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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心理学
1.3.2.1 第一节 社会化概述

第一节 社会化概述

一、社会化的概念及其发展

(一)社会化的定义

关于社会化这一概念的含义,有不同的说法。以美国S.柯尼格为代表,从社会规范的观点来解释社会化,认为社会化是一种过程,个人由此成为他所出身的那个社会的一分子,他的一举一动都符合于该社会的民俗民德。以美国E.A.罗斯为代表,从社会意识(群属之感)的观点来解释社会化,认为它是在团体中与同伴产生共同行动的能力和意志时的一种群属之感的发展。以中国孙本文为代表,从行为改变的观点来解释社会化,认为社会化有无数的刺激约束个人的反应,使之成为社会所规定的行为,这种作用即称之为个人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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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社会化

我们认为,社会化是个体在社会的影响下,为适应现在及未来的社会生活,通过学习,形成与社会一致且有自己特色的态度、情感、行为习惯与品格,并取得社会成员资格的成长过程。社会化就是由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转变过程,每个人必须经过社会化才能使外在于自己的社会行为规范、准则内化为自己的行为标准,这是社会交往的基础,并且社会化是人类特有的行为,是只有在人类社会中才能实现的,有报道说的狼孩、猪孩等就是没有经过社会化的结果,个体自身的社会化过程可以从家庭庭和学校的教育谈起,教育是社会化的主要途径。

集群营生的动物的幼体,在其集群的哺育中接受各种陶染,获得将来结成个体间关系上所必需的素质的过程。通过实验表明,在这个过程中,正常地产生这种素质需要适当的时间,如果脱离这段时间,则社会化是不可能的,将来这个个体就不能与同种其他个体产生正常的个体间关系。对于人来说也存在同样的过程,波特曼(A.Portmann)认为,特别是人在出生后的一年中,如果说是处在其他动物所没有的“子宫外胎儿期”,则正是这个时期的社会化才创造人的生物学特性,这是很重要的。

个人凭借其生理特点(主要是神经系统尤其是脑)在社会实践中通过学习获得符合特定社会要求的知识、技能、习惯、价值观、态度、理想和行为模式,成为具有独特人格的社会成员并履行其社会职责的过程。在社会生活中,一个人自出生后就接受社会的影响,开始了社会化的过程。据美国L.P.利普塞特在产科医院进行的研究表明,婴孩在出生后3~4天就能形成经典性条件反射,如吸吮反射。这是新生婴孩初次接触社会因素形成的人的心理活动,是个体社会化的起点。社会化过程的实质是个体反映社会现实的过程,从心理学来看,就是社会现实内部化的过程。

从社会互动角度来说,没有社会化就没有社会。

社会化不仅对个人的生存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对社会的生存和有效运作也是如此。只有当一个社会的成员一起行动共同支持、维护这个社会的时候,社会才会生存下去,所以每个社会都塑造成员的行为来达到目的(角色承担)。从社会的观点来看,当人们感觉到自己想做的正是社会期待的,这期待也最好地满足了社会的利益和要求的时候,(学习、领会并遵从群体和社会对这一地位的角色期待)社会化才能有效运作和发展。

从文化的角度定义社会化。社会对个人的文化教化和个人对社会主动选择与能动调适的统一过程。社会化的文化角度在于,与个人相关的特定文化要素,如生活专业技能、价值体系、社会规范等,正是社会化的基本内容。社会化就是(对个人来说)指社会新成员的文化习得,接受文化遗产,包括习俗、礼仪、语言、价值观念等一切方面;(对社会来说)保持社会文化传承和社会生活延续的过程和功能。文化传承的类型有传递和内化两种,有前人向后人的纵向传递,也有地区间的横向渗透,还有新文化的创造和发展。

(二)社会化的基础

1.人类有较长的生活依附期

人与动物的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人从生下来一直到能独立生活,有一个比较长的对父母或监护人的生活依附期。这个依附期受文化传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每个人有所不同,大致持续13~25年。总的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个依附期有变长的趋势。正是这样一个长的依附期,给个体接受社会化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个体可以在家庭、学校和社会接受广泛的教育。他们学习生活生产技能,学习道德规范,学习并获得社会角色,树立人生理想。生活依附期的社会化,是个体未来适应社会生活的基础。

2.人类的遗传素质提供了社会化的可能性

人脑有大约100亿个以上的神经细胞,这些神经细胞组成异常复杂的神经网络,成为自然界最神奇、最完备的信息加工系统。人脑的神经网络不仅使人能掌握语言,进行学习,积累知识和经验,而且使人具有抽象思维能力,表现出巨大的能动性,使人类具有超越本能的能力。没有人脑的智能作为基础,个体的社会化是很难顺利完成的。有些儿童脑瘫或智力落后,他们的社会化就很困难。

二、社会化的基本特征

人的社会化过程实质上是人与各种社会环境之间的一种相互作用,在相互作用中,人逐步学会各种知识技能和规范以及人类社会的文化成果。而社会也实现了对个人的教化、引导和控制,实现人类历史的文化代代相传。社会化具有如下特性:

(一)主动性

每个人对社会现实的反映都有一定的选择性,其社会化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

发展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在婴儿阶段,个体就已经表现出积极主动性,至少从出生六个月起,婴儿就可以用诸如哭和笑,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可见,个体的社会化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主动性,这种主动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化的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就是说,个体既被社会化,也影响其他个体的社会化。个体既是社会化的主体,也是社会化的客体;二是个体自身的因素也决定影响着个体的社会化。

社会化不单是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也不仅是个体接受社会影响,这些只是个体社会化的外部动因,个体先天具有的素质为个体的社会化提供了可能性。动物由于先天的遗传素质与人不同,即使生活在人类社会中,不管施行怎样的训练,也不可能发展成为人。而狼孩回到人类社会中,却能部分地获得人的特性。可见,具有人的遗传素质,是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的必要条件。

(二)强制性

个人的社会化具有社会强制性。个体从母体中分娩出来之时,就置身于复杂的社会环境之中,而个人只要在社会中生活,就不能不受到社会的作用。社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影响个体的身心发展,人体的行为模式也在不断地被周围的人所塑造,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个体的生命发展的早期阶段,个人更多地接受社会的影响,较少具有选择性。而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经验的日益增多,个人的社会化越来越多地表现为个体能动性。

(三)终身持续性

在与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中,个体社会化不断进行。当然,仅从自然人到社会人的初步转变是不够的。社会人也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的,因此,从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变是一个终身不间断进行的过程,持续人的一生。个人的社会化可相对区分为两个发展阶段,一是从出生到成年的社会化的初步完成阶段,二是继续社会化的阶段,而在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还存在一个再社会化的问题。由于社会现实的不断发展、变化和一个人一生经历中地位、职责的变化,个体社会化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它贯穿于人的一生。

三、社会化的心理机制

(一)社会学习理论(Social Learning Theory)

社会学习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阿尔波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提出的社会心理学基础理论,这一理论源于行为主义学派的强化学习理论——即学习,本质上说是受到积极强化、消极强化、无强化、惩罚的影响,而改变了行为的发生概率。例如,小孩说真话,就得到了糖果奖励,以后他就会更多说真话;小孩说谎话,得到了惩罚,以后他就会少说或不说谎话。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不仅加诸于个体本身的刺激物可以让其获得或失去某种行为,观察别的个体的社会化学习过程也可以获得同样的效果。例如,小孩看到幼儿园老师夸赞彬彬有礼的小朋友,并且给其糖果吃,等到他(她)见到幼儿园老师,也会彬彬有礼;而小孩其他特质如性别角色等也是从社会环境学习而来的。

(二)社会比较理论(Social Comparison Theory)

社会比较理论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L·费斯廷格(Leon Festinger) 1954年提出的一种关于自我评价及亲和行为的理论。他认为个体都具有一种评价自己的驱动力,在缺乏客观的、非社会标准的情况下,便会以他人作为比较的来源与尺度,通过对比来评价自己的态度、能力和反应的适宜性。费斯廷格指出,当涉及个体的情绪和情感时,很难有客观的标准去说明一个人的情感是否适合一种情境,他人的态度、情绪等表现就成了信息的唯一源泉,即个体的任何情绪反应的合适程度,都可以通过其他人提供的信息来确定。该理论还认为,人们总是愿意和自己处境相似的人进行比较,相似程度越高,社会比较的驱动力就越强。在相互比较过程中,总会产生不确定性,激发一种自己和他人对比的要求。有时这种对比的要求会非常强烈,以至于即使有方便的客观标准存在,个体还是会进行社会比较。

四、社会化的基本目标

社会化所要达成的目标是非常广泛的,凡是与适应社会生活、成功履行一个人的社会角色有关的知识、态度、情感、行为方式与思想观念、生活技能等,都属于社会化的目标。

通常人们在分析社会化的目标时,一般强调价值观念、行为规范与社会技能的社会化,或是从社会领域来划分,强调政治社会化、法制社会化、道德社会化、语言社会化。本质上,人的社会化是从掌握语言开始的,其他一切社会化目标的实现,也是以语言社会化为前提的。

按照符号相互作用论者米德(1934)的观念,语言是人们理解别人和使自己为别人所理解的工具,人只有在掌握语言之后,才能够理解、接受社会态度与习俗,并由此来塑造自己的个性,才可能知道别人的体验与自己的体验的区别,使自我得以分化。语言是个人超越自我、联系社会,使自己成为整体社会的一个自然部分的桥梁,没有语言,就没有自我。这意味着,没有语言,也就不可能有社会化的实现。

社会化这一概念本身的视角,强调的是社会对于个人的影响和个人对于社会的适应,而不强调个人反过来影响社会和社会自身对于个人的调整与适应。而事实上,从人类社会产生的那一天起直到今天,尽管人们一直不懈地努力使社会朝向为每一个人造福的理想境界发展,但其实际的状况却是社会中还存在许多不公正、不平等、不合理,存在着某些人不恰当地获得过多特权,而又有另一些人的正当权益得不到实现。对于任何一个社会,个人的由于不断变化与发展的欲求激发的创造性和不懈地追求都是社会改革与发展的一种动力。因此,一个理想的社会需要在强调社会化的同时发展起一种容纳个人创造性和合理追求,使社会自身得以不断改革的机制。

五、社会化的分类

(一)政治社会化

政治的社会化是指个体形成某一特定社会所要求的政治信仰、态度和行为的过程。它体现在如何对待政治制度、政治生活方式、政策以及个体政治观念的发展等问题上。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阶级中,个体政治社会化有不同的内容和方向。关于政治社会化问题在各国社会心理学领域仅有少量的研究。美国R.赫斯1969年作了一项关于儿童政治观念发展的研究。他提出很多政治问题让各个年级的儿童回答,发现很多年龄比较小的儿童把美国政府与美国总统混为一谈,3年级以上的儿童才能区别担任政府职务的个人和政府机构。这说明个体政治化是发展的,并且与一定的知识文化水平有关。

政治社会化是社会个体通过接触和学习某种政治文化,培养政治立场(包括信仰、政治情感和政治态度等)和参与政治的能力。从个体来讲,它培养个体的政治参与热情和能力;从社会来讲,它培养个体对政治制度和政治价值的认同、忠诚和责任感。

(二)道德社会化

道德社会化是社会成员通过社会互动,学习道德规范,内化道德价值,培养道德情操的过程,是个体形成某一特定社会的道德标准和与之相符的行为的过程在不同社会制度和阶级中,道德社会化有不同的内容和方向。美国L.科尔伯格1966~1976年用他设计的9种“两难困境”进行的研究表明,个体道德社会化的发展有阶段性。

道德是社会规范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社会动员、整合和控制功能。迪尔卡姆曾经说过一致性的道德规范是社会团结的基础。

道德社会化是个体将社会道德规范逐渐内化,成为自己行为准则的过程。它有三个方面:

1.道德观念和道德判断

这是道德中的认知成分。皮亚杰认为,道德判断的发展过程是从他律到自律,从效果到动机。

2.道德情感

道德情感是伴随道德观念的内心体验。道德情感的形式可能是直觉的体验,也可能是形象的体验,亦可能是深层体验。道德情感的内容是指正义感、劳动情感、集体荣誉感、爱国情感等。

3.道德行为

个人对他人与社会有道德意义的行动。

(三)语言社会化

个体社会化从掌握语言开始,全部社会化是以语言社会化为前提的。语言包括语词、语音和其他意义符号,是一种取得共识的符号系统,是人们思维和相互交流的手段,个体掌握一种语言后,才能接受相应的社会习俗和态度,塑造自己的人格。

语言是个体与他人及社会联系的纽带。语言集中反映了文化,掌握某种语言的过程就是本身就是社会化的过程。因为语言中蕴含的知识、规范与观念必然对掌握这种语言的个体产生深刻的影响。语言社会化在个体社会化中占据特别重要的地位。

(四)性别角色社会化

性别角色社会化是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学会按自己的性别角色的规范行事的过程。学者们把男女之间的差异从三个不同方面加以描述。

1.性

性是个生物学概念,表示男女在生物学方面的差异,如遗传、内分泌、解剖及生理的差异。性的社会化是指个体形成符合某一特定社会要求的性观念和性行为的过程。在社会主义中国,性的社会化的内容包括性的解剖生理知识、性的心理卫生知识、性疾病的防治知识、计划生育、性道德、性犯罪的预防等方面的教育。

2.性别

表示男女在人格特征方面的差异。男性特质和女性特质指的就是性别的差异。

3.性别角色

社会、民族、文化、风俗不同,对男女性各有不同的期望和规范。心理上的男女差别是社会造成的。美国R·罗森克兰茨等人1968年做了一项研究,要求被试(大学生)举出所有的描述普通男人和普通女人的形容词。其结果反映出在美国大学生中存在很深的男优于女的性别角色成见。表示社会对男女在态度、角色和行为方式方面的期待。由于生物的“性”不同,社会对其期待也不同,因而出现了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的差异。这种差异与生理特征没有必然联系,不是天生的,而是社会化的结果。

家庭对性别角色社会化的影响是通过性别期待与认同、模仿等机制实现的。婴儿从出生起,双亲就按其不同的性别要求加以培养教育。例如对衣着、玩具、说话方式、行为表现等方面,双亲对男婴与女婴的要求是不同的;此外婴儿的性别认同也不一样:女婴模仿母亲,男婴模仿父亲。

儿童进入学龄期以后,学校和社会从多方面强化男女两性的角色差异。例如学校和教师在升学期待、课余生活、体育锻炼项目等对不同性别的学生有不同的要求;教科书也表现出不同的性别期待。

(五)民族社会化

民族社会化指热爱和忠于所属民族的优良传统、风尚、风俗,但这并不是盲目排外或把自己所属民族凌驾于其他民族之上。中华民族的民族社会化水平是很高的,即使是长期侨居在国外的华人,仍然保持和发扬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六)法律社会化

法律社会化指个体形成某一特定社会要求的法律观念和遵守法律的行为的过程。在不同社会制度和阶级中,个体法律社会化的内容和方向不同。据美国J·L·塔普等人(1974、1976)对丹麦、希腊、意大利、印度、日本、美国等6个国家的4、6和8三个年级5 000名学生所进行的研究,发现被试的法律推理有3种水平:①习俗前水平:特点是因害怕惩罚而遵守法律,不明白必须遵守法律的道理。这是一种比较低级的水平。②习俗水平:特点是以社会需要有控制管理才能使这个社会有秩序和存在下去这种习俗的认识,去理解为什么要制定法律。这是一种中等水平。③后习俗水平:特点是能通过抽象的法律概念来证明法律存在的合理性,懂得为什么要遵守法律的道理。塔普等人的研究对象后来从4、6和8年级学生扩大到成人和学前期幼儿。根据研究的结果认为,这6个国家的儿童和成人,绝大多数只达到中等水平,能达到后习俗水平者为数极少。中国政府从1985年开始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这一措施有助于公民的法律社会化进程。

(七)职业社会化

职业社会化指个体按社会需要选择职业、掌握从事某种职业的知识和技能,以及从事某种职业后进行知识、技能更新的再训练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