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理学
1.7.6.5 思考题

思考题

1.如何理解法治的概念?

2.什么是法治国家?怎样理解法治国家赖以存在与发展的社会条件?

3.从现代法治国家的实践来看,一个法治国家一般应当具有哪些标志?从这个意义上如何把握我国当代法治国家建设的发展走向?

【注释】

[1]《牛津法律大辞典》对法治的表述是:“一个无比重要的,但未被定义,也不是随便就能定义的概念,它意指所有的权威机构、立法、行政、司法及其他机构都要服从于某些原则。”参见〔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第790页。

[2]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历史上主张过“以法治国”的朝代并不都是实行法治的。所以我们不能仅仅以是否提出“以法治国”来认定某朝代是否实行法治。何况许多“以法治国”的提法还不是那时的政治事实,而只是当时的文人、学者对政治所发表的议论而已。

[3]在古代中国,“人治”与“礼治”、“德治”的内在意蕴是相通的,德治、礼治只不过是人治的美称罢了。主张人治实际上是强调主要依靠道德或贤明的君主的治国方针。

[4]这是现代社会赋予“法治”的新的内涵。如果从近代“法治”来看,它只具有第一和第二层次的含义。

[5]参见徐显明:《论“法治”构成要件》,载于《法学研究》1996年第3期。

[6]参见《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5页。

[7]〔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99页。

[8]〔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55页。

[9]〔英〕詹姆斯·哈林顿:《大洋国》,何新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7页。

[10]〔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54页。

[11]〔英〕戴西:《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244—245页。

[12]参见德国《布洛克豪斯百科全书》,第15卷,第515—5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