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附录二 白马人土司制度

附录二 白马人土司制度

谭昌吉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时期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

据清光绪二年长赟《文县志》记载:“番地,系土司王受印、马起远所辖,雍正八年(1730年),知县葛时政奉文改番归流,土司裁革。所管番地,仍列于后,以备掌故。”文县白马土司制度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现以中寨《王氏宗谱》及《马氏谱抄》为据,就白马人土司制度进行考订,就教于各位同仁。

王土司序列

始主王砌豹,前代汉江世人氏,遭金人虏,流居四川松潘大山洞黎牙科布族,领四十八族,于明洪武六年(1373年)献番地投诚,蒙本所详报上宪,示札管番,上纳番粮,未有部札印信。妣陈氏生一子,名王安巴,是为二世。通晓番语,武艺娴熟,有勇略,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将军宁政统兵到文,提调始祖王砌豹同王安巴带领番兵,着令擒获乱人张吉吉、赵伯达等解京,又因前招抚境外四十八番众归降,就蒙将军宁政编成军队,认军粮抚安宁。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三月内,蒙将军将祖安巴有功缘由,保送赴京,蒙兵部引朝陛见,蒙钦准大升三级,除授陕西都司文县守御军民京制指挥千户所(世袭,不支俸司)。本年六月内额降礼部守字756号勘合印信一颗,世袭二世。

一世 王砌豹世袭指挥土司昭信校尉(明)。

二世 王安巴世袭京制指挥昭信校尉千户所(明),洪武二十八(1395年)至三十一年(1397年)。

三世 王封世袭京制指挥昭信校尉千户所(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至正统七年(1442年)。

四世 王士世袭京制指挥校尉千户所(明)。

五世 王允中世袭京制指挥校尉千户所(明)。

六世 王承宗世袭京制指挥校尉千户所。

部袭职于崇祯十一年(1638年)被李自成部来文敕正统兵杀贼陈云,番兵杀伤不计其数,房屋烧毁,札印皆失。

承宗 隐匿番族,自我大清。

清皇帝定鼎后,来平服之始,承宗归回本籍,顺治元年(1644年),因番丁上门二丁、番粮九十三石七斗有零,无着。告蒙所请洮岷道给札,袭职管理。番民办纳国贼。

七世 王世爵世袭京制指挥校尉千户所(清)

八世 王绪先世袭京制指挥校尉千户所(清)。

九世 王受印世袭京制指挥校尉千户所。

雍正八年(1730年),文县令葛时政改土为民,番粮自封上匮,完纳将遂。王百户番地

东仲沟 县西30里;  下麦鹅堡  县北60里;

麦鹅堡 县北70里;  官地堡   县北80里;

杀番沟 县北90里;  草坡山   县西100里;

香花山 县西110里;  鹞子坪   县北110里;

羊田山 县西110里;  上哈杀   县北140里;

梁寸峪 县北150里;  大坪族   县西北150里;

野不咱 县北200里;  崖道堡   县北240里;

下扎多 县北240里;  滩卜沟   县西50里;

得胜寨 县北60里;  园咀堡   县北70里;

扎多寺 县北100里;  王家沟   县西北240里;

下赦书 县北240里;

原文本:《王氏宗谱》1916年

    江景瑞《文县志》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

马土司序列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为因千户张吉吉造反,逼令本处军民逃入山林,不肯归服。蒙总兵宁政统军到文,彼高祖马桑者投首,着令搜擒反贼张吉吉、赵伯达等解京。又因通晓番语,招抚境外古坪等族西番一百三十二户降。执蒙宁总兵编成军伍,认军纳粮,抚安宁。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三月内,蒙宁总兵得始高祖马桑者,同舍人张文才、军人巨现有功,缘由具本保送赴京。本年五月二十七日蒙兵部官引朝,蒙钦准大陛三级,除授陕西都司文县守御军民千户所,世袭不支俸;土官百户,将张文才、巨现具升千户所管事。本年六月内,额降礼部守字757号,勘合信印一颗,世袭管番。本年七月二十六日回所到任。

马郝耶系前元文州万户头目(无考)

一世 始高祖马桑 授陕西都司文县守御军民千户所,世袭不支俸,土官百户,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

二世 曾上高伯马章奴,嫡男,年幼,先无袭职。明永乐四年(1406年)告蒙本所赴部钦准袭授前职。永乐十六年(1418年)病故。

三世 上高祖马信,系嫡男,明永乐二十年(1422年)告蒙本所保送赴部,袭前职回所到任,永乐二十一年五月(1423年)病故,无嗣。

四世 上伯祖马让,系同母亲弟。宣德三年(1428年)六月告蒙本所保送赴部袭授前职,保送到任。至正统十四年(1449年)十二月因被马失脚,左腿跌折而止。

五世 高伯祖马凯,系嫡男,告蒙本所正统十四年(1449年)三月保送赴部,袭授前职,回所到任。景泰二年(1451年)二月,被松潘白马路番人夜袭,将马凯并其伯母徐氏杀死。无嗣。

六世 高祖马麟,系同母亲弟。景泰六年(1455年)八月,告蒙本所保送赴,袭授前职,回所到任管番。弘治四年(1491年)六月,被马失脚,右臂受伤致残。

七世 鲁祖马渥,系嫡男,弘治四年(1491年)六月,告蒙本所保送赴部替前职。正德九年(1514年)在任病故。

八世 祖马瑞,系嫡男。正德十年(1515年),告蒙本所保送赴部,钦准袭授前职,掌管本所印信。嘉靖九年(1530年),正月授世袭诰命一道,将祖马瑞授昭信校尉,祖母郡氏封安人。十年考选军政官员,推祖掌管本所上伍百户所印信。嘉靖十三年(1534年)在任病故。

九世 马体乾,系嫡男。嘉靖十四年十月(1535年),告蒙本所起送部,钦准袭祖前职。十五年十月到任。嘉靖三十年(1551年)推选军政,掌管上伍百户所印信兼理刑。四十二年(1563年)奉例纳级副千户。万历元年(1573年)病故。

十世 马继宾,系嫡男。告蒙本所于万历十七年(1589年)十二月内保送部,钦准袭授前职,万历十八年(1590年)四月到任。二十一年(1593年)四月内署掌本所印务。天启五年(1625年)十二月在任病故。

十一世 马显胤,系嫡男。崇祯四年(1631年)十二月,告蒙本所起送赴部,钦准袭授前职,崇祯五年(1632年)四月回所到任。八月蒙洮岷道坐委文县守备营三路总巡。崇祯末年(1644年)李自成部变乱,住县内杀伤马显胤,印信札付俱失。无嗣。

十二世 马启应(胞弟)承袭,至清顺治年内稽查到县,无力请印,告蒙本县所详报洮岷道,给札令照旧办事。康熙二年(1663年)病故。

十三世 马成德,系嫡子。仍承祖职,告蒙本县所详请上宪给札,照旧管番纳粮。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正月病故。

十四世 马起远,系嫡子。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仍告蒙县详请洮岷道董(族)并本县管给札,照旧办纳国粮,部番守把边关。至雍正七年(1729年),文县令葛时政拿铢票传唤各族,粮册尚强(改土归流,视为土民),土司裁革。

马百户番地

英坡山县西15里    夹石山县南20里

核桃坪县西南25里   烟雾坪县西南25里

麦贡山县西南35里   立志山县西南40里

中岭山县西南45里   入贡山县西南35里

竹林族县西南50里   枕头坝县西南50里

草坡山县西南55里   毛安族县西南50里

朗藏山县西南50里   雪卜寨县西南50里

木人山县西南55里   盐土山县西南60里

马尾山县西南65里   古坪沟县东南50里

扎麻沟县东南55里   月族县东南40里

白固族县东南40里   朗卜山县东南40里

博多坝县东南35里   木路山县东20里

沙坝族县东南25里   梨园山县东南30里

蒲池山县东南40里   班鸽山县东南50里

野人山县东南55里   深沟族县东南60里

原文本:清雍正七年(1729年)马继宾撰《马氏谱抄》

      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江景瑞编《文县志》

小结:

这是文县白马土司三百多年的重要历史资料。白马土司主要管理番民(白马人)纳粮赋税,维护地方治安,有时也惩杀番民,本文从略。

(作者系文县档案局原局长,副研究馆员,长期从事白马人民俗文化研究,曾发表有关白马人民俗文化研究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