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学基础
1.11.4 第四节 收入政策

第四节 收入政策

一、收入政策内涵

收入政策又称“工资与价格控制”,是后凯恩斯主流学派提出的政策主张之一,指政府为了影响货币收入或物价水平而采取的措施,其目的通常是为了降低物价的上涨速度,是政府为降低一般价格水平上升的速度而采取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限制工资和价格的政策。目的在于影响或控制价格、货币工资和其他收入的增长率,是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以外的一种政府行为。

收入政策以成本推动通货膨胀理论为基础。根据这种理论,现代经济社会是以不完全竞争为特征的,工会也是一种垄断组织,货币工资和价格决定于工会和公司的垄断势力。本来,高失业水平可以抑制工资和价格的上涨,但现代社会对失业变得不能忍受,工会和公司具有操纵工资和价格的力量,使开工不足或失业时也能提高工资和价格。因此,只有推行扩张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来实现充分就业,这也便随之带来货币工资和价格的上涨,造成通货膨胀,即成本推动通货膨胀。西方经济学把货币工资增长率区分为等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率的为非通货膨胀的货币工资增长率,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率的为通货膨胀性的货币工资增长率。货币工资增长率超过劳动边际产品增长率的差额就是价格水平的增长率。由于通货膨胀时,工会和企业会利用自己的垄断力量保持自己的实际收入,货币工资和价格仍可以继续增长,并威胁到其他人的实际收入,导致更高的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因而,在实行扩张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时,为抑制货币工资和价格,有必要采取收入政策。

收入政策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荷兰和瑞典。以后,英国、加拿大、意大利、美国都曾实行过。收入政策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非强制性的。由政府提出工资和价格指导指标,或由政府进行口头劝告等是非强制性的;而由政府下达法令,实行价格、工资冻结,并由具体主管机构实施的是强制性的。收入政策具有一定的收效,但是在严重通货膨胀面前也往往失败。口头劝告、指导性指标等非强制性措施往往难以遏止通货膨胀上升的势头,而全面冻结价格、工资等的极端的强制性措施暂时能有一定收效,但一旦解除冻结,通货膨胀常会以更猛烈的势头出现。

二、收入政策的政策手段

收入政策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1)工资—物价指导线,即由政府根据长期劳动生产率来确定工资和物价的增长限度,要求把工资—物价增长限制在劳动生产率平均增长幅度内。

(2)对特定工资或物价进行“权威性劝说”或施加政府压力。

(3)实行工资—物价管制,即由政府颁布法令对工资和物价实行管制,甚至实行硬性冻结。

(4)以税收政策对工资增长率进行调整。

【扩展阅读10-5】

我国当前的分配格局

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政策。在以劳动收入为主体的前提下,国家依法保护法人和居民的一切合法收入和财产,鼓励城乡居民储蓄和投资,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自1979年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对劳动者个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企业职工实行按时、按件计酬,还辅以奖金、津贴、补助等分配形式,在经营方式上实行承包制和租赁制。这些措施使劳动收入有了较大提高。收入的增长自然带来积累的增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居民储蓄快速增长。收入与储蓄的增长,除参加银行储蓄获取利息收入、购买债券获得债券利息外,有的参加股票投资获得红利和差价收入,有部分人自办实业和从事贸易,获取实业利润和流通利润收入,还有部分人在正常劳动之外从事业余劳动获取劳务收入。事实上,劳动者除了获得“按劳分配”的劳动收入外,还获得了按资分配收入和其他收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非劳动收入及其在收入中所占比重将会大幅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