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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的视角与方法
1.4.6 第六节 文本的形式结构与作者的心理结构

第六节 文本的形式结构与作者的心理结构

艺术结构说到底是由于人的心理结构直接赋予形式而造成的结果。克罗齐认为:“艺术即直觉。”直觉是心灵的直觉,“心灵只有借造作、赋形、表现才能直觉”。这里的直觉指创造出的艺术,即艺术是心灵的赋形。所以他说:“不把全部心灵弄透彻,要想把诗的性质或幻想创造的性质弄透彻是不可能的。”[10]阿恩海姆则进一步提出“同形”说。他认为:艺术品中存在的力的结构可以从大脑皮层中找到生理力的心理对应物。“我们可以把观察者经验到的这些‘力’看作是活跃在大脑视中心的那些生理力的心理对应物,或者就是这些心理力本身。”[11]既然艺术结构与人的心灵结构有这样的对应关系(事实上也的确存在着这样的对应关系),那么,由作品的艺术结构分析就可以窥测到作者创作时的心理结构,就可以由形式结构之“果”,反探心理之“因”。

散曲《秋思》的结构如上文所分析,意象间总是采用对立组合形式。暗、实、低沉与明、虚、欢快两类意象造成鲜明而强烈的对立。由于明丽的画面所表达的欢喜情绪皆来自于人心灵的幻想[如“小桥流水人家”、“夕阳西下”(妻子倚门而望)];而灰暗的画面所表达的哀伤情绪皆来自于眼前的现实(如“枯藤老树昏鸦”、“古道西风瘦马”),所以它清晰地再现了人物当时的心理状态:幻想与现实的矛盾。而幻想正是人的一种本能意识遭到阻抑后形成欠缺而要求补偿以达到平衡的一种虚幻形式。这种虚幻形式若纯然在梦境中便可得以满足,偏偏人又处于与幻想恰恰相反的现实的清醒之中,于是造成了幻想与现实的尖锐对立,造成了本能意识与社会意识的尖锐对立。而“暗”与“明”、“实”与“虚”、“低沉”与“欢快”对立意象的结构形式正是这种矛盾心理的诗化的语言反映。

也许有人会说,幻想与现实的矛盾是作家创作过程中的普遍的心理状态,而作品的形式却千差万别,对此又作何解释?幻想与现实的矛盾说到底是人的欲求与现实社会所能提供的满足其欲求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人欲求什么因人而异,从而造成文学作品内容的丰富多彩。另一方面,人的欲求与现实矛盾冲突的程度以及人对自身认知的程度也参差不齐,从而形成文学作品情感的酸甜苦辣的多重效果。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是,虽然意识与潜意识的矛盾全人类都存在,而调节它们的关系又是全世界一切文学都不得不解决的母题。但事实上由于人类文化价值观念存在着巨大差异,所以在不同民族的文学作品中,即使所描写个体欲求遭受到现实社会的阻抑的程度相同(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处理的态度、选择的行为方式却绝难相同。或铤而走险,奋起反抗;或逆来顺受,忍气吞声;或走向法庭,求助法律;或向神祈祷,求助于宗教;或喊叫几声,而后自我调节;或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这里面有作家个体性格、修养的因素,但就行为的大体类型而言,则是由民族文化心理的特性规定的。而这些起规定作用的因素恰恰成为文学的民族审美个性、时代审美个性与个体审美特性的原因素。所以文学作品结构形式的千差万别主要是由后者(调节意识与潜意识间矛盾的方式)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