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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中国古代小说研究的视角与方法
1.4.1 第一节 文本分析是文学研究的基础

第一节 文本分析是文学研究的基础

若要确立文学研究的路径,首先应寻找研究行为的出发点。关于这一点,即文学研究应先从何处着手,历来有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应从时代入手,在弄清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之后来反观文学作品;有的认为应从作者入手,由作者的生平特别是创作过程来说明文学;有的认为应从接受者的感知说明作品等等。这些观点与方法,都有一定道理,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问题。

从时代入手论者,过分地夸大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关系,不仅将文学看成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是社会生活所决定的必然结果,而且把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与深度作为评判文学作品价值的首要标准,于是文学说到底只是一种反映的工具,文学研究变成了社会生活的研究。这种从社会生活入手最终又回到社会生活的文学研究,并非真正的研究文学。

那么,从作家的创作心态、创作意图入手来说明文学作品,是否比从社会生活入手的视角、方法更进一步呢?进步是进步了,问题是欲表达的意义是否等同于句子意义?创作意图是否等同于作品本文意义?恐怕还不能完全这么说。这是因为一来语词本身具有复义性与含糊性,故而造成句子意义往往大于(丰富于)欲表达的意义;二来,对于篇幅较长的叙事作品——小说、戏曲——来说,作者原本创作意图在情感思维过程中时常地被淡化或修正。更重要的是文学语言既可以指称某具体的事物,又可表达、激发某种情感。后者的非指称性最易引发接受者的联想与共鸣,而接受者的情感领域要比作者丰富宽广得多。就此而言,它不可能等同于作者的意图。所以,研究者硬要从文本中寻找某一创作主旨,便往往题不对文。譬如小说研究,数十年来,几部古代小说名著的批评家都想为它们找到一个创作主旨或主题。找来找去找了一大堆,人们才渐渐发觉,这种方法不对头。道理很简单,作家的创作意图与作品本文意义间并无直接必然的逻辑联系。所以文学研究与其研究作者的创作动机,倒不如分析作品本文来得更直接、更可靠。由此看来,维姆萨特与比尔兹利的“意图谬见”说是不无道理的。他们认为:“意图谬见在于将诗与诗的产生过程相混淆,这是哲学家们称为‘起源谬见’的一种特例,其始是从写诗的心理原因中推衍出批评标准,其终则是传记式批评和相对主义。”[2]这种造成相对主义效果的方法是不足取的。

至于说到从接受者的感受入手研究(批评)文学,与从作者的创作意图入手说明文学是同一性质的问题。因为接受者之间的差异大得无法统计。一个民族与另一民族的审美情趣大异其趣。一部《红楼梦》,中国人奉为瑰宝,西方人会觉得索然无味。朱氏皇家酷爱昆腔,生长于北方的李自成与进京的清兵统帅却难耐其冗繁。陶渊明、杜甫在当世与身后紧接着的朝代受冷落,隔数代后方为人们认知。即使同一时代,一百个读者也有一百个林黛玉。接受者与作品的距离如此之大,以接受者的感知为据说明作品,可靠性又有多少呢?维姆萨特与比尔兹利称这种方法为“感受谬见”,“感受谬见则在于将诗和诗的结果相混淆……其终则是印象主义和相对主义”[3]。“印象主义”还不及“传记批评”来得可靠。

既然社会生活、作者的创作意图、接受者的感知并不完全等同于文学文本的意义,那么从这些地方入手研究文学,推演文学,只会造成在入手对象处“是”在被推演处“似”的此是彼似的情形。文学的研究便不可避免地总处于似似非非的不可认真究底的尴尬状态。正因如此,新的路向的逻辑起点,便应排除这众多方面的干扰,直指最可靠的文学本身——文本,把文本——作品本文——的分析作为我们研究路径的第一步,这应是毫无疑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