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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志
1.13.1.1 第一节 管理

第一节 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和当地人民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十分重视,对嘉峪关关城及其周围长城与文物的管理不断加强,曾多次抢修、维修和重修关城及其附近的长城等。

1949年9月至1969年7月,嘉峪关关城归酒泉县文化馆管理,曾派人看管。

1969年7月,嘉峪关关城由酒泉县文化馆移交给嘉峪关市文化馆,但继续派专人看管。

1970年5月,嘉峪关关城正式由嘉峪关市文化馆管理,派专人看守。

1973年3月12日,嘉峪关市文物管理所成立,有工作人员4名。隶属嘉峪关市革命委员会文教局(后更名为嘉峪关市文教局),专门负责嘉峪关关城和全市境内文物古迹的管理、保护工作。该所成立后在关城和境内长城沿线及古城堡树立文物保护标记,对关城进行了多次维修保护。

嘉峪关市文物管理所后更名为嘉峪关关城文物管理所。

1981年8月,在新城魏晋古墓区设文物保护点,派专人保护管理,后成立新城魏晋墓文物管理所。

1985年12月7日,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嘉政发(1985)第70号文件撤销市文教局,成立市教育局和市文化局。市文化局和市广播电视局合署办公,原市文教局所属文管所(含博物馆)划属市文化局管理。此时,嘉峪关市文物管理所有工作人员15名,设文物保护、旅游接待、行政管理3个组。

1988年10月4日,嘉峪关市文物管理处成立,隶属嘉峪关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负责全市文博事业的管理,下设关城文物管理所、长城博物馆、魏晋墓文物管理所、悬壁长城文物管理站四个单位。其中,关城文物管理所主要负责嘉峪关城的保护管理。

1991年,关城文物管理所变更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4名。

1993年9月1日,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嘉编字(1993)第011号文件撤销嘉峪关市文物管理处。关城文物管理所、长城博物馆、魏晋墓文物管理所等直属市文化广播电视局领导。

1994年1月1日,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嘉编字(1994)003号文件决定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增设文物管理科,事业编制3名。负责检查指导全市的文物工作。

2003年,嘉峪关市文物景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隶属嘉峪关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性质为自收自支的国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名,副县级职数2名。履行嘉峪关市境内文物的保护管理、宣传研究、文物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各文物旅游景点的日常管理等职能。同年,嘉峪关长城博物馆由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变更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2003年,嘉峪关长城保护研究所成立,专司长城博物馆馆藏文物及全市文物的保护与研究等业务工作。

2004年,长城第一墩文物管理所成立,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名,负责嘉峪关南北长城的保护。

截至2010年,嘉峪关文物景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嘉峪关城文物管理所、嘉峪关长城博物馆、嘉峪关长城保护研究所、嘉峪关新城魏晋墓区文物管理所、长城第一墩文物管理所、悬壁长城文物管理所、景区管委会办公室、景区保卫部、景区接待部、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关城旅游开发公司等单位和部门。正式在编人员77人,实有从业人员达181人。

嘉峪关城文物管理所历任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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