月”者,而无“王”字。盖以非用周正,则“王”字无所附丽。或子玄所见《纪年》亦如此作。其说盖以明周时诸国,所奉正朔不一其制。若鲁者,年则鲁君之年,月则周王之月;若晋者,年则晋君之年,月则夏王之月。时当周代,则鲁史可称王正月,晋史不得称王正月,以此相证成,因谓《竹书纪年》能达此义耳。邱光庭《兼明书》卷三“刘子玄误说周王诸侯用夏正”条云:“古者,孟春之月,天子颁朔于诸侯,诸侯奉而行之。安有周代诸侯而用夏家正朔?按文十七年《左传》,郑子家《与赵宣子书》云:‘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齐。’杜注云:‘郑文公二年六月日,即鲁庄公二十三年六月二十日也。’此即诸侯用周正之明文也。而子玄不精鲁史,妄斥先儒说经典之玷,不可为训。或曰:《春秋后序》,是杜因img51所书□□□曲沃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所书是魏国史记,魏本周之诸侯,何故不用周正也?魏国之兴,在周之末。时称战国,鲁不臣周。自造史记,追书前代称王改朔用夏正。而子玄执战国之史而论春秋之制,以末正本,无乃悖乎?”(此据石印《宝颜堂秘笈》迻录,中有阙误,俟更得善本补正之。)邱氏以《竹书纪年》之用夏正,乃魏于战国称王后所改,无征不信。郑用周正,亦不得即谓诸侯皆用周正。其说殆未足以证子玄之为误也。

而孙盛魏、晋二《阳秋》,每书年首,必云:“某年春帝正月。”……以此而拟《春秋》,又所谓貌同而心异也。

昌按:本书《题目》篇当论孙氏著《魏史》而号曰《春秋》,“虽得稽古之宜,未达从时之义”。《三国志·魏志·武帝纪》裴注云:“凡孙盛制书,多用《左氏》以易旧文,……嗟乎!后之学者将何取信哉?”又《陈泰传》注云:“检盛言,诸所改易,皆非别有异闻,率更自以意制,多不如旧。凡纪言之体,当使若出其口。辞胜而违实,固君子所不取,况复不胜而徒长虚妄哉!”亦皆其食古不化,貌同心异之证。

三传并兴,各释经义。

昌按:范宁《穀梁传序》:“凡传以通经为主,经以必当为理。夫至当无二,而三传殊说,安得不弃其所滞,择善而从乎?《左氏》艳而富,其失也巫。《穀梁》清而婉,其失也短。《公羊》辩而裁,其失也俗。若能富而不巫,清而不短,裁而不俗,则深于其道者也。”

作仪同

昌按:《后汉书·邓img52传》:“延平元年,拜img53车骑将军,仪同三司,自img54始也。”“三司”者,太尉、司徒、司空。太尉,周之司马。

盖语曰:“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异。”

昌按:《韩非子·五蠹》篇:“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

此韩子所以著《五蠹》之篇,称宋人有守株之说也。

昌按:其文云:“宋人有耕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

义理玄同

昌按:《老子》五十六章:“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文选》左思《魏都赋》:“世笃玄同。”吕延济注:“玄同,犹大同也。”

亦犹孔父贱为匹夫

昌按:《左传》桓十年:“匹夫无罪。”杜注:“庶人夫妻相匹,其名既定,虽单亦匹,故通谓之匹夫匹妇。”然检校孔子事迹,似不得谓为匹夫。

而能祖述尧、舜,宪章文、武。

昌按:《礼记·中庸》篇:“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

亦何必居九五之位

昌按:《易·乾》:“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王注:“龙德在天,则大人之路亨也。夫位以德兴,德以位叙,以至德而处盛位,万物之睹,不亦宜乎。”孔疏:“夫位以德兴者,位谓王位,以圣德之人能兴王位也。德以位叙者,谓有圣德之人得居王位,乃能叙其圣德。若孔子虽有圣德而无其位,是德不能以位叙也。”

处南面之尊

昌按:《论语·雍也》篇:“雍也可使南面。”何晏《集解》引包咸曰:“可使南面者,言任诸侯可使治国政也。”(据阮元《校勘记》引皇侃本。)

有类效颦,弥益其丑。

昌按:《庄子·天运》篇:“西施病心而img55其里。其里之丑人见而美之,归亦捧心而

img56其里。其里之富人见之,坚闭门而不出;贫人见之,挈妻子而去之走。彼知img57美,而不知img58之所以美。”“img59”,“颦”之借字。

盖君父见害,臣子所耻。

昌按:《汉书·苏建传》附《子武传》:“臣事君,犹子事父也。”故古者皆以君父臣子连言。

太子劭使力士排徐湛、江湛僵仆,于是始与劭有隙。其后三年,有江湛为元凶所杀事。

徐湛,浦起龙曰:“二字宜衍。”又云:“按(江湛)本传及徐湛之传,俱无同受排仆之文,虽裴《略》不可得见,而历考时事,知是《史通》衍文也。”下“江湛”原作“徐江”,浦改。

昌按:此文“徐湛”下或夺“之”字,(如徐湛之为天师道信徒,则其名亦可略去“之”字,或《宋略》即如此作。说在《杂述》篇笺记。)下“徐江”字不误。《宋书》二传虽皆无徐、江同受排仆之文,然不得据谓《宋略》亦无此说。至二人同为劭所恶,又同时被害,则明见《元凶劭传》,(《传》载其语云:“不斩江湛、徐湛之,无以谢天下。”又载其弑文帝事略云:“张超之等数十人拔刀径上合殿。上其夜与尚书仆射徐湛之语,至旦,烛犹未灭。超之手行弑逆,并杀湛之。劭进至合殿,太祖已崩,遣人于崇礼闱杀吏部尚书江湛。”)亦不得云历考时事,知是衍文也。

如《左传》上言羊斟,则下曰叔牂;前称子产,则次见国侨。

昌按:王若虚《滹南遗老集》卷二十《诸史辨惑》:“左氏文章,所谓‘毫发无遗恨’者,惟参举人名字,颇为不惬。如邲之战,既称士会,复曰随武子,又曰随季,又曰士季;既称却克,复曰驹伯,又曰却献子;初称荀林父而后称桓子;初称先穀而后称彘子。大率皆然,不可殚举。一段之文,而错杂如是,向无注释,读者孰知其为一人耶?”章学诚《文史通义》内篇卷三《繁称篇》:“尝读《左氏春秋》,而苦其书人名字不为成法也。夫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昌按:此见《礼记·檀弓》篇。)此则称于礼文之言,非史文述事之例也。《左氏》则随意杂举而无义例,且名、字、谥、行以外,更及官、爵、封邑焉。一篇之中,错出互见。苟非注释相传有授受,至今不识为何如人也。是以后世史文莫不赞仰《左氏》,而独于此不复相师也。”两家之论甚是。子玄佞《左》,于此等不加针砭,反以子野之是则是效为貌异心同,亦未免于颛固矣。

又按: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二“羊斟不与”条:“宣二年,宋‘华元杀羊食士,其御羊斟不与’。据后文‘羊斟’,两见,是羊斟为人姓名。按《淮南·缪称训》云:‘鲁酒薄而邯郸围,羊羹不斟而宋国危。’则‘斟’为斟酌之义,当以‘羊’为其御之名,‘斟不与’三字为句。细玩下文,其御字叔牂,正与羊名相应,则《淮南》说亦可通。《传》文后两‘斟’字或后人所加。”张文虎《舒艺室随笔》卷一亦主“羊”为人名,《传》文当读为“其御羊,斟不与”。其释“斟不与”云:“《说文》:‘斟,勺也,分羹之器也。’古以斟分羹,(如《史记·赵世家》,襄子使厨人操铜枓行斟是也。)因即谓之斟,而叔牂不得与也。”马叙伦《读书续记》卷二:“陆续辂《合肥学舍札记》七曰:‘“其御羊斟不与”,“羊斟”非名也。《史记·宋世家》作“羊羹”。“羊羹”即“羊斟”。《方言》:“斟,汁也。”盖华元之“御”字叔牂,因疑“羊斟”为名。《传》“羊斟”非人羊斟之谓,疑皆“叔牂”字而后人妄改者。“羊斟”不及“羊斟”,恐无此适值之事。’(昌按:洪亮吉《晓读书斋》四录卷上所论与陆略同,不更引。)伦按:《吕氏春秋·察微》篇曰:‘宋华元率师应之大棘,羊斟御。’吕氏时盖据列国之史,未必依《左传》也,而言‘羊斟御’与《左传》应。且‘羊斟’非人名,则辞当曰,华元为羊斟飨士,其御不与焉;安得曰,杀羊飨士,其御羊斟不与乎?然则自是《左传》借‘斟’为‘羹’,或《世家》借‘羹’为‘斟’耳。以其字叔牂观之,则‘羹’字是。”诸家之说,以马为长。《左传》疏引诸汉师说,皆以“羊斟”为名,即子玄所本。

《左氏》与《论语》有叙人酬对,苟非烦词积句,但是往复唯诺而已,则连续而说,去其“对曰”、“问曰”等字。

昌按: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卷二《两人之辞而省曰字例》:“一人之辞自为问答,则用‘曰’字。乃有两人问答,因语气相承,诵之易晓,而‘曰’字从省不书者。如《论语·阳货》篇:‘子曰:“由也,女闻六言、六蔽矣乎?”对曰:“未也。”“居,吾语女。”’‘居,吾语女’,乃夫子之言,而即承‘对曰未也’之下,无‘子曰’字。‘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女安,则为之’,乃夫子之言,而即承‘曰安’之下,无‘子曰’字。”此事古书恒见,俞氏所举,尚有《孟子》、《檀弓》,而未及《左传》。今补一例如次。宣十二年:“还无社与司马卯言,号申叔展。叔展曰:‘有麦.乎?’曰:‘无。’‘有山鞠穷乎?’曰:‘无。’‘河鱼腹疾奈何?’曰:‘目于眢井而拯之。’‘若为茅绖,哭井则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