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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寄生虫学
1.3.2 第二章 寄生虫的生物学

第二章 寄生虫的生物学

一、寄生关系

自然界中,随着漫长的生物演化过程,生物与生物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两种生物在一起生活的现象,统称“共生”。在共生现象中,根据两种生物之间的利害关系可粗略地分为共栖、互利共生、寄生三种关系。

1.共栖。两种生物在一起生活,其中一方受益,另一方既不受益,也不受害。

2.互利共生。两种生物在一起生活,在营养上互相依赖,长期共生,双方有利。

3.寄生。两种生物在一起生活,其中一方受益,另一方受害,受害者给受益者提供营养物质和居住场所,这种生活关系称为寄生。受益的一方称为寄生物,受损害的一方称为宿主。多细胞无脊椎动物及单细胞原生生物等寄生物统称为寄生虫。

二、寄生生活对寄生虫的影响

从自然生活演化为寄生生活,寄生虫经历了漫长的适应宿主环境的过程,使寄生虫对寄生环境适应力增强,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等都发生了适应性的变化。

1.对环境适应性的改变。在演化过程中,寄生虫长期适应于寄生环境,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因而只能选择性地寄生于某种或某类宿主。寄生虫对宿主的这种选择性称为宿主特异性,反映了寄生虫对所寄生的内环境适应力增强了。

2.形态结构的改变。寄生虫可因寄生环境的影响和寄生的需要而发生形态构造的改变。表现为形体改变、器官变化等,如跳蚤身体左右侧扁平,以便行走于皮毛之间;寄生于肠道的蠕虫多为线柱形,以适应窄长的肠腔;肠内绦虫因依靠其体壁吸收营养,其消化器官已退化无遗;体内寄生线虫的生殖器官极为发达,几乎占原体腔的全部;有的吸血节肢动物,其消化道长度大为增加,以利于大量吸血,如软蜱饱吸一次血可耐饥数年之久;吸虫和绦虫,由于定居和附着需要,演化产生了吸盘为固着器官。

3.生理功能的改变。肠道寄生蛔虫体壁和原体腔液内存在对胰蛋白酶和糜蛋白酶有抑制作用的物质,在虫体角皮内的这些酶抑制物,能保护虫体免受宿主小肠内蛋白酶的作用。许多消化道内的寄生虫能在低氧环境中以酵解的方式获取能量。生殖能力增强,雌蛔虫日产卵约24万个;牛带绦虫日产卵约72万个;日本血吸虫每个虫卵孵出毛蚴进入螺体内,经无性的蚴体增殖可产生数万条尾蚴;单细胞原虫的增殖能力更强。寄生虫繁殖能力增强,是保持虫种生存,对自然选择适应性的表现。

4.免疫逃避功能的形成。寄生虫与宿主长期相互适应过程中,有些寄生虫能逃避宿主的免疫效应,这种现象称为免疫逃避。寄生虫能在有免疫力的宿主体内增殖,长期存活,有多种复杂的机制,包括寄生虫表面抗原性的改变如抗原变异、抗原伪装,也可通过多种破坏机制改变宿主的免疫应答等。

三、寄生虫与宿主的类别

(一)寄生虫的类别

可根据寄生虫与宿主的关系及寄生部位或寄生时间等将寄生虫分为不同类别。

1.根据寄生习性分为专性寄生虫、兼性寄生虫、偶然寄生虫。

2.根据寄生部位分为体内寄生虫和体外寄生虫。

3.根据寄生时期分为长期性寄生虫和暂时性寄生虫。

4.机会致病寄生虫。这类寄生虫感染人体后,既没有临床表现,又不易用常规方法检获病原体。例如粪类圆线虫、弓形虫、隐孢子虫等的寄生,当机体抵抗力下降或者免疫功能不全时(如艾滋病患者、长期使用激素或抗肿瘤药物的患者),这些寄生虫的增殖力和致病力增强,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严重者可致残或者死亡。

(二)宿主的类别

寄生虫完成生活史过程,有的只需要一个宿主,有的需要两个以上宿主。寄生虫不同发育阶段所寄生的宿主不同。

1.中间宿主。中间宿主指寄生虫的幼虫或无性生殖阶段所寄生的宿主。若有两个以上中间宿主,按寄生的先后顺序分为第一、第二中间宿主等。

2.终宿主。终宿主指寄生虫成虫或有性生殖阶段所寄生的宿主。

3.保虫宿主(储蓄宿主)。某些蠕虫成虫或原虫某一发育阶段既可寄生于人体,也可寄生于某些脊椎动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传播给人,这些脊椎动物称为保虫宿主。

4.转续宿主。某些寄生虫的幼虫侵入非正常宿主,不能发育为成虫,长期保持幼虫状态,当此幼虫有机会再进入正常终宿主体内后,才可继续发育为成虫,这种非正常宿主称为转续宿主。

(三)寄生虫的生活史

寄生虫的生活史是在长期演化过程中形成的,是由寄生虫遗传特性和环境条件所决定的。整个过程包括了寄生虫感染宿主的阶段(感染期)、传播途径、侵入宿主的途径(感染方式)以及在宿主体内移行、定居(寄生部位)、离开宿主的途径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