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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艾滋病问题的法律与政策研究
1.9.1 一、和谐社会应有之义

一、和谐社会应有之义

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首次完整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式列为中国共产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此后,在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原则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胡锦涛主席进一步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从理论上讲,所谓和谐社会,就是指社会的各个群体能够实现良性的互动,整个社会能够表现出一种公正的状态,社会能够实现安全的运行和健康的发展。而社会公平、稳定有序等则是现代和谐社会的标志。[2]

依据上述标准,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等。笔者认为,只有稳定,社会才能发展,也才能达到和谐。此外,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大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理位置、人口结构、经济发展等方面都不同于内地,但社会的和谐是整体的和谐,只有民族地区和谐了,社会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

从分析问题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社会问题是一个严重破坏社会稳定的因素。而追寻社会问题产生的原因,毒品问题难脱其咎。毒品不仅危害人体健康,引发各种严重的传染病;也破坏经济的协调发展,引发各种政治冲突;同时,毒品还引发其他的刑事案件,破坏社会治安。当然,其他社会问题也可能引发毒品问题,如贫穷、分配不均等。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其一,毒品问题引发了健康、医疗问题,导致疾病传播。截至2005年9月底,在国家累计报告的135 630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有40.8%因静脉注射毒品而感染,居艾滋病传播途径的首位。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80%患有各种传染病。其二,毒品的买卖、消费导致了经济的畸形发展。其三,毒品引发的盗窃、抢劫、卖淫嫖娼等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社会治安。吸毒人员中以贩养吸、以盗养吸、以抢养吸、以骗养吸、以娼养吸现象严重,一些地区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中60%甚至80%是吸毒人员所为。[3]其四,贫穷、得不到救济、分配不公等易使道德沦丧者走上毒品制造、贩卖、运输的犯罪不归路。少数毒品犯罪分子为了几千元甚至几百元的金钱就铤而走险走上了运输毒品的犯罪道路。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是我国毒品问题的重灾区,这里的毒品问题既带有特殊性也有普遍性,分析研究这一地区的毒品问题,可以以点带面,总结经验,推向全国。更重要的是,解决了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毒品问题,我国其他地方的毒品问题也就可以迎刃而解。