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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8.3.3.2 二、法律概念的种类

二、法律概念的种类

根据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我们可以将法律概念分为以下种类。

(一)法律关系主体概念

包括自然人(如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预备犯、中止犯、未遂犯、共犯;继承人、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当事人等)、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社会团体、社会组织;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等)。

(二)权利(或权力)概念

这是关于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与权力方面的概念,如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权利、经济权利等;主权、立法权、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等。

(三)义务概念

这是关于法律关系主体承担的义务方面的概念。一般来说,这又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定义务,如职责、纳税、履行合同等;二是法律关系主体在违反法律规定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行政拘留等。

(四)客体概念

这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有关物品及其质量、数量、时间、空间等无规格的概念。例如,标的、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土地、资源等。

(五)事实概念

这是有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方面的概念。在这其中,一是法律事件的概念,如出生、死亡、失踪等;二是法律行为的概念,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违约、侵权、故意、过错、过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