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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基础
1.2.2 第二节 社会秩序与社会协作

第二节 社会秩序与社会协作

一旦我们认为某种东西是理所当然的,对于那些熟悉的事物,我们就很难看清它的真面目,正所谓“只缘生在此山中”。因此,我们很少注意到社会中还存在着秩序,也认识不到我们每天赖以生存的社会协作过程。所以学习经济学的一个好办法,就是先学会对我们每天都参与其中的社会协作的功绩感到惊奇。

一、秩序

提到高峰期的交通,你会想到什么?你想到的一定是“堵车”。当我们把某种东西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对于熟悉的事物,我们就不容易看清它的真面目。如果提到高峰期的交通,你想到的只是“堵车”,那么,你就支持了这个论点,即我们只注意到失败的情形,而把成功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甚至都感觉不到了。高峰期的交通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呢?是运动,正因如此,人们才会日复一日地加入到车流中,而且都能到达目的地。当然,之所以会“堵车”是因为交通系统运转得不完美。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它毕竟还能运转。

秩序就是有条理地、有组织地安排各构成部分以求达到正常的运转或良好的外观状态。从广义上来讲,秩序与混乱、无序相对,指的是在自然和社会现象及其发展变化中的规则性、条理性。

二、社会协作

每个人都熟悉交通,但几乎没有人把交通看成一种协作型的共同努力。通常,我们认为自己依赖于“经济”商品,但我们对社会协作过程的依赖要大得多。如果没有鼓励合作的制度,我们就不能享受文明的种种好处。1651年,托马斯·霍布斯(ThomasHobbes)出版了《利维坦》(Leviathan),其中有一段话经常被引用:“在这种状况下,产业是无法存在的,因为其成果不稳定。这样一来,举凡土地的栽培,航海、外洋进口商品的运用,舒适的建筑,移动与卸除须费巨大力量的物体的工具,地貌的知识,时间的记载,文艺,文学,社会等都将不存在。最糟糕的是人们将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将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

霍布斯在其著作中强调了社会协作的最基本形式——远离暴力和抢劫。大家试想,我们不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也不侵犯他人财产,不用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我们就会决定“该做什么”、“在哪儿做”以及“什么时候做”。这样,积极协作就会自然而然地产生。我们生产出来的各式各样的服务和产品就会用于交换。

在18世纪的思想家当中,亚当·斯密无疑是最有影响力的一位,也是最敏锐的人之一。在亚当·斯密生活的时代,大多数受过教育的人都相信,只有统治者的精心筹划才能使一个社会免于混乱与贫困。亚当·斯密不同意当时的这种流行观点。但是,为了反驳这一观点,他必须描绘出他所观察到的社会协作过程。在他看来,这个过程不仅在政府关注缺席时能起作用,甚至当政府的政策不对时,这个过程还能消除错误政策导致的后果。亚当·斯密于1776年出版了他的著作,名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并以此确立了“经济学之父”的声誉。他并没有发明“经济学的思维方式”,但是他比前人更广泛地发展了这一思想,而且,是他将其首次运用于对社会变革和社会协作的综合分析。

协作,是指劳动协作,即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协同劳动。协作能创造出一种比单个战略业务单元收益简单加总更大的收益,即实现协同效应。其优点是可以充分有效地利用组织资源,扩大企业经营空间范围,缩短产品的生产时间,便于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完成个人难以完成的任务。

经济学研究人们的选择及其无意的结果——这些选择的非预期的负效应。所有社会现象均源于个体的行为以及群体的合作,在这些活动中,人们基于他们预期的额外收益和成本进行选择。这取决于人们把什么东西看做收益和成本,以及他们把什么样的价值观与收益和成本联系在一起。经济学理论不否认慷慨、公益精神及其他美德的现实性或重要性。

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在使用过程中会关注三个方面:其一,个体的行为;其二,群体的合作;其三,前述两种活动的结果,不管这些结果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对个体行为的关注主要指节约和权衡,或者代价。节约意味着使用者最大限度地从资源中获取他想要的东西。稀缺使得节约成为必要。尽管有些人手里掌握着无限的资源,似乎没有节约的必要,但是时间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稀缺资源,对于钱多得不知怎么花的人来说也是如此。因此,我们都面临权衡——选择。我们每天从早就面临权衡,是穿裤子还是穿裙子,是穿长裙子还是穿短裙子,选择了裤子就必须放弃裙子,选择了长裙子就必须放弃短裙子。我的选择可能和你迥然不同,但有一点是一样的,就是我们都得面对稀缺性的问题。如果说个体经济行为的核心问题是稀缺性,那么群体经济合作的核心问题就是存在大量互不相同甚至互不兼容的个人计划。

我们通过节约解决稀缺问题就需要千千万万素不相识的人的合作。我们通过参与协作过程来达到这个目标。城市交通的例子能同时说明这两个方面。当上班族规划行驶路线、考虑何时并线、决定绿灯变黄灯时该加速还是减速时,他们是在节约时间。而当他们在特定情况下做出他们认为最好的决定时,他们是在做选择。他们的行为通过一个过程得到协调,这个过程本身并不仅仅是所有人的行为的简单总和。没有人能通过群体合作来控制这个过程,然而这个过程却能协调全部个人决策。尽管这个过程并不完美,但大多数人还是能成功地抵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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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成就快乐:向经济学家那样思考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其实都在自觉不自觉地运用着经济学知识。比如在自由市场里买东西,我们喜欢与小商小贩讨价还价;到银行存钱,我们要想好是存定期还是活期。经济学对日常生活到底有多大作用,有一则关于经济学家和数学家的故事可供参考。

故事说的是三个经济学家和三个数学家一起乘火车去旅行。数学家讥笑经济学家没有真才实学,弄出的学问摆了一堆诸如“人都是理性的”之类的假设条件;而经济学家则笑话数学家们过于迂腐,脑子不会拐弯,缺乏理性选择。最后经济学家和数学家打赌看谁完成旅行花的钱最少。于是三个数学家每个人买了一张票上车,而三个经济学家只买了一张火车票。列车员来查票时,三个经济学家就躲到了厕所里,列车员敲厕所门查票时,经济学家们从门缝里递出一张票说,买了票了,就这样蒙混过关了。三个数学家一看经济学家们这样就省了两张票钱,很不服气,于是在回程时也如法炮制,只买了一张票,可三个经济学家一张票也没有买就跟着上了车。数学家们心想,一张票也没买,看你们怎么混过去。等到列车员开始查票的时候,三个数学家也像经济学家们上次一样,躲到厕所里去了,而经济学家们却坐在座位上没动。过了一会儿,厕所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并传来了查票的声音。数学家们乖乖地递出车票,却不见查票员把票递回来。原来是经济学家们冒充查票员,把数学家们的票拿走了,躲到另外一个厕所去了。数学家们最后还是被列车员查到了,乖乖地补了三张票,而经济学家们却只掏了一张票的钱,就完成了这次往返旅行。

这个故事经常被经济学教授们当作笑话讲给刚入门的大学生听,以此来激发学生们学习经济学的兴趣。但在包括经济学初学者在内的大多数人看来,经济学既枯燥又乏味,充满了统计数字和专业术语,远没有这则故事生动有趣。而且经济学总是与货币有割舍不断的联系,因此,人们普遍以为,经济学的主题内容是货币。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经济学真正的主题内容是理性,其隐而不彰的深刻内涵就是人们理性地采取行动的事实。经济学关于理性的假设是针对个人而不是团体。经济学是理解人们行为的方法,它源自这样的假设:每个人不仅有自己的目标,而且还会主动地选择正确的方式来实现这些目标。这样的假设虽然未必总是正确,但很实用。在这样的假设下发展出来的经济学,不仅有实用价值,能够指导我们的日常生活,而且这样的学问本身也由于充满了理性而足以娱人心智,令人乐而忘返。

尽管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时常有意无意地运用了一些经济学知识,但如果对经济学知识缺乏基本的了解,就容易在处理日常事务时理性不足,给自己的生活平添许多不必要的烦扰。比如,刚刚买回车子,没过两天,这款车子却降价了,大部分人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都垂头丧气,心里郁闷得很;倘若前不久刚刚买了房子,该小区的房价最近却上涨了,兴高采烈是一般购房者的正常反应。这些反应虽然符合人之常情,但跌价带来的郁闷感觉却是错误的。

经济学认为,正确的反应应该是:无论是跌价,还是涨价,都应该感觉更好。经济学认为,对消费者而言,最重要的是你消费的是什么——房价、车价是多少以及其他商品的价格是多少。在价格变动以前,你所选择的商品组合(房子、车子加上用收入余款购买的其他商品)就是对你来说是最好的东西。如果价格没有改变,你会继续这样的消费组合。在价格变化以后,你仍然可以选择消费同样的商品,因为房子、车子已经属于你了,所以,你不可能因为价格变化而感觉更糟糕。但是,由于房子、车子与其他商品的最佳组合取决于房价、车价,所以,过去的商品组合仍然为最佳是不可能的。这就意味着现在还有一些更加吸引人的选择,因此,你的感觉应该更好。新的选择虽然存在,但你却更钟情于原来的最佳选择(原来的商品组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常常烦扰于别人为什么挣得比自己多,总是觉得自己得到的比应得的少,而经济学却告诉我们这样的感觉是庸人自扰,也是错误的。经济学认为别人比自己挣得多是正常的,自己得到的就是应得的,如果自己不能理性地坦然面对,只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烦扰和忧愁。

我们之所以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这样那样的烦扰,主要还是因为对经济学有一些误解,这可能是经济学说起来比较简单的缘故。“供给与需求”、“价格”、“效率”、“竞争”等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经济学词汇,而且这些词汇的意思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很多时候,似乎人人都是经济学家。人们不敢随便在一个物理学家或数学家面前班门弄斧,但在一个经济学家面前,谁都可以就车价跌了该高兴还是该郁闷等实际问题随意发表自己的见解。其实,经济学中有许多并非显而易见的内容,并不是每个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在经济学领域,要想从“我听说过”进入到“我懂得”的境界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因此,掌握正确的经济学知识,将经济学思考问题的方法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来,使我们能够更加理性地面对生活中的各种琐事,小到油盐酱醋,大到谈婚论嫁,就会减少生活中的诸多郁闷和不快,多一些开心,多一些欢笑。

——摘自蔚泓著《自私不自利》

经济学的理论告诉我们:资源是稀缺的,时间是有限的,选择是有代价的。我们要学会放弃一些眼前的利益,而选择机会,选择未来,坚持学习,不断地给自己充电,适应新的变化。如果你能多懂得一点经济学,就会多一点机遇,少一点风险。

讨论题

1.为什么学习经济学?

2.如何学好经济学?

【扩展阅读1-3】

多中心的社会秩序理论

在诸多有关社会秩序的理论中,最具影响的观点首推亚当·斯密的社会秩序观。斯密认为,在人们相互认同的规则框架下,

有着不同利益诉求的人们各自追求着自己的利益,无数分散追求的努力汇聚成了推动社会利益增长的洪流。在这种秩序中,法律规则确定了开放市场中形形色色的契约与产权安排,人们在其中寻找种种获利机会并为此相互竞争、相互刺激,从而促使较优趋向的形成与社会总体福利的增进。与这一秩序观相对应的公共政策是鼓励发展竞争与开放的市场。与斯密秩序观不同,但同样颇具影响的观点当属霍布斯的秩序观。这种观点认为,人们各自追求自我利益并为此相互竞争,最终会导致无可收拾的战争与恐怖状态。为避免人对人似狼的混战局面,必须建立一权力支配中心来规范所有社会关系,以实现社会的和平与秩序,并给普通的人们带来安宁与温馨。

斯密的秩序论在崇尚个人价值的社会氛围中自然深入人心,然而,市场逻辑究竟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运用于非单纯私益物品领域呢?早在1954年,保尔·萨缪尔森就注意到,当物品是公益物品时,依靠自发的或自我组织的市场竞争难以实现如私益物品所能实现的优化水平,因此,诸多经济学家及相关分析者都建议,公益物品领域应当用中央集权的方式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现实中的许多情形也确如这一认识,人们往往用斯密的市场理念来安排私益物品的资源配置,而用霍布斯的主权国家理念来安排公共物品的资源配置。但是,霍布斯理念的资源配置存在难以克服的局限又会以种种方式呈现出来。在巨大的国家机器中,信息失灵、预算规模极大化、权力寻租等等成为霍布斯理念提供公共物品令人困扰的普遍性问题。

而在市场与国家以外发现了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并在这一思路下寻找到了问题的答案正是多中心秩序理论的最大意义所在。在奥斯特罗姆多中心理论体系中,关于社会秩序的理念是贯穿其理论始终的主旋轴,而这一主旋轴的核心意涵又集中体现在多中心秩序的概念中,正是围绕这一概念的归纳与演绎,多中心理论形成了自己独具本色的理论体系。

何谓多中心秩序?在此,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借用了波兰尼(M ichael Polanyi)首先使用的“多中心”一词及对多中心秩序的理解,并继承了其初始含义。波兰尼在《自由逻辑》一书中区分了社会的两种秩序,一是指挥的秩序,一是多中心的秩序。

指挥秩序又可称为设计的秩序,这种秩序凭借终极权威,并通过一体化的上级指挥与下级服从的长长链条维系着自身的“协调”与运转,实现着自身的分化与整合,波兰尼称这种秩序为一元化的单中心秩序。在指挥秩序中,在下级服从上级的单一链条中,其背后隐含着这种秩序的深刻危机以及理论上的重大缺失。波兰尼认为,除非终极权威为无所不知的观察家操纵,并且所有的下属又都会乖乖地听命于上属的安排,否则,如果个人都只是血肉之躯,只掌握着有限的知识与技能,最高决策者便会负荷超量,力不从心,下级便会扭曲信息,取悦上级,而信息歪曲乃至信息丧失以及与此相关的绩效与期望的反差又会引发协调与指挥的失灵。因此,指挥秩序是一种包容着深刻“问题”的社会秩序。

在波兰尼看来,多中心秩序是与指挥秩序相对而言的,在这种秩序中,许多行为单位既相互独立,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但又能相互调适,受特定规则的制约,并在社会的一般规则体系中找到各自的定位以实现相互关系的整合。在这里,一般规则体系显然成为多中心有序关系的总体框架。还有,在波兰尼的观点中,“多中心的”与“自发的”基本同义,因此,自发性属性可以理解成多中心的内涵性属性,亦即,多中心在产生与发展有序关系方面是“自生的”与“自发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多中心体制内的组织模式在人们有意识建立有序关系意义上是将自我产生或者组织起来的。可见,多中心秩序的实质性因素是自发性,而自我组织又成为“自生”与“自发”的必然倾向。

然而,多中心秩序的“自发性”并非是与“建构”无关的自生自灭,而是与满足特定条件的“建构”直接相关。在此,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就以多中心方式有意识地设计大城市政府体制必须考虑什么条件为例阐明了这一思想。他认为,其中三个条件与三个行为层次及其组织相关,第一层次涉及进出特定多中心秩序的条件。以简单市场为例,若个人并非是最有效参与者,市场动力便很大程度地依赖于人们是否被鼓励去组织企业,企业又是否可以自由地在市场中行动。公共领域中,公共物品的生产基本上是非个人性的,这一条件更显重要,人们只有被激励去参与相关的公共组织并承担受益成本,自发原则才会得以实现。第二层次涉及一般行为规则的实施,只有行动单位有足够驱动力遵循与实施一般行为规则,多中心下的组织模式才会富有生生活力,因此,这一层次的组织为多中心秩序提供法律架构。第三层次涉及更高层次行为规则的制定与调整,所以,这一层次的组织是任何特定多中心秩序得以实施的宏观框架。可见,在多中心秩序的理论中,“建构”还是其理论的应有之意,只是这种“建构”是有着特定条件限定下的行为活动,与指挥秩序中的“建构”有着不同的内在意涵。正是在这种社会秩序的理念中,多中心理论体现了其理论的独到之处。霍布斯秩序的源泉来自于至上的决策者,而并非来自于众多独立的决策者与自主性组织,因而,内含着无法摆脱的重重问题,而斯密秩序的源泉虽然来自于众多独立的个体与组织,但所有这些个体与组织均是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单位,无法带来公共领域的和谐与效率。唯独多中心理论既洞察到了公共事物社会秩序的“自发性”,又洞察到了公共秩序实现的殊异性,从而在国家与市场之外揭示了公共事物发展的内在社会秩序。

——摘自http://baike.baidu.com/view/6100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