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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辽金元小说史
1.8.2 第二节 小说话本(上)

第二节 小说话本(上)

在南宋“说话”四家中,“小说”是最重要的一家。《都城纪胜》和《梦粱录》等书中有当时诸家“最畏小说人”的记载,说明“小说”在市井勾栏中曾独步一时。

什么是“小说”呢?耐得翁、吴自牧等都把它又称作“银字儿”。“银字儿”,本是一种乐器,以“银字制笙,以银作字,饰其音节”(10),为唐代演唱诗、词时的“应律之器。”(11)至宋代,“银字儿”又称作“银字管”、银字笙和银字醏篥(12)。著名词人蒋捷的《一剪梅》词说:“银字笙词”。可见在话本演出时,用它来作表演中的有关诗词和韵语等的伴奏。久而久之,市人即以“银字儿”之名替代小说。然而,在现存的资料中,人们还未找到用银字笙、银字醏篥来作小说表演时的乐器的证据,所以对上述看法也有所保留。《乐府杂录·醏篥》指出:用银字管乐器演奏,一般都用平调,表现人的低回悱恻之情。如白居易《秋夜听高调凉州诗》云:“楼上金曲声渐紧,月中银字韵初调。促张弦柱高吹管,一曲凉州入寂寞。”又,徐铉《梦游》诗说:“檀的慢调银字管,云鬟低缀折技花”等,它们都表现了诗人的落寞和感伤。有人据此认为,用银字管吹奏的都是哀艳之声,其调纡缓沉郁,所以用“银字儿”指代小说,也蕴含着小说话本哀艳动人的总体美学特质(13)。此种意见可为一说。今存小说话本确多缠绵哀艳之作。这一点在烟粉、传奇和灵怪类作品中尤为鲜明。

“小说”话本是宋代话本的重要流派,集中体现了宋代话本的杰出成就,无论是思想内容还是艺术经验,都为后世白话小说的发展开拓了新路,在文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在南宋的瓦舍勾栏中,“小说”话本的演出盛况空前,这在《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梦粱录》和《武林旧事》等书中皆有记载。仅以上述诸书中著录的演述小说话本的艺人来看,就有六十人之多(已除去各书中重见的),占已知“说话”艺人的二分之一以上。他们活跃在勾栏瓦舍之中,以三寸不烂之舌,“如丸走坂,如水建瓴”(14)地讲述着各种生动曲折的故事。他们“说国贼怀奸从妄,遣愚夫等辈生嗔;说忠臣负屈衔冤,铁心肠也须下泪;讲鬼怪令羽士心寒胆战,说闺怨遣佳人绿惨红愁;说人头厮挺,令羽士快心;言两阵对圆,使雄夫壮志;说吕相青云得路,遣才人着意群书;演霜林白日升天,教隐士如初学道;发迹话,使寒士发愤;讲负心底,令汉奸包羞”(15),以强烈的艺术魅力感染着听众,征服其心灵,达到动人心魄、移情适性的地步。

在“小说”的演出中,艺人们也留下了许多值得珍视的话本。这在现存的若干文献典籍中可以得到证明。

罗烨《醉翁谈录》甲集卷一《小说开辟》中列有“小说”话本名目共一百一十三则(其中有六则不成篇名)。它们是:

《杨元子》、《汀州记》、《崔智韬》、《李达道》、《红蜘蛛》、《铁?儿》、《水月仙》、《大槐王》、《妮子记》、《铁车记》、《葫芦儿》、《人虎传》、《太平钱》、《芭蕉扇》、《八怪国》、《无鬼论》、《推车鬼》、《灰骨匣》、《呼猿洞》、《闹宝录》、《燕子楼》、《贺小师》、《杨舜俞》、《青脚狼》、《错还魂》、《侧金盏》、《莺莺传》、《爱爱词》、《张康题壁》、《钱榆骂海》、《鸳鸯灯》、《夜游湖》、《紫香囊》、《徐都尉》、《惠娘魄偶》、《王魁负心》、《桃叶渡》、《牡丹记》、《花萼楼》、《章台柳》、《卓文君》、《李亚仙》、《崔护觅水》、《唐辅采莲》、《石头孙立》、《姜女寻夫》、《忧小十》、《驴垛儿》、《大烧灯》、《商氏儿》、《三现身》、《火麰笼》、《八角井》、《药巴子》、《独行虎》、《铁秤槌》、《河沙院》、《戴嗣宗》、《大朝国寺》、《圣手二郎》、《大虎头》、《李从吉》、《杨令公》、《十条龙》、《青面兽》、《季铁铃》、《陶铁僧》、《赖五郎》、《圣人虎》、《王沙马海》、《燕四马八》、《花和尚》、《武行者》、《飞龙记》、《梅大郎》、《斗刀楼》、《拦路虎》、《高拔钉》、《徐京落章》、《五郎为僧》、《王温上边》、《狄昭认父》、《种叟神记》、《月井文》、《金光洞》、《竹叶舟》、《黄粮梦》、《粉合儿》、《马谏议》、《许岩》、《四仙斗圣》、《谢溏落海》、《西山聂隐娘》、《村邻亲》、《严师道》、《千圣姑》、《皮箧袋》、《骊山老母》、《贝州王则》、《红线盗印》、《丑女报恩》、《黄巢拨乱天下》、《赵正激恼京师》、《刘项争雄》、《孙庞斗志》、《诸葛亮》、《狄青》。

这一百一十三则小说话本,大多已散佚不见,但有少数作品,还可约略窥知其貌。如《拦路虎》,即《宝文堂书目》所著录的《杨温拦路虎传》和《六十家小说》所辑录的《杨温拦路虎传》,今存;《陶铁僧》一则话本,《宝文堂书目》作《山亭儿》、《也是园书目》作《小亭儿》。《警世通言》卷三十七《万秀娘仇报山亭儿》篇末说:“话名只唤《山亭儿》,亦名《十条龙陶铁僧孝义尹宗事迹》”,其迹依稀可寻。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一书曾逐则对这些“小说”话本的本事和演进嬗变作过探索,可以参看。尽管《醉翁谈录》所列的这一百一十三种“小说”话本的篇名中,可能有部分话本未能成型,仅是书会中人为编话本而辑录的原始资料或者是“说话”艺人的口头相授而尚未记录下来的文字,但它毕竟为后人保留了研究宋人小说的历史资料,极可珍视。

晁瑮《宝文堂书目》的子杂类,也著录了大量的宋、元、明时期的单篇话本。晁瑮是明代嘉靖年间的进士,大约与《六十家小说》的编纂者洪楩生活的年代相近。两书篇目互见较多,从中大约也可探知明嘉靖前后单篇“小说”话本之一斑。但《宝文堂书目》编得十分粗疏,体例也较紊乱。其“子杂类”的著录实在太杂,笔记、“小说”话本、杂俎等混列一起,未加分判,且未作任何注说,颇难遽断哪些是小说话本。今据赵万里编《北平图书馆书目丛刊》第一集所收明抄本的《宝文堂书目》子杂类,试辑出“小说”话本九十九则,其篇名如下:

《湖海奇闻》、《嵩岳嫁女记》、《洛京王焕》、《简帖和尚》、《斗刀楼记》、《紫罗盖头》、《史弘肇传》、《云堂酒令》、《洛阳三怪》、《宋梢公案》、《山亭儿》、《种瓜张老》、《风吹轿儿》、《错斩崔宁》、《灯花婆婆》、《女报冤》、《勘靴儿》、《赵正侯兴》、《红莲记》、《绿珠记》、《郭大舍人记》、《萧回觅水记》、《孔淑芳记》、《冯玉梅记》、《杜丽娘记》、《柳耆卿记》、《李亚仙记》、《合同记》、《崔氏洗冤录》、《李元吴江救朱蛇》、《夜雨催花记》、《李焕生五阵雨记》、《合同文字记》、《庐爱儿传》、《霅川萧琛贬霸王》、《韩俊遗金》、《邢凤此君堂遇仙传》、《范张鸡黍死生交》、《羊角哀鬼战荆轲》、《吴郡王夏纳凉亭》、《小金钱记》、《朱希真春闺有感》、《柳耆卿断兰菊芳》、《陈季卿悟道竹叶舟》、《新河?妖怪录》、《侯宝盗甲记》、《金鳗记》、《刎颈鸳鸯会》、《梅花清韵》、《风月锦囊》、《齐晏子二桃杀三学士》、《玉观音》、《玉箫女两世姻缘》、《沈鸟儿学画眉记》、《欧阳学赏海棠》、《徐文秀尹州令记》、《杨温拦路虎传》、《崔淑卿海棠亭记》、《唐平黄巢》、《墓道杨元素逢妖传》、《合色鞋儿》,《张于湖误宿女观记》、《葫芦魂》、《宿香亭记》、《真珠匣儿》、《燕山逢故人郑意娘传》、《楚王云梦遇仁鹿》、《冯唐直谏汉文帝》、《没缝靴儿记》、《白莺行孝》、《李广世号将军》、《翡翠轩记》、《合色鞋儿》、《快嘴李翠莲记》、《孙真人》、《西湖三塔记》、《蓝昌幽会》、《风月相思》、《失记章台柳》、《燕山逢故人》、《刘阮仙记》、《蓝桥记》、《张子房慕道记》、《风月瑞仙亭》、《郭翰遇仙》、《彭城降鹤记》、《夔关姚卞吊诸葛》、《曹孟德一瓜斩三妾》、《任珪五颗头记》、《红倩难济颠》、《三梦僧记》、《颐山诗话》、《梅杏争春》、《阴骘积善》、《陈巡检梅岭失妻》、《赵旭遇仁宗传》、《红白蜘蛛记》、《五戒禅师私红莲》、《彩鸾灯记》。

这九十九则小说话本中,《红莲记》和《五戒禅师私红莲》、《合同记》和《合同文字记》、《燕山逢故人》和《燕山逢故人郑意娘传》应为同篇异名;另,《合色鞋(靴)儿》重见。将它们剔除之,实则存目九十五则。在这九十五则小说中,虽然有不少作品是元明人撰写的,但其中著录的南宋时代的小说话本也不可忽略。如《错斩崔宁》、《史弘肇传》、《洛阳三怪》、《山亭儿》、《灯花婆婆》、《绿珠记》、《合同记》、《金鳗记》、《玉观音》、《杨温拦路虎传》、《合色鞋儿》、《西湖三塔记》、《风月瑞仙亭》、《陈巡检梅岭失妻》、《彩鸾灯记》、《五戒禅师私红莲》等等,它们都是元、明之前的小说,大多保存着我国早期话本的艺术风貌。

钱曾的《也是园书目》卷十“戏曲小说”中有“宋人词话”类,列举的话本篇名有《灯花婆婆》、《种瓜张老》、《紫罗盖头》、《女报冤》、《风吹轿儿》、《错斩崔宁》、《小(山)亭儿》、《西湖三塔》、《冯玉梅团圆》、《简帖和尚》、《李焕生五阵雨》、《小金钱》、《宣和遗事》四卷、《烟粉小说》四卷、《奇闻类记》十卷、《湖海奇闻》二卷。其中除《宣和遗事》四卷外,其余都是“小说”话本。钱曾是清初人,距宋代已远,他在当时流布的大量“小说”话本中,能明确肯定以上十一种为“宋人词话”,想必有所依据,然据今人考证,仅其中的《灯花婆婆》、《种瓜张老》、《错斩崔宁》、《小(山)亭儿》、《西湖三塔》和《小金钱记》可定为宋人所作,而另五篇小说是否“宋人词话”,则尚待探究。

以上三种文献目录学著作,共著录“小说”话本名目二百十九种,除去元、明时代的作品外,属于南宋时期的“小说”话本篇名大约一百四十种至一百五十种。此外,在明人编纂的话本小说集,如《六十家小说》、《熊龙峰刊行小说四种》以及《古今小说》、《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和其他若干种著作中,也有部分宋人的“小说”话本,剔除各书互见者外,约存目一百余种。尽管这是极为粗略的统计,但目前常见的一些“小说”话本,已基本罗列其间。它对于探明南宋“小说”话本的概貌和研究的深入,是极有裨益的。

由于岁月的冲刷,产生于南宋的“小说”话本散佚极为严重,以致今人已无法看到任何宋人抄写或刊刻的作品了。直至1979年上半年,有人在西安发现了一纸“小说”话本的残页,名曰《新编红白蜘蛛小说》。研究者一般认为,它是元代福建建阳书坊的刊刻品,但此残本仅区区一页,且是否为元人刊刻尚有歧见。尽管如此,它毕竟是我们目前所见最早的“小说”话本实例,有着珍贵的史料价值。

从现存的“小说”话本来看,大体上有两种情况:一是“说话”艺人表演时的底本。这类“小说”话本的艺术风貌比较粗糙,文字也显得拙朴,有时只是抄录若干资料拼凑而成,未经文人的改编或艺术加工。如《灯花婆婆》、《西湖三塔记》、《蓝桥记》、《合同文字记》和《绿珠坠楼记》等,都写得非常简单。二是经过“书会先生”或是“名公”、“才人”之手改编或艺术加工过的“小说”话本。如《万秀娘仇报山亭儿》、《宿香亭张浩遇莺莺》、《崔衙内白鹞招妖》、《志诚张主管》、《杨思温燕山逢故人》等。它们比起小说的原始底本来,文字更加生动,情节也较为完整。在“小说”话本的演进中,印刷业的进步和发展功不可没。它使许多“小说”话本从原先“说话”艺人的私人“秘籍”逐渐变为公众财富,经历了“口头讲述—初步的文字记录—文人整理刊行—公开出售,供人阅读”的历程,其间小说话本也逐步成型。倘就某一篇具体的“小说”话本来看,它的成型过程历时很长,详细情状一般也难以考定。就是在那些尚有资料略可探寻演进之迹的作品,虽然艺术框架或者主要人物依旧,但情节发展一般都有改动,有的甚至“伤筋动骨”,乃至变换了主题,至于文字的变化则更显著,其间的嬗变轨迹也颇费人猜详。

今存南宋“小说”话本主要见于明人编纂的各种“小说”话本集和其他各种文献典籍。由于刊刻者多为明代中、后期人,皆把宋、元、明时代的“小说”话本混杂汇刊,而且对作品进行了增删和艺术加工,这就给后人的研究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例如《六十家小说》、《熊龙峰刊行小说四种》和《古今小说》、《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等话本(拟话本)小说集中,既搜集了部分的“宋元旧篇”,也编入了大量的明人作品,如何准确地判定他们的具体创作年代,就成为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突出难题。倘若我们不把这些小说话本的著作年代搞清楚,又怎能明了南宋和元、明等各个不同时代“小说”话本的概貌,从而使研究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科学基础之上?历来钟情于话本小说的研究者,对此皆有基本的共识,然而在判定作品著作年代的方法上又有各自不尽相同的见解。

目前,在“小说”话本著作年代的判定中,海内外学者比较流行的方法是“以风格定年代”。其创始人是郑振铎先生。其后,胡士莹、韩南等也常用此法。有时他们虽然也能幸而言中,但其可靠性毕竟有限。因为作品的“风格”,本身就是一个不易确切掌握的命题,它涵括的范围和容量既广又大。小说话本的创作过程较为复杂,尤其是宋、元和明初的作品,由于处在从“话本”向“拟话本”发展的过渡时期,往往互相混杂。不少作品在长期流传中,是先经“说话”艺人创作,后由文人参与加工的集体智慧的结晶,作者情况不得而知,其体制和风格更显现出不同的面貌。运用“以风格定年代”的方法去确定它的著作年代,自然难免会造成失误。另有学者主张通过用字频率的比较来鉴别不同时代的风格。这两种方法都有其可取之处,但又都有局限。因为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作者身上,“共同的上下文的文本中各语言项目出现的频率”,是有不同的规律可寻的,通过比较,也许会发现某些发展的轨迹。但是用来判定小说话本的著作年代,却未必能尽如人意。第一,现存未能判定著作年代的“小说”话本,基本上是属于“集体创作型”的。它在文人编定、出版以前,在市民群众中已长期流传,其间自会混杂各种风格;就是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话本,由于它们的成型过程各不相同,也会产生风格上的较大差异。第二,即如“说话”艺人的创作而言,情况也甚为复杂。因为话本在市民中演出时,为了招徕听众,“说话”艺人必须根据现场“反馈”,随时对演出的底本作新的修改,以适应市场的需要和民众审美趣味的追求。就是同一话本,由于创作者的思想、经历、文化素养、演出场所、听众及艺术上的竞争等原因,其叙事习惯、“说话”技巧、描摹艺术、语言运用等也各不相同,其风格自然也不会相同。第三,同一“说话”艺人演出的话本,也会由于不同的内容而采用不同的艺术表现方法。例如,在叙事和对话的不同段落,话本中各语言项目出现的频率是很不相同的。就是在同是对话的段落中,由于故事情节发展的特定情景,各种人物的说白都有各自鲜明的个性,较少有“共同”的语言。第四,在话本小说的韵文中,作者们不仅要考虑故事的内容以及韵文的创作目的,而且还要顾及用韵的需要及听众的审美习惯,它的“各语言项目出现的频率”更带有某种难以准确测定的随意性。如此等等的文学现象都说明:单纯使用这种“以风格定年代”,或者倚重话本中“各语言项目出现的频率”的方法来判定“小说”话本的著作年代,是很不可靠的。

为探讨“小说”话本的确切著作年代,有不少研究者曾经综合运用版本目录学、文献学、语言学、社会分析和文学比较等方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拗相公饮恨半山堂》是一篇在著作年代上存有较大争议的话本。金院本《题目院本》中有《王安石》一本。《宣和遗事》中也有“王安石变法”事,赵弼《效颦集》卷中《钟离叟妪传》的部分内容也与此相同。话本开头和结尾均有“宋人口气”而被人定为宋代话本。近年来出版的一些话本小说集也视其为宋代作品。其实,这是不正确的。有人从篇中有“终宋世不得太平”句,认为此篇不可能为宋人小说。另,小说中“初任浙江庆元府鄞县知县”语中的“浙江”,作为一个行政区域的名称,始于明代,因而认为这篇话本为明人之作。他们所依据的是《明史·地理志》等历史文献的记载,当为可靠。我们很难设想,在宋元人的作品中会出现明代地名的怪事。因此,说《拗相公饮恨半山堂》是明代作品的观点具有充分的说服力。又如话本《乐小舍弃生觅偶》的著作年代,人们也对它有不同看法。有的学者据小说中有“后人讹传”、“至今”等语的揣摩以及文字风格的“颇近宋人”而断为宋代小说。郑振铎则认为风格属明,有的学者又据小说中的“南宋”之称和“后来连科及第”的话,认为本篇应当被定为明代小说。因为所谓的“连科及第”,是指乡试、会试皆中,而乡试实始于元。元代实行科举制度的时间极短,“连科及第”似宜看作是明人在长期实行乡试、会试和殿试制度后的说法。所以,定它为明代作品的看法可以信从。

综合前辈学者判定小说话本著作年代的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根据现存话本的刻印年代。

(二)参考各种书目著录和其他文献记载。

(三)考察小说话本本身的艺术体制、语言风格和涉及的名物制度、社会风俗、地理、职官及典章制度等。

(四)比较同时代、同题材的戏曲故事或民间传说、野史笔记,从故事情节的演变中判断它的时代先后。

(五)依据宋戏文、金院本、元杂剧等来证明小说话本中的故事在当时的表现情形和小说话本所反映的时代背景来探讨作品的著作年代。

(六)分析不同时代,不同社会阶层的思想意识。

(七)从同一内容的话本在不同时期的演变作相互比勘。

(八)参照流行于世的时代方言、俗语等。

(九)参考近人研究所得的见解。

诚然,上述几种方法并非“灵丹妙药”,它只是为我们判定小说话本的著作年代提供了某种依据,运用时还须互相参照,综合考虑,才能得出比较合乎事实的结论。

今存南宋小说话本主要见于明人编纂的各种小说话本集和其他历史文献中。

辑录南宋“小说”话本最多的是《六十家小说》。此书为洪楩所编。洪楩,字子美,荫詹事府主簿,是明代嘉靖时杭州著名的藏书家和出版家。刊行有《夷坚志》、《唐诗纪事》、《绘事指蒙》等。《六十家小说》原分《雨窗》、《长灯》、《随航》、《欹枕》、《解闲》和《醒梦》六集,每集十篇,分上下两卷,共六十种小说。其书久已佚失,唯日本内阁文库藏有残本十五篇。1929年,由北京古今小品书籍刊行会影印出版。后来我国学者马廉于1953年又在宁波天一阁发现了《雨窗》和《欹枕》两集中的十二篇,加上阿英发现的此书的两种残本《翡翠轩》和《梅杏争春》,共二十九篇(包括少量残本),改名为《清平山堂话本》出版。《六十家小说》是目前所存的我国最早的“小说”话本专集。以下十二种似可定为南宋时代的“小说”话本。

(一)《西湖三塔记》

此篇《宝文堂书目》、《也是园书目》、《今乐考证》著录,《也是园书目》列入“宋人词话”类,题作《西湖三塔》,无“记”字。明人《西湖志》卷三说:“三塔为苏东坡官杭州时所造。”小说中有“都城胜迹,西湖绝景”之语,后文又有“是时宋孝宗淳熙年间,临安府涌金门有一个人是岳相公麾下统制官”的话。前者称“杭州”为“都城”,后者又称岳飞为“岳相公”,显然出自南宋人之口,且全篇文字古朴简拙,具有早期话本的艺术风貌。

(二)《合同文字记》

此篇《宝文堂书目》、《述古堂书目》著录,为目前发现的最早的包公断案故事之一。小说开头即云:“去这东京汴梁城,离城三十里有个村,唤做老儿村”的话,显然是宋代“说话”艺人之语。结尾又有“话本说彻,权作散场”的早期话本套语,相较元代佚名之杂剧《包龙图智赚合同文字》,两者的人物和主要情节相同,但本篇文字拙朴,情节粗略,在艺术上逊色得多,可定为宋人话本。

(三)《风月瑞仙亭》

此篇《宝文堂书目》、《述古堂书目》著录。《醉翁谈录》“传奇”类有小说《卓文君》名目,当即此篇。它被当作兼善堂本《警世通言》卷六和三桂堂本《警世通言》卷二十四《俞仲举题诗遇上皇》的“头回”存世。不过,原作中插入的诗文已删去,余皆同。

(四)《蓝桥记》

此篇《宝文堂书目》著录。《绿窗新话》卷上有《裴航遇蓝桥云英》、《醉翁谈录》辛集卷一有《裴航遇云英于蓝桥》其文几与此全同,仅加上“小说”话本特有的开场诗与下场诗。

(五)《快嘴李翠莲记》

此篇《宝文堂书目》著录,题作《快嘴李翠莲》,无“记”字。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定为元作,叶德均据郎瑛《七修类稿》卷十四的有关记载,认为小说提及的“网巾”始于明代才正式颁布,故断其为明作。其实,小说中的李翠莲事,在民间已流传久远,十分广泛,话本通篇以韵语说唱为主,杂以叙事和对白,留有早期话本从“唱”到“说”过渡的鲜明印记。作品开头有“昔日东京有一员外”等语,显为南宋艺人所说。文中涉及的民间结婚习俗,如先生念诗赋及撒帐等,均与《东京梦华录》及《梦粱录》的记载相合,语言也很朴实。篇末题有“新编小说快嘴李翠莲记终”,与《红白蜘蛛小说》的结尾相同。从元杂剧《东堂老》提到“哥的网儿”来看,视“网巾”为明代始创的观点并不可靠。其定为宋作较妥。

(六)《洛阳三怪记》

此篇《宝文堂书目》著录,题作《洛阳三怪》,无“记”字。小说中有“这西京有一县,唤作寿安县”语。寿安县,汉时作宜阳县,北魏分新安置甘棠县,至隋始改名寿安县,金时又改为宜阳。话本称“寿安县”,系唐、宋旧名。篇中又有“今时临安官巷口花市,唤作寿安坊”一语,“今时”,即为把杭州称作“临安”的南宋。

(七)《张子房慕道记》

此篇《宝文堂书目》著录,题作《张子房慕道》,无“记”字。篇末有“小说《张子房慕道记》终”的字样,显然是早期话本的标记。

(八)《阴骘积善》

此篇《宝文堂书目》著录。本事见《夷坚甲志》卷十二《林积阴德》。它又被晚明时代的凌濛初辑入《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一《袁尚宝相术动名卿,郑舍人阴功叼世爵》的“入话”,两者文字基本相同。其文明示:“此本话文,叫做《积善阴德》,乃是京师老郎传至今。”可见它是传之久远的一则宋代话本。小说对当时茶坊中“花瓶高缚,吊挂纸窗,壁间名画,皆则唐吴道子丹青;瓯内新茶,尽点山居玉川子佳茗”以及“寄衫帽”等的描写,均与《梦粱录》所载南宋时代市井茶坊中“插四时花,挂名人画”等情形相合,且全篇文字简朴,富有宋人话本的特征。

(九)《陈巡检梅岭失妻记》

此篇《宝文堂书目》著录,题作《陈巡检梅岭失妻》,无“记”字。冯梦龙编《古今小说》卷二十作《陈从善梅岭失浑家》。小说开头说:“话说大宋徽宗宣和三年上春间,皇榜招贤,大开选场,去这东京汴梁城内虎贲营中,一秀才姓陈名辛,字从善,年二十岁,故父是殿前太尉”等,其称呼及用语均为宋人所习见。结尾有“虽为《翰府名谈》,编入今时佳话”,点明所叙故事源出北宋刘斧编撰的《翰府名谈》一书。而“话本说彻,权作散场”和“新编小说《陈巡检梅岭失妻记》终”等字样,又说明了它是“小说”话本发轫时期之作。文中所说“全真道人,都要斋他”的话,乃指道家全真派的创始者——金人王重阳。又,小说还提到“巡检”、“辽兵”等,都是南宋官制,而“浑家”、“奴奴”等称谓,也为宋人所有。可证它当成篇于南宋时期。

(十)《杨温拦路虎传》

此篇《宝文堂书目》著录。《醉翁谈录》“杆棒”类有《拦路虎》名目,当即此篇。小说开头云:“话说杨令公之孙,重立之子名温,排行第三,唤做杨三官人。”可证此篇的撰成当与杨业的时代相距不远。篇中还提到“才人有诗说得好”,这“才人”,大约也指南宋书会中人。篇末说:“杨温和那妻子归京,上边囗立一件大大的功劳,直做到安远军节度使检校少保。”从其中的地名“安远军”和杨温的官职“节度使检校少保”来看,显然都是南宋时代的。

(十一)《董永遇仙传》

董永故事在民间流传很早,如刘向《孝子图传赞》和汉末武梁祠的石刻画像中已有此题材。晋干宝的《搜神记》和句道兴的敦煌写本《搜神记》以及敦煌变文中均有记载。本篇语言简拙,似还保存着民间传说的原有风貌。南戏有《董永遇仙记》亦演此故事,话本的时代大约离此不远。

(十二)《梅杏争春》

此篇《宝文堂书目》著录。据董康《书舶庸谈》说,日本内阁文库有藏本,已残缺不全。郑振铎疑是《六十家小说》中的佚篇。话本“残存五纸。有二纸可连成一页,另一纸已不能成文”(16)。从残篇看,似为宋作。小说提到的“吴七郡王”,显然与《警世通言》之《崔待诏生死冤家》中的“吴七郡王”为同一人,也可证两者写作年代的相近。

明代万历年间刊行的“小说”话本丛刊熊龙峰小说数种中也辑录有南宋时代的“小说”话本。此书原为日本红叶山文库旧物,现藏内阁文库。熊龙峰为明代书商,本名佛贵,字东润,龙峰乃其号。因书中《张生彩鸾灯传》一篇的首页“入话”下有“熊龙峰刊行”的字样,且仅存四种,故建国后刊行时定名为《熊龙峰刊行小说四种》,其中《张生彩鸾灯传》一篇,《宝文堂书目》著录,题作《彩鸾灯记》。《古今小说》卷二十三作《张舜美灯宵得丽女》,其头回即《醉翁谈录》中的《鸳鸯灯》。又,宋代戏文有《张资鸳鸯灯》(17)、《醉翁谈录》壬集有《红绡密约张生负李氏娘》,可能是此话本的故事素材。篇首有七绝一首云:“致和上国逢佳姝,思厚燕山逢故人,五夜华灯应自好,绮罗丛里竟怀春。”这里的“思厚燕山逢故人”句,显然是指《醉翁谈录》“烟粉”类中《灰骨匣》所敷演的郑意娘故事,也即《古今小说》卷二十辑录的南宋“小说”话本《杨思温燕山逢故人》。此句也见于《警世通言》卷三十《金明池吴清逢爱爱》的篇首,可证它们大约都是南宋末年的小说。另,小说篇末有“话本说彻,权作散场”等语,也呈现出艺人在南宋都市瓦舍勾栏中的演出之迹。

《古今小说》、《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是冯梦龙在晚明时代编纂的三部拟话本小说集,被人通称为“三言”。晚明著名的通俗小说家凌濛初曾在《拍案惊奇·序》中说过:“独龙子犹氏所辑《喻世》等诸言,颇存雅道,时著良规,一破今时陋习,而宋元旧种,亦被蒐括殆尽。”(18)说明在“三言”中,冯梦龙确曾辑入了不少“宋元旧种”,也即宋元时代的“小说”话本。现把笔者初步判定为南宋“小说”话本的十五则作品列名如下,并综合前人和时贤的意见略作说明之。

(一)《赵伯昇茶肆遇仁宗》

此篇《宝文堂书目》著录,题作《赵旭遇仁宗传》。话本有“看街”、“发迹”等词,都是南宋口语。篇中所述“御街”和“接官亭”,皆可于宋代社会找到实证。前者系指北宋时东京城外从宣德楼(皇城正门)往南的大街,后者为宋代开始在州、县闾城外设置的迎送来往官员的小亭,皆为宋时地物。话本中的“制置”和“快行”,是宋代的官名,而“兰袍槐简”、“紫袍金带,鸟筒乌靴,戴上舒角幔头”等,是宋时的官服制度。据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宋史地理志》说,小说中的“大宋仁宋皇帝朝间,有一个秀才,姓赵名旭,字伯昇,乃西川成都府人氏”之“西川成都府”,也是宋人的称呼。又,话本叙述的汴京街坊,社会风俗(包括茶坊中的陈设)以及樊楼的繁华景象等,都与其他早期宋人话本中的艺术描写可以互相印证。

(二)《史弘肇龙虎君臣会》

此篇《宝文堂书目》著录,题作《史弘肇传》。金院本有《史弘肇》,想来与话本同为书会中的人编撰。小说称史弘肇为“四镇令公”,据《五代史》记载,这“令公”是唐宋时的中书令之尊称。“四司”、“六局”、“祗应”、“供述”等,皆是宋代官颁的人称,而“甚次第”为形容气象雄壮的宋人口语。篇末提到“这话本是京师老郎流传”,明言它是早期的小说话本。参之“入话”中有“临安府多有东坡古迹诗句,后来南渡过江,文章之士极多,难有洪内翰才名,可继东坡之作。洪内翰曾编了《夷坚》三十二志,有一代之史才”的话,可知它为南宋中、后期之作。

(三)《杨思温燕山逢故人》

此篇《宝文堂书目》著录,题作《燕山逢故人郑意娘传》,同书又有《燕山逢故人》一本,想来同为演述洪迈《夷坚志》中的《太原意娘》之事。《鬼董》卷一也录之。《醉翁谈录》“烟粉”类有《灰骨匣》名目,当即此篇。细观话本,通篇充满故国之思。确如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所说:“本篇可能就是当时被掳去的说话人编写的”。入话描摹东京上元节的“灯山”,形象逼真,非亲历其境者,很难写出。其中提到的地名“五岳观凝祥地”,“上清宫”、“宣德楼”、“昊天寺”以及官职名“忠翊”、“承旨”和服饰名“天青巾”等,都和《东京梦华录》等书中著录的史实相符。

(四)《陈可常端阳仙化》

此篇一作《菩萨蛮》,入话有“大宋高宋绍兴年间”,“高宗皇母舅吴七郡王”等句,显然是南宋艺人的“说话”用语,且这“吴七郡王”,实有其人。据《宋史》卷四十六《外戚》之《吴益传》,即指吴益。他是宋高宗之吴后的弟弟,曾封太宁郡王,后为秦桧孙婿,气焰嚣张。《齐东野语》也载其事迹。又,温州建“府”,据《宋史·地理志》,当为咸淳元年之事。话本提到“温州府”,可见它写作于南宋末年。况且小说描写僧人与女私通而遭鞭楚之事,由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余》卷二十五可知,是宋代社会较为普遍的习俗之一。

(五)《崔待诏生死冤家》

此篇题下注明云:“宋人小说,题作《碾玉观音》。”

(六)《钱舍人题诗燕子楼》

罗烨《醉翁谈录》“烟粉”类有《燕子楼》一目,似即指此。又,《绿窗新话》卷下有《张建封家姬吟诗》一篇,但叙关盼盼事较简。话本中有“星霜屡改,岁月频迁,唐运告终,五代更伯……至唐宋二叶之时,四海无犬吠之警”句,说明它当为宋人所作。小说引用的《燕子楼》诗三首,原系张仲素作,作者把它归为关盼盼作,而以钱希白题诗为关盼盼鸣不平。这些艺术描写,是宋代的艺人为了弘扬“翰府名谈”而特意将其编入“稗官小史”中去的。

(七)《一窟鬼懒道人除怪》

此篇题下注明云:“宋人小说,旧名《西山一窟鬼》。”

(八)《小夫人金钱赠年少》

此篇又作《志诚张主管》,《宝文堂书目》著录,题作《小金钱记》,《也是园书目》“宋人词话”类也著录,题作《小金钱》。小说有“如今东京汴州开封府……界身子里,一个开绒线铺的员外”等语,以及所记元宵节端门放灯事,与《东京梦华录》、《岁时广记》、《大宋宣和遗事》等书的记载吻合。看来,作者有可能是由汴京“南渡”至临安的艺人。

(九)《崔衙内白鹞招妖》

此篇题下原注云“古本作《定州三怪》,又云《新罗白鹞》。”证之小说,有“这段话本,则唤做《新罗白鹞》”之语,可知它确为宋作。又,话本在叙崔衙内野游时,引用大量诗词入文,此一特点相类于早期的宋人“小说”话本。

(十)《计押番金鳗产祸》

此篇题下有原注云:“旧名《金鳗记》。”与《宝文堂书目》著录同。又,话本称“临安”为“行在”,有“车驾杭州驻跸”等语,亦为南宋时人用语。篇中庆奴拿着锣儿在镇江酒店内赶趁的描写,与《南宋市肆记》“冯金宝手拿厮锣,酒楼赶趁”和《武林旧事》卷六所记的“赶趁”情形相符,显为宋作无疑。

(十一)《金明池吴清逢爱爱》

此篇本事源出《夷坚甲志》卷四《吴小员外》。金院本有《金明池》,想来亦演同一故事。话本称“大唐”,系宋人习气;其描写金明池的风物,几同《宋文鉴》卷二中的杨侃《皇畿赋》,入话有“朱文灯下逢刘倩,师厚燕山逢故人”句,说明作品所叙乃宋时较为流行的传说。头回所说崔护乞浆故事,源自唐人孟棨《本事诗》。《绿窗新话》卷上有《崔护觅水逢女子》、《醉翁谈录》“传奇”类有《崔护觅水》多目,当即此故事。小说约成于南宋末年。

(十二)《万秀娘仇报山亭儿》

此篇《宝文堂书目》、《述古堂书目》、《今乐考证》皆著录,题作《山亭儿》。《也是园书目》列入“宋人词话”类。小说开头有“山东襄阳府”、“平江府”、“西川成都府”等宋人滥用的旧称,证之篇末“话名只唤做《山亭儿》”,说明它是宋人话本。

(十三)《闹樊楼多情周胜仙》

此篇话本提到的“樊楼”、“桑家瓦”、“常卖”等叙述故事发生地及情节所涉及的街坊、风俗、生活等都与《东京梦华录》、《事物纪原》诸书记载的宋代情形相合。又,“御驾临幸”一语,显为宋人对当朝天子的尊称,应视为宋作。

(十四)《郑节使立功神臂弓》

罗烨《醉翁谈录》“灵怪”类有《红白蜘蛛》(19),当即此故事。今存《新编红白蜘蛛小说》,亦系其旧名。《曲淆旧闻》卷九云:“神臂弓,盖熙宁初百姓李宏造,中贵张若水以献。”可知它是宋代战争中的武器之一。又,话本有“团社”的描写,据《梦粱录》、《武林旧事》记载,它实为宋代朝山敬神的团体,小说所说“郑州泰宁”,是宋地名,而“主管”之称,又是宋时用语。开头一段对汴京城中“铺席”的描写,相类于《小夫人金钱赠年少》中有关城中“界身”、“铺席”的叙述,显然同出宋人之手。

(十五)《十五贯戏言成巧祸》

此篇题下有注云:“宋人作《错斩崔宁》。”

此外,在其他文献中也辑入了一些南宋时期的“小说”话本。据目前所知,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灯花婆婆》

此篇现存冯梦龙改编的《平妖传》中。《宝文堂书目》著录,《也是园书目》列入“宋人词话”类,题同。一名《刘谏议传》,又名《龙树王斩妖》,一百二十回本《水浒传》“发凡”第六条云:“古本有罗氏政语,相传有灯花婆婆等事。”天都外臣《忠义水浒传·序》云:“余犹及见灯花婆婆数种,极其蒜酪。”明人钱希言《桐薪》卷一有《灯花婆婆》条云:“宋人词话《灯花婆婆》,甚奇。”可知它确为早期的宋人话本。

(二)《绿珠坠楼记》

此篇今存明人小说集《燕居笔记》中。《宝文堂书目》著录,题作《绿珠记》。它曾被采入“小说”话本《宋四公大闹禁魂张》的头回,且文字更显拙朴,似为宋作。

(三)《李亚仙》

此篇今存明万历末年小说传奇合刻本,开头两页已佚,《醉翁谈录》有“李亚仙”一目,《宝文堂书目》著录,题作《李亚仙记》。话本文字古朴简拙,似为宋作。

(四)《苏小卿》

此篇辑入明《永乐大典》卷二四○五“苏”字韵中,为《醉翁谈录》“烟花奇遇”中佚文。双渐、苏卿之事,宋代民间流传甚广。北宋末年已有人编成话本说唱,《水浒传》第五十回白秀英说唱的《豫章城双渐赶苏卿》可证。

以上三十二篇“小说”话本基本上可视为宋作,虽然其中难免有臆断的成分,但南宋“小说”话本的概貌大体上尚可窥知。

在叙述“今存南宋小说话本”时,还涉及《京本通俗小说》一书。下面简略地说一下这个问题。

今见《京本通俗小说》一书收入“小说”话本七篇:《碾玉观音》、《菩萨蛮》、《西山一窟鬼》、《志诚张主管》、《拗相公》、《错斩崔宁》和《冯玉梅团圆》。其中,《碾玉观音》、《菩萨蛮》、《西山一窟鬼》、《志诚张主管》和《错斩崔宁》,是南宋小说话本。除极少数文字不同外,这五篇小说又被冯梦龙辑录进“三言”中。它们分别是《警世通言》卷八《崔待诏生死冤家》、卷七《陈可常端阳仙化》、卷十四《一窟鬼癞道人除怪》、卷十六《小夫人金钱赠年少》。《醒世恒言》卷三十三《十五贯戏言成巧祸》。然而,海内外有不少专家、学者对《京本通俗小说》在历史上的存在,从不同的视角提出过疑问。在比较充分的材料考证基础上,认为它是一部伪书,即:在此书的发现者和刊刻者缪荃孙之前,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所谓《京本通俗小说》这部书。它是缪荃孙把原载在《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中的注明有“宋人小说”的七篇话本,略经窜改,抄缀成书,题名《京本通俗小说》,于1915年作为“烟画东堂小品丛书”之一刊行于世。

在迄今为止的目录学著作和其他历史文献典籍中都找不到有关《京本通俗小说》的任何文字记载,加上此书本身存在不少疑问,所以它的真实性确实值得怀疑。例如,缪荃孙(1844—1919)曾在《京本通俗小说》书后写了一则《跋》,叙述此书的发现经过,认为它“的是影元人写本”。然而,辑入书中的小说话本《冯玉梅团圆》一篇之开头的一首“帘卷水西楼”的《南乡子》词,实出自明初文学家瞿佑之手。又,《跋》中说,《京本通俗小说》“类乎平话”,共“搜得四册”,其中的“三册尚有钱遵王图书,盖也是园中物”。然而,遍查钱曾的《也是园书目》,均未见记载,这种说法似乎很不可靠。《跋》中还说:“《京本通俗小说》还有《定州三怪》一回,破碎太甚,《金主亮荒淫》一卷,过于秽亵,未敢传摹”,可知此书原为九篇话本。而《定州三怪》和《金主亮荒淫》又恰恰是《警世通言》卷十九《崔衙内白鹞招妖》和《醒世恒言》卷二十三《金海陵欲淫亡身》。和前面几篇话本一样,《崔衙内白鹞招妖》题下注明:“古本作《定州三怪》。”而《金主亮荒淫》则系明人依据《金史》等拟作。缪荃孙《跋》的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由此可见一斑。

《京本通俗小说》中辑入的七则话本,在《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中,分别注明“宋人小说”或“古本小说。”若仔细对勘后可以发现,两者文字几乎全同,而书中仅在有关涉及著作时代问题的朝代用语上,改作“我宋”、“我朝”、“大宋”等,露出了作伪者的蛛丝马迹。如果说,是《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窜改《京本通俗小说》,这很难说得过去。因为编纂者冯梦龙实在没有这个必要,且又和“三言”中其他各篇所呈现的冯梦龙的改编和艺术加工情形大相径庭。也就是说,“三言”中辑入的《六十家小说》、《熊龙峰刊行小说四种》“小说”话本各篇的文字差异很大,而辑进《京本通俗小说》的各篇文字则差异很小。这些事实都在支持着说《京本通俗小说》是伪书者的观点。

另外,兼善堂本《警世通言》中的《崔待诏生死冤家》和《京本通俗小说》中《碾玉观音》有一最大区别是:前者不分回,而后者分上下两回。然而,恰恰在不分回的《崔待诏生死冤家》篇的中间,有“这汉子毕竟是何人?且听下回分解”的话,而分上下两回的《碾玉观音》中却没有这句话。倘其为《警世通言》的编者所加,这未免是“画蛇添足”之举,暴露了原作是上下两回的真相,而与改编者的意图相悖。聪明如冯梦龙者,不可能有此明显的艺术败笔。看来,唯一正确的解释是:缪荃孙在把《警世通言》中注明为“宋人小说,题作《碾玉观音》”的《崔待诏生死冤家》一篇辑入《京本通俗小说》时,发现原作是单篇不分回的小说,而这句话又明显和全篇不合,故将它删去,但视其体例和内容,似又可分为上、下两回,所以又径自作了改动。聪明反被聪明误,孰知这样一来,反倒毕露了缪荃孙作伪的破绽。

可说明《京本通俗小说》是一部伪书的证据还有不少。退一步讲,在《京本通俗小说》真伪莫辨,而它汇集的七则小说又全部辑录在《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中的情形下,应去疑存真,将可信的、可靠的,真实的“三言”中的南宋“小说”话本作为研究对象,无疑具有更大的学术意义。

小说话本由“说话”发展而来,故有它独特的艺术风貌,和文言小说不同,它通篇使用专业说书人的叙述形式,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这种叙述形式至南宋时代已基本定型为一套较完整的艺术体制。它基本上可分为题目、篇首、入话、头回、正话和篇尾六个部分。

(一)题目

这是“小说”话本的“纲”,相当重要。“说话”艺人在瓦舍勾栏或茶坊酒肆等处演出时,往往要在招子(招牌)上写着醒目的题目,以招揽听众,在日益商品化的艺术竞争中,这一点尤为突出。如《错斩崔宁》,是现存的一篇较早期的“小说”话本。在题目上,作者用简短、凝练的四字,高度概括了全篇的主要内容。尤其是一个“错”字,鲜明地体现着小说抨击封建官吏“率性断狱”的创作主旨。又,《风月瑞仙亭》一篇的题目,作者标明话本所叙是一则“风月”(爱情)故事,瑞仙亭则标明卓文君和司马相如海誓山盟的地点,十分简洁、明了。从《醉翁谈录》一书著录的话本名目来看,可知小说的题目,基本上是根据全篇的故事内容来确定的。在南宋“小说”话本中,题目一般都是较短的,且多以人名(诨名)、物名、地名等命名,如《青面兽》、《燕子楼》、《李达道》等。同时,也有以四五字为主的,如《灯花婆婆》、《西湖三塔记》、《志诚张主管》等。后来,“说话”艺人或文人大多把题目改为七八字的句子,也有用简短的语句和更加醒目的故事内容的提示来吸引听众,如《陈巡检梅岭失妻记》、《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之类。至明末时期,凌濛初又将题目发展成七八言的对偶句,开始向长名演化,如《转运汉遇巧洞庭红,波斯胡指破鼍龙壳》等。文人拟作的气息较浓。

(二)篇首

“小说”话本的惯例是以一首诗、词或一诗一词开头。如《灯花婆婆》的篇首是“生生化化本无涯”的一首七律诗。《杨思温燕山逢故人》是一首“传言玉女”词。它们置于话本开篇,以点明题意,或烘托气氛。篇首中的这些诗词,有艺人自撰的,也有引用古人的,或者是移植别种伎艺而来。它一般作为念白而非唱词。篇首也可用多首诗、词并列,形成“诗(词)串”,用来表现故事特定的艺术气氛。如《碾玉观音》的篇首,就由十一首咏春诗、词组成。它以《鹧鸪天》作起首,串连上《仲春》、《季春》和《蝶恋花》词以及六首七绝和一首七律,反复渲染春景之美。当然,它也有着在演出开始时招揽听众的使命。《洛阳三怪记》等与此相类。而《西山一窟鬼》的“诗(词)串”又有不同:篇首以沈文述的一首《念奴娇》词作起,点明其“原来皆是集古人词章之句”,遂又复以此词中的各句按次逐一“与各位说开”,嵌入了宋代著名词家如陈子高、李易安、宝月禅师、欧阳永叔、晁无咎、柳耆卿、晏叔原、魏夫人、康伯可、秦少游、黄鲁直、周美成等人的十四首词,充分地烘托了小说的气氛。

(三)入话

在篇首的诗、词之后,加以解释,然后引入正话的文字,就是“入话”。它是正话开始前的过渡。承上启下,为“正话”的铺叙故事创造一种较适宜的艺术气氛。在《错斩崔宁》中,紧接着篇首七律诗的是“这首诗单表为人难处”的一节叙述语,它是对篇首的解释。《闹樊楼多情周胜仙》的入话也是对篇首七律诗的诠释:“这四句诗乃咏御驾临幸之事。”然后借题发挥,强调“从来天子建都之地,人杰地灵,自然名山胜水,凑着赏心乐事”,竭力渲染故事发生之地汴京的胜景,为小说的转入正题作了有力的铺垫。也有将入话作篇首的话本,如《西湖三塔记》开头就表明“入话”两字,接着一首苏轼的《饮湖上初晴后雨二首》之二诗,再由此引出苏轼的另一首吟咏西湖美景的《眼儿媚》词,其后用“说不尽西湖好处”一句,带出赞美西湖的一大串词、小词、七绝、联句,层层递进,逐步转入小说特定的故事氛围。《陈巡检梅岭失妻记》也是一篇把入话作篇首的小说。话本开篇在一首七律诗作“入话”后,就进入故事的叙述,交代了时间、人物、地点等基本要素。《西山一窟鬼》在篇首之后,用“话说沈文述是一个士人,自家今日也说一个士人”一句转折,直接进入表演“变做十数回跷蹊作怪的小说”的正话。有时,话本表演者往往根据现场特定的情景,为了肃静观众,聚集和启发听众,特意利用入话,以获得更佳的演出效果和经济利益。入话和正话有密切联系,十分重要,但往往不能独立存在,这在南宋时代的小说话本中基本如此。至元明的话本和拟话本小说中,入话介于篇首和正话之间,有的尚能独立成篇。如元人的“小说”话本《宋四公大闹禁魂张》的入话,即是一则完整而独立的“小说”话本《绿珠坠楼记》。这类例子,在凌濛初创作的拟话本小说集《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中广泛存在。

(四)头回

在入话之后,有的话本还插入一段叙述和正话相类或相反的故事。它们一般都能独立成篇,较完整地表现“一人一事”,因为置于正话之前,所以名为“头回”,或“得胜头回”、“笑耍头回”等,相当于现代说书的“引子”。《错斩崔宁》从“这回书单表一个官人”到“权做个得胜头回”的文字,即为“头回”。它直接表明了正话的内容。《金明池吴清逢爱爱》在篇首的一首七绝后,即是一则《崔护觅水》的小说。作者从“话说大唐中和年间,博陵有个才子,姓崔名护”到“后来崔生发迹为官,夫妻一世团圆”,并以一首四言绝句作结,是一则有头有尾,情节完整、脉络分明的“头回”。话本加上这个头回,是为故事进入正话作过渡的。因为紧接这一头回,即是艺人的说白:“为甚今日说这段话?这个便是死中得活。有一个多情的女儿,没兴遇着个子弟,不能成就,干折了性命,反作成别人洞房花烛。”然后用“正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的俚言俗语直接引入正话的故事。有的话本“头回”,虽与全篇故事的题旨关系并不大,文字也较简略,但一般也能独立发展为完整的故事。这类例证在南宋的“小说”话本中也能找到。

(五)正话

“小说”话本的正话,又称正题正传,是全篇的主体。《错斩崔宁》的正话,就是主人公崔宁无辜被斩的故事。《碾玉观音》的正话,也即璩秀秀和碾玉匠崔宁生死相恋的爱情故事。在“小说”话本的正话中,作者往往用较复杂的故事情节来塑造人物,表现主题。文字有散、韵两种。散文是表演时的说白,主要用来叙述故事和创造人物,文字较为质朴、简拙,口语色彩很强,而韵文则是表演时的弹唱,较多的是表演者对所讲述的故事或人物的主观评论。这种散、韵结合的艺术表现形式,有利于演出中调剂听众的审美情绪,可增强艺术的感染力。

(六)篇尾

“小说”话本的“正话”结束以后,艺人们往往还要附加一首诗(或)词以作篇尾。《志诚张主管》的篇尾是一首七绝诗赞:“谁不贪财不爱淫?始终难染正心人。少年得似张主管,鬼祸人非两不侵。”篇尾又称“下场诗(词)”,是“说话”艺人直接出面对全篇故事的总结,或者是评论作品,渲染主题;或者是劝诫他人,强调表演目的,形式多样。因为南宋的“小说”话本在我国话本小说史的历史长河中尚属早期之作,所以不少作品还保存着“话本说彻,权作散场”或“新编××小说终”等标记性的字样(此又可称作“后题”),这和唐代话本的艺术样式又是基本一致的。

从以上的叙述来看,南宋“小说”话本的艺术体制相当完整。它是定型了的我国叙事文学的艺术模式。这不仅适合“小说”话本自身的发展以及人们的艺术审美心理,而且对我国戏曲、小说等艺术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以戏剧而言,无论是宋元杂剧还是明清传奇,一般都是前有“楔子”,后有“题目”、“正名”,中间才是戏文内容。如关汉卿的《窦娥冤》的题目是:“秉鉴持衡廉访法”,正名是:“感天动地窦娥冤”。这种艺术形式显然受到“小说”话本的启迪。如话本《碾玉观音》的结尾说:“咸安王捺不下烈火性,郭排军禁不住闲磕牙。璩秀秀舍不得生眷属,崔待诏撇不脱鬼冤家。”两者极为相似。此外,在人物的上下场时,往往先简介姓名,籍贯、经历和家庭情况等;在剧本终了时,又出现“正是”、“散场”等字样。这和“小说”话本的艺术体制又是非常接近的。

我国古代中、长篇白话小说的艺术的形式也和话本的体制如出一辙。且不说大量承袭和模仿话本而创作的拟话本小说,就连脍炙人口的《水浒传》、《三国演义》、《金瓶梅词话》、《西游记》、《封神演义》、《儒林外史》和《红楼梦》等作品,在艺术形式上也和小说话本相通相生。如《儒林外史》的第一回,叙述王冕的故事,是全书的“楔子”,中间以人物为中心表现清代儒林生活,最后一回又借四个“奇人”之事以寄托作者的理想,全文的结构形式和话本的艺术体制基本相类。

我国的“小说”话本,作为讲述体的文学,它的艺术体制说到底是一种深入情节发展去追求真实感人的人物思想感情的艺术手段,是表现市民审美心态的形式。从根本精神上来说,这种艺术体制奠定了中国叙事文学的基石,至今仍有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