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本纪第四

本纪第四

及司马迁之著《史记》也,又列天子行事,以本纪名篇。

昌按:王利器《〈太史公书〉体裁探原》云:“《史记·三代世表》单行本《索隐》云:‘帝廪辛,或作冯辛。系本作祖辛,误也。’系本即世本,小司马避唐讳改。《左》襄二十一年传:‘伊尹放太甲而相之。’杜注:‘太甲,汤孙也。’《正义》云:‘太甲汤孙,世本纪文也。’是世本有纪以载帝王世系,为《左氏》旧体。”考赵翼《陔余丛考》卷五“《史记》”一条、《廿二史札记》卷一“各史例目异同”条、洪饴孙《史目表》、陈汉章《〈史通〉补释》于《史记》纪、传、表、书诸体之原,各有所说。王文后出,举证有出诸家外者,因仍节取之。其以世本系之《左氏》者,盖本颜之推《家训·书证篇》引皇甫谧《帝王世纪》之说也。

项羽僭盗而死,未得成君。……安得讳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

昌按:钱大昕《十驾斋养新余录》卷中“太史公李延寿”条:“太史公作《十二本纪》,以秦、项列于周、汉之间。后人于秦始皇无异言,而于《项羽本纪》则怪之。刘知几谓项羽僭盗不当称王,此未达乎史公之旨者也。秦以暴并天下,虽自称帝,非人心所归向。史公初不欲以秦承周,以汉承秦。特以六国既灭,秦主命者十有余年。秦既灭,项氏主命又四五年。沛公之为汉王,亦项羽所立也。秦、项虽非共主,而业为天下主命,不得不纪其兴废之迹。秦之称帝与项之称霸王,均不得与五德之数。黜秦,所以尊汉也。于何见之?于表见之。三代之后,继以十二诸侯,继以六国。始皇虽并天下,仍附之《六国表》。及陈涉起事,即称秦楚之际。秦、楚皆周旧国,是秦未尝有天下也。班氏《汉书》始降陈胜、项籍为传。孟坚汉臣,故有意抑项。然较之史公之直笔,则相去远矣。”

而陆机《晋书》,列纪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编年。年既不编,何纪之有?

昌按:《初学记》卷二十一引陆机《晋书限断议》:“三祖实终为臣,故书为臣之事,不可不如传,此实录之谓也。而名同帝王,故自帝王之籍,不可以不称纪,则追王之义。”此论以传为体,以纪制名之理,仍是取法《项羽本纪》,故亦为子玄所诃。

逮伯起之次《魏书》,乃编景穆于本纪,以戾园虚谥,间厕武、昭,欲使百世之中,若为鱼贯。

昌按:周一良《魏收之史学》云:“今考恭宗之所以列于本纪,固以其尝监国,知万机,然非伯起破例尊崇之也。元魏一代太子未即位而殁者,追谥为帝,即列为一朝。《魏书》一四《神元平文诸帝子孙传》:‘丕……世祖擢拜羽林郎。……仕历六世,垂七十年,位极公辅。……景明四年薨。’六世谓太武帝、景穆帝、文成帝、献文帝、孝文帝、宣武帝也。《魏书》此卷乃后人所补,然四八《高允传》亦云:‘允历事五帝,出入三省,五十余年。’谓太武至孝文,亦并数恭宗一世。然而此史书之文,更考之当时诏令及碑碣,亦莫不尔。《魏书》五四《高闾传》:‘世宗……诏曰:“闾历官六朝,著勋五纪。”’六朝谓太武帝至宣武帝,此当时朝廷文书也。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卷四跋《大代修华岳庙碑》云:‘其曰“阐皇风于五叶”者,自道武、明元、太武,至于文成,才四世耳。太武之弑,南安王余立,不逾年亦被弑,不得成君。而景穆太子,文成父也,追尊为帝,立庙称宗,故以为世也。’此又当时碑碣记载也。今传世《魏墓志》皆称之为恭宗景穆皇帝,与即真者无异。当是魏国史已列恭宗为一朝而纪之,收仍其旧耳。虽是虚谥,未尝继统,然元魏之制度如此,自不能以后代律之,为伯起病也。”周氏此文,乃为伯起辩诬而作,意在释昔贤责难《魏书》之疑。其所考证,亦颇有中子玄之失者。诸如此类,兹悉取之,为读《史通》之一助云尔。

又纪者,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人。有大事可书者,则见之于年月。其书事委曲,付之列传,此其义也。

昌按:本书《杂说中》篇:“汉吕后以妇人称制,事同王者。班氏次其年月,虽与诸帝同编,纪其事迹,实与后妃齐贯。”又《鉴识》篇:“时天下无王,吕宗称制。故借其岁月以寄编年,而野鸡行事,自具《外戚》。”盖《汉书》既为吕后立纪,复叙其行事《外戚传》中。此以一人而兼具纪传之显例,尤足为此篇所论佐证。

如近代述者魏著作、李安平之徒,其撰《魏》、《齐》二史,于诸帝篇,或杂载臣下,或兼言他事,巨细毕书,洪纤备录。全为传体,有异纪文。

昌按:《隋书·魏澹传》载其《魏书》序例有云:“司马迁之意:纪传之体,出自《尚书》,不学《春秋》。”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十一引之以释《史通》此文,云:“故其纪仿《尚书》,与他家别为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