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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9.3.3.4 四、法律职业信仰

四、法律职业信仰

在法律职业伦理方面,还包括了职业信仰。在法律职业形成的过程中也就形成了一种职业信仰,它成为法律职业共同的精神追求。我们常常说法律人应当有法治信念、法治观念、法治意识等等,也就是指法律职业信仰。所以法律职业信仰的表现形态可以有法律信念、法律理念、法律观念、法律意识等等,其核心是一种对法治的精神追求。法律职业信仰的内容包括:规则至上、权利本位、程序正当、权力控制、善法之治等等。法律职业者或法律家是法律机器的操作者,是社会秩序有效运作机制的维护者,更是法治精神与法治文明的传播者。如果法治运行的主体本身缺乏法治信仰和精神追求,没有规则至上的信念、没有权利本位与权力控制观念,那么法治就会成为泡影。我们要建设一个法治国家,作为法治运行主体的法律人确立法律职业信仰是十分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