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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10.1.4 本章小结

本章小结

法制现代化正在成为当代法理学领域中的一个新的重大论题。研究法制现代化问题,有助于进一步认识和把握人类法律文明的成长规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法律发展观,推动当代中国的法制现代化。

法制现代化与法律发展这两个概念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现代社会,法律发展具有特殊的涵义,它意味着从传统型法制向现代型法制的历史变革过程。尽管法制现代化的系统研究发轫于20世纪60年代,但是关于法律与发展的探讨早在近代就已经出现了。在这一思潮的演进过程中,先后出现过历史哲学的范式、类型学的范式、以法制现代化等于西方化为特征的范式和以法律发展多元性为特征的范式等理论形态。马克思的法律发展理论范式的创立,是文明社会法律发展思想发展过程中的一场伟大变革。

伴随着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法制也同样面临着一个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历史变革。这个转型、变革的过程,就是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从历史向度来看,法制现代化是人类法律文明的成长与跃进过程;从基本性质来看,法制现代化是一个从人治型的价值—规范体系向法理型价值—规范体系的变革过程;从内涵特征来看,法制现代化是一个包含了人类法律思想、行为及其实践各个领域的多方面进程,其核心是人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