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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5.1.5 思考题

思考题

1.如何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法理学分析西方自然法学家关于法与法律关系问题的论述?

2.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是怎样探讨法与法律的关系问题的?

3.如何认识法与法律之间的区别?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页。

[2]参见〔美〕G·H·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上册,盛葵阳、崔妙国译,南木校,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4、55页。

[3]〔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第Ⅴ篇,苗力田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4]〔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芬、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0页。

[5]参见《潘恩选集》,马清槐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43页。

[6]参见〔美〕J·W·哈里斯:《法律哲学》,伯特沃斯出版公司,波士顿,1980年版,第173页。

[7]参见〔美〕R·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22—82页。

[8]参见〔美〕T·莫拉威兹:《法律哲学导论》,麦克米兰出版公司1980年版,第36页。

[9]参见〔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沈叔平译,林荣远校,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40页。

[10]参见吕世伦:《黑格尔法律思想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11]〔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6、2页。

[12]〔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18页。

[13]参见〔奥〕汉斯·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14页。

[14]参见〔美〕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第二章。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6—17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79页。

[18]同上书,第143—144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71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66页。

[21]同上书,第376—377、370、380页。

[22]同上书,第377页。

[23]同上书,第379页。

[24]同上书,第363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02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94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8—19页。

[28]同上书,第22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1页。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68页。

[31]同上书,第567—568页。

[32]参见〔意〕维柯:《新科学》,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3—24页。

[33]参见R·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第60—61页。

[34]维柯:《新科学》,第1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