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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素质通用教程
1.10.1 第一节 巴洛克时期的音乐特点及主要作曲家

第一节 巴洛克时期的音乐特点及主要作曲家

在西方音乐史上大约从1600年到1750年这一个半世纪,被称为巴洛克时期。

“巴洛克”一词源于葡萄牙文“barroco”,原意是指形状不规则的珍珠,曾有学者认为巴洛克也含有“不正规”、“怪诞”的意思。1888年,艺术史学家威尔夫林首次为巴洛克这个词恢复了名誉,用它来特指艺术风格的一个历史时期。德国音乐学家萨克斯最早采用了威尔夫林的观点。现在“巴洛克”一词已经不再含贬义了。

巴洛克音乐的特点为:首先,通奏低音是巴洛克音乐的最重要的特征,它由旋律加和声伴奏构成。独立的低音声部持续在整个作品中,上方有一个较华丽富于装饰性的高音部,作曲家在创作中只写出这两个声部,中间声部需由演奏者即席演奏,通常由作曲家在低音的上方、下方或旁边标记相应的阿拉伯数字加以指示。通奏低音一般由两名演奏家演奏,一人用低音乐器演奏低音线条,另一人用和声性乐器(管风琴、拨弦古钢琴)填充和声。其次,音乐热情充满活力,具有宏伟壮观的构想,音乐和当时的建筑一样有着华丽的装饰,着重对称的表现,富于戏剧性。

巴洛克时期重要的代表作曲家有:

蒙特威尔第(1567—1643),意大利作曲家,巴洛克早期最伟大的作曲家,其创作是文艺复兴晚期通往巴洛克的一座桥梁;

亚历山德罗·斯卡拉蒂(1660—1725),意大利作曲家;

吕利(1632—1687),法国作曲家;

普塞尔(1659—1695),英国作曲家,是巴洛克时期英国最伟大的作曲家之一;

海因利希·许茨(1585—1672),德国作曲家;

凯泽(1674—1739),德国作曲家;

拉莫(1683—1764),法国作曲家;

多米尼科·斯卡拉蒂,意大利作曲家,晚期巴洛克风格重要代表之一;

格奥尔格·弗利德里希·亨德尔(1685—1759),德国作曲家;

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1685—1750),德国作曲家,晚期巴洛克音乐的重要代表人物,音乐创作风格以复调手法为主,代表作有《马太受难曲》、《平均律钢琴曲集》、《创意曲集》、《勃兰登堡协奏曲》等,其作品是巴洛克时期的经典著作,在世界音乐史上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