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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志
1.11.2.1 第一节 汉、唐时期

第一节 汉、唐时期

汉代军屯组织系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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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戍守由于战线漫长,全线布防所需兵力极为庞大。秦汉时,长城沿线设边郡和诸部都尉,规定凡男子年满23岁必须到边境当“戍卒”服役一年,明代则沿长城建“九边”重镇,下辖各卫、所等,常年拥兵驻守,最多时达百万之众。自秦汉以来,围绕着长城防御制度,2000多年来,屯边戍守活动从未停息。

自秦汉修筑长城以来,历代王朝多采取“徙民实边”、鼓励农耕的政策,促进了边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戍边的内地军民向塞外撒下了华夏文明的种子,而塞外各族人民也将异族文明带进了内地。长城成为各民族文化交流融合的巨大载体。河西长城与丝绸之路相伴而生,开通了中西文明直接对话的渠道,对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河西长城体现出中华民族海纳百川的胸襟与开拓创新的精神。

秦汉时开始的徙民实边,以后发展成为组织灾区饥民和内郡无田者到边地垦荒的民屯,按准军事化组织,由专职屯田官管理。土地由国家分租给个人,按亩纳租,国家提供耕牛、种粮的一般为“十税五”,自备种粮等为“十税三”,若自己开垦荒地,政府免三年租税,土地权属个人。为鼓励边疆屯田,历代政府均给予屯田者种种优惠政策。屯田为边疆带来先进的耕作技术,创造出发达的农耕文化。

河西屯田始于汉代。汉武帝凭借汉初六七十年休养生息所积聚的力量开始反击匈奴,并将匈奴逐出河西。为了巩固河西,使河西成为隔绝胡羌经略西域的基地,在河西实行徙民实边和屯田措施。徙边之民以什、伍组织编制,属郡、县、乡、里民政系统管辖,国家对其剥削与内地人民一样,租赋徭役沉重,每一编户须有一丁壮“具弓弩”,因势迫近戎狄羌胡“习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以射猎为先”,故边郡之民“闻烽举燧燔,皆摄弓而驰,荷兵而走”,且耕且战。目的就在维护通西域的孔道,实现“断匈奴右臂”的战略。河西屯田有令居、番和、武威、酒泉、居延、敦煌等点。今嘉峪关峪泉镇和关西骟马城(旧称骍马)、池头县(今玉门下西号乡一带)都有屯田。西汉政府配备田官利用60余万兵士、田卒于西北边戍守屯田。屯田者称戍田卒,简称“戍卒”。《居延汉简》记载的“事田”、“田卒”、“河渠卒”、“守谷卒”等,是对进行具体农业生产劳动“戍卒”的不同称谓。

唐朝也很重视河西屯田,把河西作为经略西域的后方。据《新唐书·地理志》等史料统计,河西仅军屯耕地约50多万亩,民屯耕地也为数不少。当时屯田单位称屯,大屯地50顷,小屯地20顷。屯设屯官、屯副,选择善农事、有书判、堪理事的人,予以委任,执行管理之职责。唐太宗时,河、陇屯田共计348屯,其中河西屯田98屯。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河西节度 (治凉州)所屯凉、肃、瓜、沙、会(治今靖远县)五州,下属赤水、大斗、建康、宁寇、玉门、墨离、豆卢、酒泉、张掖、交城、白亭等军和守捉,共有兵73000人,他们在镇戍地按规定“人给十亩以供粮”,亩收1.5~2石,岁收15~20石,食粮可自给。唐朝在河西屯田创造了以军养军的成功之路,保护了中西交流的“丝绸之路”的畅通,促进了河西农业经济的繁荣,为保卫边疆、加强国防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